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催化剂处置招标书2023.doc
2023 年废催化剂处置招标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要求, 我公司现需招标项目名称: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甲醇装 置硫磺回收废催化剂(危废代码 261-167-50 )处置项目,采用自主公 开招标的方式选定危废处置商,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概况: (一)危废处置项目名称: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催化剂处置项目; (二)合同执行期限:2023 年 5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0 日止; (三)危废存放地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5 月 18 日 14 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 2023 年 5 月 18 日 14 时(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七)中标公示:中标信息将于开标后在索普集团官网公示, 请各投标人登录 http://www.sopo.com.cn 查询。 二、本次招标内容与要求: 1.标的物: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内收集待处置的废催化剂, 具体如下: 品名 危废代码 单位 年度预估数量 废催化剂 261-167-50 吨 50.0 备注 注:1、该催化剂为甲醇装置硫磺回收催化剂,主要成分为氧化钛、氧化铝。 2.以上数量为预估量,最终按实际过磅数量结算。 2. 相关要求: (1)收货时间:中标后根据招标方要求,在合同签订完成后接招 标方通知,一周内完成处置。 在装运过程中做好遗散保护措施,严格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环保要求进行,服从现场人员管理,规范处 置,确保运输、处置、环保等环节符合国家相应规定,做到“货清、 场净”。 (2)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自提,一切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三、投标人资质与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环境污染责任保 险(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及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壹 份(加盖公章); 3.具备相应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 章),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废催化剂(261-167-50);且在有效期内。 4.与具备危废运输相关资质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且在有效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投标; 7.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后 10 分钟内 必须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必要时需来我公司作技术指导; 8.特别提示:本标的物仅对省内处置单位招标 。 四、投标: (一)报价方式:报价为含增值税送到价。如国家税率调整, 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 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二)付款方式: 1.招标方付款为承兑汇票。每处置一批后,中标单位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票到 60 日内支付。 2.中标方付款为现汇,先付款后提货。 (三)本项目投标通过线下进行: 采用线下投标应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以标袋形式送达,标袋 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 填写密封日期;在标袋封面上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 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要求在投标截止日之前送 达,逾期将作为作废标处理。 (四)具体报价格式见报价函,报价文件只需提供 1 份; (五)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后寄: 公司: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境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 101 号 邮编:212006 收件人:杨荣光 联系电话:15996845922 (六)凡对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下方式 联系: 联系单位: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境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 101 号,邮编:212006 招标业务联系人:杨荣光 电话:15996845922 招标部门负责人:方益宏 电话:13511691139 四、评标原则 符合招标全部要求,招标方收益最大者中标。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一)开标 1.本项目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 报价进行评标,确定最终中标人。 2.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 联系。确认标书中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必须及时回复开标过程中 招标人提出的问题,合理解释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偏离。如评 标小组开标现场 10 分钟内电话联系不上投标人,且投标文件与招 标文件的偏离影响定标结果,则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本项目投标, 开标结束后不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解释。 3.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二)评标 在能够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及处置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投 标最优的一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 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流标处理,并可将相 关投标方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投标工作。 (四)废标 凡投标人不具备招标人明确要求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 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 不符合招标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 标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分包 给第三方,否则按本合同总价的 10%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有权 终止本合同。 (二)中标人中标以后应严格按照标书约定与招标方签定供 需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危废处置和服务工作。对中标人所有 违背标书及合同约定的行为,招标人均可持续保留与中标方中止 合作的一切权利。 (三)如因中标人不能正常履约,对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造 成影响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方法律责任。