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桃花江镇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桃镇政发〔2020〕18 号 桃花江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桃花江镇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0 年度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 《桃花江镇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0 年度工作方案》已经镇 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桃花江镇人民政府 2020 年 6 月 1 日 桃花江镇污染防治攻坚战 2020 年度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年行动计划,打好打胜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桃江县污染防 治攻坚战 2020 年度工作方案》和《桃江县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 行动计划(2018-2020 年)》,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年度工作目标 (一)大气污染防治目标。到 2020 年底,全镇 PM2.5 年均 浓度达到 38μg/m3 以下;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 85%以上; 重污染天数控制在 5 天以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和全镇 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完成市定削减目标;持续推进我 镇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县创建活动。 (二)水污染防治目标。到 2020 年底,完成县定地表水国、 省和市控断面水质优良率目标,桃谷山断面确保达Ⅱ类,志溪河、 桃花江确保达到Ⅲ类;完成县定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少排放量目 标;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 90%。 (三)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 面积按县农业农村局下达的任务面积实施,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达到县定目标。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根据县生环委工作方案要求,配合县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清 —2— 洁能源替代利用;狠抓重点行业大气污染减排;打好柴油货车污 染治理攻坚战;强化扬尘污染治理管控;加强生活面源污染整治; 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建立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完善环境 质量监测网络;全面提升环境监控信息化水平;提升区域预测预 报能力;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强化特护期专项执法和督察;规 范使用中央和省级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资金;完成应对气候变化基 础工作;做好噪声污染防治监管工作;做好消耗臭氧层物 (ODS)监管工作。(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经济发展办、综 合执法大队、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双 创”办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村(社区)落实,不再列 出)。 (二)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 根据县生环委工作方案要求,配合县有关部门,加强饮用水 水源保护;深化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持续加强重点行业企 业整治;加快城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加强船舶污 染防治及风险管控;加强港口码头和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染防治; 防治地下水污染;整治黑臭水体;加强水系连通;促进水资源节 约;强化水生态系统管护;积极推动优化空间布局;深入推动落 实河长制;加快实施流域控制单元精细化管理;规范使用中央和 市级水污染治理专项资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经济发展 办、综合执法大队、社会事务办、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财政 财务管理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3— (三)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 根据县生环委工作方案要求,配合县有关部门,强化农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严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加强林地 草地园地土壤环境管理;加强未利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加强 土壤污染防治项目管理;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力度;强化 危险废物管控;加强土壤污染监管执法。(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办、经济发展办、综合执法大队、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社会 事务办、财政财办务管理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 根据县生环委工作方案要求,积极配合县有关部门,完善生 态环境空间管控体系;加强沿江化工污染整治;加强固体废物规 范化管理;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深入推进非法码头整 治;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严格控制小水电开发;强化自然保护地 生态环境监管;实施生态保护修复。