附件2:面试须知.doc
附件 2: 面 试 须 知 一、参考人员必须按照“沅江市 2021 年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临 聘人员中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 到,按要求参加面试。凡在规定时间没有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资格。 二、参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 参加面试。 三、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 证、居民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 四、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考试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 验身份和面试时按要求摘口罩外,全程应当佩戴口罩。 五、以下人员不允许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不能提供居民健康码、 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或健康码非绿码的:体温异 常(≧37.3"C)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的。 六、参考人员禁止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和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面 试考场,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反面 试纪律处理。 七、参考人员在面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参 考人员进入面试考点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 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八、面试前,参考人员通过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开始 后,由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一引入面试考场。 九、按照有关程序,参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不能透露个人信息。 十、面试结束后参考人员立即离开面试考场。离开时不得带走面 试试题等任何面试资料。 十一、参考人员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试资 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凡在考场内严重扰乱面试秩序,辱骂考官及 工作人员,威胁他人安全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