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8南阳师范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章程(修改稿).doc
南阳师范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章程(修改稿) 第一章 总 纲 第一条 本会为南阳师范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 第二条 南阳师范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是在南阳 师范学院党委领导下的群众性学术团体,为河南省高校思想 政治教育研究会和河南省社科联的团体会员,在宪法和国家 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学校党委宣传部为其主管 部门。 第三条 本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 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团结全校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广大干 部、教师和理论工作者,研究新时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理 论和实际问题,探索新形势下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效 途径,推动思想政治教育的学科发展,为更好地加强和改进 思想政治工作,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做 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 本会下设五个专业委员会,分别是:教师思想 政治教育委员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委员会、网络思想政治 教育委员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委员会、思想政治教育学科 学术委员会。本会的日常工作机构为秘书处,设在党委宣传 部。 第二章 第五条 主要业务范围 本会主要业务范围: (一)宣传党各个时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针、政策, 1 研究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最新形势和动态,积极推进思想政 治教育工作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的水平; (二)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特点 与规律,为校党委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献计献策、提供有 关咨询和建议; (三)根据全省和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规划和部署,制 定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积极向学校和河南省高校思想政 治教育研究会提供研究成果; (四)积极推动、参与全校思想政治教育课和马克思主义 理论课改革,繁荣哲学社会科学,进一步推进思想政治教育 学科发展; (五)每年举行一次年会,开展学术研讨,交流研究成果, 评选、表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优秀成果、优秀论文和优秀会 员; (六)开展社会考察和对外学术交流活动等,编写思想政 治教育工作有关学习交流资料,编辑出版思想政治教育论文 专辑。 第三章 第六条 会 员 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凡以基层党总支、直属 党支部为单位,申请集体参加本会的,为团体会员单位。 第七条 我校正式教职工,凡承认本会《章程》,均可 自愿申请加入本会,成为个人会员。 第八条 本会授权各团体会员单位吸纳个人会员。个人 加入本会须向所在会员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会员登记表,报 本会秘书处备案。 2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团体会员单位推荐的人选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 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 (三)对本会工作的建议权、批评权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第十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承担并积极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 (四) 积极组织推动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研究,向 本会提交科研成果和信息资料; (五)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交流、研讨等活动。 第十一条 会员个人退会应书面通知所在会员单位,交 接完成相关工作,并交回有关证件。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 会同意,由所在会员单位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及职责 第十三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为会员代表大会。会员 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副秘书长、秘书长、副会长、会 长;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终止事宜;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3 第十四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全体 2/3 以上的会员代表 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 4 年召开 1 次(特殊情况下 可提前或延期举行)。需提前或延期举行的,需经理事会表 决通过。但提前或延期时间不超过 1 年。 第十六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 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日常工作, 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理事组成。 第十七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推 选或任命各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 (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 (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五)同意通过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第十八条 理事会须有 2/3 以上理事会成员出席方能召 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 2/3 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一般每年召 开 2 次。 第二十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各 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任期 4 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 的,需经会员代表大会 2/3 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 第二十一条 本会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如因特殊情 况要由副会长或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需报业务主管单位 审查并同意后担任。 第二十二条 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4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落实情况; (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三条 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年度工作 计划; (二)协调各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书长及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人选, 交理事会决定; (四)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二十四条 本会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委员会 调查、分析不同时期、不同层次教师思想动态及特点, 研究分析教师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向学校及有关部门提 出建议和对策; 积极参与全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的改革工作,研究新阶段 教师教育教学的特点和规律,指导并协助教师教育教学过程 中的思想政治工作渗透与创新; 积极引导教师教书育人,强化师德建设,培育具有较高 理论素养、较强科研能力、良好职业素质、学术视野开阔的 优秀教师; 承担并完成河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和有关部 5 门下达的相关课题,并负责推荐上报优秀成果。 (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委员会 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 方法和途径,积极开辟新渠道,寻求新载体,创造新方法, 解决新问题,引导青年大学生成长成才; 调查、分析不同时期、不同层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特点, 及时收集、研究学生关注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及时向 学校和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与对策; 举办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术报告和理论研讨,组织评 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优秀成果,推广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工作的新经验、新成果、新品牌; 承担并完成河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和有关部 门下达的相关课题,并负责推荐上报优秀成果。 (三)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委员会 掌握网络教育信息,研究网络应用环境,探讨思想政治 教育工作进网络的方式方法和有效途径; 协助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充分发挥网络评 论员的作用,构建集管理、教育、服务于一体的网络思想政 治教育平台; 创建健康上网的氛围,倡导文明上网、和谐上网,引导 广大青年学生积极、正面利用网络资源; 指导、检查思想政治教育网站网页的更新和维护,负责 6 评选思想政治教育特色网站; 承担并完成河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和有关部 门下达的相关课题,并负责推荐上报优秀成果。 (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委员会 调查师生心理健康状况,建立问题人员心理档案,分析、 研究不同特征师生的心理特点,向学校和有关部门提供建议 与对策; 针对不同层次、不同阶段学生的心理特点,制订大学生 心理健康教育计划,指导、实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指导并协助有关机构、相关人员为全校师生尤其是问题 学生解疑释惑,进行及时、科学的心理辅导,普及心理健康 知识教育,开展心理咨询、专题讲座、网上答疑等活动; 评选、推荐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的优秀论文、先进经 验及有关成果; 承担并完成河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和有关部 门下达的相关课题,并负责推荐上报优秀成果。 (五)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学术委员会 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学科化、专业化发展 的新思路、新方法,对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教学 改革提出建议与对策; 协助监控思想政治教育课教育教学过程,收集、梳理教 7 师、学生等对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反馈意见,提高思想政治 教育课的教学效果; 指导全校思想政治教育课教师及工作者进行理论探讨、 学术研究,推动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实践积极向前发展; 组织、评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科研课题和研究成 果,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学术科研水平; 负责科学研讨活动和对外学术交流活动,收集相关科研 学术信息,整理、编写科研学术资料; 承担并完成河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和有关部 门下达的相关课题,并负责推荐上报优秀成果。 第五章 第二十五条 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 本会会费由秘书长负责日常收支和管理。 本会会费来源: (一) 学校和各有关部门资助; (二) 社会各界捐赠。 第二十六条 本会经费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 事业发展。 第二十七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财务 凭证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八条 本会会费使用情况应在会员代表大会上 进行报告说明,接受会员的咨询和监督。 第二十九条 本会的资产、资金、资料,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8 第六章 第三十条 章程的修改 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会员代表大会按程序 审议并表决通过。 第三十一条 本会章程的修改,经学校业务主管部门审 查同意后生效。 第七章 第三十二条 附 则 本章程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经学 校主管部门核准之日起正式生效。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