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科工局权责清单2021(66项).docx
安化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66 项) 一、行政许可类(7项) 序号 职权类型 项目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依据 - 1 -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 1 行政许可 科技类民办非 《民办非企业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成立民办非 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决定。 企业单位设立 企业单位,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 登记审查 条例的规定登记。 3.决定责任: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依法送达(不予核准应当 告知理由)。 4.事后监督责任:加强事后监管并将审批表报相关部门备案。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2 - 《民办非企业登记 管理暂行条例》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食盐专营办法》(2017 年 12 月 26 日国务院令第 696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 食盐定点生产 2 行政许可 企业审批 号)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部 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决定。 门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审批确定食盐定点生 产企业,颁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及时向社会公布 3.决定责任: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依法送达(不予核准应当 《食盐专营办法》 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名单,并报国务院盐业主管部门备案。 告知理由)。 4.事后监督责任:加强事后监管并将审批表报相关部门备案。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2012〕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第 72 号)第十三条 3 行政许可 信息工程应当符合信息化规划和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信息安全工程 信息安全管理要求。信息安全工程和使用财政性资金新 和使用财政性 建、改建、扩建的信息工程,应当经同级人民政府信息 资金建设的信 化主管部门审查;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其他部门审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 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决定。 查的,从其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 3.决定责任: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依法送达(不予核准应当 息工程项目审 当会同发展和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对使用财政性资 告知理由)。 核 金建设的信息工程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使用非财政性资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 金建设的信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设计施工方案 4.事后监督责任:加强事后监管并将审批表报相关部门备案。 报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3 -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 湖 南 省 信 息 通 信 基 础 设 施 能 力 提 升 行 动 计 划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018-2020 年)》(湘政办发〔2018〕53 号)第四点、 光纤到户及通 4 行政许可 信基础设施报 装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 政策措施(二)保障规划落地;(三)推动资源开放共 享 2、落实光纤到户标准。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 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决定。 省通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 3.决定责任: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依法送达(不予核准应当 《湖南省信息通信基 础设施能力提升行动 计 划 ( 2018-2020 工作的通知》(湘建设〔2019〕25 号)第四点加强光纤到 告知理由)。 年)》(湘政办发 户建设工作全过程监督管理 1、严格执行新建住宅光纤到 〔2018〕53号) 户建设标准。 4.事后监督责任:加强事后监管并将审批表报相关部门备案。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1990 年 4 月 5 日国务院、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中央军委令第 54 号)第八条:国防计量技术机构分为三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级:……经国防科工委计量管理机构考核认可的军工产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 三级国防计量 5 行政许可 技术机构设置 品研制、试验、生产、使用单位计量技术机构为三级, 接受一、二级计量技术机构的业务指导,负责建立本单 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决定。 位最高计量标准器具,负责本单位计量技术业务工作。 3.决定责任: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依法送达(不予核准应当 条例》 审批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国发(2012)52 号):“三级国防计量技术机构设置 告知理由)。 4.事后监督责任:加强事后监管并将审批表报相关部门备案。 审批”下放省级国防科技工业管理部门。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4 - 《国防计量监督管理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1988 年 10 月 31 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科学技术 委员会令第 2 号,2013 年 7 月 18 日予以修改)第六条:国家实行实验动物 的质量监督和质量合格认证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另行制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定。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国科发财字〔1997〕593 号)第九条:实验动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 物生产和使用,实行许可证制度。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单位,必须取得许 6 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决定。 实验动物生产 可证。第十二条: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的申请、审批,按照以下程 和使用许可 序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委负责受理许可证申请,并进行 3.决定责任: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依法送达(不予核准应当 行政许可 考核和审批。 《实验动物管理条例》 告知理由)。 《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财字〔2001〕545 号)第三 4.事后监督责任:加强事后监管并将审批表报相关部门备案。 条:实验动物许可证包括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和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科委、局)负责受理许可证申请,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并进行考核和审批。……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科委、局) 签发批准实验动物生产或使用许可证的文件,发放许可证。 - 5 - .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信息安全工程 和用财政性资 7 行政许可 金建设的信息 工程项目审核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第十三条 信息工程应当符合 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决定。 《湖南省信息化条 信息化规划和信息安全管理要求。信息安全工程和使 用财政性资金新建、改建、扩建的信息工程,应当经 3.决定责任: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依法送达(不予核准应当 例》 同级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查 告知理由)。 4.事后监督责任:加强事后监管并将审批表报相关部门备案。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6 - 二、行政处罚类(34项) 序号 职权类型 项目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依据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 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 否立案。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 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录;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第二十三条:社会力量未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3.审查责任: 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 经登记,擅自设立面向社会的科学技术奖的,由科学 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 对科技奖励活 技术行政部门予以取缔。社会力量经登记设立面向社 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 动中收费行为 会的科学技术奖,在科学技术奖励活动中收取费用的, 的处罚 由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没收所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所 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力;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 《国家科学技术奖 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 励条例》《行政处罚 1 行政处罚 收取的费用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 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 法》第15、31、37、 织听证。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 38、39、40、42条。 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 销登记。 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 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7. 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期不履 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 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7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 其 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 索,决 定是否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并 法规定,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骗 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 录;执 取奖励和荣誉称号、诈骗钱财、非法牟利的,由政府有关部门 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依照管理职责责令改正,取消该奖励和荣誉称号,没收违法所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 序、 得,并处以罚款。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 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在科技成果 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 等进行 第四十八条 科 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 为给予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 科技成果. 《湖南省实 技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故意提供虚假的信息、 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 决定。 转化活动中存 2 行政处罚 在欺骗行为的 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 实验结果或者评估意见等欺骗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一方串通 5.告知责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 处罚决 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 欺骗另一方当事人的,由政府有关部门依照管理职责责令改正, 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 权利;当 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转化法》、《湖南省技 术市场条例 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 关 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科技中介服 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 类和 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当事人 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的商业秘密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 讼 律责任。。 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 期 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 - 8 -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 其 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 索,决 定是否立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并 法规定,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采取欺骗手段,骗 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 录;执 取奖励和荣誉称号、诈骗钱财、非法牟利的,由政府有关部门 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依照管理职责责令改正,取消该奖励和荣誉称号,没收违法所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 序、 得,并处以罚款。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 3 行政处罚 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 等进行 对在技术交易 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活动中提供虚 技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故意提供虚假的信息、 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 决定。 第四十八条 科 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 为给予较 《行政处罚法》第 15、 假技术信息、检 实验结果或者评估意见等欺骗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一方串通 5.告知责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 处罚决 31、37、38、39、 40、42 条。 测结果、评估报 欺骗另一方当事人的,由政府有关部门依照管理职责责令改正, 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 权利;当 告行为的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 关 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科技中介服 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 类和 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当事人 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的商业秘密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 讼 律责任。 