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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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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doc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doc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doc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doc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doc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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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doc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 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 见 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 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推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制 定以下具体意见。 一、贯彻《实施纲要》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党的 执政能力建设,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坚持从 严治党、依法治教、规范管理,坚持为民、务实、公正、清廉,坚持以改革统揽预防腐败各 项工作,建立有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服务。 2.工作原则 (1)按照《实施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基本原则,从教育系统实际出发,总结多年党风 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验,制定可行、管用、便于操作的具体意见。 (2)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进 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力度,优化教育发展和育人环境。 (3)坚持与时俱进,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构建现代化教育体系相协调, 以改革促进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各方面制度创新为重点,按照近期具体、中期原则、 长期宏观的要求,提出近三年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任务,规划今后若干年反腐倡廉 工作。 (4)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运用党的反腐倡廉基本经验,加强研究在善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体制过程中教育系统出现的反腐倡廉新情况,把握规律性,解决新问题,使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更有前瞻性、创造性、实效性。 3.主要目标 ——2005 年至 2007 年,贯彻责任制,落实本《意见入初步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道德 教育长效机制,构建规范有序的管理机制,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强化惩处和责任追究机 制。 ——2010 年,按照系统化、规范化、法制化要求,初步构建有教育系统特点的惩防体系基 本框架。 ——2015 年,建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相适应,反腐倡廉制度较完备,监 控、预警、防范、惩治相协调,各方面都较成熟的惩防体系。 二、强教育,筑牢反腐倡廉思想基础 4.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 ——坚持开展理想信念、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优良传统作风以及法律纪律、从政道 德教育。2005 年,在部机关、直属单位和直属高校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突 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主题,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教育。 2005 年起,进一步认真落实部党组《关于建设学习型机关的意见》,促进建立保持共产党 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直属机关于部网络培训学习中心,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培训学 习内容。 ——加强部党组反腐倡廉理论学习。2005 年起,结合学习贯彻中央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部署,部党组每年安排两次以上反腐倡廉内容的学习研究会,每年召开一次全系统党风廉政 建设工作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直属机关司局级干部廉政会议。 ——重视直属机关司局级、直属高校校级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2005 年起。部党组每年 对直属机关、直属高校新任司局(校)级领导干部进行一次廉政教育,签订廉政承诺书。机 关司局领导班子和直属单位、直属高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两次反腐倡廉教育 专题学习。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每年在本校、本单位讲一次廉政内容的党课。 要把反腐倡廉作为部机关、直属高校、直属单位、驻外教育机构四支干部队伍教育的重要内 容。 ——重视对教育系统领导于部反腐倡廉教育。2005 年,在制定《全国教育干部培训“十一 五”规划》时,统筹规划未来五年教育系统领导于部反腐倡廉教育培训工作。国家教育行政 学院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干部培训的主要内容,2006 年组织编写适合教育系统党员干部 的反腐倡廉教育读本。 5.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牵头落实青少年廉洁教育工作 ——认真抓好廉政文化进校园工作,促进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与学校干部队伍、教师队伍反 腐倡廉教育融合互动。2005 年,教育部修订颁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高等学 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5 年至 2007 年,各级各类学校要采取有效形式,以廉洁教育促 进师德师风教育、学术道德教育、诚实守信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 的文化氛围。直属高校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以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党 员干部,形成党政齐抓,思想宣传/检监察、组织人事、学生工作等部门共管的反腐倡廉 “大宣教”格局;重视廉政文化和廉政理论研究。 ——加强与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的协调,牵头做好青少 年廉洁教育工作。结合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 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面向全体大中小 学生,以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为主要内容,根据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和成 长成才规律,让廉洁教育进课堂、进校园、进学生头脑。2005 年,下发《关于在大中小学 开展廉洁教育试点工作的意见》。