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doc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922MB18163869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2 年度) 单 位 名 称 桃江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 业 单位 法人 单 位 桃江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名 称 证书 》 登载 事项 宗 旨 和 业 务 范 围 1、贯彻执行上级基本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拟定经办 管理办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县基本养老保险的经办管理和服务;负责全县统筹 外待遇的经办管理和给付;负责规定范围内被征地农民养老保 险的经办工作。 3、负责拟定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计划,按照上级有 关要求编制基金预决算,管理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统筹外 代发资金 4、负责职业年金、企业年金的归集、经办和领取待遇资格符 合工作。 5、负责全县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及用人单位的参保登记、缴费 基数核定;负责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对象的个人账户管理和 权益记录。 6、负责全县参保对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的确认、待遇标 准的核定和给付。 7、负责全县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负责领取基本养 老保险金资格的审核。8、负责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经办 业务的稽核工作 9、负责全县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统计和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数据 维护工作 10、负责全县基本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和社会化查询服务 11、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 湖南省益阳市桃江县桃花江大道100号 所 法 刘晶晶 定 代 表 人 开 128.4(万元) 办 资 金 经 费 财政补助 来 源 举 办 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单 位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资产 损益 情况 年初数(万元) 13.2 网上 桃江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名称 年末 数( 万元 ) 12.1 从 业 36 人 数 对《 严格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无进行变更登记项目 条 。 例》 和 实施 细 则有 关 变更 登 记规 定 的执 行 情 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中心以征缴 扩面为工作主旋律,以真抓实干督查激励为抓手,全面开展了各项 工作,在优化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养老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等 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确保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一 、 工 作 开 展 情 况 ( 一 ) 养 老 保 险 政 策 宣 传 况 为了进一步做好养老保险征缴扩面宣传工作,激发全县居民积极参 保 热 情 , 提 高 居 民 对 养 老 保 险 新 政 策 的 知 晓 度 , 2022 年 13季度,县社保中心利用广播电视台、桃江公众信息网、村村通等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媒介,通过人才招聘现场、春风行动、退捕渔民专场招聘会、退役 军人专场招聘会现场发放宣传单、现场讲解养老保险政策、村级社 区悬挂宣传横幅等多种形式,宣传了《社会保险法》和养老保险相 关政策,并于2022年9月全面开展了“温暖居保”品牌服务宣传活动 ,并向社保经办服务窗口、乡镇社会事务中心、村(社区)投放了 一批群众关注的城乡居保政策宣传资料和通俗易懂的《致城乡居民 的一封信》,确保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截至12月底,累计发放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单60000余份,发放《 致城乡居民的一封信》8万余份,通过招聘会宣传政策5次,进企业 园区宣传2次,各乡镇、村级宣传宣传横幅共200条,在人员密集 乡镇开展集中宣传4 次。 (二)养老保险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 养 老 保 险 基 金 收 支 及 结 余 情 况 。 ( 1 ) . 基金征缴收入。至12月底,基金总收入240620.11万元,其中机 关养老57473.82万元、企业养老143225.63万元、城乡居保399 20.66万元;缴费收入89553.87万元,其中机保25643.48万元 、居保21139.59万元、企保42770.8万元;财政补贴收入47981 .62 万元,其中机保29723.02 万元、居保18258.6 万元;利息收 入646.51万元,其中机保147.47万元、居保397.93万元、企保1 01.1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0324.56万元,全部来源于企业养老 ;转移收入1975.33万元,全部来源于机保;其他收入138.23万 元,其中居保102.1 万元、企保29.16 万元、机保6.97 万元。 (2).基金支出情况。截至12月底基金总支出222203.63万元, 其中机保57291.17万元、居保22447.61万元、企保142464.85 万 元 ;待遇支出176839.58万元,其中机保55106.43万元、居保223 76.73万元、企保99356.42万元;上解上级支出43102.68万元 ,全部为企保上解;转移支出2164.06万元,其中机保2093.18万 元 、 居 保 70.88 万 元 。 (3).基金结余情况。基金当期结余18416.49万元,其中机保18 2.65万元、居保17473.06万元、企保760.78万元;基金累计结 余104529.9万元,其中机保3545.43万元、居保91362.37万元 、 企 保 9622.1 万 元 。 2. 征 缴 扩 面 情 况 。 