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注意事项.doc
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注意事项 根据《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现将全国统 计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的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结项方式 登录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网络管理平台(以下简称 “项目管理平台”)在“立项项目”栏目内点击申请结项, 根据提示完成结项申请。 二、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资助项目)的鉴定结项 1. 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资助项目)由全国统计科 学研究组织管理办公室组织鉴定。 2.提交的材料包括: 2.1 项目管理平台上提交的材料: (1)《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书》(附件 1); (2)研究成果全文(须匿名化处理); ( 3 ) 研 究 成 果 压 缩 稿 ( 3000-5000 字 , 须 匿 名 化 处 理)。 2.2 提交的纸质材料: (1)《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书》2 份(须加 盖公章); (2)研究成果原件 2 份(须胶印); (3)加盖单位财务公章的经费决算表 2 份(格式依照 各单位要求)。 三、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非资助项目)的鉴定结项 1. 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非资助项目)的鉴定结项由 项目承担单位自行组织同专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三名专 家进行。 2. 提交的材料包括: 2.1 项目管理平台上提交的材料: (1)《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书》(附件 1); (2)《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表(非资助项 目)》扫描件(附件 2); (3)研究成果全文; (4)研究成果压缩稿(3000-5000 字); 2.2 提交的纸质材料: (1)《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鉴定结项书》2 份(须加 盖公章); (2)研究成果原件 2 份(须胶印); (3)《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专家鉴定表 2 套(非资 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