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 “湖北希望工程大学生圆梦行动”公益活动的通知.doc
鄂青基〔2022〕7 号 关于开展 2022 年“湖北希望工程资助困难 大学生圆梦行动”公益助学活动的通知 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县(市、区)团委,各大型企 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 金融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湖北省委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 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安排,结合全团“喜迎二十大、永 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团省委、省 希望办、省青基会决定在 2022 年继续实施“湖北希望工程资助 困难大学生圆梦行动”公益助学项目(以下简称“圆梦行 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立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按照“下基层察民情 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工作安排,通过组织化、社会化和网络 —1— 化动员,全面发动、层级联动,广泛筹措社会资源,帮助 2022 年高考考取大学本科的经济困难家庭学子圆梦大学,千方百计为 青年办实事、解难事,把党的温暖传递给困难家庭青年,以优异 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7 月 20 日前) 团省委、省青基会将在官方网站和微信号“青春湖北”和 “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发布资助信息和申请表格,并在相 关新闻媒体刊发活动开展情况。各地要结合自身情况制定本地 “圆梦行动”活动方案,广泛宣传发动,做好宣传、筹资、资助 等系列工作。 2.学生申报(8 月 5 日前) 主要资助 2022 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的湖北家庭 经济困难的学生。考取普通专科的特困家庭学生,可由各地团组 织据实推荐申报。 (1)湖北省内近三年脱贫家庭子女,因灾因病家庭经济困难 子女,单亲、孤儿、残疾等类型家庭子女。 (2)参加 2022 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被本科高 校录取的大学生(艺术类考生和免费师范生、军校等免学费类型 除外); (3)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防汛救灾青年突击队、“希望 —2— 家园”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志愿服务、“希望书屋”阅读辅导员、 “四点半学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 生优先推荐; (4)今年没有获得其他同类助学金资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不影响申请)。 (5)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其他 录取凭证)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2022 年“湖北希望工程资助困难大学生圆梦行动”公益活 动由“湖北希望工程·知音同行助学基金”、“湖北希望工程— 中建三局‘争先筑梦·青年成长’基金”、“湖北希望工程·习 酒我的大学”等专项助学项目和其他爱心企业、爱心组织、爱心 人士捐助组成。各地要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广泛募集爱心助 学资金,省青基会在全省助学名额分配中将根据各地自筹资金情 况予以激励分配。 凡符合以上“圆梦行动”申报条件的学生,可提前准备好相 关申请材料,待具体专项助学通知下发后填报相关申请表。未能 申请专项助学的零散资助学生,填报《湖北希望工程资助困难大 学生圆梦行动助学申请表》(见附件 1)。 3.走访摸查(8 月 10 日前) 各级团组织在初步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的基础上,组织当地团 干部和青年志愿者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进行实地走访,核实真 —3— 伪,并留存实地走访图片存档备案。各级团组织在入户调查的基 础上可提前推报 3 至 5 名家庭困难、品学兼优、自强自立、艰苦 奋斗的学生典型并加强宣传,于 8 月 10 日前以市(州)为单位 汇总上报省青基会,省青基会核实后予以优先资助。 4.推荐公示(8 月 15 日前) 县级团委会同教育等有关部门初审后形成的推荐名单,须在 县级主要新闻媒体或政务门户网站予以推荐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纸质申请表、汇总表、录取通知 书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和公示截图汇总递交给市(州) 团委,以市(州)为单位交至省青基会。 5.终审公示(8 月 20 日前) 省青基会收到经各级团组织实地走访并层层审核无误的困 难学生资料后,经审核通过后,适时在机构官网、微信公众号 (或合作方媒体)等平台集中公示拟资助学生名单。各地应及时 将公示名单通报给本地相关部门,避免发生重复资助情况。 6.资助发放(8 月 31 日前陆续进行) 资助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省青基会根据捐方意愿,通过“银 行卡直通车”、现场发放仪式等形式集中发放助学金。通过“银 行卡直通车”发放的,各地要做好受助学子银行卡信息的收集、 核实工作(务必核准账户、账号、开户行等信息,避免拨付失 —4— 败)。组织现场发放的,各地要及时做好领款签名册上报和受助 学子档案备份工作。 7.