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 期 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9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 其 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 索,决 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并 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 录;执 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 序、 将信息工程发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 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 等进行 包给不具备资 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将信息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 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 为给予较 质的行为或不 质的单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责 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 决定。 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 4 行政处罚 具有国家规定 法给予处分;对不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承揽信息工程 5.告知责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 处罚决 例》 的资质承揽信 设计、施工、监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 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 权利;当 息工程设计、施 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工、监理的处罚 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 关 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 类和 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 讼 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 期 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 - 10 - 《湖南省信息化条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 其 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 索,决 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并 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 录;执 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 序、 非法披露、出售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 或者以其他方 式非法提供所 5 行政处罚 十一条、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第三十七条规定,非法 披露、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提供所获取的信息, 或者以窃取等方式非法获取信息,情节轻微的,由县 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 等进行 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 为给予较 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 决定。 《湖南省信息化条 获取的信息,或 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5.告知责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 处罚决 例》 者以窃取等方 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 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 权利;当 式非法获取信 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息的处罚 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 关 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 类和 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 讼 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 期 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11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 其 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 索,决 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并 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 录;执 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二十三条 第三款 禁止损毁耕地烧砖。在国务院或者省、自治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 序、 区、直辖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和区域内,禁止生产、 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 等进行 销售和使用粘土砖。”《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 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 为给予较 用条例》:“第十三条 违法使用粘土 6 行政处罚 实心砖的处罚 在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禁 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 决定。 止使用粘土实心砖的城县的规划区内,除列入历史文 化保护的古建筑修缮等特殊工程外,不得在墙体中使 5.告知责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 处罚决 循环经济促进法》 用粘土实心砖。”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 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 权利;当 三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粘土实心砖的,由墙体材料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改革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粘土实心 砖使用量,对工程建设单位处以每立方米三十元以上、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 关 五十元以下罚款。 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 类和 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 讼 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 期 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 - 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 其 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 索,决 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并 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 录;执 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 序、 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 等进行 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 为给予较 盗窃电能的处 7 行政处罚 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盗窃电能的, 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 决定。 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 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 5.告知责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 处罚决 电力法》 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 权利;当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 关 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 类和 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 讼 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 期 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13 - .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 其 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 索,决 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并 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 录;执 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 序、 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 等进行 电力建设项目 使用国家明令 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 为给予较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法第 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 决定。 十四条规定,电力建设项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 8 行政处罚 淘汰的电力设 设备和技术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 5.告知责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 处罚决 电力法》 备和技术的处 国家明令淘汰的电力设备,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罚 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 权利;当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 关 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 类和 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 讼 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 期 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 - 14 - 《中华人民共和国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 其 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 索,决 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并 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 录;执 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 序、 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 等进行 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 为给予较 擅自伸入或者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 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 决定。 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9 行政处罚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 跨越供电营业 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 5.告知责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 处罚决 例》 区供电的处罚 (二)擅自伸入或者跨越供电营业区供电的。 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 权利;当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 关 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 类和 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 讼 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 期 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15 - .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 其 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 索,决 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并 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 录;执 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 序、 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 等进行 危害发电设施、 变电设施和电 10 行政处罚 力线路设施的 处罚 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 为给予较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 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 决定。 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的,由电力 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下的罚 5.告知责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 处罚决 例》 款。。 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 权利;当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 关 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 类和 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 讼 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 期 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 - 16 - 《电力设施保护条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 其 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 索,决 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并 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 录;执 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 序、 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 等进行 危害供电、用电 安全或者扰乱 11 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法第 三十二条规定,危害供电、用电安全或者扰乱供电、 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 决定。 用电秩序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供电、用电秩序 情节严重或者拒绝改正的,可以中止供电,可以并处 的处罚 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 为给予较 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 5.