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省立项重点教材审定工作程序.docx
附件 3 省立项重点教材审定工作程序 一、教材定稿 2017 年立项的修订教材须在 2019 年 10 月 1 日前实现再版, 新编教材须在 2018 年 10 月 1 日前实现出版。2016 年立项的修 订教材须在 2017 年 10 月 1 日前实现再版。 二、申请审定 由所在高校提出申请,对教材进行审定,报送如下申请材料 (无特殊注明均为一式一份): 1.审定申请(盖学校公章) ; 2.教材样书; 3.修订说明(修订教材提供)或编写说明(新编教材提供); 4.教材审定专家建议名单(7-9 人),包括姓名、性别、年 龄、所在单位、职称、学科领域、社会兼职、联系方式等; 5.联系人信息,包括姓名、所在部门、职务、手机、电子 邮件等。 报送时间为每周三(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 15:00-17:00,报 送地址为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地址:北京西路 15-2 号 1 号楼 110 室,邮编:210024)。建议采用现场报送的方式,材料齐全 无误即当场受理。 三、确定专家 受理申请材料后的 5 个工作日内,省高等教育学会正式确定 教材审定专家名单,并通过电子邮件或者传真的方式反馈给学校 联系人。 四、组织审定 确定审定专家名单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由省高等教育学会 委托学校组织专家对教材进行审定。审定专家一般不少于 5 人, 原则上应具有高级职称,且至少有 4 人来自其他单位。审定后须 提供一份较为详细的、由各位专家签名的审定意见(不少于 1000 字)。 五、授权出版 教材审定后,学校应及时将审定意见 PDF 版通过电子邮件 发送至 jsjpjc@126.com,同时拨打电话至 025-83302566 确认。 原稿请妥善留存。 如教材的审定意见为通过,工作人员会在收到审定意见后的 第一个周三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统 一图标和教材编号反馈给学校联系人。教材出版时,必须在封面 印制重点教材统一图标,在扉页或版权页注明“十三五”江苏省高 等学校重点教材(编号:xxxxx)字样。 六、正式公布 教材出版后,应及时将教材样书(1 本或 1 套)报省高等教 育学会备案。联系人:黄榕,联系电话:025-83302566。 省教育厅将公布审定通过并出版的重点教材名单。未经审定,未 印制统一图标和教材编号,出版后未备案,以及出现版权争议的 教材,将不予公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