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人民政府-未经批准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处罚.doc
未经批准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处罚 案件来源 简易程序 一般程序 立 案 执法人员填写立案审批表,并按程序报批 执法人员 出示执法证件 告知拟处罚的事实、 理由、依据和陈述申 辩的权利 填写预定格式的行 政处罚决定书 当场送达 依法执行 调查取证 2 名及以上执法人员进行检查,出示执法证件,依法收集 整理证据材料 审 批 调查终结后,拟写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并按程序审批 拟定处罚意见 机构负责人决定拟处罚意见,重大复杂案件由案审委员会 或行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 撤销立案 1、情节轻微且已改 正;2、违法事实不 能成立的 处罚告知 依法制作并送达 行政处罚通知书 (当日) 移送处理 1、违法案件不属 于本机关处罚事 项的;2、涉嫌犯 罪的 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重大处罚依申请召开听证会 当事人的事实、理由或证 据成立,行政机关改变原 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当日) 依法制作处罚决定 (3 个工作日后) 送达执行 结 案 归 档 承办处室:集贤县公路管理站路政股 咨询电话:0469-6189505 重 大 处 罚 报 备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