告知责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 处罚决 电力法》 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 权利;当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 关 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 类和 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 讼 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 期 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17 -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 其 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 索,决 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并 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 录;执 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 序、 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 等进行 未经许可,从事 供电或者变更 12 行政处罚 供电营业区的 处罚 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 为给予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三 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 决定。 条: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许可,从事供电 或者变更供电营业区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5.告知责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 处罚决 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 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 权利;当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 关 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 类和 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 讼 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 期 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 - 18 -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 力法》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 其 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 索,决 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并 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 录;执 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 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七十一条 盗窃电能的, 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 等进行 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 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 为给予较 非 法 窃 电 和 销 交电费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 售、生产、出租 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3 行政处罚 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 决定。 电力法》《湖南省电 窃 电 装 置 的 处 《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第四 5.告知责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 处罚决 力 设 施 保 护 和 供 用 罚 十四条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窃电的, 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 权利;当 电秩序维护条例》 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 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并处应交电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5.决定责任: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 关 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 类和 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 讼 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督促当事人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逾 期 不履行的,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执行。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19 - 1.立案责任:填写立案审批表,报负责人审批立案,指定两名 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取证。 2.调查责任: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 1.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396号) 3.审查责任: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后,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三条 参与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活动和有关工 由负责人对调查结果及执法人员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查,然后根 作的人员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依法 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给予行政处分 对社会力量面向 社会设立的科学 4.告知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告知审批表,连同卷宗报法制机构 2. 《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 核审。经负责人审批后,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第237号)第二十七条提名结果和评审结论经公示无异 5.决定责任:依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制作处罚决定 14 行政处罚 技术奖,在奖励活 议或者异议处理后符合相关条件的,提交下一阶段评 书连同案卷报法制机构核审,经负责人审批,重大疑难案件由 动中收取费用的 审或者审核。 处罚 异议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处理完毕的,提交本年度评 审或者审核;自受理之日起一年内处理完毕的,提交 下年度重新评审;超过一年后处理完毕的,应当重新 提名。 案审会讨论,审批后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履行 方式。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时限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 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 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加处 罚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20 - 《国家科学技术奖 励条例》《湖南省科 学技术奖励办法》 《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0号) 第二十八条:擅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 再次发生的,可下达中止供电命令,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擅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的,应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 拒绝改正的,可下达中止供电命令,并按私增容量每千瓦(或 每千伏安)100元,累计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擅自使用 已经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使用手续的电力设备,或者擅自启用 已经被供电企业查封的电力设备的,应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 启用电力设备危及电网安全的,可下达中止供电命令,并处以 15 行政处罚 对擅自改变用电 每次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使用已经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使 类别等行为的处 用手续的电力设备,或者擅自启用已经被供电企业查封的电力 罚 设备的,应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启用电力设备危及电网安 全的,可下达中止供电命令,并处以每次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擅自迁移、更动或者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电力 1.立案责任:填写立案审批表,报负责人审批立案,指定两名 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取证。 2.调查责任: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 3.审查责任: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后,提出处理意见, 由负责人对调查结果及执法人员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查,然后根 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4.告知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告知审批表,连同卷宗报法制机构 核审。经负责人审批后,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5.决定责任:依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制作处罚决定 《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 书连同案卷报法制机构核审,经负责人审批,重大疑难案件由 案审会讨论,审批后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履行 方式。 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受电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时限内送达当事人。 设备,且不构成窃电和超指标用电的,应责令其改正,给予警 告;造成他人损害的,还应责令其赔偿,危及电网安全的,可 下达中止供电命令,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供电企业 许可,擅自引入、供出电力或者将自备电源擅自并网的,应责 令其改正,给予警告;拒绝改正的,可下达中止供电命令,并 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 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 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加处 罚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21 - 1.立案责任:填写立案审批表,报负责人审批立案,指定两名 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取证。 2.调查责任: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 1.《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396号)第二十二 3.审查责任: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后,提出处理意见, 条 推荐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国家 由负责人对调查结果及执法人员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查,然后根 科学技术奖的,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情节严 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重的,暂停或者取消其推荐资格;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对推荐单位提供 虚假数据、材料, 16 行政处罚 协助他人骗取奖 励的处罚 4.告知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告知审批表,连同卷宗报法制机构 核审。经负责人审批后,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2.《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37号) 第二十四条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应当在提名形式审 查结束或者各阶段评审结论作出后3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网站 分别公示已通过提名形式审查和初评、行业评审、综合评审的 候选人、候选单位、项目及其提名单位和专家。涉及国防、国 家安全的保密项目,在适当范围内公示。 5.决定责任:依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制作处罚决定 书连同案卷报法制机构核审,经负责人审批,重大疑难案件由 案审会讨论,审批后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履行 方式。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时限内送达当事人。 提名结果和初评、行业评审、综合评审结论的公示期均为10个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 工作日。 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 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加处 罚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22 -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 例》. 《湖南省科学技 术奖励办法》 1.立案责任:填写立案审批表,报负责人审批立案,指定两名 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取证。 2.调查责任: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 3.审查责任: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后,提出处理意见, 由负责人对调查结果及执法人员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查,然后根 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从事工业节能咨 17 行政处罚 询、设计、评估、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 4.告知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告知审批表,连同卷宗报法制机构 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第七十六条 从 核审。经负责人审批后,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 检测、审计、认证 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 5.决定责任:依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制作处罚决定 能源法》《省经信委三 等服务的机构提 供虚假信息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 书连同案卷报法制机构核审,经负责人审批,重大疑难案件由 定规定》 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供虚假信息,或致 案审会讨论,审批后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履行 使文件严重失实 的处罚 2.《省经信委三定规定》“组织实施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方式。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时限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 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 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加处 罚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23 - 1.立案责任:填写立案审批表,报负责人审批立案,指定两名 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取证。 2.调查责任: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 3.审查责任: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后,提出处理意见,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2012〕 第72号)第十四条 信息工程建设应当依法招标投标。 由负责人对调查结果及执法人员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查,然后根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信息工程应当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对不具有国家规 定的资质而承揽 18 行政处罚 工程监理制和质量负责制。