招标人有权要求 投标人赔偿合同总价款的 20%违约金给招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报价 时注明)。 (四)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函,招标人开票包含 13%税费,中 标人开票包含 6%税费(如有异议需在报价中注明)和运费。 (五)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招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 (六)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即视为对 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七)招标人对违反约定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将按《江苏索普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 考核(详见附件 1)。 (八)投标人请详细阅读《索普股份外来装卸货人员安全告 知书》(详见附件 2)。 (九)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 障部所有。 联系人:杨荣光 15996845922 1. 请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视为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 款均表示接受认可。该招标文件的附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2.招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 14:00 前密封送或邮递至: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环境部,地址:江苏镇江市京口区象 山镇长岗 求索路 101 号。 联系人:杨荣光 15996845922 联系部门: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开标日期:2023 年 5 月 18 日 14:00 4.开标地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环境部 报价函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 ;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 称: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有关活动,并对该 项目进行投标。 一.投标项目的总投标价(含税)为 元人民币;税率 (大写): %;付款方为 报 价 单 处置物资名称 危废代码 预估数量 废催化剂 261-167-50 50吨 含税单价 (元/吨) 总价(元) 税率% 注: 1.该催化剂为甲醇装置硫磺回收催化剂,主要成分为氧化钛、氧化铝。数量为 预估量,实际数量以索普磅房过磅单为准。2.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 (1+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二.我方承诺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规定; 三.我方承诺中标后双方签订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 务; 四.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 (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 力,同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 之处,我方同意按招标方的解释处理; 五.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 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六.对标书的不接受项: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1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公司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 一、供应商的选择 凡按国家标准及相关准则或规定组织生产销售的原辅 材料、备品备件、劳保用品等物资供应商以及运输服务商, 只要资质证照齐全且满足我司招标要求,均视为我司合格 供应商,参与我司组织的招投标、比价采购等商务活动。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一)责任部门职责分工 使用部门:提供技术参数或提出服务要求,负责对采 购物资或服务的质量进行验收。 管理部门:监管使用过程,负责对标的物样品或试供 原料的质量进行检验,判定其是否符合公司所需的技术要 求。 采购部门: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不断开发有能力满足 公司所需物资或服务的供应商。对目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 料完整性、交货期、价格等维度作为筛选的依据进行资格 初审。负责供应商的资料收集与档案的建立。 监管部门:负责对采购流程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供应商评审负面清单制度流程 工作流程 工作内容简述 责任部门 根据招标、询价结果挑选出 供应保障部 目标供应商,要求其提供相 关资质。 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供应保障部初审 满足要求 根据目标供应商所提供资 供应保障部 料,对其提供的材料完整性 进行初审 根据需要,现场审核 供应保障部、使用部门、 管理部门、监管部门 满足要求 列 入 负 面 清 单 无需 送样 如有需要,采购部门可组织 供应保障部、使用部门 相关部门对目标供应商现场 、计划运行部、装备保 审核 障部/环保安全部、风险 控制部 对于需要送样的标的物,联 供应保障部 系供应商送样,填写《新增 原材料采购申请表》,质检 化验合格后,经分管副总批 准之后方可参与报价。 需送 样品 对所送样品进行检验给出检 质量仓储部、环保安全 验结论 部 提供样品 使用部门、管理部门 对于需要试供的,进行三次 使用部门、计划运行部 试供,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 、环保安全部、质量仓 、供货周期、产品质量与使 储部 用情况等情况跟踪考察 满足要求 试用三次 使用部门、管理部门 把考察不合格的供应商列入 供应保障部 合格供应商负面清单,建立 供应商负面清单档案。 满足要求 三、供应商的积分管理规定 (一)供应商积分考核 合作供应商初始积分为 40 分,从供应商的供货质量、 交货周期、售后服务、资质信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每项 10 分。使用部门、管理部门、采购部门均可书面提出考核建 议。供应保障部组织相关参与评标部门根据本规定对供应 商进行考核并建立供应商考核情况登记表,根据扣分情况 分为继续合作、限制合作及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考核记 分周期为一年,自被考核当日起计满一年后,考核分自动 清零。 1.继续合作供应商 考核扣分介于 0-7 分之间的,为可继续合作的供应商。 2.限制合作供应商 考核扣分介于 8-16 分之间的,为限制合作供应商。原 辅材料采购三个月内不向该供应商发标书或询价书,备品 备件采购六个月内不接受该供应商投标或报价。 3.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 考核扣分高于 16 分或单项扣10 分的,列入负面清单 供应商,停止继续合作。 (二)供应商考核方法 1.原辅材料供应商考核方法 1.1 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未影响生产 的,单次扣 1-3 分;影响生产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 5-10 分。 (2)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未能及时更换,视严重 程度单次扣 5-10 分。 (3)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产品质量缺陷,视严重程 度单次扣 5-10 分。 