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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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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及 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行关联方长春市融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融兴公司”)所在集团目前在本行关联交易授信余额 62.71 亿元,计入关联交易集中度的授信余额 58.39 亿元,长春融 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授信使用人。本次申请担 保额度 73 亿元,其中存量担保额度 65 亿元(关联交易集中 度余额 61.54 亿元),新增担保额度 8 亿元(关联交易集中 度余额 7.73 亿元)。 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 条件不优于本行现有其他非关联公司的条件,为本行的正常 业务,对本行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一季度末,本行注册资本 100.67 亿元,总 股本 100.67 亿股,资本净额 517.21 亿元。长春市金融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金控”)全资子公司融兴公司 持有吉林银行股份 8.3785 亿股,持股比例 8.32%。本行董事 1 会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及《吉林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制度,关于“持股不足 5% 但对本行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法人组织”关联方的规定, 认定融兴公司为本行关联方,市金控及其子公司列入融兴公 司项下关联方。 本行与融兴公司的交易余额占全行资本净额超过 5%,且 有单笔交易金额超过本行资本净额 1%以上的情况,属于重大 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关联方情况 融兴公司成立于 2004 年,法定代表人高文涛,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59.59 亿元,由市金控 100%控股,注册地址为南 关区文昌路国际大厦 9 楼 903 室,经营范围主要是投资咨询 以自有资金对相关项目进行投资、企业管理服务、土地管理 工程施工。 (二)使用人情况 (1)长春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长春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资担保集 团”)成立于 2018 年 7 月,曾用名长春东北亚融资担保有限 公司,注册资本 50 亿元,由长春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全资设立,法定代表人苑旭东。融资担保集团主业清晰,经 2 营范围为借款类担保业务、发行债券担保业务和其他融资担 保业务。为适应市场环境,融资担保集团建立与市场经济体 系相适应的融资担保运作机制,大力支持域内企业在国内资 本市场上债权融资,促进地方经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2.财务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67.63 亿元,总负 债 5.13 亿元,所有者权益 62.49 亿元,资产负债率 7.58%, 营业总收入 0.42 亿元,净利润 0.22 亿元,对外融资总额 1.65 亿元,对外担保总额 44.36 亿元。 (2)长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长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担 保”)成立于 1999 年 6 月 18 日,注册资本为 6.95 亿元,法 定代表人郭铁成,由长春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全资设立。 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企业及自然人提供借款类担保业务,发 行债券担保业务和其他融资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 投标担保、履约担保等非融资担保业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 资,从事与担保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 2.财务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25.88 亿元,总负 债 10.06 亿元,所有者权益 15.82 亿元,资产负债率 38.87%, 营业总收入 0.32 亿元,净利润 0.004 亿元,无对外融资, 3 对外担保总额 152.14 亿元。 (3)长春市信用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长春市信用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再担”) 成立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注册资金为 80000 万元,由长春 融资担保集团全资成立,法定代表人孙祥玉,公司经营范围 主要为再担保业务和其他融资担保业务、非融资担保服务、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融资咨询服务、财务咨询。 2.财务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8.53 亿元,总负 债 0.28 亿元,所有者权益 8.25 亿元,资产负债率 3.28%, 营业总收入 0.03 亿元,净利润 0.03 亿元,无对外融资,对 外担保总额 4.26 亿元。 (4)长春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长春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农担”) 成立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注册资金为 20000 万元,由长春 融资担保集团全资成立,法定代表人何红兵,公司经营范围 主要为借款类担保业务、发行债券担保业务和其他融资担保 业务。 2.财务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2.13 亿元,总负 4 债 0.07 亿元,所有者权益 2.05 亿元,资产负债率 3.28%, 营业总收入 0.04 亿元,净利润 0.01 亿元,对外无融资,对 外担保总额 0.93 亿元。 三、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条件没有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授信的条 件,亦不低于上述公司在其他银行的授信条件。本行与上述 关联方的授信均按一般的商业原则进行,并以公平、合理的 市场利率定价,无不合规情况。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一)本次申请存量额度情况 1.因融兴公司关联方经营需要,本次申请存量担保额度 65 亿元,期限一年,计入关联交易集中度的授信余额 61.54 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1 2 业务 业务品 条线 种 保证人名称 长春融资担保集团 公司 担保 有限公司 普惠 业务 长春市中小企业融 资担保有限公司 合计 担保余额 200,000.00 保证金 关联交易集中度 额度 比例 余额 期限 无 200,000.00 一年 450,000.00 650,000.00 7.7% 是否续作 是 415,400.00 615,400.00 2.还款情况分析 通过经办机构尽职调查,融资担保集团是由长春市金融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设立的担保公司,主要经营借款类担 保业务、发行债券担保业务和其他融资担保业务,其下属全 5 资子公司分别为市担保、市再担、市农担等。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融资担保集团和市担保总资产分别为 67.63 亿元、 25.88 亿元,总负债分别为 5.13 亿元、10.06 亿元,资产负 债率分别为 7.58%、38.87%,营业总收入分别为 0.42 亿元、 0.32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0.22 亿元、0.004 亿元,公司经 营稳定,担保能力较强,无异常情况。 (二)本次申请新增额度情况 1.因融兴公司关联方经营需要,本次申请新增担保额度 8 亿元,计入关联交易集中度的授信余额 7.73 亿元,其中融 资担保集团担保额度 2 亿元,市担保担保额度 3.5 亿元,市 再担担保额度 1.5 亿元,市农担担保额度 1 亿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业务条线 业务品种 有限公司 长春市中小企业融 公司 普惠 3 保证金 关联交易 比例 集中度余额 20,000.00 无 20,000.00 35,000.00 7.7% 32,305.00 担保金额 长春融资担保集团 1 2 保证人名称 资担保有限公司 担保业务 一年 长春市信用融资再 零售 担保有限公司 长春市农业融资担 4 额度期限 保有限公司 15,000.00 无 15,000.00 10,000.00 无 10,000.00 80,000.00 合计 77,305.00 2.还款情况分析 通过经办机构尽职调查,融资担保集团是由长春市金融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设立的担保公司,主要经营借款类担 保业务、发行债券担保业务和其他融资担保业务,其下属全 6 资子公司分别为市担保、市再担、市农担等。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融资担保集团、市担保、市再担、市农担总资产 分别为 67.63 亿元、25.88 亿元、8.53 亿元、2.13 亿元,总 负债分别为 5.13 亿元、10.06 亿元、0.28 亿元、0.07 亿元, 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58%、38.87%、3.28%、3.28%,营业总 收入分别为 0.42 亿元、0.32 亿元、0.03 亿元、0.04 亿元, 净利润分别为 0.22 亿元、0.004 亿元、0.03 亿元、0.01 亿 元,公司经营稳定,担保能力较强,无异常情况。 上述业务办理后,融兴公司在本行已获批的授信额度全 部使用的前提下,计入关联交易集中度的授信余额为 69.27 亿元,占本行资本净额 13.39%,未超过本行资本净额 15%的 监管指标。 五、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 况 根据《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 定,上述关联交易须经本行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 通过后报本行董事会审议批准。 本行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董事会关 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审议长春市融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长春融资担保集团有限 公司)重大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023 年 7 月 8 日,本行董事会 2023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7 了《关于审议长春市融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长春融资担保 集团有限公司)重大关联交易项目的议案》。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参与表决的本行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符合《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 法》及《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吉林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本行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对上述议案投赞 成票。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 20 日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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