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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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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2020 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 话精神,持续开展问题排查核查,着力解决“一些农村危房改造质量 不高”问题,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等 4 类重点对象危房全面梳理, 完成全省新增的 10951 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 4 类重点对象房屋实行动态监管,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做到动态清零, 确保不留死角,全面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坚决打 赢打好脱贫“歼灭战”。 二、补助对象与标准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 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等 4 类重点对象。 (二)政府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玫府资金采 取分类补助,补助标准为:重建房屋户均 2 万元,修缮加固户均 0.6 万元。在中央财政补助基础上,省财政对国家扶贫开发县、省扶贫开 发重点县和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的县(市、区)户均补助 3000 元;其他一般县(市、区),省财政户均补助 2000 元。各地要严格落 实危房改造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根据农户贫困程度、房屋危险 程度和改造方式等制定分类补助标准,切实加大对深度贫困户的倾斜 支持。 三、改造方式与时限 (一)改造方式 拟改造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 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 局部危险(C 级)的,应修缮加固。因地制宜选择适宜改造方式和技 术,根据危房现状、农户意愿等实际情况采取拆除重建或维修加固等 改造方式,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 愿的,各地要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二)完成时限 2020 年 6 月底前完成 3708 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扫尾 工作,8 月底前全面完成下达的农村危房改造年度任务。 四、管理要求 (一)明确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县级人民政府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整合各方资源,调动积极因素,形成工作 合力,凝心聚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县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 和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具体组织者,要加强组织,做 好服务,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建设美好家园。农户是危房改造的具体 承担者,要发挥互帮互建的主体作用,自主开展房屋建设工作。 2.公平公正、阳光操作。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危房改 造政策,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和“政策明白卡”等多种形 式宣传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公开危房等级评定标准、程序和评定结果, 公开申请条件和程序,公平公正确定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实行村、镇、 县三级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实事求是、务求实效。农村危房改造严格执行有关标准,既不 能脱离实际、拔高标准、吊高胃口,也不能降低标准、影响质量。要 围绕年度任务,精准对象、精准施策、精准用力,严禁虚假改造,切 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居住安全。 (二)加强危房改造实施管理 1.提高农村危房改造质量水平,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把农村 危房改造质量放在重要位置,下大力气解决“一些农村危房改造质量 不高”问题。要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危房 改造基本安全技术导则的通知》(建办村函[2018]172 号),严格建 设标准,明晰危房改造基本安全底线标准,确保改造后房屋质量安全。 要落实好质量责任,农村危房改造采用自建方式的,农户和施工队对 房屋质量负主体责任;采用统建方式的,建设主体和建设单位对房屋 质量负主体责任。县级住建部门要做好质量安全基本知识宣传,加强 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的指导;要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 发现存在问题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到位,确保改造一 栋、安全一栋,改造一户、安全一户,确保工程质量安全。3 月下旬 开始,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组织乡镇人民政府对已实施的建档立 卡贫困户等 4 类对象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工程质量进行“回头看”,对 存在质量问题的,争取 5 月中旬前全面整改到位,切实保障农村危房 改造质量水平。 2.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住房安全兜底保障工 作。要积极协调农村建筑工匠,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危房改 造支持。鼓励通过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及幸福大院、修缮加固现有闲 置公房、置换或长期租赁村内闲置农房等方式,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 问题。对于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极弱的特困户,各地切实采取措 施,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3.精准确定对象,各地要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优先 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对建 档立卡贫困户等 4 类重点对象有危房改造要求的,做到应改尽改。建 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 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应 由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积 极会同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做好信息比对,精准核实对象。 4.做好危房等级鉴定。各地要逐户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等 4 类 重点对象房屋等级鉴定工作,确保不落一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退 出时房屋住房安全有保障要有安全认定材料。 5.规范认定程序。坚持“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 批”,规范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强化责任落实。