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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6 常见问题解答 1.如何联系国外留学单位,联系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除“Fraunhofer 项目”外,均需自行联系外导,在报名前需要 取得外方正式的邀请信。 联系过程中写清本人联系地址、电话、E-mail、传真号码等信息,以 便顺利取得外方邀请信等有关材料,并注意保留对外联系过程中的重 要信息。 “Fraunhofer 项目”须经中外双方资格初审、面试通过后,由本项目 协助联系安排派出。 2.邀请信应具备哪些内容? 正式邀请信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 信纸打印。 邀请信应明确如下内容: ①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②留学身份:联合培养博士生; ③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年月; ④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⑤工作语言、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 ⑥资金资助情况; ⑦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3.外方邀请函中的留学期限可否超过现行规定? 答:不可以。须按选派办法中规定期限申报,外方邀请函中明确的留 学期限须与申请表上填写的留学期限一致。DAAD 项目 12-24 个月, 其他项目的留学期限不能低于 6 个月或超过 12 个月。 4.是否可以提交非正式邀请信? 答:不可以。非正式邀请信是指:来往邮件(截图)、邀请信上 无外方负责人(教授)签字、非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等情况。上述 属非正式邀请信的情况,在材料审核时将作为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 按淘汰处理。 5.录取后收到国外更好单位的邀请信,能否改派? 答:原则上不能。特殊原因确需申请改派的,须填写改派申请,经中 方导师签字同意,所在研究生培养机构签字盖章同意后,将彩色扫描 件提交本项目邮箱 lianpei@ucas.ac.cn,审批同意即可改派。每位 录取人员最多只能申请改派一次。 6.留学单位可否为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 答:不可以。 7.申请时必须提交外语合格证明吗? 答:申报时外语水平符合达标条件的申请人,录取后可直接派出;申 报时外语不符合达标条件的,录取后外语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8.雅思、托福或者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是否必须在有效期内? 答:是的。雅思、托福和 WSK 的成绩有效期为两年,申请时成绩需 在有效期内。 9.外语合格证明、外方邀请信是否需要提交原件? 答:不需要。申请人只需提供外语合格证明、外方邀请信的复印件, 或有外方电子签名的打印件,原件请申请人自行留存。 10.国际合作培养计划奖学金资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资助内容主要包括一次国际往返旅费及奖学金生活费,其中奖学 金生活费指访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用,包括:伙食费、 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 性安置费、零用费等。具体资助标准按教育部、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11. 国外留学单位要求收取注册费可否予以报销? 答:不予报销类似费用。 12.被录取后得到的录取材料包含哪些? 答:《中国科学院大学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一份/人)、英文 资助证明(两份/人)。 以上材料将在被录取学生办理出国提交材料,经中国科学院大学国际 合作处审核通过后,邮寄至相关研究所、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 13. 录取后的资格有效期是多长时间?是否可以延迟派出? 答:资格有效期为 1 年,至次年的 6 月 30 日有效。原则上不受理延 迟派出,特殊情况确需延迟派出的,只能申请一次,且须提前一个月 填写《国际合作培养计划延迟派出申请表》,经中、外双方导师签字 批准,并经研究生培养机构盖章批准后,寄/送至我处。 14. 访学期限内请假回国 答:访学人员留学期限在 6—12 个月之间的,特殊情况下可请假回 国一次,时间不超过 30 天;访学人员请假要提前向中国科学院大学 国际合作处递交请假报告(电子邮件),按规定请假回国,奖学金照 发;超过规定时间或次数,将扣发相应奖学金。 15. 更多问题解答 答:请加入国际合作培养计划咨询 QQ 群,群号 99781864,加群须 回答问题,答案为“中国科学院大学”,进群后请修改昵称为“申请 国别+研究所名+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