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doc
附件1 _____设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 _____设计作品是受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 下简称“活动主办方”)委托创作设计的作品。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著作权法》以及本次济源示范区职业技能大赛标识和济源 示范区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吉祥物设计方案征集活动规定,应征 作品的创作者(以下简称应征者)应当根据要求设计作品。 应征者承诺和保证其提交的应征作品是原创,不侵犯任何第 三方的知识产权以及其他权益,如果有任何第三方向“活动主办 方”主张权利或者要求赔偿,应征作品创作者应当负责处理并承 担“活动主办方”的损失赔偿责任。因第三方主张权利对“活动 主办方”产生的任何损失应由应征者承担。 所有提交的应征作品的著作权人为“活动主办方”,除署名 权之外,所有提交的应征作品包括著作权在内的一切知识产权属 于“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可以在适当时间、通过 适当方式公布应征者的姓名。 应征作品创作者为个人的,请在签章处签名并提供个人的身 份证号;为多人团队的,请在签章处依次签名并提供个人的身份 证号;为单位的,请在签章处加盖单位有效公章。 应征作品创作者同意并遵守以上约定。 应征作品创作者:×××(身份证号)/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标题和首段中“_____”请根据提交作品修改为“济源示范区职业 技能大赛标识”或“济源示范区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吉祥物”。 — 1 —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