承担信息工程设计、施工、 监理的单位,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信息工程建 设单位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第 信息工程设计、施 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将信息 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的,由县级以上人 工、监理业务行为 的处罚 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 4.告知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告知审批表,连同卷宗报法制机构 核审。经负责人审批后,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5.决定责任:依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制作处罚决定 《 湖 南 省 信 息 化 条 书连同案卷报法制机构核审,经负责人审批,重大疑难案件由 例》 案审会讨论,审批后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履行 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不具有国家 方式。 规定的资质承揽信息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由县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时限内送达当事人。 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 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 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 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加处 罚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24 - 1.立案责任:填写立案审批表,报负责人审批立案,指定两名 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取证。 2.调查责任: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 3.审查责任: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后,提出处理意见,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2012〕第72 由负责人对调查结果及执法人员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查,然后根 号)第五十一条 将信息工程发包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将信息工 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 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 4.告知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告知审批表,连同卷宗报法制机构 给不具备资质的 行为或不具有国 19 行政处罚 家规定的资质承 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不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承揽信息工程设计、 核审。经负责人审批后,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施工、监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5.决定责任:依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制作处罚决定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第十四 书连同案卷报法制机构核审,经负责人审批,重大疑难案件由 条 信息工程建设应当依法招标投标。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信息 案审会讨论,审批后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履行 揽信息工程设计、 工程应当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监理制和质量负责制。承 方式。 施工、监理的处罚 担信息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资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时限内送达当事人。 质。信息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 位。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 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 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加处 罚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25 - 《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电力管理部门对危害供 电、用电安全,扰乱正常供电、用电秩序的行为,除协助供电 企业追缴电费外,应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1.擅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再次发 生的,可下达中止供电命令,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1.立案责任:填写立案审批表,报负责人审批立案,指定两名 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取证。 2.调查责任: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 2,擅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的,应责令其改正,给予警 3.审查责任: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后,提出处理意见, 告;拒绝改正的,可下达中止供电命令,并按私增容量每千瓦 由负责人对调查结果及执法人员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查,然后根 (或每干伏安) 100元,累计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 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3.擅自超过计划分配的用电指标用电的,应责令其改正,给 4.告知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告知审批表,连同卷宗报法制机构 予警告,并按超用电力、电量分别处以每千瓦每次五元和每千 擅自超过计划分 20 行政处罚 瓦时十倍电度电价,累计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拒绝改正 核审。经负责人审批后,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5.决定责任:依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制作处罚决定 配的用电指标用 的,可下达中止供电命令。 电的处罚 4.擅自使用已经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使用手续的电力设备, 案审会讨论,审批后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履行 书连同案卷报法制机构核审,经负责人审批,重大疑难案件由 或者擅自启用已经被供电企业查封的电力设备的,应责令其改 方式。 正,给予警告;启用电力设备危及电网安全的,可下达中止供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时限内送达当事人。 电命令,并处以每次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 5.擅自迁移、更动或者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 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 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 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加处 受电设备,且不构成窃电和超指标用电的,应责令其改正,给 罚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予警告;造成他人损害的,还应责令其赔偿;危及电网安全的, 可下达中止供电命令,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6.未经供电企业许可,擅自引入、供出电力或者将自备电源 擅自并网的,应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拒绝改正的,可下达 - 26 - 中止供电命令,并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 1.立案责任:填写立案审批表,报负责人审批立案,指定两名 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取证。 2.调查责任: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 对以科普为名进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第三十条 以科普为名进 3.审查责任: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后,提出处理意见, 行有损社会公共 行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或者骗取财物,由 由负责人对调查结果及执法人员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查,然后根 利益的活动,扰乱 有关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规定 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社会秩序的,擅自 究刑事责任。 核审。经负责人审批后,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将政府财政投资 21 行政处罚 4.告知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告知审批表,连同卷宗报法制机构 5.决定责任:依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制作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 建设的科普场馆 第三十二条 擅自将政府财政投资建设的科普场馆改为他用的, 书连同案卷报法制机构核审,经负责人审批,重大疑难案件由 改为他用的,扰乱 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 案审会讨论,审批后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履行 科普场馆秩序或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者毁损科普场馆、 扰乱科普场馆秩序或者毁损科普场馆、设施的,依法责令其停 设施的行为的处 方式。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时限内送达当事人。 止侵害、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 责任。 罚 技术普及法》 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 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加处 罚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27 - 1.立案责任:填写立案审批表,报负责人审批立案,指定两名 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取证。 2.调查责任: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3.审查责任: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后,提出处理意见, 令第4号,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三条第三款 禁止损 由负责人对调查结果及执法人员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查,然后根 毁耕地烧砖。在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的期限和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粘土砖; 4.告知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告知审批表,连同卷宗报法制机构 2.《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2006年7月31日湖 核审。经负责人审批后,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违法使用粘土实 22 行政处罚 心砖的处罚 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5.决定责任:依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制作处罚决定 经济促进法》《湖南省 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第十三条 在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 书连同案卷报法制机构核审,经负责人审批,重大疑难案件由 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 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的城市的规划区内,除列入历史文化保护 的古建筑修缮等特殊工程外,不得在墙体中使用粘土实心砖。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粘土实 心砖的,由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 案审会讨论,审批后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履行 条例》 方式。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时限内送达当事人。 按粘土实心砖使用量,对工程建设单位处以每立方米三十元以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 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 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加处 罚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28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 《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电力管理部门对危害供 电、用电安全,扰乱正常供电、用电秩序的行为,除协助供电 企业追缴电费外,应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1.擅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再次发 生的,可下达中止供电命令,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1.立案责任:填写立案审批表,报负责人审批立案,指定两名 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取证。 2.调查责任: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 2,擅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的,应责令其改正,给予警 3.审查责任: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后,提出处理意见, 告;拒绝改正的,可下达中止供电命令,并按私增容量每千瓦 由负责人对调查结果及执法人员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查,然后根 (或每干伏安) 100元,累计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 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3.擅自超过计划分配的用电指标用电的,应责令其改正,给 4.告知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告知审批表,连同卷宗报法制机构 予警告,并按超用电力、电量分别处以每千瓦每次五元和每千 擅自超合同约定 23 瓦时十倍电度电价,累计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拒绝改正 的,可下达中止供电命令。 行政处罚 容量用电的处罚 核审。经负责人审批后,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5.决定责任:依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制作处罚决定 《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 书连同案卷报法制机构核审,经负责人审批,重大疑难案件由 4.擅自使用已经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使用手续的电力设备, 案审会讨论,审批后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履行 或者擅自启用已经被供电企业查封的电力设备的,应责令其改 方式。 正,给予警告;启用电力设备危及电网安全的,可下达中止供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时限内送达当事人。 电命令,并处以每次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 5.擅自迁移、更动或者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 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 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 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加处 受电设备,且不构成窃电和超指标用电的,应责令其改正,给 罚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予警告;造成他人损害的,还应责令其赔偿;危及电网安全的,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可下达中止供电命令,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6.