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研究生社会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docx
关于开展 2018 年研究生社会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所): 为做好 2018 年研究生社会助学金评选推荐工作,请各学院(所)根据本通 知要求做好评审推荐工作。 一、参评对象 参加 2018-2019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并被认定为“一般困难” 及以上困难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研究生社会助学金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并在处分期限内的;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无故未按时注册、未缴纳学费的。 三、评审程序 1. 各学院(所)根据通知中附件 1“2018 年社会助学金名额分配”中的分 配名额,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所)提出申请,并提交《上海财经 大学研究生社会助学金申请表》。 2. 各学院(所)成立研究生资助工作小组,根据 2018-2019 学年家庭经 济困难研究生认定情况,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材料审核与评议。 3.各学院(所)将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材料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工 作部汇总全校研究生社会助学金拟推荐名单,报校资助领导小组审议,并在校 内进行不少于 3 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报送相关部门。 四、填表要求 1.各类助学金申请表须一式二份,学生填写电子版后正反面打印,不得涂 改。学院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各项签名栏必须手写,签字章、私章均无效。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评审; 2.各学院(所)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前,统一提交以下材料至弘毅楼 115 室: ①《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社会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正反面打印) ②《**学院(所)2018 年研究生社会助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 ygb@mail.sufe.edu.cn,纸质版需盖章一并提交) 研究生工作部 2018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