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doc
附件: 2014 年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 2014 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 〔2014〕17 号)要求,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 称“教指委”)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组织实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授权点(以下简称“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评估目的 通过全面考察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及运行情况,对人才培养体系的完 备性和规范性作出评价,促进各培养单位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持续改进和 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为专业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提供客观的参考依据。 二、评估范围与方式 1. 评估范围:专项评估的范围以学位〔2014〕17 号文件中的名单附件 为准,共涉及 91 家培养单位、263 个授权工程领域,名单见附件 1。 2. 评估方式:采取通讯评议、会议评议表决的方式进行,一般不进校 评估。教指委认为确有必要的,可选择部分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实地考察。 三、评估内容与指标 1. 评估内容:专项评估主要是检查专业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体系的 完备性和规范性,包括目标与标准、基本条件、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培 养成效等。 2. 评估指标见附件 2。 四、评估程序 1. 接受专项评估的专业学位授权点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准备评估材料, 由所在培养单位审核后报送。 2. 教指委组织专家开展评议,其中通讯评议使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 教育发展中心的网上评议平台进行。 3. 教指委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委员根据评估材料、通讯评议意见和实 地考察补充意见对学位授权点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 教指委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 (学位〔2014〕4 号)和委员表决结果,提出对学位授权点“继续授权”、“限 期整改”、“撤销学位授权”的处理建议,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4. 教指委将处理意见和专项评估总结报告一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办公室。 1 5.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汇总评估结果,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根据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分别做出继续授权、 限期整改或撤销学位授权的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向社会公开。 五、评估材料的报送 评估材料包括总结报告(提纲见附件 3)、评估简况表(附件 4) 。有多 个工程领域的专业学位授予单位需分别撰写评估总结报告和填写评估简况 表。 评估材料(签字、盖章后的 PDF 版本)通过“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 量信息平台”(http://zlxxpt.chinadegrees.cn),“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 育网”(http://www.meng.edu.cn/)中的“登录内网”同时报送。 六、评估安排 评估工作进度安排见下表: 时间 2015 年 3 月起 工作内容 接受专项评估的专业学位授权点准备评估材料。 2015 年 6 月 30 日前 专业学位授予单位完成材料报送工作。 2015 年 7-8 月 教指委组织开展通讯评议。 2015 年 9 月 教指委组织实地考察。 2015 年 10-11 月 教指委对接受评估的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表决并 提出处理建议,撰写专项评估总结报告,报国务 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七、其他 培养单位需保证评估材料的客观真实,对涉密材料应按相关保密规定 作处理,上报前需在校内公示 7 天。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视情节 给予严肃处理直至撤销专业学位授权点。 本方案由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联 系 人 : 沈 岩 , 联 系 电 话 : 010-62789481 , E-mail: shenyan@tsinghua.edu.cn。 附件:1.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专项评估学位授权点名单 2.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指标 3.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总结报告 4.