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虚拟桌面管理办法.doc
北京交通大学院(系)、部、处文件 发文编号:信办通(2016) 2 号 签发人:贾卓生 北京交通大学虚拟桌面管理办法 第一章 服务的对象和范围 第一条 北京交通大学教师岗、管理岗、其他专技岗教职工。 第二章 政策条款 第二条 用户使用虚拟桌面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 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 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等相关国家法律和北京交通大学校规校 纪,以及北京交通大学信息化办公室的管理规定。 第三条 虚拟桌面原则上只提共享桌面,如需提供专用桌面,需 要申请并经信息化办公室审核后,方可提供。 第四条 共享虚拟桌面操作系统及软件由信息中心统一负责安装, 用户无安装权限。专用虚拟桌面操作系统及预装软件由信息中心统一 安装,用户可以在桌面安装软件,但应在桌面上安装正版软件,如果 由此产生的法律纠纷由用户自己负责。 第五条 每个虚拟桌面用户配备了 30G 容量的云盘,该云盘数据 不提供数据备份及灾备服务,用户应对重要数据自行进行备份。 第六条 用户使用虚拟桌面时不允许更改桌面的网络配置。 第七条 使用虚拟桌面连接外部网络时,应使用上网帐号密码进 行登录。 1 第八条 信息化办公室会对虚拟桌面连使用进行必要的监控,以 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九条 如用户违反服务条款,或桌面中毒、被黑客侵入等情况 出现时,信息化办公室将终止桌面运行。 第三章 信息化办公室职责 第十条 信息化办公室负责物理服务器的正常运行,保证设备物 理安全、网络畅通。 第十一条 信息化办公室负责虚拟桌面系统管理、资源的划分、IP 地址的分配、帐号管理、网络流量监控和校园网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引起供电和通信不稳定而造成的网 络故障以及软硬件问题,信息化办公室提前发布通知,并协助用户及 时恢复。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管理办法由信息化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