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职院学〔2017〕27号关于加强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红头).docx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榕职院学〔2017〕27 号 关于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近期学校发生数起危及校园安全的事件,为使二级学院从上述事件中 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鉴,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 紧迫感,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管 理措施,坚决杜绝学生公寓内使用违规电器,有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再 次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的安全稳定,根据学校领导要求, 现就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 国家教育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第 三章第十八条,学校保卫处印发的《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安全管理暂行 规定》第九条,后勤管理处印发的《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第六条,学生工作处印发的《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第十 二条第三点均对违规使用电器等行为做出明确规定。请各二级学院利用各 种途径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生学习相关规定,特别是在毕业生返校期间, 加大教育和宣导力度,让学生认识违规用电的危害及严重后果,提高安全 意识。 二、加强安全管理 1.加大巡查力度。目前学生工作处每周对学生公寓使用违规电器情况 进行检查,为加大巡查力度、拓展巡查范围,请各二级学院组织相关人员, 每周对本学院学生宿舍进行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 2.按规定停电和恢复用电。根据学校学生公寓电控系统,对宿舍用电 功率进行限制。南区宿舍单间宿舍在允许空调、热水器使用的情况下,对 单个使用功率超过 1000W;北区宿舍单个房间设置总电流为控制标准,季 度差异为空调功率值,6-9 月总电流 27A,约合 6000W,其他月份 18A,约 合 4000W。超过上限房间自动断电,学生需根据《后勤管理处关于学生宿 舍使用大功率电器导致智能供电系统自动断电恢复供电操作的通知》(榕 职院后〔2015〕21 号)要求办理申请恢复用电手续。 3.做好实习实训宿舍断电申请工作。对于各二级学院外出实习、实训 和毕业期间的宿舍,要及时向后勤管理处提出断电申请,待学生返校时再 申请恢复用电,避免学生长期离校宿舍无人的情况下出现安全隐患。 4.定期上报,严肃处理。对于相关部门及本二级学院日常巡查中发现 违规违纪行为的个人或宿舍,需提出处理意见,对于屡教不改,情节严重 的学生给予相应处分,并将本周的巡查记录和处理情况于每周一下班前交 至学生工作处戴银龙老师处。 三、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 福建省气象台预计,我省近期将引来强降雨天气,同时将进入台风高 发时期,请各二级系(院)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扎实做好防范强降雨相关 工作: 1.加强安全教育。各二级系(院)要及时对学生进行恶劣天气的安全 教育,提醒学生上下学注意安全,停止组织户外活动,避开河边、低洼和 易发生山体滑坡等危险地带,让每一个学生都能了解掌握必要的防范措施 和自救本领。 2.全面排查、消除隐患。各二级系(院)开展排查,特别是学生公寓 阳台悬挂椅子、拖把等存在安全隐患现象,发现要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严防高空坠物。 3.做好跟踪。各二级系(院)做好学生出勤管理,及时掌握学生迟到 或未到校的情况和原因,做好离校学生跟踪,落实到人。 4.做好疏散。在自然灾害发生的情况下,要及时组织学生疏散到安全 地域。 四、落实责任制度 对使用违规电器等违规违纪行为的个人及所在宿舍和班级,取消其评 优评先、文明宿舍评比、励志(文明)班级评选、发展党员等评选资格。 根据《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目标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修订)》,各二级系 院宿舍违规违纪情况较为严重的扣减相应分数;学年内因管理不善造成安 全保卫工作出现问题被上级主管部门“一票否决”的,或因工作失误给学 院带来重大财产损失的部门考核为不合格,部门党政负责人不能评优评先。 因学生使用违规电器、使用明火等行为引发火灾或安全事故的要追究二级 学院及相关责任人责任。请各二级学院切实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确保学 校和学生安全稳定。 福州职业技术学生工作处 2017 年 6 月 1 日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7 年 6 月 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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