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简况表 2 附件 1: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专项评估学位授权点名单 序 号 领域 代码 领域名称 数 量 单位名称 1 085201 机械工程 18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河北农业大学、黑龙江科技大 学、佳木斯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中 原工学院、武汉纺织大学、武汉轻工大学、湖南科技大 学、广东海洋大学、四川理工学院、沈阳大学、烟台大 学、五邑大学、湖南工业大学、宁波大学、重庆理工大 学 2 085202 光学工程 7 南京师范大学、中国计量学院、福建师范大学、河南大 学、华南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 3 085203 仪器仪表工程 1 中国计量学院 4 085204 材料工程 15 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佳木斯 大学、常州大学、安徽工程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福建 师范大学、海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沈阳大学、烟台 大学、湖南工业大学、重庆理工大学、中国铁道科学研 究院 5 085206 动力工程 3 天津商业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常州大学 6 085207 电气工程 4 黑龙江科技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工业大学、中国 铁道科学研究院 7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20 国际关系学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山 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河南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 范大学、海南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烟台大学、五邑大学、 宁波大学、西安邮电大学 8 085209 集成电路工程 1 宁波大学 9 085210 控制工程 5 中国计量学院、安徽工程大学、中原工学院、河南大学、 四川理工学院 35 首都师范大学、河北农业大学、河北师范大学、辽宁大 学、辽宁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 滨商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江西财经 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河南大学、河南 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南民 族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成都信息工程 学院、四川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 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西北民族大学、烟台大 10 085211 计算机技术 3 序 号 领域 代码 领域名称 数 量 单位名称 学、大连大学、北方民族大学、湖南工业大学、宁波大 学、重庆理工大学、西安邮电大学、中国铁道科学研究 院 11 085212 软件工程 9 辽宁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 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陕 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 12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11 河北农业大学、吉林建筑大学、黑龙江科技大学、南京 师范大学、苏州科技学院、中原工学院、湖南科技大学、 西南林业大学、安徽建筑工业学院、烟台大学、中国铁 道科学研究院 13 085214 水利工程 2 大连海洋大学、山东农业大学 14 085216 化学工程 21 辽宁大学、辽宁师范大学、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常州大 学、南京师范大学、山东农业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 阳师范学院、武汉轻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科技 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海南大学、四川理工学院、云南 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延安大学、西北师范大学、 烟台大学、江汉大学、五邑大学 15 085217 地质工程 1 石家庄经济学院 16 085218 矿业工程 2 黑龙江科技大学、湖南科技大学 17 085219 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1 常州大学 18 085220 纺织工程 4 安徽工程大学、中原工学院、武汉纺织大学、五邑大学 19 085221 轻工技术与工程 3 天津商业大学、安徽工程大学、四川理工学院 20 085222 交通运输工程 3 集美大学、西南林业大学、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21 085223 船舶与海洋工程 2 集美大学、宁波大学 22 085224 安全工程 