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证书核发.doc
人社局行政审批程序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职业资格证书核发 实施机构 沅江市人社局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4〕第 28 号)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 付工资。 第六十九条 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 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备案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 年)第八条 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 设定依据 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 证书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制度; 3.《招 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2000〕第 6 号)第三条 国家实行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实施职业 技能考核鉴定。国家职业资格分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师(二 级)、高级技师(一级)。 受理条件 1.身份证复印件 1 份。2.毕业证复印件 1 份。3.加盖单位印章的单位证明原件一份。 4.20KB 以下 JPG 格式电子照片一张。5.特殊工作需提供相关操作证书复印件 1 份。 环节顺序 1 环节名 称 受理 办理人员 李箐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1 工作日 填写必须真 实、齐全, 法人或公民 签字,单位 的盖公章 2 初审 陈尚哲 1 工作日 填写必须真 实、齐全, 法人或公民 签字,单位 的盖公章 3 审核 陈尚哲 25 工作日 考试成绩合 格 2 工作日 报益阳市局 职业技能鉴 定中心 办理流程 4 审批 范彪 1 5 办结 陈尚哲 3 工作日 核发职业资 格证书 流程图 咨询电话 0737-2812968 监督电话 0737-2721820 办理地点 沅江市金竹路劳动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 楼 405 办公室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