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doc
2023 年度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内设科室 三、部门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 年度部门 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 年度部门预算 表 一、2023 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2023 年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2023 年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2023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 年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2023 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2023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2023 年项目支出表 十一、2023 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2023 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概况 一、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要职责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宣传、文化和文物工作的 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广电、旅游和文物政策措施 并组织实施,起草历史文化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管 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广电事业、 旅游业、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动文化广电和旅游体制机制改 革和高质量发展。 (三)管理全市重大文化和旅游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 化和旅游设施建设, 组织全市文化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推广, 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拟订旅游市 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指导、管理全市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 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 文艺作品,推动各相关门类艺术、各相关艺术品种发展。 (五)负责全市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 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推进旅游惠民,推动文 化惠民工程实施。 (六)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 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 遗产的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统筹规划全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 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 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 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履行行业安全监管 责任。 (十)指导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性、 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 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 和博物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 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推动三 门峡文化走出去。 (十二)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组织 实施相关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扶助贫困地区 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十三)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 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 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十四)指导全市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 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 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五)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市性重大宣传活动,指 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十六)负责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 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十七)组织拟订全市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并 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市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 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市“智慧广电”建 设和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 卫工作。 (十八)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制定全市文物和博 物馆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文物和博物馆人才培训。会同 有关部门处理文物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九)负责全市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 协同有关部门负责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 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推荐申报和规划、管理、保护、 监督工作。 (二十)组织全市文物资源调查,申报全国、省级、市级 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全市大遗址保护、古建筑保护维修、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文物保护 和考古发掘项目,负责全市文物调查、勘探、考古发掘工作。 (二十一)负责推动和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 设,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的业务工作;负责文物 和博物馆有关审核、报批工作,指导社会文物管理、抢救、 征集等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二十二)编制文物事业经费预算,审核并监督文物保 护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规划、指导全市博物馆、纪念馆和文 物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省文物事业统计工作。 (二十三)负责组织全市区域内国家、省、市重点项目 建设中的文物抢救保护工作。 (二十四)拟订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工作规 划,组织实施重大文物保护科技项目,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 果转化和推广。 (二十五)拟订全市文物资源管理利用规划,指导全市 文物和博物馆单位开放利用及文创产品的研发推广,会同有 关部门做好全市文物单位的开放管理、保护利用工作。监督 管理涉案文物鉴定评估工作。 (二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下设 22 个科室,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 财务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科技教育科、非物质文化遗 产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 科、对外交流合作科、宣传推广科、传媒机构、管理科、网 络视听节目管理科、广电舆论宣传管理科、文物保护和考古 科、博物馆与文物交流科,文物资源管理与安全科、政务服 务科、机关党委。 三、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本预算为汇总预算,包括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机关本级预算和 12 个局属二级 单位预算: 1.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本级; 2.三门峡市虢国博物馆 3.三门峡市博物馆 4.三门峡市旅游协调办公室 5.三门峡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6.三门峡市文化旅游公共事务中心 7.三门峡市群众艺术馆 8.三门峡市戏曲研究中心 9.三门峡市艺术研究所 10.三门峡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11.三门峡市广播电视监测台 12.三门峡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13.三门峡庙底沟博物馆 第二部分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 年收入总计 5680.1 万 元 , 支 出 总 计 5680.1 万 元 , 与 2022 年 相 比 , 收 支 增 加 786.86 万元,增长 1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二级机构一 个(庙底沟博物馆)以及局机关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工 资福利费用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 年收入合计 5680.1 万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5680.1 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 部门结余结转资金 0 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 年支出合计 5680.1 万 元,其中:基本支出 4526.8 万元,占 79.69%;项目支出 1153.3 万元,占 20.3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 年财政拨款一般公共 预算收支预算 5680.1 万元。与 2022 年相比,收支增加 786.86 万元。增加原因为:新增二级机构一个(庙底沟博物 馆)以及局机关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工资福利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 年支出合计 5680.1 万 元,其中:基本支出 4526.87 万元,占 79.69%;项目支出 1153.3 万元,占 20.3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 出4526.87元,其中:人员经费4239.30万元,占93.65%,公 用经费287.57万元,占6.35%。 七、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 通知》(财预〔2017〕98 号)要求,从 2018 年起全面实施支 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 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 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 求,我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 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 年“三公”经费预算 为 23.53 万元。与 2020 年预算数相比,减少 98.41 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 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 训费等支出。2023 年预算比 2022 年减少 5 万元,下降 100%,减少原因为我部门未安排出国任务。 (二)公务用车运行费 16.37 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 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2023 年预算与 2022 年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 1.66 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 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23 年预算与 2022 年 相比减少 0.5 万元,下降 23.15%,减少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 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本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预算 112.62 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比 2022 年增加 16.75 万元,增长 17.47%。主要原因为本年 三家财务不独立二级机构预算并入机关导致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 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部门 2023 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 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 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 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 年末,我单位共有车辆 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 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2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 其他用车 0 辆;单价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套, 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部门本年无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 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 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 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 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 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 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 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 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 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 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 使用财政拨 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 国(境)的住宿费、旅 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 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 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 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 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附件:三门峡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 年部门预算表 2023 年 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