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类流程图(烈士评定申请材料审查).doc
绥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其他类类 权力运行流程图 (烈士评定申请材料审查) 申请 (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死者遗属或者事件发生地 的组织、公民向死者生前工作单位所在地、死者 提供死者有关情况和牺 牲的详细情节材料 遗属户口所在地或者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 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 补正(按照相关要求 补充资料) 需补正资料 调查核实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上 报资料进行调查核实) 不符合条件 上报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调查核实后提出评定烈士的报 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上报上一级人民政府) 审核 (州人民政府对死者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上报省人 民政府审查评定) 审查评定 (属于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由省人民政府 对死者进行审查评定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备案;属于第一款第五项 的由省人民政府审查后送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查评定) 公告 (县人民政府对评定情况进行公告) 办理机构:绥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业务科) 业务电话:0739-7619006、监督电话:0739-7619017 书面告知其理 由和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