未经供电企业许可,擅自引入、供出电力或者将自备电源 擅自并网的,应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拒绝改正的,可下达 中止供电命令,并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29 - 1.立案责任:填写立案审批表,报负责人审批立案,指定两名 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取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年修订版)第 四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 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奖励和荣誉称号、诈骗钱财、非法牟利的, 由政府有关部门依照管理职责责令改正,取消该奖励和荣誉称 在科技成果转化 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 活动中弄虚作假, 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 采取欺骗手段,骗 24 行政处罚 取奖励和荣誉称 十八条:科技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故意提供 虚假的信息、实验结果或者评估意见等欺骗当事人,或者与当 事人一方串通欺骗另一方当事人的,由政府有关部门依照管理 2.调查责任: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 3.审查责任: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后,提出处理意见, 由负责人对调查结果及执法人员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查,然后根 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4.告知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告知审批表,连同卷宗报法制机构 核审。经负责人审批后,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5.决定责任:依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制作处罚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 书连同案卷报法制机构核审,经负责人审批,重大疑难案件由 科技成果转化法》 案审会讨论,审批后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履行 号、诈骗钱财、非 职责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 方式。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 法牟利的处罚 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科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时限内送达当事人。 技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国家秘密或 者当事人的商业秘密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 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 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加处 罚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30 - 《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电力管理部门对危害供 电、用电安全,扰乱正常供电、用电秩序的行为,除协助供电 企业追缴电费外,应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1.擅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再次发 生的,可下达中止供电命令,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1.立案责任:填写立案审批表,报负责人审批立案,指定两名 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取证。 2.调查责任: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 2,擅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的,应责令其改正,给予警 3.审查责任: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后,提出处理意见, 告;拒绝改正的,可下达中止供电命令,并按私增容量每千瓦 由负责人对调查结果及执法人员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查,然后根 擅自使用已经 在供电企业办 25 (或每干伏安) 100元,累计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 3.擅自超过计划分配的用电指标用电的,应责令其改正,给 4.告知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告知审批表,连同卷宗报法制机构 理暂停使用手 予警告,并按超用电力、电量分别处以每千瓦每次五元和每千 续的电力设备, 瓦时十倍电度电价,累计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拒绝改正 的,可下达中止供电命令。 行政处罚 或擅自启用已 经被供电企业 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核审。经负责人审批后,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5.决定责任:依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制作处罚决定 《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 书连同案卷报法制机构核审,经负责人审批,重大疑难案件由 4.擅自使用已经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使用手续的电力设备, 案审会讨论,审批后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履行 或者擅自启用已经被供电企业查封的电力设备的,应责令其改 方式。 查封的电力设 正,给予警告;启用电力设备危及电网安全的,可下达中止供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时限内送达当事人。 备行为的处罚 电命令,并处以每次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 5.擅自迁移、更动或者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 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 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 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加处 受电设备,且不构成窃电和超指标用电的,应责令其改正,给 罚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予警告;造成他人损害的,还应责令其赔偿;危及电网安全的,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可下达中止供电命令,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6.未经供电企业许可,擅自引入、供出电力或者将自备电源 擅自并网的,应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拒绝改正的,可下达 中止供电命令,并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31 - 1.立案责任:填写立案审批表,报负责人审批立案,指定两名 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取证。 2.调查责任: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 3.审查责任: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后,提出处理意见, 由负责人对调查结果及执法人员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查,然后根 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对财政性资金建 设的信息工程和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2012〕第72 4.告知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告知审批表,连同卷宗报法制机构 号)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信息安全工程和 核审。经负责人审批后,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信息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 5.决定责任:依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制作处罚决定 26 行政处罚 信息安全工程验 收不合格投入使 用的处罚 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 书连同案卷报法制机构核审,经负责人审批,重大疑难案件由 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合同标的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 案审会讨论,审批后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履行 以下罚款。 方式。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时限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 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 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加处 罚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32 -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 1.立案责任:填写立案审批表,报负责人审批立案,指定两名 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取证。 2.调查责任: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 3.审查责任: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后,提出处理意见, 由负责人对调查结果及执法人员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查,然后根 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2012〕第72 号)第五十一条 对违法发包、承揽 27 行政处罚 信息工程的处罚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将信息工 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 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 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不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承揽信息工程设计、 施工、监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4.告知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告知审批表,连同卷宗报法制机构 核审。经负责人审批后,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5.决定责任:依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制作处罚决定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 书连同案卷报法制机构核审,经负责人审批,重大疑难案件由 案审会讨论,审批后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履行 方式。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时限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 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 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加处 罚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33 - 《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电力管理部门对危害供 电、用电安全,扰乱正常供电、用电秩序的行为,除协助供电 企业追缴电费外,应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1.立案责任:填写立案审批表,报负责人审批立案,指定两名 1.擅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再次发 生的,可下达中止供电命令,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擅自迁移、更动或 2,擅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的,应责令其改正,给予警 擅自操作供电企 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取证。 2.调查责任: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 3.审查责任: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后,提出处理意见, 告;拒绝改正的,可下达中止供电命令,并按私增容量每千瓦 由负责人对调查结果及执法人员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查,然后根 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或每干伏安) 100 元,累计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 业的用电计量装 3.擅自超过计划分配的用电指标用电的,应责令其改正,给 4.告知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告知审批表,连同卷宗报法制机构 置、电力负荷控制 予警告,并按超用电力、电量分别处以每千瓦每次五元和每千 核审。经负责人审批后,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28 行政处罚 装置、供电设施以 瓦时十倍电度电价,累计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拒绝改正 5.决定责任:依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制作处罚决定 及约定由供电企 的,可下达中止供电命令。 书连同案卷报法制机构核审,经负责人审批,重大疑难案件由 案审会讨论,审批后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履行 业调度的用户受 4.擅自使用已经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使用手续的电力设备, 方式。 电设备,且不构成 或者擅自启用已经被供电企业查封的电力设备的,应责令其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时限内送达当事人。 窃电和超指标用 正,给予警告;启用电力设备危及电网安全的,可下达中止供 电命令,并处以每次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电的处罚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 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 5.擅自迁移、更动或者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 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加处 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 罚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受电设备,且不构成窃电和超指标用电的,应责令其改正,给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予警告;造成他人损害的,还应责令其赔偿;危及电网安全的, 可下达中止供电命令,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6.未经供电企业许可,擅自引入、供出电力或者将自备电源 - 34 - 擅自并网的,应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拒绝改正的,可下达 中止供电命令,并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 《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电力管理部门对危害供 电、用电安全,扰乱正常供电、用电秩序的行为,除协助供电 企业追缴电费外,应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1.擅自改变用电类别的,应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再次发 生的,可下达中止供电命令,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1.立案责任:填写立案审批表,报负责人审批立案,指定两名 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取证。 2.调查责任: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 2,擅自超过合同约定的容量用电的,应责令其改正,给予警 3.审查责任: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后,提出处理意见, 告;拒绝改正的,可下达中止供电命令,并按私增容量每千瓦 由负责人对调查结果及执法人员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查,然后根 (或每干伏安) 100元,累计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 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3.擅自超过计划分配的用电指标用电的,应责令其改正,给 4.告知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告知审批表,连同卷宗报法制机构 擅自引入、供出电 予警告,并按超用电力、电量分别处以每千瓦每次五元和每千 力或者将自备电 29 瓦时十倍电度电价,累计总额不超过五万元的罚款;拒绝改正 的,可下达中止供电命令。 