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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6号: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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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字〔2020〕26 号 2019/2020 学年第二学期博士和硕士学位 授予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 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 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0 年上半年毕 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20〕1 号) 及学校《2019/2020 学年第二学期延期开学的教育教学工作方案》 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本学期学位申请和授予工作,努力减小疫情 对学位授予工作的影响,保障 2019/2020 学年第二学期博士和硕 士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学位授予工作方案制定原则 1.安全第一,坚决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和文件要求。坚决把 - 1 - 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要求全体师生严格遵守当 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减少不必要出行。优 化工作流程,尽量采取线上操作方式,最大程度减少疫情感染风 险; 2.尽可能减少疫情对学位授予工作的影响,保障学位申请 和授予工作顺利进行,最大程度保证拟申请学位研究生按时顺利 完成学业; 3.着力解决研究生实际困难,对于确因疫情的原因不能按 计划时间完成学位申请的研究生,积极提供帮助,采取相应措施; 4.落实责任,强化校院两级管理,充分发挥导师是研究生 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5.严格学位申请和授予工作流程的规范性,坚决保障学位 授予标准不降低。 二、学位授予各阶段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1.拟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论文预答辩。预答辩可采取视频 答辩方式进行,于 3 月 27 日(第 5 周周五)前完成;具体要求 见《关于研究生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等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研字〔2020〕20 号) ; 2.各学院于 3 月 27 日(第 5 周周五)之前在研究生教育管 理服务系统添加 2019/2020 学年第二学期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名 单; 3.研究生院在第 6 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以视频会议方 - 2 - 式组织召开学位授予工作宣讲会; 4.研究生院在第 7 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组织各学院研 究生教务员参加“凡科论文送审平台”在线送审培训; 5.申请学位研究生在征得导师同意后,于 4 月 17 日(第 8 周周五)下午 4 点之前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系统提交最终学位 论文; 6.研究生院第 8 周组织学位论文查重,并对结果进行反馈; 7.第 9-13 周,研究生院通过“教育部学位中心论文送审平 台”对校级匿名评审论文进行在线送审,各学院通过“凡科论文 送审平台”对院级匿名评审论文进行在线送审; 8.学位论文答辩方式视疫情防控形式而定,若疫情未解除, 可采取视频答辩等方式。视频答辩的规定、流程、投票方式及存 档要求将另行通知。学位论文答辩截止日期:6 月 5 日(第 15 周周五); 9.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建议截止日期:6 月 10 日(第 16 周周三); 10.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上传最终版论文截止 日期:6 月 10 日(第 16 周周三); 11.学院报送学位申请材料截止日期:6 月 12 日(第 16 周 周五); 12.最终版学位论文查重截止日期:6 月 16 日(第 17 周周 二); - 3 - 1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拟召开时间:第 17 周。 三、教育部和北京市抽检不合格论文处理 根据《北京建筑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评议结果处理办 法(试行) 》(北建大研发〔2019〕8 号)的相关规定,“存在问 题学位论文”若不属于“撤销学位”范畴的,学校暂时收回学位 证书。作者须根据抽检反馈的意见,重新完善学位论文。所在学 院对完善后的学位论文重新组织匿名评阅,重新答辩。针对上学 期出现的抽检不合格论文,论文送审及答辩程序参照以上“学位 授予各阶段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执行。 四、相关工作注意事项 1.2019/2020 学年第二学期学位授予工作流程参见我校《研 究生手册》中《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程序》的相关规定;各 学院严格遵照《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硕士学位授予工 作实施细则》及学院制定的学术成果要求,做好答辩资格审核和 答辩组织工作; 2.不能于本学期申请学位的 2016 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及 2017 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要及时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 统中提交延期毕业申请,相关纸质材料待正式开学后经学院及研 究生院审批后存档备案; 3.学位论文送审前须一次性通过学校统一安排的学术不端 行为检测,要求全文复制比(含引证关系)≤15%,单章复制比 (含引证关系)≤20%。检测合格者进入送审程序,不合格者不 - 4 - 得申请本学期学位; 4.学位论文提交前必须经导师审查同意,方可报研究生院 进行论文查重送审工作,导师审批手续通过线上方式进行; 5.博士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校级匿名评审,硕士 学位论文须参加校级匿名评审或院级匿名评审; 6.涉及论文保密的,研究生本人及指导教师在学院学位评 定分委员会召开前,提交《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申 请表》,详述申请学位论文保密的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无 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及证明材 料进行审核,确定是否认定为涉密论文,并确定密级及保密期限, 报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 申请表采取线上审批或提交纸质材料, 视疫情防控形势而定; 7.学院申领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之前,须提前报送确认研 究生答辩资格的相关材料,包括论文开题、论文中期检查、专业 实践计划及总结、学术活动成果、成绩单、论文评阅书等,便于 研究生院进行答辩资格审核; 8.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时间和地点等相关安排须于答辩 前三天在学校张贴答辩公告(模板见研究生院网站主页“学位” 栏目中“下载专栏”),若届时疫情未解除,采取视频答辩方式, 可通过网络方式进行公告; 9.学位论文封面须使用研究生院统一提供的模板(见研究 生院网站主页“学位”栏目中“下载专栏”),研究生提交终版论 - 5 - 文的纸质封面由研究生院统一发放; 10.学位论文答辩结束后,学院应及时整理、审核学位申请 材料,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审核,并做出是否同意授予博士 或硕士学位的建议。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的学位申请材料 应按时报送研究生院。 五、因疫情影响未能按计划完成学位论文情况的处理 为尽可能减少疫情对学位授予工作的影响,保障学位申请和 授予工作顺利进行,最大程度保证拟申请学位研究生按时顺利完 成学业,学校为研究生提供便利,帮助研究生在延期开学期间积 极开展论文研究,或征得导师的同意,通过更换题目、研究思路 或研究路线等方式完成论文。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 2019/2020 学年第二学期毕业研究生的 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做好学位授予工作精细预案,对于湖北籍、 武汉籍及研究生院前期统计的“因疫情影响按时提交论文存在困 难”的研究生进行精准帮扶。导师要加强与研究生的日常沟通, 通过线上交流研讨,主动为研究生学习和撰写学位论文提供支持 和指导。针对以上不能按时提交论文的情况,学校计划于 8 月加 开一次学位会。计划于 8 月申请学位研究生的论文提交时间及各 环节安排将另行通知。 针对疫情期间的实际情况,对于因疫情原因不能提供正式刊 出学术成果、未达到学位申请中学术成果要求的研究生,学院可 要求其先提供录用证明,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可先行参加答辩。 - 6 - 待学术成果正式发表后,再提交正式发表的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领取学位证书等。正式发表时间的要求按照疫情形势的发展而定。 学校将加强学位工作指导和监督,推动特殊时期学位授予工 作有序开展,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研究生毕业、深造、就业造成 的影响。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本通知时间安排和要求做好本学院学 位申请和审核相关工作,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 申请的具体方案,明确各阶段的时间要求和责任人,保证本学期 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 研究生院 2020 年 3 月 22 日 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 2020 年 3 月 22 日印发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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