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环审表【2021】9号关于《五原县清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70万盒破壁血豆腐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五环审表﹝2021﹞9 号 签发人: 王明亮 关于《五原县清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70 万 盒破壁血豆腐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 五原县清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五原县清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 70 万盒 破壁血豆腐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 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五原县清园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拟新建年产 70 万盒破壁 血豆腐深加工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1200m2,总建筑面积 600 平方 米,其中生产车间及仓库等面积 450 平方米,办公楼及附属房面 积共 150 平方米,购置搅拌罐、杀菌锅、全自动灌装机等配套的 生产设备 11 台(套)。建设形成年产 70 万盒血豆腐的生产能力。 新 建 布 置 生 物 质 锅 炉 (1t/h) 一 台 , 用 于 生 产 供 热 , 型 号 为 LHG1-0.09-SCI。项目总投资 6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5 万元。根 据《报告表》的结论和建议,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 建设项目地点、性质、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 建设。 二、在工程建设和环境管理中,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环境 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和措施, 配套和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所排各项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的 排放标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特提出以下意见和要求: 1.项目废气主要为禽血产生的恶臭和生物质蒸汽锅炉产生 的 SO2、NOx 和烟尘。生物质蒸汽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经冲击水 浴式除尘器处理后,由锅炉房上方 25 米高排气筒排放,处理后 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2 中新建 锅炉标准。项目产生的腥臭废气主要来源于灌装车间,灌装车间 作全密封处理,在密封灌装车间的排气口处增设活性炭滤网。确 保厂界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无 组织排放浓度限制要求。 2.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生产废水暂存入厂内全封闭储存池,按 协议定期拉运至五原宏珠污水处理厂进行有偿处置。 - 2 - 3.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冷藏罐、搅拌罐、全自动双层高温 杀菌锅、全自动灌装封口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项目噪声主 要产生于生产厂房内,通过采取车间隔声,产噪设备装有减震基 础,确保经采取以上措施后的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 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 2 类区标准限值。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生活垃圾、过滤工序产生 的杂质和不合格产品以及锅炉产生的固废。生活垃圾、过滤工序 产生的杂质和不合格产品以及锅炉产生的固废集中收集后委托 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项目建成后,按照要求开展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 方可正式投入运营,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环境监管由我局委托 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五原县环境保护局 2021 年 1 月 13 日 五原县环境保护局 - 3 - 2021 年 1 月 13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