4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湖南科技大学、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 23 085227 农业工程 10 河北农业大学、山西农业大学、大连海洋大学、黑龙江 八一农垦大学、江西农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 业大学、云南农业大学、云南师范大学、甘肃农业大学 24 085228 林业工程 3 北华大学、安徽农业大学、西南林业大学 18 首都师范大学、辽宁大学、常州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 学、苏州科技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 东师范大学、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武汉纺织大学、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四川农业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 25 085229 环境工程 4 序 号 领域 代码 领域名称 数 量 单位名称 南农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大连大学 26 085230 生物医学工程 5 首都医科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中南民族大学、重庆 理工大学、南方医科大学 27 085231 食品工程 19 天津商业大学、河北农业大学、山西农业大学、黑龙江 八一农垦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集美 大学、江西农业大学、山东农业大学、青岛农业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武汉轻工大学、广东海洋大学、海南大 学、四川农业大学、云南农业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甘 肃农业大学、宁波大学 28 085234 车辆工程 1 重庆理工大学 29 085235 制药工程 6 沈阳药科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 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武汉轻工大学 30 085236 工业工程 2 沈阳大学、湖南工业大学 31 085237 工业设计工程 5 吉林建筑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贵州 师范大学、西南林业大学 32 085238 生物工程 4 福建师范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河南师范大学、烟台大 学 9 河北农业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山东 财经大学、武汉纺织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 学、西南财经大学、湖南工业大学 9 山西财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河南大 学、武汉纺织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沈阳大学、湖南工 业大学、西安邮电大学 33 34 085239 085240 项目管理 物流工程 5 附件 2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估内容 S1.学位授权点建 (1)本领域学位授权点建设目标。 设目标 A1.目标定位 A (1)本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的定位。 与定位 目标与 标准 S2.人才培养目标 A2.学位标准 S3.学位标准 A3.培养方案 S4.培养方案 (1)本领域授予工程硕士学位的基本标准。 (1)培养方案是否科学、合理,是否符合工程硕士的 培养要求。 (1)本领域校内教师队伍的规模、结构及实践经验情 况; S5.校内师资队伍 (2)本领域校内导师的选聘、培训、考核制度及实施 情况。 B1.师资队伍 (1)本领域校外师资队伍的规模、结构及实践经验情 况; S6.校外师资队伍 (2)本领域校外导师的选聘、激励措施及其对研究生 的指导制度及实施情况。 B 基本条件 B2. 工 程 科 技 (1)本领域承担工程应用类科研项目的情况,人均研 S7.研究项目 究经费情况。 研究 B3. 实 践 教 学 平台和基地 S8.研究成果 (1)本领域工程应用类研究成果。 S9.校内实验平台 (1)本领域支撑研究生实践教学的实验室情况。 S10. 校 外 实 践 基 (1)本领域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基本情况。 地 B4.奖助体系 (1)本领域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制度建设、奖助水平、 S11.奖助体系 覆盖面等制度及实施情况。 6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C1.招生选拔 S12.招生选拔 评估内容 (1)本领域研究生报考、录取情况; (2)本领域保证生源质量采取的制度与措施。 (1)课程体系设置的合理性、规范性; S13.课程体系 C2.课程教学 C (2)知识结构合理性。 (1)实践课程设置情况; S14.实践教学 (2)校外师资授课情况。 S15.教学方式 人才培养 C3.工程实践 C4.学位论文 (1)教学方法的新颖性、先进性。 (1)对学生工程实践的环节、目标、内容及考评机制 S16.基本要求 等基本要求的规定,工程实践过程组织管理情况。 S17.实践成效 (1)本领域工程实践的总体成效和典型案例。 S18.论文标准 (1)本领域制定的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与评价体系。 (1)学位论文的选题与内容、水平与应用价值、规范 S19.论文质量 性等。 (1)本领域对教学的督导、监测和评价制度及实施情 S20.教学监控 D1.过程监控 D 质量保障 D2. 学 生 管 理 与服务 E 培养成效 况。 