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福建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工作的通知-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doc
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师〔2017〕87 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17 年福建省高等 学校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国内 访问学者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等 学校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三项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 年)的通知》(闽教师〔2017〕83 号),为提升青年骨干教师教 学科研水平,促进青年教师成长,经研究,决定实施高等学校 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现就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师德修 养,45 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在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取得 一定成绩,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一定科研实力的学科(专业) 骨干教师。 (三)选拔时应围绕学校发展需求,并重点关注我省产业 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 ,精准对接接收高校优势学科(专业) , 提高选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接收单位、培养方式和研修时间 (一)接收单位原则上应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 家级示范高职院校、重点研究机构或大型企业。优先选择已建 立校校、校院合作或帮扶关系高校对应学科(专业)所在的二 级学院作为接收单位,做好访学工作与协作帮扶有机衔接,提 高对口帮扶整体效益。 (二)访问学者的培养工作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 师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师德高尚、学术造诣或专业水 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主持承担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三)访问学者应脱产研修,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以参加 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为主,也可适度参与课程讲授或其他教学 工作,经指导教师同意,也可选修若干门研究生课程。研修期 限为半年或一年。 三、选派名额 今年计划资助国内访问学者 150 名左右,不具体指定申报 名额,由各高校对照条件组织申报。我厅在审定资助名单时将 向新办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倾斜。 四、组织申报 - 2 - 请各高校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本项目。接收访问学者 的高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等,可登陆高等学校青年骨 干 教 师 国 内 访 问 学 者 导 师 信 息 库 (http://cce.whu.edu.cn/szpx/)查询,也可自行联系其他符合 申报条件的本科高校和研究机构。 申报人员被接收高校(单位)确定录取后,选派高校应于 12 月 1 日(星期五)前,将《2017 年福建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 带头人培养计划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 1, 一式一份)、接收高校和导师签字盖章的《福建省高等学校学 科(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推荐表》(附件 2,一式一份)报我厅教师工作处,附件 1 电子文档需发送至指 定邮箱。 五、审核公布 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情况进行审核,并于 12 月底将 审核通过的名单在省教育厅网站(www.fjedu.gov.cn)上公布。 六、资助办法 入选本项目的访问学者,我厅按每人每年 2 万元的标准资 助研修费用(研修期限为半年的按 1 万元的标准予以资助)。入 选教师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完成访学研修任务。入选后 一年内未派出的,应由推荐高校向我厅来函说明情况,并取消 当年度访问学者资格,其资助经费作为下一年度访问学者的资 助经费重新安排使用。 七、其他事项 - 3 - 请各高校填写《2016 年福建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带头 人培养计划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附件 3,一式 一份),并按名单顺序整理《福建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带 头人培养计划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结业考核表》(附件 4,一式一 份),于 12 月 1 日(星期五)前报我厅教师工作处,附件 3 电 子文档需发送至指定邮箱。未报送 2016 年实施情况的高校,将 取消 2017 年国内访学申报资格。 联 系 人 : 郑 芳 芳 , 电 话 : 0591-87091233 , 电 子 邮 箱 : jytjsc@fjedu.gov.cn,地址:福州市鼓屏路 162 号教师工作处 (邮编:350003)。 附件:1.2017 年福建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 计划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 2.福建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国 内访问学者项目推荐表 3.2016 年福建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 计划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4.福建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国 内访问学者项目结业考核表 福建省教育厅 2017 年 11 月 21 日 - 4 - 附件 1 2017 年福建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 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 推荐学校(盖章): 序 号 姓 名 所在院系 联系部门: 身份证号码 性 年 别 龄 学历 学位 联系人: 职称 接收学校 (单位) 研修专业 联系电话: 研修期限 (半年或 一年) 指导教师 姓名 职务 职称 是否 博导 1 2 3 4 5 6 7 注:请务必统一用 Excel 格式制表。 - 5 - 附件 2 福建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 计划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推荐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学位 民族 专业技术职务 推荐学校及院系 邮编及通讯地址 电话 E-mail 访问学校(单位)及院系(部门) 研修专业 指导教师 访问时间 专业技术职务 年 月至 福建省教育厅制 - 6 - 年 月 最高学历学位 毕业/获得学位学校 毕业/获得学位时间 一寸 免冠 照片 毕业/获得学位的学科专业 起止年月 学习、工作单位(任何职) 学习 工作 简历 懂何种外语、达到何种程度 近五年从事过哪些教学工作(包括授课名称、学时、对象,指导学生论文、实验、实训、实习,编 写教材等) - 7 - 科研工作及其成果(包括承担的课题研究项目、发表主要论文和出版专著的题目和书名、发表和出 版时间、刊物和出版社,成果获奖和应用情况、专利等)(如空格不够,可另附页) 访问研修的计划(包括拟达到的研修目标及预期成果、研修内容及具体实施步聚) - 8 - 推荐人签名 本专业副教授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推荐意见(包括对申请人教 学科研能力的评价、学术发展潜力的评估等) 推荐人职务 推荐人任职单位 年 申请人所在学院/系推荐意见(包括该申请人是否为骨干教师和学院/系 月 日 系主任签名 重点培养对象,是否同意派出等) 分管院长签名 院\系公章 年 选派学校师资管理部门推荐意见(包括是否已将该申请人作为学术(专 月 日 职能部门 业)带头人或学术(专业)骨干的重点培养对象,是否同意派出,学校 与接收学校是否建立帮扶和协作关系,如果该申请人被录取,学校是否 与其签订研修协议等) 负责人签名 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9 - 接收高校(单位)导师意见(是否同意接受) 导师职务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职能部门 接收高校(单位)意见(是否同意接受) 负责人签名 部门公章 年 省教育厅教师管理部门意见 月 日 职能部门 负责人签名 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 2 份,1 份送派出学校师资管理部门存档,1 份由派出学校送省教育厅; 2.请勿更改表格样式。 - 10 - 附件 3 2016 年福建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计划 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派出学校(盖章): 序号 姓名 所在院系 填表部门: 接收学校 (单位) 联系人: 研修专业 联系电话: 派出时间 结业时间 备注 1 2 3 4 5 6 7 8 注:1.请务必统一用 Excel 格式制表; 2.未派出的应在备注栏注明原因,并写明拟派出时间。 - 11 - 附件 4 福建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带头人培养 计划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结业考核表 一寸 免冠 照片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 推荐学校及院系 访问学校(单位)及院系(部门) 研修专业 指导教师 研究课题名称 访问时间 年 月至 邮编及通讯地 电话 E-mail 福建省教育厅制 - 12 - 年 月 访问学者研修总结(可附页) 访问学者签名: 年 月 日 - 13 - 指导教师意见: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接收高校(单位)意见: 职能部门领导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 2 份,1 份送派出学校师资管理部门存档,1 份由派出学校送省教育厅 备案; 2.请勿更改表格样式。 (主动公开)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 14 - 2017 年 11 月 22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