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会议加密系统通用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docx
许昌市公安局 视频会议加密系统通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 招标编号:XCGAKX--D2021001 采购人:许昌市公安局 1 日期:2021 年 12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邀请 第二章 项目需求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 供应商须知 第五章 协商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七章 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3 第一章 采购邀请 河南省高校新技术有限公司: 许昌市公安局计划对视频会议加密系统通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 购。现邀请你单位就该项目的相关事宜前来协商。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公安局视频会议加密系统通用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XCGAKX-D2021001 三、采购方式:参照单一来源采购 四、招标内容: 1、采购内容:多点控制单元(MCU)、视频会议终端、防火墙、交换机等; 2、预算金额:43.3146 万元; 3、履约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7 日内; 4、履约地点:许昌市公安局; 5、分包:不允许。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特殊要求:供应商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业务种类为 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 六、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自行从许昌市公安局官方网站(http://gaj.xuchang.gov.cn)下载。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 1 月 5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许昌市公安局 1709 房间(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资料, 招标人不予受理) 4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1 年 1 月 5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许昌市公安局 1701 房间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许昌市公安局官方网站(http://gaj.xuchang.gov.cn)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公安局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8637467890 联系地址:许昌市许由路 480 号 许昌市公安局 2021 年 12 月 29 日 5 第二章 项目需求 一、本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本项目采购设备主要用于上联省公安厅、下联各县级公安机关政令传达、工 作部署、成果汇报、培训学习、视频会议应急调度等,依托公安网 IP 链路,充 分利用市局现有会议室及专用机房,确保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视频会议能和省公安 厅互联互通。 二、采购清单 见附件。 本采购清单中所列技术规格或主要参数为最低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将 承担其投标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的风险。 三、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本项目所有货物免费质保期不少于 3 年;免费质保期自采购单位验收合 格之日起计算。免费质保期内成交人向采购单位提供免费维修服务,无法维修的 须提供免费更换服务,成交人不收取任何费用。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售后服务承 诺函,承诺保修期内的售后服务为原厂售后服务,否则为无效投标。其他具体要 求如下: (1)集成对接要求 加密系统密码设备、音视频等设备不在本次建设范围内,但供应商须配合完 成各个系统的集成连接工作,按照省公安厅文件要求,供应商需具备涉密信息系 统集成资质。 (2)维保服务要求 从最终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供应商负责本项目为期 3 年维保年限,3 年维保 6 期内提供系统的全部软硬件的免费维修维护和升级工作(若供应商响应的质保期 大于三年,则按大于三年计算),保证整个系统和设备正常稳定运行。 (3)项目质保服务 要求供应商对本项目提供 7*24 小时*365 天售后服务响应机制;对项目设备 在质保期内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等三包服务,不再向用户收取任何费用;设备 发生故障的通报后,供应商在 10 分钟内做出响应,并在 0.5 小时内做出故障解 决方案。 如故障无法通过远程协助解决,供应商将携带备品备件 2 小时内到达项目现 场进行故障处理。一般软件或硬件系统故障在 3 小时内解决问题;严重的软件或 硬件故障在 5 小时内解决;特别严重的软件或硬件故障,如 8 小时无法解决的直 接提供备机更换服务,故障设备完成修复及测试,测试无问题后再换回备用设备。 四、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供应商须明确投标产品的厂家、品牌、型号、详细参数(采购清单中第 1 至 5 项),否则为无效投标。 2、供应商应就本项目(每包或者标段)完整投标,否则为无效投标。 3、所投产品应为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全新正品现货。 4、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设备、材料、元件等购置、安装调试、验收、 与其它施工单位协作所产生的费用等)。 5、本项目执行《许昌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许政文[2017]15 号)的相关规定。 五、包装要求 7 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项目,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 装要求和履约验收相关条款应符合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 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 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的规定。 六、验收标准 设备安装运行 30 天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人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 7 个工作 日内,由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成交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 认。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 双方共同签署。 七、本项目预算金额 43.3146 万元。超出预算金额的谈判响应无效。 八、资金支付 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2、支付时间及条件:验收合格,成交人提供合同金额 10%的银行保函,采 购人支付结算总价款的 100%,质保期满退还银行保函。 8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招标文件中凡标有★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响应文件须完全响应,未实质响应的, 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项目名称:许昌市公安局视频会议加密系统通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XCGAKX-D2021001 1 采购项目 项目内容:多点控制单元(MCU)、视频会议终端、防火墙、交换 机等; 项目地址:许昌市公安局 名称:许昌市公安局 2 采购人 地址:许昌市魏都区许由路480号 联系人:徐福峥电话:18637467890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企业投标提供)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投标提供) 3、执业许可证。(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投标提供) 3 ★供应商资格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投标提供) 5、自然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投标提供) 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投标提供) 二、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 9 团体法人),提供本单位: ①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 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2、供应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本单位: ①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 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三、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免税)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依法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 五、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0 1、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用工合同等; 2、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声明(承 诺函或声明格式自拟)。 注:仅需提供序号1~2其中之一即可。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 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 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 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 政务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联 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 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 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仅查 询社会组织); 2、截止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采购人确认的查询结果网 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采购人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11 5、供应商无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 协商小组查 询结果为准,协商小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不再作为协 商依据, 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协商依据。 4 ★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最高限价 43.3146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 √ 不组织 6 现场考察 □组织,时间:地点: □ √ 不召开 7 协商前答疑会 □召开,时间:地点: 8 进口产品参与 □ √ 不允许□允许 60天(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9 ★协商有效期 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中标人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 止。 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 10 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 √ 不允许□允许 分包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响 11 2021年月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应截止及协商时间 12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13 协商保证金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许昌市公安局1701房间 本项目不收取。 