2005 年至 2006 年,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湖北、 陕西以及太原、南京、广州、深圳等 10 省市大中小学校开展青少年廉洁教育工作试点;2007 年,在全国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2010 年,基本形成比较完整规范的青少年廉洁教 育体系。 三、健全制度,依法从严治教、规范管理 6.规范决策行为 ——完善部党组和部长办公会议决策规则和程序。落实《教育部工作规则》,坚持并完善 党组内部议事和决策制度,凡涉及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决策和部署,教 育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方针、政策、措施,有关人事问题和党组自身建设等重大事项及重要问 题都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决定于部任免实行党组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办法。进一步完善部长 办公会、部长专题办公会会议制度。重视完善各司局提交决策事项的事前程序,加强预案研 究、咨询论证。 ——完善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决策制度。2005 年,出台部党组《关于直属高等学校党委领 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意见》。2006 年,研究制定《直属高校、直属单位重大事项议事规 则》,健全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凡涉及改革发展重要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 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必须由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决定,干部任免实行票决制。完善重大决 策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征求党内外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决策评估以及实行公示 和听证等制度。 7.规范行政行为 ——促进依法行政。2005 年起,部机关和有行政职能的直属单位要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 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遵循“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 一致”的原则及“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要求,忠实履行法 定职责,认真执行《教育部工作规则》,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 公共教育管理与服务体系。按照(2003—2007 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要求,积极做好“五 修四立”等教育立法工作,全面清理、修订教育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适时制定符合实践需要 的部门规章,积极推动各地制定配套性的教育法规、规章,争取 2010 年形成较完善的中国 特色教育法律法规体系。 ——促进部机关职能转变。2005 年起,部机关要围绕全面履行教育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 规范政策制定、宏观调控、监督指导的职能,重视妥善处理各类矛盾、应对突发事件、维护 教育系统秩序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制度、机制建设。依法保障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统筹权 和学校办学自主权,提高部机关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 ——促进政务、校务公开。2005 年起,要认真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 的意见》,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积极推进教育政务公开,加强教育 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构建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广泛深入地推行校务公开。 ——深化教育行政许可改革。2005 年起,在进一步清理教育行政许可项目、防止反弹的基 础上,按照教育部颁发的《实施教育行政许可若干规定》,坚持权力与责任挂钩、与主体利 益脱钩,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规范部机关公务员、直属单位、直属高校公职人员行为。2005 年至 2006 年,直属机 关要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直属高校要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根据 《廉政准则》等党内法规和《公务员法》,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制定部机关公务 员、直属单位公职人员非职务行为具体规定和直属高校公职人员公务行为具体规定。直属高 校要认真落实部党组关于直属高校党员领导于部廉洁自律“六不准”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不 得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物资设备、教材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以及人员聘任、招生录取等工 作。 8.规范办学行为 ——整顿学校办学秩序。2005 年至 2007 年,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 现代学校制度,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依法治教,形成“自主管理、自主发展、自我 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职能司局要加强调控和管理,依法规范异地办学、网络学院、独 立学院、民办学校、中外合作办学、普通高校专升本等办学行为,加强对各类办班管理。 ——加强招生考试管理。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出发,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2005 年起, 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实现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 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 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落实《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关于实行高校招生工作 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健全完善命题、考务组织与管理的有关制度,与其他部委 协调配合 J 大综合整治国家教育考试环境力度;规范招生调整计划的使用;加强国家教育考 试巡视和监督检查,实施“三项重点治理”,即打击并杜绝违规录取、中介诈骗、与招生录 取挂钩的乱收费。 ——坚决治理教育乱收费。2005 年,认真贯彻《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 于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全面推行“一费制”。2005 年起,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坚持义务教 育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改为民办或以改制为名实行高收费, 积极探索遏制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之风蔓延的办法。完善普通公办高中择校招生“三限”政策。 继续稳定公办高校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 ——加强学术规范制度建设。2005 年至 2007 年,教育部出台《国家重点学科管理暂行办 法》、《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评价办法(试行)》、《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实 施细则》、《关于惩处学术不端行为的若干意见》,加强学术诚信机制建设,制止学术造假 行为。 9.