(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 经济发展办、综合执法大队、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社会事务 办、财政财办务管理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 根据县生环委工作方案要求,配合好县有关牵头单位,加强 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大农村生 活垃圾治理力度;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防治畜禽(水产)养 殖污染;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 查整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经济发展办、综合执法大队、 —4— 社会事务办、财政财办务管理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 负责) (六)统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七大标志性战役和四大专项 行动 根据县生环委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持续配合县有 关部门,落实上级统一部署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 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农业 农村污染治理等标志性重大战役,开展打击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 非法转移和倾倒、“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等专项行动,完成 年度工作任务。(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牵头,经济发展办、综合 执法大队、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双创” 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坚决抓好中央、省交办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根据县生环委工作方案要求,牵头或配合县有关部门,持续 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 督察问题的整改,确保完成年度任务;完成长江经济带“举一反 三”自查问题的整改,巩固整改工作成效,推进整改工作;着力 抓好全国人大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完成年度 整改任务;积极配合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对省环保督察指出的 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按要求完成整改销号;统 筹抓好中央巡视、国家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抓好中央领导批示 指示的生态环境问题、省、市和县交办环境问题整改,抓好环境 —5— 信访和投诉举报问题办理。(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牵头,各办、 大队、中心、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八)持续发起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 年夏季攻势” 根据县生环委工作方案要求,镇结合工作实际,聚焦推动突 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补齐生态环境质量短板、解决人民群众身 边问题、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重点,将抓好中央和省交办的突出 环境问题整改、淘汰超标排放柴油货车、开展“千吨万人”饮用水 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纳入任务清 单,集中攻坚。(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经济发展办、综合执 法大队、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 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集调度抓推进。镇自然资源和生态 环境办要加强对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综合协调、指导督促和督查 督办;各村(社区)、有关镇直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 双责”“三管三必须”,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坚持问 题导向、结果导向,切实压实责任,狠抓整改;坚持综合施策, 合力推进,精准发力;定期研究解决问题,坚决扛起打好打胜污 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责任。 (二)落实各方责任,对标对表抓推进。各村(社区)要严 格落实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落实好措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 扎实推进重点任务,确保取得实效;有关镇直单位要根据部门职 —6— 责,明确分管领域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加强对各村(社区)的政 策指导和督促推进;各村(社区)、有关镇直单位在年底前向镇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报送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加大配套支持,强化措施抓推进。加强资金投入,建 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强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 结合上级拨付的资金,镇将进一步加大污染治理财政投入力度, 积极推行 PPP 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污 染防治工作;加强上级部门的政策对接落实,全面实施排污许可 及排污登记管理制度,优化生态环境行政审批,主动对接服务镇 域重大项目建设,加强对生态环保产业的扶持力度;强化科技支 撑,整合各方科技资源,创新科技服务模式,加大生态环境治理 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力度;配合支持县创建一批省级生态文明建 设示范区,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 (四)加强督办考核,整合力量抓推进。