供应商应提供投标承诺函。 12 14 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变更(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在许 公告发布 昌市公安局官方网站(http://gaj.xuchang.gov.cn)上发布。 15 响应文件份数 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响应文件的 16 纸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封面加盖供应商公章。 签署盖章 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少于评标委员会 17 采购人员组建 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从许昌市公安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按照《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 18 信息安全要求 要求:信息安全产品,需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按国 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无要求 19 履约保证金 □ √ 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中标人以支票、汇 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 交。 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时,须向许昌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科技信息 成交供应商需提交 化科发送响应报价及分项报价一览表(包含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 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电子文档,并同时电话告知交易见证 20 的资料 科。 联系电话:18637467890;邮箱:49580962@qq.com。 根据协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包括: ①总报价②分项报价。 21 最后报价 注: ①协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交一次最后报价时,在协商小组规定 时间内,供应商未提交最后报价则以其初次提交响应文件报价 13 为最后报价。 ②请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可提前准备分项报价。 14 第四章 供应商须知 一、概念释义 1.适用范围 1.1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 采购项目的采购。 1.2 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的采 购人。 2.定义 2.1“采购项目”:系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2“采购人”:系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采购的集中 采购机构和采购人。 2.3“供应商”系指从采购人处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 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4“成交供应商”系指成交的供应商。 2.5“甲方”系指采购人。 2.6“乙方”系指成交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2.7“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 务。 2.8“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 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 15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 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 2.8.1 采购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响应的,均视为拒绝 进口产品参加响应。 2.8.2 如采购文件中已说明,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允许部分或全部产品采 购进口产品,供应商既可提供本国产品,也可以提供进口产品。 2.9 采购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 3.合格的供应商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 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 符合本项目“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所必须具备的条件。 3.3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6〕125 号)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的具体要求为: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名单(联合体形式 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3.1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 (www.chinanpo.gov.cn); 3.3.2 截止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 3.3.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协商小组确认的查询结果 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16 3.3.4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协商小组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 社会组织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3.5 供应商无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 协商小组查询结果为准,协商小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不再作为 协商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协商依 据。 3.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5“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除应符 合本章第 3.1 项和 3.2 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5.1 在响应文件中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 作和义务; 3.5.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 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 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3.5.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5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 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17 4.1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 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4.2 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 合法权利。 5.协商费用 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协商有关的全部费用,采 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公 告、成交公告以及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 均将在许昌市公安局官方网站(http://gaj.xuchang.gov.cn)公开发布。 7.代理费用 集中采购机构提供采购文件免费下载或获取,且不收取成交服务费。 8.其他 本“供应商须知”的条款如与“采购邀请”、“采购需求”、“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和“协商”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采购邀请”、“采购需 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协商”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二、采购文件说明 9.采购文件构成 9.1 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8 (1)采购邀请(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2)采购需求 (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供应商须知 (5)协商 (6)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7)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8)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 9.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 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按采购文件要 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有可能导致响 应被拒绝,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3 供应商应认真了解本次采购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 一切可能影响响应报价的资料。一经成交,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 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 责。 10.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0.1 在响应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 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10.2 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9 10.3 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 力。当采购文件与澄清或修改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 件内容为准。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1.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采购事宜的所有来 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 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11.2 响应文件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 计量单位;采购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报价 12.1 本次单一来源项目的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2.2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 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2.3 供应商应对项目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漏报将导致其响应为 非实质性响应予以拒绝。 12.4 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自身服务水平和承受能力进行报 价。响应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采购需求”中另有说明外,响应报 价应当是供应商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 包括人工(含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加班工资、工作餐、相关福利、关于人员 聘用的费用等)、设备、国家规定检测、外发包、材料(含辅材)、管理、税费 及利润等。