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处置城市建筑垃圾1.doc
“我要处置城市建筑垃圾”办事指南 一、涉及事项 1、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二、办理时限 10 个工作日 三、申请材料 除特别说明之外,材料均为一式一份。 (一)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1、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请书(原件 1 份) 2、防污设施验收单(原件 1 份) 3、监控摄像设备安装单(复印件 1 份) 4、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 5、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原件 1 份) 6、建设单位保护卫生承诺书(原件 1 份) 7、与具备城市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签订的承运合同(复印件 1 份) 8、国土宗地图、规划红线图、规划设计总平面图、建筑设计平面图(复印件 1 份) 9、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1 份) 10、土方测量网格图(复印件 1 份) 四、咨询、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 0737-2814111 投诉电话: 0737-12345 五、办公地址和时间 办公地址:沅江市桔城大道与青年路交汇处瑞丰国际商贸城 2 号楼政务服务大厅城管局 窗口。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7:00。 六、送达方式: 现场自取、快递送达(市级全程网办事项的办理结果物可由市政府免费提供邮政专递送 达)。 七、流程图 我要处置城市建筑垃圾流程图 申请人 一件事一次办办 结窗口 城管部门 城镇污 水排入 排水管 网许可 一件事一次办办 结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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