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第五届暨京区第十三届职工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doc
中国科学院第五届暨京区第十三届职工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科学院 二、承办单位 院体协、办公厅、北京分院、院工会 三、比赛日期和地点 日期:2011 年 9 月 24 日 地点:北京丰台体育中心 四、参加单位 院属各分院、中国科大、合肥物科院、京区各单位均可组团参加。 五、竞赛项目 (一)个人项目 1.男子甲组:100 米,400 米,1500 米,跳高,跳远,铅球。 2.男子乙组:100 米,800 米,1500 米,跳高,跳远,铅球。 3.男子丙组: 1500 米,跳远,铅球。 4.男子丁组:1500 米,铅球,60 米托球跑。 5.女子甲组:100 米,400 米,1500 米,跳高,跳远,铅球。 6.女子乙组:100 米,800 米,1500 米,跳高,跳远,铅球。 7.女子丙组:1500 米,铅球,60 米托球跑。 8.女子丁组:1500 米,铅球,60 米托球跑。 注:田赛项目中铅球的重量:男子 5 公斤,女子 4 公斤。 (二)双人项目 1.男、女混合双人百米定向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定向竞赛规则(试行), 男、女两名运动员同时出发,手持不同路线图完成找点任务到达终点,以时间计算成绩,两 人成绩相加为比赛成绩)。 2.男、女混合双人 2 分钟踢毽比赛(男、女两名运动员相互接力踢毽,毽子自备,以 踢毽次数计算成绩)。 (三)集体项目 1.男子 4×100 米接力。 2.女子 4×100 米接力。 3.10 人 3 分钟集体跳绳比赛(其中 2 人摇绳、4 男 4 女共 8 人连续绕 8 字跳绳),摇 绳人的间距为 3.5 米,跳绳由各单位自备,以跳绳次数计算成绩。 4.足球射门比赛(每队 5 人,4 男 1 女,其中 1 人为守门员。比赛办法采取分组单淘 汰进行比赛,每场比赛在罚球点上每人踢 1 球,每进 1 球得 1 分,积分多者获胜。比赛结束 如比分相等,进行加赛,1 球定胜负)。 5.30 人第八套广播体操比赛暨开幕式表演项目(只限京区单位参加,预赛与决赛均计 分,两次成绩相加为最终成绩),此项为参加运动会的必报项目。 6.拔河比赛(只限京区单位参加,每队 15 人,10 男、5 女)。 (四)院士、领导干部组(在职实职所、局级) 1.男子 60 米托球跑(全程用羽毛球拍托网球,以时间计算成绩)。 2.女子 60 米托球跑(全程用羽毛球拍托网球,以时间计算成绩)。 3.男子单人 1 分钟跳绳比赛(1 分钟计时,以跳绳次数计算成绩)。 4.女子单人 1 分钟跳绳比赛(1 分钟计时,以跳绳次数计算成绩)。 六、竞赛办法 1.田径项目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规则。 2.其它项目比赛规则按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七、参加办法 (一)分组年龄 1.男子甲组:35 岁以下(1976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2.男子乙组:36 岁—45 岁(1966 年 1 月 1 日—1975 年 12 月 31 日出生)。 3.男子丙组:46 岁—55 岁(1956 年 1 月 1 日—1965 年 12 月 31 日出生)。 4.男子丁组:56 岁—60 岁(1951 年 1 月 1 日—1955 年 12 月 31 日出生)。 5.女子甲组:30 岁以下(1981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6.女子乙组:31 岁—40 岁(1971 年 1 月 1 日—1980 年 12 月 31 日出生)。 7.女子丙组:41 岁—50 岁(1961 年 1 月 1 日—1970 年 12 月 31 日出生)。 8.女子丁组:51 岁—60 岁(1951 年 1 月 1 日—1960 年 12 月 31 日出生)。 9.院士、所、局级领导年龄分组: (1)男子、女子甲组:45 岁以下(1966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2)男子、女子乙组:46 岁以上(1965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出生) 10.双人项目 2 人年龄相加不低于 70 岁。 (二)运动员资格 1.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含项目聘用)、研究生(研究生只 能代表培养单位参赛)。 2.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经医务部门体检合格后方可报名参赛。 3.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工作证、研究生证,以备资格审查。 (三)报名人数 1.个人项目,每组别每项每单位可报 2 人,参加个人项目的运动员可同时兼报集体项 目。 2.双人项目,每项每单位可报 2 对,参加双人项目的运动员可同时兼报集体项目。 3.4×100 米接力赛每单位可报男、女各 1 队。 4.集体跳绳比赛,每单位可报 1 队。 5.足球射门比赛,每单位可报 1 队。 6.第八套广播操比赛,每单位(京区)可报 1 队。 7.拔河比赛,每单位(京区)可报 1 队。 八、报名与报到 1.第一次报名,请各组团单位将统一印制的《中国科学院第五届暨京区第十三届职工 运动会报名表(一)》逐项填写后于 6 月 20 日前报送院体协秘书处(北京分院党群工作 处)。 2.第二次报名,请各组团单位将统一印制的《中国科学院第五届暨京区第十三届职工 运动会报名表(二)》逐项填写后加盖单位印章、医务印章于 7 月 31 日前报院体协秘书处 (北京分院党群工作处)。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四街 18 号紫金数码 1 号楼 联系人:门东山 010—62661206(电话/传真) 王登礼 010—62661234(电话/传真) E—mail:dsmen@cashq.ac.cn 3.报名表电子版及填表说明的下载地址为中国科学院网站。 4.京外单位于赛前 2 天报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 1.团体总分按院第五届、京区第十三届职工田径运动会分别录取前 8 名。所有比赛项 目均记团体分,京区广播操、拔河比赛只列入京区第十三届团体总分。 2.团体总分录取方式: (1)院第五届职工田径运动会第一团体总分:京外各分院、合肥物科院、中国科大、 京区 5 个协作片; (2)院第五届职工田径运动会第二团体总分:京外各分院、合肥物科院、中国科大、 京区各单位; (3)京区第十三届职工田径运动会团体总分:京区各单位。 3.各比赛项目录取前 8 名。 4.团体总分记分方法: (1)个人项目、双人项目前 8 名,按 9、7、6、5、4、3、2、1 分,记团体分。 (2)集体项目前 8 名按个人名次分,加倍记团体分。 (3)有所、局级领导参加比赛的代表团,在该团团体总分中加 3 分。院士参加比赛, 每参加 1 人在该代表团团体总分中加 3 分。 5.获团体总分和集体项目前 8 名的代表团颁发奖杯;获双人项目和个人项目前 8 名的 运动员,前 3 名颁发奖牌及证书,4 至 8 名颁发证书。 6.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十、裁判组和仲裁委员会 1.裁判员邀请有关单位选派专业人员。 2.仲裁委员会由我院人员和邀请人员组成。 十一、经费 组委会负责京外各代表团人员在赛会期间(9 月 22—25 日)伙食费,其他费用各参赛 单位自理。 十二、领队会时间另定。 十三、各代表团自带有单位名称的旗帜参加入场式和闭幕式,旗帜尺寸为 3 米×2 米。 十四、保险 各代表团在赛前均需给代表团全体人员在当地保险公司结合赛期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赛前 2 日交组委会竞赛处。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