规范干部人事管理 ——深化直属机关、直属高校于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改革。2005 年至 2007 年,进一步 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选举、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制度。 坚持部机关、直属单位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方式选拔任用副司级领导干部。完善党委 (党组)讨论任免干部前征求纪检部门意见的制度。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执行党风廉政建 设责任制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实行领导职务任职回避、领导干部任期制、辞职等制度。高度 重视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建设,研究制定直属机关、直属高校干部轮岗交流有关规定。 ——重视驻外教育干部队伍建设。2005 年至 2006 年,修订下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 强教育驻外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制定《关于加强驻外教育处组参赞负责制的有关规 定。 ——深化直属高校、直属单位人事制度改革。2005 年至 2006 年,制定教育部《关于深化 直属高校教师聘任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人事部、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职员制度改革试点 工作的指导意见》,会同中编办、财政部研究制定“高等学校编制标准”。深化直属高校、 直属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规范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兼职、公务出国(境)等事项的管理?/p> 10.加强财务、基建、物资采购与校办企业、后勤集团管理 ——规范财务管理。从 2005 年起,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与执行制度,健全财务内控机制, 规范预算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禁直属高校、直属单 位进行股票、风险性债券以及其他违规对外投资,防范财务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完善专项 资金、科研经费和预算外资金管理,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 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坚决清理“小金库”。认真落实《教育系统内部审计 工作规定》,2005 年至 2007 年,全面推行对直属单位、直属高校领导于部经济责任审计。 积极推行直属高校总会计师制度和会计委派制度。 ——规范基建工程、物资采购管理。2005 年至 2006 年,进一步加大调控和监督力度,严 格执行国家建筑法、招投标法,抓好项目立项、工程招标、工程变更、资金结算、质量验收 等环节的监管工作,预防并坚决制止干预招标、规避招标等问题发生。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 以及国家有关集中采购的规定,探索仪器设备、医药等大宗物资采购的监管办法。改革中小 学教材选用招标和高校教学图书采购管理办法。 ——规范校办企业、后勤集团管理。2005 年至 2006 年,制定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 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若干意见》,促进高校产业规范化管理。深化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探索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强化市场配置资源的改革,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理顺 关系,强化管理。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中组部等印发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于规 定(试行)》。 四、强化监督,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11.强化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加强部党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2005 年起,按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 活动《教育部党组整改方案》,健全党组成员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 会制度,每年至少参加 2 个分管单位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完善党组民主生活会制 度,会前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如实反馈给党组成员,会上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 批评,会后针对群众反映和民主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切实整改。坚持党组成员与分管单 位主要负责人之间开展谈心活动。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切实 减少会议,严格控制会议规模。除部党组统一组织安排的活动外,党组成员一般不出席礼仪 庆典,不为会议活动发贺信、贺电,不题词。党组成员出差出访轻车简从,减少陪同,减轻 基层负担。认真贯彻《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落实部党组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的意 见》,督促分管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部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监督条例(试)》的要 求,接受驻部纪检组的监督;支持驻部纪检组监察局研究制定对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 成员实施监督的有关办法。 ——加强对直属机关、直属高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2005 年至 2007 年,坚持完善 直属机关、直属高校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探索建立领导班子结构配置中权力 分解、有效制约的机制,属于相互制约的权力不能由一个人、一个部门单独承担。坚持完善 领导于部述职述廉制度,重视对述职述廉程序监督和民主测评结果运用。坚持完善领导干部 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谈话诫勉。回复组织函询以及部党组成员、驻部纪检组和人事司负责人 同直属机关、直属高校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等制度。坚持完善直属机关、直属高校领导班子 内部监督,健全民主生活会、“一把手”同班子成员谈话等制度,加强对直属单位、直属高 校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的监督指导。制定《直属高校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并接 受监督的暂行规定》,探索建立直属高校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制度,探索 开展对直属高校的巡视工作。加大对领导干部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以及中央纪委“五 不许”和教育部党组“六不准”规定的监督检查。 12.强化权力运行监督 ——加强对部机关职能司局行使权力的监督。2005 年至 2007 年,按照决策、执行、监督 相协调的要求,畅通各类监督主体监督渠道,完善对部机关各级公务员履行教育管理和公共 服务职能监督制度建设,重点加强和完善对教育专项资金拨付、高等学校(包括成人高校、 民办高校、高等职业学校)设置、独立学院审批、招生计划及建设工程安排、国家级示范职 业技术院校评审、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批的监督,以及各类科研项目立项、人才计划、 教学科研成果及教师奖励、教学评估、教材评审等结果公示和其他监督制度建设。 ——加强对直属高校、直属单位重点部位的监督。