行政处罚 源擅自并网行为 的处罚 核审。经负责人审批后,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5.决定责任:依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制作处罚决定 《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 书连同案卷报法制机构核审,经负责人审批,重大疑难案件由 4.擅自使用已经在供电企业办理暂停使用手续的电力设备, 案审会讨论,审批后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履行 或者擅自启用已经被供电企业查封的电力设备的,应责令其改 方式。 正,给予警告;启用电力设备危及电网安全的,可下达中止供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时限内送达当事人。 电命令,并处以每次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 5.擅自迁移、更动或者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 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 电力负荷控制装置、供电设施以及约定由供电企业调度的用户 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加处 受电设备,且不构成窃电和超指标用电的,应责令其改正,给 罚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予警告;造成他人损害的,还应责令其赔偿;危及电网安全的,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可下达中止供电命令,并处以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6.未经供电企业许可,擅自引入、供出电力或者将自备电源 擅自并网的,应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拒绝改正的,可下达 中止供电命令,并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35 - 1.立案责任:填写立案审批表,报负责人审批立案,指定两名 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取证。 2.调查责任: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 3.审查责任: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后,提出处理意见, 由负责人对调查结果及执法人员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查,然后根 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2012〕第72 4.告知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告知审批表,连同卷宗报法制机构 对违反信息工程 号)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信息安全工程和 核审。经负责人审批后,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信息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 5.决定责任:依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制作处罚决定 30 行政处罚 建设竣工验收规 定的处罚 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 书连同案卷报法制机构核审,经负责人审批,重大疑难案件由 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合同标的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 案审会讨论,审批后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履行 以下罚款。 方式。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时限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 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 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加处 罚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36 -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 1.立案责任:填写立案审批表,报负责人审批立案,指定两名 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取证。 《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于2008年9月 28日经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通过)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已建架空电力线路 的保护区内实施下列行为:(一)增加被架空电力线路跨越的建、 构筑物高度,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二)在架空电力线路下堆砌 对在电力线路保 护区内实施危及 31 行政处罚 电力设施安全行 为拒不改正的处 罚 物体,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三)实施影响导线对地安全距离的 填埋、铺垫,危及电力设施安全。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 二十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危害电力设施的,由公安机关 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本条例 第二十条第(五)项至第(十三)项规定危害电力设施的,由电力 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 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 2.调查责任: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 3.审查责任: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后,提出处理意见, 由负责人对调查结果及执法人员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查,然后根 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4.告知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告知审批表,连同卷宗报法制机构 核审。经负责人审批后,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5.决定责任:依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制作处罚决定 书连同案卷报法制机构核审,经负责人审批,重大疑难案件由 《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 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 例》》 案审会讨论,审批后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履行 方式。 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实施危及电力设施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时限内送达当事人。 安全行为的,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 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提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拆除或者清除。违反 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造成电力设施损坏或者他 人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 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 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加处 罚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37 - 1.立案责任:填写立案审批表,报负责人审批立案,指定两名 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取证。 2.调查责任: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 3.审查责任: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后,提出处理意见, 由负责人对调查结果及执法人员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查,然后根 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工业重点用能单 《省经信委三定规定》(2004年12月)(八)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参与拟订 4.告知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告知审批表,连同卷宗报法制机构 位和被监察工业 单位未按规定实 32 行政处罚 施整改,或者整改 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组织推进工业企业节能、资源 核审。经负责人审批后,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承担工业企业节能目标的考核;参与节 5.决定责任:依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制作处罚决定 能行动方案;指导工业企业节能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 书连同案卷报法制机构核审,经负责人审批,重大疑难案件由 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提出由政府审批和核准 案审会讨论,审批后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履行 未达到要求的处 投资的重大工业项目的能耗、水耗审核意见;组织实施工业企 方式。 罚 业节能监察工作。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时限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 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 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加处 罚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38 - 《省经信委三定规定》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39号)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的, 1.立案责任:填写立案审批表,报负责人审批立案,指定两名 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取证。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国家经贸委、公安部令第8 号)第二十条 电力设施的建设和保护应尽量避免或减少给国 家、集体和个人造成的损失。 2.调查责任: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 3.审查责任: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后,提出处理意见, 由负责人对调查结果及执法人员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查,然后根 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危害电力设 对损害电力设备、 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33 行政处罚 危害电力设施行 为的处罚 责任。 4.告知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告知审批表,连同卷宗报法制机构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核审。经负责人审批后,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5.决定责任:依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制作处罚决定 书连同案卷报法制机构核审,经负责人审批,重大疑难案件由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五)项至第(十三)项规定危害电力 设施的,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 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 案审会讨论,审批后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履行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 施细则》 《湖南省电力 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 维护条例》 方式。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时限内送达当事人。 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实施危及电 力设施安全行为的,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的,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提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拆除或者清除。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 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 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加处 罚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造成电力设施损坏或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者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赔偿。 - 39 -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 国家规定,非法披露所采集的信息,将获取的公民、法人和其 他组织的信息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提供给他人,以窃取等 1.立案责任:填写立案审批表,报负责人审批立案,指定两名 方式非法获取信息。第三十六条 电子交易服务提供商应当对 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取证。 利用其电子交易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主体的身份信息、合 2.调查责任: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 法经营凭证和反映交易信用状况的材料进行核查,并对相关信 息做好数据备份,便于当事人和有关部门查询、核对。 34 行政处罚 3.审查责任: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后,提出处理意见, 由负责人对调查结果及执法人员提出的建议进行审查,然后根 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决定。 对非法披露、出售 电子交易服务提供商应当建立投诉受理机制,对利用其电子交 易平台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管理活 4.告知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告知审批表,连同卷宗报法制机构 或者以其他方式 动,但不得妨碍相关经营主体开展正常交易活动。 核审。经负责人审批后,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 非法提供所获取 电子交易服务提供商应当对利用其电子交易平台从事交易活 5.决定责任:依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或听证情况,制作处罚决定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 的信息,或者以窃 动的信息采取安全保密措施,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泄 书连同案卷报法制机构核审,经负责人审批,重大疑难案件由 取等方式非法获 露或者出售。 取信息行为的处 第三十七条 信息终端维修、维护服务的提供者对其维修、维护 罚 的信息终端储存的信息,不得复制、泄露和出售。 第五十三条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 第三十六条第 案审会讨论,审批后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救济途径、履行 方式。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在时限内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 三款、第三十七条规定,非法披露、出售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 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 提供所获取的信息,或者以窃取等方式非法获取信息,情节轻 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加处 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 罚款、查封扣押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 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8.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罚款,对个人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没收违法所得。 - 40 - 三、行政确认类(1项) 序号 职权类型 项目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依据 《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型墙体材料 推广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 区域内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 《 湖 南 省 新 型 墙 体 材 料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 ( 湘 经 信 原 材 料 (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017〕210号)第五条: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的条件:(一) 新型墙体材料产 1 行政确认 品认定 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必须持有工商营业执照; 2.现场查看和调查责任:价格认定人员应当及时进行实物查看、《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 市场调查。 (二)新型墙体材料产品应当连续生产六个月以上;(三)新 型墙体材料产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办法规定的生产 工艺和生产设备、生产规模要求(附件1);(四)新型墙体 推广应用条例》《湖南 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管 3.作出结论书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出具价格认定结论书 理办法》 4.送达责任:在规定期限内向申请人送达。 材料产品生产企业应当符合国家对相关产品生产能耗标准和 污染物排放标准。(五)产品符合国家和省公布的新型墙体材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料产品目录,并具有较完整的质量管理规程和必备的产品质量 检测设备或定期委托产品质量出厂检验合同;(六)产品质量 达到国家和行业产品标准要求。 - 41 - 四、监督检查类(10项) 序号 职权类型 项目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依据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信息化发展 信息服务市场 1 监督检查 的监督 规划实施情况、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信息工程建设情况、 信息化标准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服务县场管理 制度,加强对信息服务县场的监督管理,维护信息服 1.检查责任:信息服务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 《湖南省信息化条 3.事后监管责任: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 例》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务市场秩序 1.检查责任: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信息化发展规划、标准实 2 监督检查 信 息 化 发 展 规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 施情况进行监管。 《湖南省信息化条 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信息化发 划、标准实施情 2.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 展规划实施情况、使用财政性资金的信息工程建设情 例》 况监督检查 3.事后监管责任: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 况、信息化标准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42 - 《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第四条 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1.检查责任:对本辖区内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进行监督 内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墙体材料 检查。 3 监督检查 新型墙体材料 改革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 用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 2.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 《湖南省新型墙体 推广应用的监 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的有 材料推广应用条例》 督检查 关工作。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墙体材料 3.事后监管责任: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 行政主管部门及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建 筑工程墙体材料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和处理各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种投诉与控告,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2012〕第72 对信息化发展规 1.检查责任:对信息化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信息工程建设情况、 号)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 划实施情况、信息 信息化标准执行情况、信息服务市场加强监管 同有关部门,对信息化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使用财政性资金的 工程建设情况、信 4 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保证政府投资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项目顺利建设实 信息工程建设情况、信息化标准执行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县 息化标准执行情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 施, 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服务市场 况、信息服务市场 3.事后监管责任: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 管理制度,加强对信息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信息服务市 等的监督检查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场秩序。 - 43 - 《无线电台执照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令第6号,2009年4月10日起施行)第七条 持照者应当妥善保 管无线电台执照。遗失无线电台执照的,应当追查下落,并立 即报告原执照核发机构。第八条 变更无线电台执照中所核 定的内容的,应当向原执照核发机构提交申请,经审查批准后 重新核发无线电台执照。第九条 无线电台执照有效期届满 后需要继续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一个月 前向原执照核发机构申请办理无线电台执照延续手续。 无 1.检查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监督检 线电台执照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原执照核发机构应当注销无 查。 持照无线电台(站)线电台执照,持照者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其无线电台(站)。第 5 监督检查 的监督检查 十条 停用或者撤销无线电台(站)的,持照者应当自停用或 《无线电台执照管理规 2.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 者撤销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原执照核发机构交回无线电台执照, 3.事后监管责任: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 并报告设备处理情况。第十二条 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每年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应当对无线电台执照进行核验,对持照者执行本规定第七条、 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和缴纳频率占用费的情况进行检查, 并记录核验和缴费情况。 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对持照者实 行监督检查时,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由监督 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公众有权查阅监督检查记录。 各级 无线电管理机构对持照者实行监督检查,不得妨碍持照者正常 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 44 - 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六条 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对电 力企业和用户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六 十二条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电力建设项目不符合电力发展规 6 1.检查责任:对电力进行监督检查。 电力行政监督检 划、产业政策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查 2.《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第三十九条 电 3.事后监管责任: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 2.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 监督检查 力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电力企业和用户遵守电力法律、法规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方面的纠纷, 维护公共安全、公共利益以及电力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2004年7月30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 1.检查责任:对所辖区域内信息安全实施监督检查。 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2012年5月31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 7 信息安全保障监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第四十一条 县级 2.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 督 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机构,加强信息 监督检查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 3.事后监管责任: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 安全协调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预警、风险评估、 应急指挥、安全通报和责任认定制度。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45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十六条 电力管理部门依法对 电力企业和用户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务院令第196号)第三十七条 在 用户受送电装置上作业的电工,必须经电力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 作业。承装、承修、承试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的单位,必须经 电力管理部门审核合格,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承装(修) 电力设施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领取营业 执照。《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电力工业部令第4号)第五 条 8 供用电监督管理的职责是: 进网作业电工持 1、宣传、普及电力法律和行政法规知识; 证上岗监督检查 2、监督电力法律、行政法规和电力技术标准的执行; 3.事后监管责任: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 3、监督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政策、方针的执行;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监督检查 4、负责月用电计划审核和批准工作; 5、协调处理供用电纠纷,依法保护电力投资者、供应者 与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6、负责进网作业电工和承装(修、试)单位资格审查, 并核发许可证; 7、协助司法机关查处电力供应与使用中发生的治安、刑 事案件; - 46 - 1. 检查责任:对进网作业电工持证上岗进行监督检查。 8、依法查处电力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 2.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 法 《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在电子信 息产业统计工作中承担如下职责: (一)对本行政区域内电子信息产业调查统计对象的 统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二)监督电子信息产业统计调查项目在本行政区域 内的执行和实施; 监督电子信息产 9 监督检查 (三)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子信息产业统计; 业统计指标体系 的执行和实施 (四)对本行政区域内电子信息产业经济运行状况进 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 1.审核责任:对辖区内电子信息产业统计指标体系的执行和实 施监督检查。 《电子信息产业统 2.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 计工作管理办法》 3.事后监管责任: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五)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或指导电子信息产业调查 统计对象开展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网络化系统建设; (六)依法审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电子信息产业调 查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报告或其他统计资料; (七)按照国务院统计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信息产业主 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提供本行政区域内电子信息产业 调查统计报表、统计分析报告或其他统计资料; (八)保管本行政区域内电子信息产业统计调查报表; (九)对本行政区域内电子信息产业统计工作和统计 - 47 - 《省经信委三定方案》(2004年12月)(八)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政策,参与拟订 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组织推进工业企业节能、资源 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承担工业企业节能目标的考核;参与节 10 监督检查 工业节能监察 能行动方案;指导工业企业节能示范工程和相关新产品、新技 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提出由政府审批和核准 投资的重大工业项目的能耗、水耗审核意见;组织实施工业企 业节能监察工作。 - 48 - 1.检查责任:对工业节能实施监督检查。 2.处置责任: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置措施。 3.事后监管责任:对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类、归档备查, 4.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省经信委三定方案 五、行政奖励类(1项) 序号 职权类型 项目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第十一条:国务院科学技术行 政部门负责全国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 调;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 1.前期阶段责任:收集整理在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做出显著成绩 关的科学技术进步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科学技 的单位和个人相关材料,及时呈报整理. 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科学技术进步工作;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 2.审查阶段责任:审查材料的真伪及作用,提出审查意见。 科 学 技 术 进 步 负责有关的科学技术进步工作。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 3.决定阶段责任:决定是否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的奖励标准 行政奖励 奖 步法》 《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二十八条: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可 和方式。 以设立科学技术奖,具体办法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参照本办法规 4.执行阶段责任:兑现奖励。 定。省国防工业和公安、国家安全部门可以设立部门科学技术奖,奖 励范围限于涉及国防、公安和国家安全保密不能公开的项目。除本条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第一款、第二款外,其他行政机关不设立科学技术奖。 - 49 - 六、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类(13项) 序号 职权类型 项目名称 职权依据 责任事项 责任事项依据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 〔2011〕300号)第四条第(二)款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 理应当告知理由)。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 中小微企业划型 1 其他类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 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决定。 认定 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 3.决定责任:作出是否备案登记的决定。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 4.事后监督责任:加强事后监管并将审批表存档。 型企业 - 50 -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 通知》(国办发〔2018〕33号)第三点精简审批环节(十二)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 调整审批时序;(十三)推行告知承诺制。《湖南省信息通信 理应当告知理由)。 基础设施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0 年)》(湘政办发 光纤到户及通信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 〔2018〕)第四点、政策措施(二)保障规划落地;(三)推 2 其他类 基础设施验收备 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决定。 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 3.决定责任:作出是否备案登记的决定。 度改革试点的通知》 动资源开放共享2、落实光纤到户标准。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 案 设厅湖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 4.事后监督责任:加强事后监管并将审批表存档。 设工作的通知》(湘建设〔2019〕25号)第四点加强光纤到户建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设工作全过程监督管理1、严格执行新建住宅光纤到户建设标 准。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 理应当告知理由)。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使用省级财政性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 公告〔2012〕72号)第十三条 3 其他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息化主 资金建设的信息 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决定。 《湖南省信息化条例》 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对使用财政性 工程绩效评价 3.决定责任:作出是否备案登记的决定。 资金建设的信息工程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4.事后监督责任:加强事后监管并将审批表存档。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51 -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湘办 理应当告知理由)。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职能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 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 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全面落实省委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部署要求, 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决定。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 制规定》(湘办〔2019〕40 要职责是:(一)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 3.决定责任:作出是否备案登记的决定。 号 拟订全省科技发展、引进国外及国内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4.事后监督责任:加强事后监管并将审批表存档。 〔2019〕40号)第三条,省科技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 4 公共服务 科技政策咨询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第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 5 科技型中小企业 一章总则,第五条,各有关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纳入信 咨询服务 息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精准支持和精准服务,制定的支持 公共服务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决定。 办法》 3.决定责任:作出是否备案登记的决定。 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应优先支持纳入信息库的企业。 4.事后监督责任:加强事后监管并将审批表存档。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52 -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加快建立湖南省科技报 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加快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 科技计划项目科技 告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第65号)全文 6 公共服务 建立湖南省科技报告制度 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决定。 报告共享服务 全文。《《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决定责任:作出是否备案登记的决定。 法》》(暂无)全文 全文。 (湘政办发〔2015〕第65 4.事后监督责任:加强事后监管并将审批表存档。 号)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四)科技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文献共享平台。 2. 加强数字图书馆标准的研究,逐步建设各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 《 2004-2010 年 国 家 科 7 科技文献信息共 类数字化的科技文献资源库。促进相关部门、地方科技文献网 享服务 络系统的对接和共享。鼓励各类文献服务机构采用多种现代化 公共服务 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决定。 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 3.决定责任:作出是否备案登记的决定。 要》 手段和服务方式,构建种类齐全、结构合理的国家科技文献资 4.事后监督责任:加强事后监管并将审批表存档。 源保障和服务体系。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53 -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012〕54号)第五条 国务院清洁生产综合协调部门负责组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 企业清洁生产咨 8 公共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 织、协调全国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国务院环境保护、工业、 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决定。 询服务 生产促进法》 科学技术、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 3.决定责任:作出是否备案登记的决定。 有关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 4.事后监督责任:加强事后监管并将审批表存档。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1.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湖南省绿色工厂、 绿色园区、绿色产 9 公共服务 品和绿色供应链 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湘经信节能〔2017〕 15号) 2.审查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 《湖南省绿色制造体系 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决定。 建设实施方案》 管理企业认定咨 询 (一)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3.决定责任:作出是否备案登记的决定。 4.事后监督责任:加强事后监管并将审批表存档。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54 - 2.《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 (2006年7月31日湖 1. 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3号公布)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新型墙体材料改 10 公共服务 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 革宣传 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监督管理的具体 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新 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的有关工作。 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 (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核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 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决定。 3.决定责任:作出是否备案的决定。 . 《湖南省新型墙体材 料推广应用条例》 4.事后监督责任:加强事后监管并将审批表存档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 55 - 《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条例》(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06〕63号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型墙体材料 推广应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 区域内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新型墙体材料推广 应用的有关工作。 第六条 对在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工作 2. 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 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墙体材料 (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改革管理机构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新型墙体材料推 11 其他类 广应用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 2.审核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 府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编 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决定。 制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规划和年度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 3.决定责任:作出是否备案的决定。 准后实施。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墙体材料行政主管 4.事后监督责任:加强事后监管并将审批表存档 部门及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构应当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和 政策,组织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的信息交流、统计和宣传教 育,指导新型墙体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和使用,协调解决新 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中的问题。墙体材料改革管理机构的工作 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十七条 省人民政府墙体材料行 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适时发布和 调整本省的鼓励、限制、淘汰的墙体材料生产技术、工艺、设 - 56 - 备及产品目录。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湖南省新型墙体材料 推广应用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主席令〔2017〕74号)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 3. 管理的部门应当安排资金,有计划地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经营管 组 织 企 业 经 营 管 理人员培训。第四十八条 国家支持有关机构、高等学校开展针 12 公共服务 理人员、技术创新 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及生产技术等方面的人员培训,提高企业 人员培训 营销、管理和技术水平。国家支持高等学校、职业教育院校和 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与中小企业合作共建实习实践基地,支 持职业教育院校教师和中小企业技术人才双向交流,创新中小 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 (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2.审核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 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决定。 3.决定责任:作出是否备案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 企业促进法》 4.事后监督责任:加强事后监管并将审批表存档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企业人才培养模式。 - 57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2019〕 711号)第六条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第 十九条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 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2.《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 (省政府令〔2009〕245号)第二条第二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受理责任: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 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的统一指导、协调、监督下开 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在上级主管部门的 2.审核责任: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 13 公共服务 政府信息公开 领导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统一指导、协调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 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作出决定。 作;实行双重领导的部门在所在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政府 3.决定责任:作出是否备案的决定。 信息公开工作,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第六条第一款行 4.事后监督责任:加强事后监管并将审批表存档 政机关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和条例规定,界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5.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 的具体范围,编制、公布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第十三条第四款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利用宣传栏等形式公开政 府信息。第三十六条村(居)民委员会协助有关行政机关通过村 务公开栏、会议、广播等形式公开下列政府信息:(二)最低生 活保障金、合作医疗补助费、农民种粮补贴、救灾救济资金等 费用发放情况;(七)其他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 5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信息公开条例》 - 59 -

安化县科工局权责清单2021(66项).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