要建立健全公 示制度,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审查结果按照相关程序在村务公开栏 公示。乡镇政府要做好与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工作,并 征得农户同意公开其有关信息。 6.严格控制面积。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控制建设面积,引导农户 建设既经济合理又满足使用需求的房屋,防止盲目攀比、超标准建设 导致农户举债建房等现象发生。改造建筑面积 1 至 3 人控制在 40-60 平米以内,且 1 人户不低于 20 平米、2 人户不低于 30 平米、3 人户 不低于 40 平米;3 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 18 平米。 7.做好旧房拆除。新房建成后旧房拆除工作由县级住建部门指导 乡镇、村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消除安全隐患,各地要做好群众思想工 作,做到先建后拆,文明拆迁,防止损害群众利益,拆除过程要注意 安全防范工作。 8.实行现场核制度。危房改造竣工后,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工 作由县级农村危房改造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乡镇、村等有 关人员参加,验收重点包括补助对象确定、工程质量、资金拨付、档 案资料、旧房拆除及群众满意度等。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相关 部门组织进行复核。 9.加大问题查处。持续开展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中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方面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着 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聚焦侵害群众利益、群 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保障贫困户 基本住房安全。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并对群众反映的问 题及时分级调查处理,建立台账,逐一核实,对于情节严重的信访问 题要联合纪检监察部门共同查处,确保问题及时有效解决,努力提升 群众满意度。 (三)强化档案信息系统管理 健全危房改造“一户一档”台帐,做到改造一户、销号一户,精 准实施帮扶改造。及时准确将每一户危房改造对象的家庭情况、房屋 改造的进展情况录入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 检索系统。加强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的动态维护和管理,乡镇有关部门 对信息录入的准确性负责,按工程实施时间节点,适时上传改造前、 改造中、改造后 3 张农房照片。县级主管部门加强信息录入的审核管 理,市级主管部门定期组织抽验核对,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确保信息 完整准确。各地要对历年来农村危房改造农户“一户一档”资料进行 梳理,对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系统中预警信 息及时核实整改,确保信息准确。 (四)严格补助资金使用管理 1.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各地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 理办法,加强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不得将补助资 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与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无关的支出,不得在补助 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 2.防止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挤占挪用和滞留。加快资金拨付、 使用进度,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合 格达到补助资金拨付条件的农户名单提供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负 责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支付, 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支付给农户的补助资金, 支付时间不应晚于竣工验收后 30 日,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和滞 留。 3.严肃查处套取冒领补助资金及基层工作人员索要好处费。各地 加强农户补助资金兑现情况检查,结合扫黑除恶行动,坚决查处冒领、 克扣、拖欠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或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 、“手续 费”等行为。加大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危房改造等资金行为的 惩处力度,并及时将相关违法行为移交纪检部门。要加强农村危房改 造政策、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环节审查结果的信息公开,及时调查 处理群众举报,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保障群 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严防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加强中央、省级脱贫攻坚巡视以及各项脱贫攻坚绩效考核反馈问 题整改力度,深入查摆农村危房改造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持续巩固整 改成效,确保各类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在农村危房改造中,以农民为 主体,尊重农民意愿,防止做表面文章。严格农村危房改造管理,禁 止单纯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房屋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 全性无关的用途,坚决制止单纯的“刷白墙”现象。同时,精简农村 危房改造管理方面文件数量,转变管理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农村危房 改造信息系统,对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动态监测,按照“四不两直”方 式开展调研和检查,带着问题,直奔现场,深入到群众中发现问题, 帮助解决困难,督促整改到位。 (六)提高改造效果 改造后的农房应具备卫生厕所,满足人畜分离等基本居住卫生条 件。要引导农户开展院落整治,提升村庄人居环境。各地要加强政策 宣传和舆论引导,利用多种方式宣传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及标准、申请 程序等相关政策,提供农户对危房改造政策的知晓程度。广泛宣传农 村危房改造工作成效及各地好的经验做法,营造积极的舆论氛围。 (七)加强工作调度 各地要统筹做好住建和城乡建设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脱 贫攻坚工作,要咬定目标、倒排工期、抓紧工作、强力推进,确 保如期完成任务。要健全统计制度,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月报 制度,及时准确掌握危房改造计划落实、实施进度、监督管理等 情况,每月 25 日前,报送上月农村危房改造进度。省住房和城乡 建设厅将适时对各市工作进度、成效和问题进行通报。各地要健 全调度制度,实施台账管理、节点管控,确保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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