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淮南市徽乡源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潘环审复〔2023〕19 号 关于淮南市徽乡源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线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淮南市徽乡源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淮南市徽乡源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线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 研究后批复如下: 在全面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 施的前提下,结合专家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安徽恒泽 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及本审批意见要求进行建 设。 一、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位于淮南市潘集区芦集镇芦凤路西侧、纬四路北 侧,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在原有项目的基础上,拟新建一栋厂 房,购置速冻生产线、恒温车间、储存库、锅炉及配套辅助设 备,建成后年速冻食品 0.2 万吨。 本项目已由淮南市潘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编 -1- 码:2303-340406-04-05-322351,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 容、工艺、规模和选址等。若工程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必须严格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 续。 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 为保护区域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建设而降低,项目设计、建 设和运行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 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和面机产生的投料废气采用“集气罩收 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 1 根 29m 高排气筒(DA0 02)排放;油炸机产生的油炸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静电式油 烟 净 化 装 置 ” 处 理 , 处 理 后 废 气 通 过 1 根 29m 高 排 气 筒 (DA003)排放;生物质燃料锅炉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 理后废气通过 1 根 27m 高烟囱(DA004)排放。项目污水处理设 施池顶加盖,定时投放除臭剂,最大程度减少废气中恶臭气体 的影响。各类废气排放按《报告表》中所列的各项标准和要求 限值执行。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猪肉清洗废水、煮肉 废水、蒸煮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会同蔬菜清 洗废水、汆制废水、冷却定型废水、车间地面拖洗废水依托现 有 20m³/d 污水处理设施(工艺采取“格栅+A/O 生化处理+二沉 池+排水池”)处理,处理后废水会同锅炉纯水制备浓水、锅炉 定期排水经市政管网进入芦集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活污 -2- 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进入芦集镇污水处理 厂深度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 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减振、隔 声、消声等降噪处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机 油、废机油桶。项目新建一座 10㎡危废暂存间。强化危险废物 的暂存和管理,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 弃物主要为废包装材料、废蔬菜、油炸废油、除尘器收集的粉 尘、废布袋、灰渣、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包装材料、油炸废 油、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灰渣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 用;废蔬菜、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 运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严格落实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结合环评文件 相关内容,对危废暂存间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严格落实重点 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等分区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 水。 (六)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 项风险防范措施。结合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点,制定环境风 险应急预案,依法开展应急演练,确保突发事故下的次生环境 影响程度可控。 三、环境管理要求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 -3- 目建成后,及时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应及时对配 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有 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新标准制定实施等情况,按照要求变更执 行标准。 四、环评执行标准 1.环境空气及废气排放 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 12)中二级标准。 项目投料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 6297-1996)中表 2 的限值;油炸废气和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 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 2 中的排放限 值;生物质燃料锅炉产生的锅炉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 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厂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氨、硫化氢以及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 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二级新、 扩、改建项目厂界标准值。 2.地表水和污水排放 区域地表水体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Ⅲ类标准。 项目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中的三级标准和芦集镇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中最严值。 3.声环境及噪声排放 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4- 2 类功能区限值。 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存放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执行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规 定。 5.如有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新标准制定实施等情况,按照 要求变更执行标准。 -5- 抄送:潘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安徽恒泽环境科 淮南市潘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3 年 8 月 21 日印发 五、请潘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做好工程施工 期和运营期的事中事后生态环境监管工作。 2023 年 8 月 21 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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