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妇【2019】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关爱留守流动等困境儿童工作的通知.doc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文件 厦妇〔2019〕16 号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关爱 留守流动等困境儿童工作的通知 各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各大系统妇联(妇委会、女工 委),各党派团体妇委会,各大专院校妇委会(女工委),各相 关妇女组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 意见》(国发〔2016〕13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 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意见 》(闽政〔2016〕53 号)和《厦门市 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厦府〔2017〕233 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留守流动等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大局意识,进一步推进留守流动等困境儿童关爱保护 工作 留守流动等困境儿童是最需要关注的特殊儿童群体之一,他们的 —1— 健康成长关系着广大家庭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对留守流动儿童的关心和保护工作,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体系 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做好留守流动等困境儿童关爱保 护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 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我们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 紧迫感,将关心和保护留守流动等困境儿童作为贯彻实施乡村振 兴战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认真谋划和推动,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 留守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中的特有优势,认真履职尽责,配合 政府部门,联合社会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尽力为留守流动等困 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切实有效的关爱服务。 二、强化责任意识,积极推进留守流动等困境儿童关爱服务 体系建设 一是及时更新信息登记。各级妇联要加强与民政系统的沟通 和合作,及时、有效地更新需要保护儿童和“爱心妈妈”等爱心 人士结对关爱资料,妥善留存关爱帮扶活动图片影像资料,整理 成册,为进一步做好困境儿童帮扶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有 效地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工作。各级妇联要有针对性地帮扶亟 需关注的困境儿童,把关爱措施做到身边,关爱效果落到实处。 要踊跃开展“爱心妈妈”结对帮扶活动,提倡“爱心妈妈”与留 守儿童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做到“五个一”,即每学期到留守儿童 家中走访一次,谈心一次,与班主任联系一次,与监护人沟通一 次,给留守儿童写信一封。三是要为困境儿童提供关爱帮扶。各 —2— 级妇女组织要结合实际和留守流动等困境儿童的现实需求,为留 守流动等困境儿童提供关爱帮扶。要定期组织困境儿童“微心愿” 采集发布活动,让更多的爱心人士满足困境儿童小小的愿望等, 通过多种形式让留守流动等困境儿童感受爱、学会爱、传递爱, 在与他人的交流互动中收获成长和自信。 三、动员社会力量,为留守流动等困境儿童提供切实有效的 关爱服务 为贯彻落实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 政府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委 发〔2018〕2号)文件精神,市妇联结合自身实际,运用“妇女 之家”“儿童之家”平台,积极宣传普及家庭教育和安全保护知 识,提升留守流动儿童家长和留守妇女教育子女的责任意识和能 力。各级妇联要思想上重视,工作上到位,定期组织人员对关爱 留守儿童工作进行跟进服务,组织开展留守流动等困境儿童关爱 服务的有效模式,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家庭关爱服 务中心、家长学校、社区书院、“四点钟学校”等平台,做好对 留守流动等困境儿童身心健康状况的帮助和关怀,强化家长和受 委托监护人的主体责任和社会关爱。要充分发挥新兴媒体优势, 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 传力度,使广大家长、受委托监护人明确自己监护主体责任,切 实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责任和义务。要持续开展“百场家教公益 讲座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军营”活动,通过购 —3— 买服务、发动志愿者等多种形式,深入城乡社区开展家庭教育和 安全保护等志愿服务,为留守流动等困境儿童养成好思想、好品 格、好习惯,促进留守流动儿童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和社会 环境。 各级妇联组织要在“六一”节期间开展“爱心妈妈”与留 守流动等困境儿童结对活动。请各单位积极开展关爱留守流动 等困境儿童摸底工作,并于2019年5月30日前将留守流动等困境 儿童信息汇总表、“爱心妈妈”汇总表报市妇联家庭和儿童部 工作。 联系人:徐栖桐,联系电话:2038826、2033987 电子邮箱:xmfletb@xm.gov.cn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2019 年 5 月 5 日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4— 2019 年 5 月 5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