经通知参加协商的供应商,在协商结束后还有一次最终报价的机会。 20 12.5 本项目所涉及的运输、施工、安装、集成、调试、验收、备品和工具 等费用均包含在响应报价中。 12.6 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预算金额,且不低于成本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 高于预算金额(项目控制金额上限)的,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 响应予以拒绝。 13.响应文件有效期 13.1 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本项目响应文件有 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有效期应当不少于“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比采购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 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报价无效。 13.2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成交供应商 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14.响应文件构成 14.1 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要求。 14.2 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 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4.3 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其它材料等组成。 14.4 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 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 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5.响应文件格式 21 15.1 为便于评审及规范统一,建议响应文件参照招标文件第七部分(响应 文件有关格式)的内容要求、编排顺序和格式要求,以 A4 幅面编上唯一的连贯 页码,并在响应文件封面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 等字样。 15.2 招标文件未提供标准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拟定。 16.协商保证金 16.1 本项目不收取协商保证金。 16.2 供应商应提供协商承诺函。 17.采购文件的数量和签署盖章 17.1 供应商应提交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2 在采购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及签名之处,电子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 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或授权代表电子印章。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8.响应截止时间 18.1 供应商必须在“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截 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提交到指定地点。在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响应文 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 18.2 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 10 条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 长响应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响应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 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供应商按采购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提交响 应文件。 22 19.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不予退 还。 五、协商 20.响应文件开启 20.1 采购人将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响应文件。 供应商对解密过程和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 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对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 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0.2 响应文件解密活动结束时,供应商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签字。 供应商未签字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 21.采购人员组成 21.1 采购人应当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与供应商协商,由采购人代 表和评审专家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采购人员成员总 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从许昌市公安局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1.2 采购人员与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21.2.1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 的董事、监事, 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1.2.2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 系血亲或者近姻 亲关系; 23 21.2.3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2.资格审查和协商 22.1 资格审查:采购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 资格进行审查。 本项目具体资格审查详见(第五章资格审查与协商)。 22.2 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 23.响应文件的澄清 23.1 采购人员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 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 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 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的澄清、说 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 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 明。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 实质性内容。 23.3 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4.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24.1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4.2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24 24.3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 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供应 商须知”23.2 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为无效报价。 25.响应无效情形 25.1 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5.1.1 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协商承诺函的; 25.1.2 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5.1.3 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5.1.4 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25.1.5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5.1.6 法律、法规和响应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6.商定价格 26.1 采购人员根据项目情况可进行一轮或多轮协商。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 内根据采购人员要求进行响应和报价。最后报价以最后一轮协商结束后的报价为 准。 26.2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7.协商办法与要求 采购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 28.编写协商情况记录 25 协商情况记录应当由采购全体人员签字认可。对记录有异议的采购人员,应 当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员拒绝在记录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 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授予合同 29.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后 1 个工作日内,根据协商情况记录提出的成交候选人确 定成交供应商。 30.终止采购活动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 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30.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0.3 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31.成交公告、发出成交通知书 31.1 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后,3 个工作日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 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1.2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 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 31.3 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时,须向采购人发送协商报价及分项报价 一览表(包含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电子 文档,并同时电话告知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 26 32.签订合同 32.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 日内,按照采购 文件确定的合同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 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2.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 合同的条件, 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 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3.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 当以支票、 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 履约保 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27 第五章 协 商 一、资格审查 (一)采购人依法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采购人与供应 商进行协商。 (二)资格证明材料(本栏所列内容为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如有一项不 符合要求,则不能进入协商)。 (三)资格审查中所涉及到的证书及材料,均须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 扫描件(或图片)。 