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及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10月12日更新版).docx
关于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及报销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项目组: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我校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以项目组为单位, 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现将经费使用及报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经费预算及授权 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经费总额编制预算,填写 《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 (附 件 1),用 A4 纸打印 1 份报送至质量管理与科研处审批。质量管 理与科研处审批后按预算给项目负责人授予全部经费使用权限 (劳务费单独授权),项目负责人即可登录财务系统查询及使用。 二、 经费使用及报销 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项目组应按照经费预算使用并报销相关 费用。经费报销时,报销人员须登录学校财务系统填写并打印《南 京城市职业学院预约报销单》,连同报销票据及附件报送质量管理 与科研处审批。填写预约报销单时,应在摘要栏目中填有项目编 号等信息(例如 KY0000000 劳务费)。如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变更 经费预算的,项目负责人应填写《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 大学)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变更申请表》(附件 2),用 A4 纸打印 1 份报送质量管理与科研处备案。请各项目组合理安排经费支出, 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减少报销次数。原则上结项前使用 70%,结 项后使用 30%。 三、 经费决算 项目经费应在项目结项后三个月内结清并做好经费决算工作, 填写《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科研项目经费决算表》 (附件 3),用 A4 纸打印 1 份报送质量管理与科研处存档。 四、 其他 1.科研项目经费报销受理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周五审核、 记账。 2.费用发放、报销票据及附件等要求按照学校财务规定执行。 3.相关材料可在学校质量管理与科研处网站“科研服务”中 “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4.未尽事宜可咨询林龙,联系电话 18936032117。 附件: 1.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表 2.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科研项目经费预算变 更申请表 3.南京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开放大学)科研项目经费决算表 质量管理与科研处 2022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