S21. 工 程 实 践 管 (1)工程实践的组织实施、考核评价等制度及实施情 理 况。 S22. 学 位 论 文 管 (1)开题、中期、预答辩、答辩、评阅等过程管理制 理 度及实施情况。 (1)本领域研究生权益保障制度建立情况; S23.权益保障 (2)本领域在学研究生学习满意度调查情况。 S24.学风建设 (1)本领域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的教育及制度建设。 D3.组织管理 S25.组织管理 (1)组织机构设置及管理队伍建设情况。 E1.实践创新 S26.实践创新 E2.学生发展 S27.学生发展 E3.就业质量 S28.就业状况 E4.培养特色 S29.培养特色 (1)研究生参加国际国内科技竞赛等实践创新活动的 情况。 (1)优秀毕业生及研究生取得的代表性学习成果。 (1)毕业生的就业率、就业去向分析; (2)用人单位意见反馈和满意度等。 (1)本领域人才培养的特色。 7 附件 3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专项评估总结报告 名称: 学位授予单位 代码: 名称: 工程领域 代码: 姓名 联系方式 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 2015 年 3 月 2 日 8 填表说明 一、本报告是专业学位授权点对自身建设的全面总结,分为四个部分:基本情况、建设成 效、存在问题分析、持续改进和提升计划。 二、有多个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接受专项评估的培养单位,请按领域分别编写总结报 告。 三、封面中单位代码按照《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学位与研究生管理信息标准》(国务院学 位委员会办公室编,2004 年 3 月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中教育部《高等学校代码》 (包括高等 学校与科研机构)填写;领域名称及代码按照附件 1 填写。 四、本报告的各项内容须是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获得授权以来的情况,所描述内容 和数据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 五、除特别注明的校外师资,本报告所涉及的师资均指目前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专职人 员(同一人员原则上不得在不同授权点领域重复填写)。 六、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励、教学成果奖励等)应是署名 本单位,且同一人员的同一成果不得在授权点领域重复填写。引进人员在调入本学位点之前署 名其他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填写、不统计。 七、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一律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编写。 八、正文使用四号宋体,图表使用五号宋体,字数控制在 8000—12000 之间,行间距 1.5 倍,纸张限用 A4。 9 一、基本情况 【简要阐述本专业学位授权点的建设思路与总体成效、人才培养目标与定位、发展态势和办学特色 等。字数控制在 800-1000 之间。】 二、建设成效 【根据《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指标》中 5 个一级指标(目标与标准、基本条件、人才 培养、质量保障、培养成效),依次对本专业学位授权点各项建设工作的成效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描 述。定量描述应尽量使用图表;定性描述以客观事实为主,辅以必要的典型事例,并对达到的水平、形 成的特色等进行适度描述。字数控制在 6000-8000 之间。】 三、存在问题分析 【对照评估指标,实事求是地梳理本领域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找出人才培养的薄弱 环节与待改进之处。字数控制在 800-1000 之间。】 四、持续改进和提升计划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发展目标,提出本领域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特别是人才培养工作的持续改进 计划及近期具体措施。字数控制在 800-1000 之间。】 10 五、专业学位授权点所在单位意见 主管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本报告中各项材料和数据真实可靠、不涉及国家秘密,公开后产生的不良后果 和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年 11 月 日 附件 4-1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 简况表 (适用于招收全日制工程硕士的授权领域) 学位授予单位 名称: 代码: 工程领域 名称: 代码: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 2015 年 3 月 2 日 12 1. 课程设置情况表(请按本领域最新培养方案填写。其中:①、②请在对应栏目打 “√”;③可依据“课程论文”、“笔试”、“笔试+课程论文”等实际情况填写。) 任课教 师 类型② 课程类型① Ⅰ 序 号 课程名称 公 共 课 程 基 础 理 论 课 程 Ⅱ 专 业 技 术 课 程 其 他 课 程 学 学 任课教 时 分 师姓名 必 选 数 数 修 修 课 课 13 校 内 教 师 校 外 教 师 考核 方式③ 是否 与学 术型 研究 生分 开 授课 2-1. 学生基本情况表 分年度学生招录及授予学位情况 序 年份 号 1 2010 2 2011 3 2012 4 2013 5 2014 6 2015 当年 报考人数 当年 招生人数 当年 毕业人数 当年 授予学位人 数 当年 校内导师数 当年 校内导师人均指导学生数 当年 校外导师数 当年 校外导师人均指导学生数 已毕业学生基本情况 序 号 姓名 入学 年月 毕业 年月 校内导 师姓名 校外导师 姓名 学位论文 专业实践单位 工作单位 1 2 3 4 5 6 7 14 题目 答辩 成绩 2-2. 