1.2 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 扣 2 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 1 分。 (3)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除了按合同条款进行相 应处罚外,未造成影响的,单次扣 2 分;造成影响的,视 严重程度单次扣 3-10 分。 (4)交货过程中串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 5-10 分。 1.3 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 2 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 3 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提供免费售后服务,单次扣 5 分。 1.4 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 生产程度严重的单次扣 3-10 分。 (2)交货后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 扣 1 分。 (3)未按合同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 扣 5-10 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 次扣 3-10 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 5-10 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除按合同规定执行外,视 严重程度单次扣 3-10 分。 2.备品备件供应商考核方法 2.1 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未影响生产 的,单次扣 1-3 分;影响生产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 5-10 分。 (2)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未能及时更换,单次扣 10 分。 (3)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设备故障,视严重程度单 次扣 5-10 分。 2.2 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 扣 2 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 1 分。 (3)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除了按合同条款进行相 应处罚外,未造成影响的,单次扣 2 分;造成影响的,视 严重程度单次扣 5-10 分。 (4)交货过程中串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 5-10 分。 2.3 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 2 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 3 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单次扣 5 分。 2.4 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 生产程度严重的单次扣 5-10 分。 (2)交货后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 扣 1 分。 (3)未按合同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 扣 5-10 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 次扣 3-10 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 5-10 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除按合同规定执行外,视 严重程度单次扣 3-10 分。 3.物流承运商考核方法 3.1 车船要求方面 (1)必须做到证照齐全,即:车船有行驶证、道路运 输证、罐检报告;人员有驾驶证、资格证、押运证等,如 不全单次扣 2-5 分。 (2)车船状况保持完好、设施齐全,发现缺项损扣 1-2 分。 3.2 计划完成方面 (1)运输单位须按发货计划安排车船完成运输任务, 否则单次扣 2 分。 3.3 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 运输程度严重的单次扣 3-10 分。 (2)不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 1 分。 (3)未按实际运输任务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 程度单次扣 5-10 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 次扣 3-10 分。 (5)违反廉洁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 5-10 分。 四、从负面清单中消除的流程 列入负面清单中的供应商只要通过整改,其产品或服 务质量满足我司要求,原则上满一年以后可以申请从负面 清单中消除。 (一)供应商提出申请 1.供应商提出负面清单消除的书面申请。 2.供应商提供针对考核项的整改措施及效果等相关文 件材料。 (二)确认与消除 1.供应保障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提供的文件 材料进行确认,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察。 2.根据确认情况提出建议,报公司批准后从负面清单 中消除。 注:供应保障部负责条款解释。 附件 2: 索普股份外来装卸货人员安全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 投标前请认真阅读学习和理解此告知书,中标后请转发给您的承 运方,进入我公司厂区请严格按告知书要求执行。 一、危化品危险危害因素: 我公司厂区生产过程中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腐 蚀等危险危害特性,主要危险化学品包括醋酸、甲醇、醋酸乙酯、乙 醇、一氧化碳等,进入厂区,请严格遵守工厂安全规定,确保装卸作 业安全。 二、应当遵守的安全规定: 1、进入厂区,严禁烟火,严禁携带火种。 2、危险化学品车辆必须配备 GPS 定位系统。 3、车辆必须配备阻火器,确保车况完好,随车配有相应的消防器 材。危化品运输车辆须持“危险品运输证”等相关证件,并悬挂“危 险品”标志,进入厂区内严禁超速等(厂区最高行驶速度 30KM/H), 必须遵守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车辆进入公司前,须在门口办理进门登记手续,领取车辆和人 员定位卡。并按指定线路行驶。 5、车辆进入厂区,应在指定区域等待,服从岗位人员管理,定点 停放,车辆有防溜车措施。 6、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进入生产装置区域的,必须随车配好安全 帽,下车即必须按规定带好安全帽,方可进入生产区域。 7、进入生产区域严禁擅自动用岗位任何设施和用品。 8、生产区域内,需要叉车配合作业的,随车人员严禁擅自作业, 应服从岗位人员的指挥和管理,以确保装卸作业的安全,如需要装卸 操作的,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方可操作。 9、生产区域,必须注意各种安全标识,禁止穿化纤服装,禁止穿 钉鞋,禁止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10、夏季醋酸乙酯灌装应避开高温时间段。 11、提货人员在进行装卸货作业准备工作前,必须进行人体静电 释放,放下车辆的接地带,对车辆进行检查确认完好后至岗位交出车 钥匙,做好装卸货的准备工作。 12、装卸危化品的车辆必须按装卸作业检查票的规定进行装卸作 业,同时要配合好岗位人员做好装卸前安全检查、装卸过程安全检查 以及装卸作业结束后的安全确认。 13、车辆入厂前须自行检查车辆的人孔、阀门、接缘等静密封点 有无泄漏,快速接头、胶管等配件是否完好,接头密封圈、脚垫是否 老化。装卸前须与岗位人员一起再次检查装卸作业接口连接可靠性。 14、车辆在进行装卸货过程中严禁物料“跑、冒、滴、漏”,严 禁启动车辆,易燃易爆区域严禁使用非防爆灯具。 15、在装卸货过程中,若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止装卸货作业,并 采取相应的措施。 16、当发生紧急危险情况时,应在岗位人员的指挥下,迅速绕过 泄漏点,向上风向安全地点撤离和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