序号 资格审查因素 1 报价函 说明与要求 参考采购文件第七章 3.1 格式填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企业投标提供)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投标提供)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 2 (3)执业许可证。(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投标提供) 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 然人的身份证明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投标提供) (5)自然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投标提供) (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投标提供) (1)供应商是法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 3 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本单位: ①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 28 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 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2)供应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本单位: ①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 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 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供应商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凭据。 4 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免税) 供应商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 的证明材料 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①与本项目投标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 6 用工合同等; 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②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 材料 声明(承诺函或声明格式自拟)。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②其中之一即可。 29 如无重大违法记录请按照招标文件提供格式填写供应商“参加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7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 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 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的具体要求为:供 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 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 (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 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 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8 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 ③ “ 中 国 社 会 组 织 政 务 服 务 平 台 ” 网 站 (www.chinanpo.gov.cn)(仅查询社会组织); (2)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采购人确认的 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 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采购人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将拒绝其参与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无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供应商不良 30 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查询之后,网站信息 发生的任何变更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 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供应商应具备的特殊 9 无 要求 响应报价是否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超出预算金额 10 响应报价 的投标无效。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最高限价,则超出预算 金额和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11 投标承诺函 12 联合体协议 供应商以投标承诺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 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 权人身份证明。(法人投标提供) (2)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 权人身份证明。(非法人投标提供) 注: ①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 13 供应商身份证明及授权 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供应商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 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 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 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 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31 ③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供应商提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14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 标 二、协商 采购人组织具有相关经验的专业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 采购项目质量。 三、编写协商情况记录 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应当编写协商情况记录。协商情况记录应当由采购全体人 员签字认可。对记录有异议的采购人员,应当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采购人 员拒绝在记录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32 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此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定的合同条款为准进行 公示, 最终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与采购文件有冲突) 甲方:许昌市公安局 乙方:(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许昌市公安局视频会议加密系统通用设备采购项目(以 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 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合同条款; 1.2 招标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 1.3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乙方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和投标承诺完成通信机房建设项目建设内容。 3、合同总金额 3.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 交付时间: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0 日(日历日)内; 33 4.2 交付地点: 许昌市公安局; 4.3 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6、验收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设备安装运行 30 天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由甲方成立 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和响应文件的承诺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 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 共同签署。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7.1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7.2 支付时间及条件: 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额 10%的银行保函,甲方收到发票和银行 保函后支付结算总价款的 100%,质保期满甲方退还银行保函。 8、履约保证金 数额为合同金额的 10%。乙方以银行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甲方提交。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0、违约责任 34 10.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因乙方原因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项目的供货、 安装、调试等工作,乙方应向甲方每日支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5‰的违约 金; 10.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 等工作,甲方不能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10.3、因乙方原因造成逾期付款,甲方不承担责任,因甲方原因造成逾期付 款的,甲方应按照同期银行利率支付乙方滞纳金; 10.4、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向乙方支 付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金额 5%的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 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 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 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 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 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经协商在 60 日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仲裁。 35 (2)合同双方均为国内法人的,其争端的仲裁应由合同发生地许昌仲裁委 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进行。 (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的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13、不可抗力 13.1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 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 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 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 责任。 13.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 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质量鉴定: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许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机构进 行质量鉴定,该 鉴定结论是最终结论,双方均应接受此鉴定结论。 