优秀毕业生情况表(限填 5 名) 序 号 姓名 优秀毕业生简介 (学生毕业后发展情况,每生限 300 字) 毕业年月 3.校内导师及校内任课教师情况表 校内导师情况表(只填写本领域校内导师) 近五年取得成果 序 号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职称 核心及 以上论 文数 专利 授权 数 获奖 数 近五年承担项目 纵向项目数 省部级 及以上 省部级 以下 企业委托 研究项目 数 校内任课教师情况表(只填写本领域除校内导师之外的其他的专业课任课教师情况,不包括公共基础课 (政治理论、外语等)任课教师) 近五年取得成果 序 号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职称 核心及 以上论 文数 专利 授权 数 近五年承担项目 纵向项目数 获奖 数 省部 级及 以上 省部 级以 下 企业委托研 究项目数 4-1. 代表性科研项目清单表(以工程科技类、技术创新类及校企合作类为主,限 30 项。 ) 序 号 项目 负责人 项目名称 项目来源 15 项目经费 (万元) 起止时间 4-2. 代表性研究成果清单表(包括论文、授权专利、获奖、新产品等,限 30 项。“成果信息” 栏:如属论文,请注明期刊名称及发表年月;如属授权专利,请注明专利号及获授权年份; 如属获奖,请注明奖项名称及获奖年份;如属新产品,请注明产品号及年份。 ) 序 号 完成人 姓名 成果名称 成果类型 成果信息 5. 校外任课教师及校外导师情况表 序 号 姓名 学历 学位 专业技 术职务 所在单位及任职 执业 资格 是否 导师 授课或开设讲座 名称 学时数 6. 校内教学科研平台情况表(所填平台均应有获批建设的正式文件;无批文的不填。“平台级别” 请在对应栏目打“√”。) 平台级别 序 号 平台负责 人姓名 平台名称 省部级及 以上 市、厅、 本单位 局级 自建 7. 校外实践基地清单表(所填基地均应与培养单位签订有合作协议;无合作协议的不填。 ) 序 号 校外实践基地名称 基地所在单位名称 16 7-1. 校外实践基地及专业实践情况表(按照“校外实践基地清单表”,参照本表格式并按照 “7-1、7-2……”依次编号、逐一填写。) 基地名称 基地所在单位名称 实践基地简介: 校外导师情况 序号 姓名 学历 学位 任职 专业技术职务 累计指导本领 域学生数 接纳学生专业实践情况 序号 姓名 入学年月 毕业年月 专业实践起止时 间 专业实践任务 8. 与本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相关的文件清单表 序 号 文件名称 发文号 发文日期 发文单位 附件: 请提供下列材料并按次序装订: 1.本领域最新培养方案; 2.本领域专业核心课程大纲; 3.本领域 5 名学生的培养计划(须有导师与学生共同签名); 4.本领域教学科研平台获批的文件(按“校内教学科研平台情况表”提供); 5.本领域与校外单位签订的校外实践基地协议书(按“校外实践基地清单表” 提供) ; 6.本领域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的相关文件(按“文件清单表”提供)。 17 附件 4-2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 简况表 (适用于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授权领域) 学位授予单位 名称: 代码: 工程领域 名称: 代码: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 2015 年 3 月 2 日 18 1. 课程设置情况表(请按本领域最新培养方案填写。其中:①、②请在对应栏目打 “√”;③可依据“课程论文”、“笔试”、“笔试+课程论文”等实际情况填写。) 课程类型① Ⅰ 序 号 课程名称 公 共 课 程 基 础 理 论 课 程 任课教师 类型② Ⅱ 专 业 技 术 课 程 其 他 课 程 学 时 必 选 修 修 数 课 课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19 学 分 数 任课教 师姓名 考核 校内 教师 校外 教师 方式③ 2-1. 学生基本情况表 分年度学生招录及授予学位情况 序 年份 号 1 2010 2 2011 3 2012 4 2013 5 2014 6 2015 当年 报考人数 当年 招生人数 当年 毕业人数 当年 授予学位人 数 当年 校内导师数 当年 校内导师人均指导学生数 当年 校外导师数 当年 校外导师人均指导学生数 已毕业学生基本情况 序 号 姓名 入学 年月 毕业 年月 校内导 师姓名 校外导师 姓名 学位论文 工作单位 题目 2-2. 优秀毕业生情况表(限填 5 名) 序号 姓名 毕业年月 优秀毕业生简介 (学生毕业后发展情况,每生限 300 字) 20 答辩 成绩 3.校内导师及校内任课教师情况表 校内导师情况表(只填写本领域校内导师) 近五年取得成果 序 号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核心及 以上论 文数 职称 专利 授权 数 获奖 数 近五年承担项目 纵向项目数 省部级 及以上 省部级 以下 企业委托 研究项目 数 校内任课教师情况表(只填写本领域除校内导师之外的其他的专业课任课教师情况,不包括公共基础课 (政治理论、外语等)任课教师) 近五年取得成果 序 号 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核心及 以上论 文数 职称 专利 授权 数 获奖 数 近五年承担项目 纵向项目数 企业委托 研究项目 数 省部级 及以上 省部级 以下 是否 导师 授课或开设讲座 4. 校外任课教师及校外导师情况表 序 号 姓名 学历 学位 专业技术 职务 所在单位及任职 执业 资格 名称 5. 与本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相关的文件清单表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号 发文日期 发文单位 附件: 请提供下列材料并按次序装订: 1.本领域最新培养方案; 2.本领域专业核心课程大纲; 3.本领域 5 名学生的培养计划(须有导师与学生共同签名)。 21 学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