镇自然资源和生态 环境办要及时转发县每月发布环境质量状况,按照县生环办制定 的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细则,组织对各村(社区)、有关镇直单 位进行考核,结合上级部门对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调度、考核和 通报等情况,及时开展问题整改;对任务进度滞后的村(社区) 、 有关镇直单位,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强力推进问 题整改;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将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考核成绩纳 入镇党委政府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并作为领导干部提拔、重用的 重要依据。 —7— (五)加强宣传发动,扩大影响抓推进。加大污染防治攻坚 战宣传报道和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宣传工作成绩和先进典型, 定期公开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各方监督,镇人民政府要 向镇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污染防治工作,接受人大监督; 推行污染防治信用监督,对破坏生态环境的市场主体实施信用惩 戒;用好政府热线举报电话,加强群众监督;完善生态环境公益 诉讼制度,加大宣传发动,引导更多机构和个人参与到生态环境 保护监督工作中来,构建全民参与的社会格局。 附件:1. 2020 年桃江县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1-1. 2020 年桃江县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火点数控 制目标 2. 桃江县 2020 年国、省控断面水质目标 2-1. 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目标 3. 环 保 督 察 未 完 成 整 改 问 题 桃 江 县 2020 年 任 务交办清单 4. 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 年夏季攻势”任务清单 4-1. 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任务清单 4-2. 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清单 —8— 附件 1 2020 年桃花江镇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PM2.5 平均浓度(μg/m3) 桃花江镇 空气质量优良率(%) 重污染天数(天) 2020 年目标 特护期目标 2020 年目标 特护期目标 2020 年目标 38 56 85 69 5 附件 1-1 2020 年桃花江镇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火点数控制目标 乡镇 2020 年秸秆焚烧卫星遥感监测火点目标数(个) 桃花江镇 1 —9— 附件 2 桃花江镇 2020 年国、省控断面水质目标 序号 断面名称 考核区域 所属水体 2019 年水质 2020 年水质目标(达到或优于) 1 桃江县一水厂 相关村(社区) 资江干流 Ⅱ类 Ⅱ类 2 桃谷山 相关村(社区) 资江干流 Ⅱ类 Ⅱ类 3 新桥河 相关村 资江干流 Ⅱ类 Ⅱ类 附件 2-1 桃花江镇县城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目标 序号 考核区域 水源地名称 2020 年水质目标(达到或优于) 1 相关村(社区) 桃江一水厂 Ⅲ类 — 10 — 附件 3 环保督察未完成整改问题桃花江镇 2020 年 任务交办清单 序号 1 任务来源 中央环保督察 8 任务名称 主体责任 单位 责任单位 与 2013 年相比,2016 年洞庭湖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从 36.4%下降到 0,出口断面总磷浓度由 0.047 毫克/升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上升至 0.093 毫克/升;11 个可比断面中 5 个水质下 各村(社区) 降,南嘴断面水质由Ⅳ类恶化为Ⅴ类,形势不容乐观; 经济发展办 湖南稀土金属材料研究院至今未启动原桃江稀土金 属冶炼厂 8000 吨放射性固体废物和已关闭企业遗留 的钍、铀放射性废物治理工程; 相关村 (社区) 完成时限 2020 年 12 月底 2 省环保督察 10 经济发展办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 持续推进 3 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领会还不到位,表态多、行动 少,部署多、落实少;有些地方整改力度不大,要求 不高,生态环境保护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一些突出生 党政办 中 央 环 保 督 察 态环境问题还要依靠领导批示或上级督察督办才能 党建办 回 头 看 及 洞 庭 引起重视、得到解决;第一轮督察反馈后,湖南省仍 各村(社区) 镇纪委 湖专项督察 1 有一些地方以历史遗留问题为借口,拖拉应对整改工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 作;一些部门和地方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时,没 有真正形成自觉行动,部分整改工作抓得不紧不细, 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力; 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 11 — 序号 任务来源 任务名称 主体责任 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4 党政办 益阳市没有把督察整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攻坚克难 党建办 的决心与担当不够,态度消极、行动拖沓,以致许多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 中央环保督察 整改任务久拖不决,水环境问题依然突出,群众反映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回头看及洞庭 各村(社区) 强烈;“回头看”发现,益阳县 18 项整改任务中,除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 湖专项督察 2 长期整改任务外,其余 15 项任务有 7 项未完成或未 财政财务管理办 达到序时进度,有的甚至无任何进展; 经济发展办 2020 年 12 月 31 日 5 中央环保督察 回头看及洞庭 湖专项督察 9 省环保督察 11 “回头看”期间,有 190 件第一轮督察转办案件再次被 群众投诉,反映查处不实或整改不到位,中央环保督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 各村(社区) 经济发展办 察交办件仍存在重复投诉信访问题;(省环保督察反 馈的新兴管件) 2020 年 12 月 31 日 — 12 — 序号 任务来源 任务名称 主体责任 单位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相关村 (社区)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 2020 年 12 月 31 日 6 中 央 环 保 督 察 洞庭湖区城县水污染问题比较严重,城县污水管网建 回 头 看 及 洞 庭 设普遍滞后,除个别新区外,绝大多数城县仍在使用 湖专项督察 10, 雨污合流的排水系统,大量超标污水排入河湖;2018 省 重 点 督 察 任 年 6 月和 9 月湖南省采样监测数据显示,有近四分之 务1 一的入河(湖)主要排污口水质超标; 7 中央环保督察 益阳东部新区污水处理厂、桃江县污水处理厂进水中 回头看及洞庭 混有大量清洁地表水,治污效果差 湖专项督察 13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 2020 年 12 月 31 日(县住建 局牵头,桃花 江镇配合实施) 8 湖南省要求,洞庭湖区禁养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畜禽 养殖场户须在 2018 年 9 月底前全面关停退出,但截 中 央 环 保 督 察 至督察进驻,仍有 16 家畜禽养殖场、678 家养殖专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回 头 看 及 洞 庭 业户逾期未退,存栏生猪近 8 万头;现场检查发现, 各村(社区)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 湖专项督察 18 一些畜禽养殖场污染严重;如安化县品源养殖场废水 经简单沉淀后排放,化学需氧量和氨氮超标;湖南省 大有养殖有限公司外排废水氨氮超标; 2019 年 12 月 31 日(已下达 关闭大有通知, 法院未宣判) 相关村 (社区) — 13 — 序号 任务来源 任务名称 责任单位 河道采砂、盗采山砂破坏生态环境;中央环保督察向 我省反馈洞庭湖自然保护区非法采砂问题,益阳县举 一反三,制定了《益阳县河道采砂规划》,大力规范 整治河道采砂,取得良好效果;但督察组发现,益阳 市各级各部门对整改工作有歇歇脚、松松劲的情绪, 挖砂船夜间采砂、砂石码头取缔不到位、非法盗采山 综合执法大队 砂屡禁不止等生态环境破坏现象突出;其中,赫山区、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各村(社区) 资阳区盗采山砂比较集中,一些山砂采挖点未办理国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 土、林业、环保等相关手续,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 施,肆意毁林占地,群众意见强烈;桃江县河道违规 采砂现象普遍,超规划许可保留采砂场数量,大量砂 石临时堆场由河道沿线向农田、道路两旁转移的问题 突出;安化县存在多起使用挖机在资江支流小河小溪 内采挖砂石行为; 9 省环保督察 7 10 习近平武汉座 谈 会 一 周 年 移 洞庭湖区有近 250 个乡镇生活污水直排河湖 交问题 — 14 — 主体责任 单位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 各村(社区) 经济发展办 完成时限 河道采砂 2018 年 10 月 31 日; 山砂开采 2018 年 10 月 20 日; 砂石码头 2018 年 9 月 30 日 (县已申请延 期至 2020 年)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序号 任务来源 任务名称 主体责任 单位 责任单位 非法采砂(洗)砂问题突出;益阳市河道违规 采砂问题仍然存在;益阳市河道违规采砂问题仍然存 在;部分河道采砂及砂场整治不到位,部门执法尚未 形成合力;非法砂场违规堆放、占用农田现象仍然存 在;羞女湖湿地公园内黄草洲整个洲体成为一个大型 综合执法大队 砂石场,毁林占地情节恶劣;桃江县未严格落实《益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阳县河道采砂规划》要求,违规采砂情况常见;马路 各村(社区)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 经济发展办 镇九龙山砂石销售中心违规扩建洗砂生产线,洗砂废 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 水直排潺溪;赫山区、资阳区、高新区违法采洗山砂 情况比较突出,未批先建、未验先产等情况比较普遍, 污染防治设施简陋,污水直排;采洗山砂还造成不同 程度的山体破坏、林地毁损、水土流失等问题,部分 已出现山体滑坡现象,安全隐患突出; 11 省环保督察 23 12 全国人大常委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湖南省是农业大省,也是畜禽养殖大省,治理有待进 会水污染防治 各村(社区)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 一步加强; 法执法检查 10 13 有的地方政府、企业和老百姓的法律意识还比较淡薄, 全国人大常委 政府的监督责任、 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公众的社会责任, 会水污染防治 还没有很好地落实到位,没有真正地做到严格遵纪守 各村(社区) 法执法检查 14 法; 各办、大队、中心 站 完成时限 河道采砂 2018 年 10 月 31 日; 山砂开采 2018 年 10 月 2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县已 向省突改办申 请至 2020 年完 成)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整改 — 15 — 附件 4 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 年夏季攻势”任务清单 附表:4-1.“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清单 4-2.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清单 附表 4-1 “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清单 序 号 乡镇 水源地名称 类型 保护区类型 问题类型 问题具体情况 一、二级保护区的标识标牌 桃花江 9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地表水 一、二级 规范化建设 设置不完善和一级保护区 镇 防护栏建设不健全; 是否历 整改完成时 主体责任 史遗留 限 单位 问题 是 督导单位 2020 年 9 月 相关村 自然资源和 30 日前 (社区) 生态环境办 附表 4-2 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清单 乡镇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 应完成个数及具体名单 夏季攻势 2020 年 9 月 30 日前 应完成个数及具体名单 主体责任单位 责任单位 桃花江镇 花果山村、栗树咀村、 株木潭村 花果山村、栗树咀村、 株木潭村 花果山村、栗树咀村、 株木潭村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 经济发展办 — 16 — — 17 — 桃花江镇党政办公室 — 18 — 2020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