15、其他约定 15.1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36 15.3 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 本合同生效文本一式 5 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并 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 2 份,送许昌市财政局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 1 份,具有同等效力 15.5 其他:无。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37 第七章 响应文件有关格式正/副本 38 一、供应商应答索引表 供应商应答 序 项 号 目 (有/没有) 1 供应商应答索引表 2 报价一览表 3 报价函 4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5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6 营业执照等证明 7 依法纳税凭据 响应文件中所 在页码 备注说明 资产负债表 经审 利润表 计财 财务 8 状况 务报 告 现金流量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附注 报告 基本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银行资信证明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9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设备购置发票 履行 10 合同 能力 证明 技术人员职称证书 材料 用工合同 投标人相关承诺函或声明 11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9 12 投标人应具备的特殊要求 13 投标承诺函 14 联合体协议 投标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 15 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承诺函 16 分项报价表 17 技术规格偏离表 18 技术方案(实施方案) 19 售后服务方案 20 业绩情况表 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 21 心 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信息安全产 品有效认证证书 22 其它资料 注:①本表序号8请按照本招标文件 “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标”资格审查表中序 号3要求,根据所提供经审计财务报告、基本开户银行资信证明、银行资信 证明、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情况填写其中一项即可。 ②本表序号10请按照本招标文件 “第六章资格审查与评标”资格审查表中 序号6要求提供,根据所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声明)情况填写其中一项 即可。 40 二、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项目负 交付(服务、 责人 完工)时间 响应报价 大写: 备注 小写: 注:本表为本次招标的所有货物及服务的总报价是货物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 供应商名称:(全称)(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41 三、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42 3.1 报价函 致:许昌市公安局 根据贵方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的采购公告及邀请,_______(姓 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 我方在参与响应前已详细研究了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 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采购文件 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同意采购文件的相关条 款和已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及资金支付规定,对采购文件 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我方已完全明白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 申明如下: 一、按采购文件提供的全部货物与相关服务的响应总价详见《报价一览 表》。 二、我方同意在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 90 天内遵守本采购文件 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我方同意并遵守本采购文件“供应 商须知”中第十四条第三款关于延长响应有效期的规定。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 供货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响应截止日有效,如有在响应有 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 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响应时间截止之后,响应有效期之内撤销协 商的,则我方将 承担违背投标承诺的责任追究。 43 四、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响应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 信息或资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响应报价。 六、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 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 任务。 七、我方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响应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 证采购人在中国使用我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 责任由我方承担。 九、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或自然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2. 我方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社会保险费用,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 人提供近六个月内的相关缴费证明,以便核查。 3. 我方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采购人员可将我方做无效响应处理,我 方愿意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十、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 十一、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所有与本项目协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 务: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45 3.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本人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就参加贵方招标编号为项目编号的 项目名称公开招标项目的响应报价,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及合同的执行、完 成、服务和保修,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反映身份证有效期限】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46 签署日期:年月日 说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本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响应的,仅须出具此证明书。 3.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本人 法人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职务以我方 的名义参加贵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 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响应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 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贵方收到我方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 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除我方书面撤销授权外, 本授权书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直至我方的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名称:(全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名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名章) 4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反面) 3.4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声 明 本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 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48 日期:年月日 49 3.5 协商承诺函 许昌市公安局: 经研究,我方自愿参与贵方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的投标,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无 条件地遵守本次采购活动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我方如果在本次响应活动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诺依法承担 相关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一、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二、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采购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四、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五、法律法规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0 3.6 投标人提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 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承诺函(承诺函格 式自拟)。 51 3.7 其他资格证书或材料 52 四、符合性审查证明材料 53 4.1 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 号 品牌 技术 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厂家 参数 1 2 … 合计 大写: 小写: 投标人(并加盖公章): 54 55 4.2 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请投标人根据情况自拟格式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56 4.3 业绩情况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序号 客户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 联系人及电话 (万元) 1 2 3 4 …… 投标人(并加盖公章): 57 4.4 售后服务方案 (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自行编制) 58 五、其他资料(若有)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 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应在此项下提交。 59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