回访抽查(9—10 月) 助学金发放工作结束后,省青基会根据回收的领款签名册和 银行拨款回单,安排工作人员电话回访,调查核实助学金发放落 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2022 年湖北希望工程资助 困难大学生圆梦行动公益助学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下基层察 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的具体体现。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 视“圆梦行动”公益助学活动,加强组织领导与沟通协调,加大 本地的筹资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募集社会助学资源。各大型企事 业单位、大专院校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企业团工委、省金 融团工委、省司法厅团委要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 实践活动,积极动员本单位、本系统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支持“圆 梦行动”公益助学活动。 2.广泛发动,积极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坚持组织化动员、社 会化动员和网络化动员相结合,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广泛发 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为充分赋能各级团组织,共享 5A 级公募 资质,省青基会在“亲青公益”“希望筹”公益平台发起 2022 年“湖北希望工程资助困难大学生圆梦行动”公益助学项目,各 —5— 地可在项目中自行生成本地“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公益筹款专属 二维码(详情请联系省青基会秘书处),要广泛动员各级团组织 和团员青年参与。要加大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挖掘困难大学生 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励志故事,广泛宣传社会爱心企业和个人 真情助学的典型事迹,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扶困助学、关心青少 年成长的公益氛围。 3.加强管理,整合资源。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希望工程公 募管理要求,确保以“希望工程”助学名义筹集的款项直接捐入 省青基会账户,由省青基会统一开具公益捐赠收据,并与各地各 单位共同按照捐方意愿管理发放助学资金。省青基会将按照“谁 筹资,谁受益”的原则,除各地自筹资金全额划拨至当地安排助 学之外,在省本级的资助名额安排上予以相应倾斜。 4.严格标准,确保实效。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资助条件、 工作流程开展资助工作,严把资助对象审核关,让真正符合条件 的优秀家庭困难学子获得资助。要坚持“助人+育人”的公益理 念,加强跟踪管理,鼓励引导受助学子刻苦学习、自立自强,并 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实践,推动实现从“受助”向“自助”、“自 助”向“助人”转变。要强化对“希望工程”助学档案管理,确 保资料清晰、有档可查。 省青基会联系人:贾佳 —6— 肖锋 联系电话:027-87233550 电子邮箱:hbxwgc@126.com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五号,邮编:430071 附件:1.2022 年“湖北希望工程资助困难大学生圆梦行动” 助学金申请表 2.2022 年“湖北希望工程资助困难大学生圆梦行动”助学 金申请学生汇总表 湖北省希望工程办公室 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秘书处 2022 年 6 月 20 日 —7— 湖北省青基会 附件 1 2022“湖北希望工程资助困难大学生圆梦行动” 助学金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籍 贯 高中就读学校 高考准考证号 出生年月 民族 科别 高考成绩 录取院校 院系及专业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参与社会公益 服务情况 家长姓名 父亲姓名: 联系电话: 母亲姓名: 联系电话: 家庭通讯地址 受助生个人银 行账户资料 (学生本人开 户的账号) 邮政编码 户 名 (申请学生本人的真实姓名) 开户行名 银行 分行 支行 分理处 账(卡)号 (由学生本人填写 100 字左右的申请理由,图片和视频可另附) 申请理由 学生签名: 高中学校或村 签字(公章): 联系电话: (居)委会推 荐意见 县级团委 审查意见 年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月 日 县级教育 主管部门 (公章): 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请关注“湖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微信服务号,获悉“圆梦行动”最新信息。 附件 2 2022“湖北希望工程资助困难大学生圆梦行动”助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 市(州)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市 县 姓名 性 别 民 族 身份 证号 填表时间:2022 年 高中就 读学校 高考 成绩 录 取 院 校 参与志愿 家庭情况 和专业 服务情况 简介(必填) 联系 电话 QQ 号 月 日 收款账户 收款账户 开户行 开户名 开户行 所属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