2005 年至 2007 年,完善对人、财、物 管理部门的监督制度建设,重点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财务管理、国有资产运营、建设工程 立项、职务职称评聘以及招生、考试、收费、文凭发放等制度的监督;完善校办企业法人治 理结构,加强校办企业改制和产权交易监管;完善中国教育经济信息网建设,加强对直属高 校大额度资金流动的监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依法规范学校权力的运行。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 依法理顺政府与学校关系,规范学校与举办者、出资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加强对学校管理行 为和教育教学活动的监督,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 13.强化行政监督 ——加强直属机关行政监督。2005 年至 2007 年,建立健全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处理机制 和纠正直属机关行政违法、不当行政行为的机制。建立完善教育部重要决策落实督办制度。 加强对社团的引导、规范和管理。 ——加强直属高校内部行政监管。2005 年至 2007 年,深化直属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完善高校对所属院系、单位的上下级管理机制和权力系统之间的横向制约机制的建设,加强 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教师、学生申诉制度和规范、民主、公开、透明的 处理程序。2006 年,制定《教育部直属高校内部监察工作暂行规定入完善内部监察体制和 工作机制。 14.强化民主监督 直属机关、直属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坚持完善党内民主和监督机 制,保障党员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05 年至 2007 年,坚持完善直属高校、直属单位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制度。健全完善直 属高校工会、共青团、教代会、学术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 派成员、离退休干部、特邀监督(察)员等实施监督的机制。重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的作用。认真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2006 年制定教育部《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工作细 则》,健全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的机制。 15.强化监督工作有效性 2005 年至 2007 年,进一步坚持完善驻部纪检组监察局与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办公厅、人 事司研究部署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人事司研究直属机关、驻外机构 领导干部廉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与人事司、直属办研究直属高校领导干部廉政工作联席会 议制度,与财务司、基础司、督导办等研究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联席会议制度,与学生司、考 试中心等研究纠正考试招生不正之风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整合监督资源,及时沟通监督信 息,形成监督合力,运用监督成果。加强事前、事中监督。 五、依法办案,强化惩处和责任追究 16.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办发生在直属机关、直属高校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为 重点,严肃查处违反“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五不许”以及“六不准”规定的案件,严肃 查处发生在直属高校物资采购、基建工程、财务管理、考试招生、人员调动、文凭发放以及 失职读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违纪违法案件。 ——加强纪检监察与有关执纪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配合,2005 年,建立与有关部门积极预 防和坚决惩治教育系统职务犯罪协调工作机制。 17.严格依纪依法办案 直属机关、直属高校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 办案的意见》,健全办案程序,严格案件审理,严明办案纪律,确保办案质量;认真办理群 众来信来访,注意保护举报人;为一些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是非,支持他们大胆工作。 2005 年至 2007 年,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违纪违 法人员的处理和有关责任人的追究。对学术不端行为,要充分发挥学术团体和学术自律组织 在行为认定和处理中的作用,探索完善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术不端行为的党纪政纪的处理办 法。 18.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进一步完善直属机关、直属高校案件通报制度,加强警示教育。2005 年,建立完善直属机 关、直属高校“一案两报告”制度,纪检监察部门每查处一起大案要案,要形成案件调查报 告和案件剖析报告,分析发案原因,通过《监察建议》对发案单位提出建章立制的整改建议, 堵塞管理和监督上的漏洞。 六、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19.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健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领导体制一部党组对教育部及所属 系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负全面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一起规划。 2005 年至 2006 年,在研究制定《2020 年中国教育发展纲要》、编制《全国教育事业发展 “十一五”规划》和安排每年工作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其中,明确工作任务和措施。2005 年,建立健全部党组成员听取分管司局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的制度。 ——驻部纪检组协助部党组抓好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任务分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 查、指导。 ——直属高校、直属单位党委对本校本单位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 人齐抓共管,列入党委行政重要议事日程和总体发展规划;确定一名党委负责同志具体抓, 其他领导分工负责;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落实人员责任,提供经费保证,建立督查机制,及 时解决贯彻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2005 年至 2006 年,直属高校要建立一级抓一级,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汇报制度;把落实《实施纲要》情况作为责任制检查内容,列为 考核奖惩标准。 20.把职能部门主导作用与纪委组织协调作用结合起来,形成工作上相互配合、制度上相 互衔接、措施上相互配套的工作局面一部机关各司局要把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任务融入 业务工作中,一手抓业务,一手抓廉政建设。 ——直属机关、直属高校的纪检部门要协助党政领导抓好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有关工作 的细化,协调抓好任务分解,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直属机关、直属高校要认真贯彻执行本《意见》;2005 年 11 月底前,直属高校要结 合本校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 中国共产党教育部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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