2023年全县新增参保人数3830人,其中企业养老保险新增参保3 615 人 , 机 关 养 老 保 险 新 增 参 保 215 人 。 3.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发放及职业年金收支记实情况。 (1).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金发放。截至9月底,我县发放机关事业单 位 基 本 养 老 金 55106.43 万 元 , 发 放 率 100% 。 ( 2 ) . 职业年金虚账记实。目前我县职业年金应虚账记实3838人,已记 实3838 人,完成率为100% 。 4. 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桃江县共有166084人进行了养老保险待 遇资格认证,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认证人数134224人,企业职 工 5. 养 老 保 险 认 证 人 按 政 策 落 实 2022 数 31860 人 。 年 度 调 待 工 作 。 我县202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增工作已于7月26日全面完成 。参加此次调待的退休人员共计44476名,其中企业退休人员有3 5231名,最高调资179.86元,人均调资95.23元;机关事业单位 退休人员9245名,最高调资214.54元,人均调资150.27元。城 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自2022年7月起由原118元调整至128 元,人均调增10元,参与调整的近13万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因桃江县经济欠发达,历年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偏低,近 几年又受疫情影响,缴费基数提高难度大。 三、2023年工作计划 ( 一 ) 加 大 政 策 宣 传 , 提 高 征 缴 力 度 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村村通、宣传海报等宣传载体, 采取各种通俗易懂、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聚集群众关 注政策、办事流程、权利义务等,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接地 气地开展养老保险政策及经办宣传活动,提高企业及群众对养老保 险 政 策 的 知 晓 度 , 确 保 养 老 保 险 政 策 家 喻 户 晓 。 (二)加快暂停待遇人员清理,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待 遇 足 额 发 放 一是推动各乡镇对辖区内暂停待遇人员待遇资格认证工作;二是要 求各乡镇对已故暂停待遇人员及时办理待遇终止,杜绝多发待遇情 况发生,确保基金安全;三是要求各乡镇督促辖区内到龄城乡居民 完成首次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确保符合领待条件人员及时完成认证 并 领 取 城 乡 居 保 待 遇 。 (三)认真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目标任务 2023年,中心将尽早与省、市社保中心积极对接,详细了解2023 年各项指标任务,做到早谋划、早部署,确保2023年高质量完成 省市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四)做好领待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继续引导全县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搞好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在 保障符合条件领待人员及时足额领取养老待遇的同时,杜绝养老待 遇 多 发 错 发 , 确 保 养 老 保 险 基 金 完 整 。 (五)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强化养老保险外部稽核 按照夯实基础、规范管理年“三化”建设工作标准(规范化、专业化 、信息化),进一步完善规范养老保险业务经办流程及养老保险关 系转移接续操作流程;进一步完善规范基金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制 度,定期开展社保基金监督自查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自查,以完善 的制度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差错和漏洞,从制度和流程上防范风险 , 确 保 各 项 业 务 顺 利 开 展 和 基 金 安 全 平 稳 运 行 。 加大对参保单位的稽核力度,充分利用稽核手段,促进企业参保缴 费。加强对养老保险发放的监督管理,杜绝虚报、冒领、多领等行 为。加强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落实部门联动机制,切实防范 冒领基本养老金行为。 (六)做好基础数据管理和应用 在养老保险待遇核查“回头看”整改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清理参保人 员及领待人员基础数据,查漏补缺,做到数据真实完整,为基本养 老保险实行全国统筹奠定基础。强化数据基础管理,深入开展数据 分析应用,不断提高基础数据的质量和价值,利用现有数据,做好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扩面、不符合领待人员数据清理等工作。 ( 七 ) 着 力 提 高 管 理 服 务 能 力 全面推进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执行 《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整体提高社 保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深化优质服务窗口创建工作,争创 一流服务水平,着力塑造敬业爱岗、服务优质、行为规范、风正心 齐的社保形象,不断提升参保群众的满意度和社保机构的公信力。 相关 无 资质 认可 或执 业许 可证 明文 件及 有效 期 无 绩 效 和 受奖 惩及 诉讼 投诉 情 况 接受 无 捐赠 资助 及使 用 情 况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示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事业 单位 法定代表人: 公章: 委托 2023-01-30 意见 举办 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并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 单位 意见 (含 保密 审查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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