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面试考生须知.doc
附件 2 面试考生须知 一、面试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 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和面试资格确认表,经工作人员审验后 方可参加面试。携带不全者不能参加面试,按考生自动放弃 面试资格处理。 二、面试期间不得穿着带有明显职业特点的服装,不得 佩戴有明显标记的饰物。面试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达 指定集合地点报到、验证。凡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集合地 点或不配合相关工作的,按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三、面试考生进入面试考点后集中管理,不得随意走动、 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面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 从指挥,服从管理。本次面试为封闭考场,考点提供饮水, 不提供早餐。考生请根据自身需要做好饮食准备。 四、通讯工具和与面试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面试考场, 携带者应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 格。 五、面试开始前,考生通过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一引入面试室。每位考生 的面试时间为 10 分钟,待考区及面试区域严禁吸烟。 六、从抽签结束到面试开始前,所有考生必须在候考室 等候,不允许出入候考室;面试开始后,如有考生需要去卫 —1— 生间,须由工作人员陪同到指定卫生间;考生离开候考室到 待考区等待进入面试考场期间不允许上卫生间。候考期间, 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 七、考生进入面试室,首先报告面试顺序号,得到主考 官提示后开始面试。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透漏个人姓名及 家庭背景等相关信息。面试过程中,考生可在规定的草稿纸 上记录并口头作答。 考生开始答题时需向考官报告 “开始答题”, 答题结束时报告“回答完毕”。到达规定时间,考生必须停止 答题。 八、面试结束后,考生在面试室外设置的等待区等候, 待下一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当场宣布上一位考生 的面试成绩,考生得知分数并签字确认后,离开面试室。离 开时不得带走面试室内草稿纸等任何与面试相关资料,且不 得再返回面试室和侯考室。 九、面试考生违纪或严重扰乱面试秩序的,视情节轻重 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