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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重石乡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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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府发〔2021〕14 号 关于做好重石乡 2022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 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为扎实推进我乡 2022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 缴工作,提高保费征缴效率,提升全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 障水平,经研究同意,现就做好 2022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 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管理,提高征 缴效率,优化缴费服务,确保如期完成全乡 2022 年城乡居 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任务(具体参保缴费任务见附件), 为城乡居民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创造条件,实现全乡城乡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做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 二、征缴期限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为集中征缴期。 1 三、参保缴费对象 具有安远县户籍或居住证(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的 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 四、征缴标准及资助参保对象 (一)征缴标准 1. 2022 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 320 元。 2. 中断参保缴费人员(含新参保人员)续保时应一次性 补缴 2017 年-2021 年中未缴年度以及 2022 年应缴费用;其 中:2017 年度个人缴费 180 元,2018 年度个人缴费 220 元, 2019 年度个人缴费 250 元,2020 年度个人缴费 280 元,2021 年度个人缴费 280 元,2022 年度个人缴费 320 元。 3.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视同参加居民医保,需凭出生证 明和户口簿等材料在出生后 6 个月之内(含 6 个月)办理参 保登记缴费手续,自出生自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在出生后 6 个月之后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自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 待遇。 (二)资助参保对象 1. 全额资助参保对象为: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参照执 行)。 2. 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定额资助标准 为每人 320 元。 3. 过渡期内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为:返贫致贫人口、脱贫 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定额资助标准为每人 320 元。 重度残疾学生和儿童、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成年人、 2 城镇低收人家庭的未成年人、城镇低收人家庭的 60 周岁以 上老年人、城镇已失业又未纳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 14 类 退役士兵参照定额资助参保对象执行。 高校大学生个人不缴费,随学校属地参保。 五、待遇享受 (一)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属 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缴费的, 享受医保待遇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属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缴 费的,享受医保待遇自缴费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二)在集中征缴期外缴费:设置 90 日待遇享受等待 期,即享受医保待遇自缴费之日起 90 日以后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但新生儿、资助参保对象、职工医保中断缴费 3 个月以内、流动人口子女、军人退役、大学生毕业返乡、人 员新迁入、出国人员回国、服刑人员期满释放、宗教教职人 员等特殊情形(以下简称“特殊情形人员”)不受征缴期限制, 享受医保待遇自缴费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三)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自理。 六、缴费方式 税务部门提供多元化缴费渠道和缴费方式,参保人可通 过微信、支付宝(赣服通)、手机 APP 和商业银行柜台、办 税服务厅窗口等方式缴费。综合考虑各种缴费方式的便利性, 各村(居)应全面推广微信缴费,参保人可通过微信足不出 户为自己和为他人缴费;没有条件通过微信、支付宝(赣服 通)等电子方式缴费的,可直接到农商银行任意网点或税务 3 局办税服务厅窗口缴纳。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项重 大的民生工程,关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各村(居)、 相关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为切实加 强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 乡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村(居)支部书记主要负责同志 为成员的重石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领导小 组,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的组织、领导、 协调、监督和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费征缴的日常事务工作。各村(居)支部书记是 本辖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费征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形成一个不落下、人人参保辖区全覆盖的良好局面。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村(居)、乡医保所要相互配 合,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短信、微信(群)、标语、 专栏、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的政策待遇,算好利弊账,讲清楚不缴纳或逾期缴纳保费的 不良后果。同时要做好社会保险政策的宣传、解读,宣传好 参(停)保、缴费、变更、转移、待遇享受等办理渠道、流 程;更要做好缴费渠道、缴费方式、缴费操作的宣传辅导, 让广大城乡居民知晓政策,懂得缴费操作。 (三)整合征缴力量。各村(居)要进一步整合征缴力 量,要充分发挥各村(居)干部、农村党员、村民小组长、 妇女小组长等人员的医保费征缴的作用。要重点抓好一般脱 4 贫户、新生儿、学生儿童、低收入人口、残疾人、近几年未 缴费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动员工作,全面提高居民医保的 参保缴费率。确保在 2022 年 3 月底前全面完成城乡居民基 本医疗保险费征缴的工作任务。 (四)加强督查考核。2022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 险费征缴工作将列入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各村(居) 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考 核奖惩办法。在集中征缴期,乡医保所将定期通报征缴工作 进度情况,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费征缴工作领导小组 要对全乡参保缴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程督查,对行动迅速、 措施有力,完成任务好的村(居)给予通报表彰和奖励。对 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征缴任务 70%以上的村,每完 成 1 人次缴费给予 2.5 元的征缴经费奖励;对在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征缴任务 98%的村,每完成 1 人次缴费由给 予 2 元的征缴经费奖励,同一缴费人次不重复计算。对工作 措施推进不力、责任不明、进度缓慢的村(居)予以通报批 评,并对未完成任务且排名后三名的村分别扣除工作经费 3000 元、2000 元、1000 元工作经费。 附件:重石乡 2022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 任务 重石乡人民政府 2021 年 11 月 18 日 5 附件 重石乡 2022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任务 备注:1.各村(居)人口数为 2020 公安户籍人口数; 未纳 贫困 序 号 单位 名称 公安人 人口 口数 (含 低保) 三类 人员 代缴 十四 职工 类参 医保 战人 员 外出务 入贫 困户 在校 的一、 大学 二级 生 残疾 重石 村 共和 2 村 莲塘 3 村 黄坑 4 村 官布 5 村 长岭 6 村 大坑 7 村 合计 参保按 公安 3% 应缴费人数 人口核 减 人 1 工县外 1 2 3 3 4 5 6 8 6=1-2-3-4-5-6-7-8 3946 149 36 73 0 8 105 117 3458 5023 148 30 51 1 15 136 149 4493 3158 100 18 21 0 5 86 96 2832 1618 43 2 12 1 6 43 48 1463 1210 32 18 8 0 1 34 38 1079 1056 48 6 0 0 3 29 33 937 1648 55 11 0 1 3 43 49 1486 17659 575 121 165 3 41 476 530 15748 2.重石乡在校大学生总人数为 476 人,因在校大学生 户籍身份无法准确识别,各村(居)大学生参保人数按大学 生总人数与各村参保人数所占比例来计算; 3.外出务工县外参保按公安 3%人口来计算;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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