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系研究生学生事务流程汇编(2014年3月).doc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 第一章 学生党建....................................................................................................................3 发展党员的一般流程................................................................................................................3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与考察....................................................................................................3 接受预备党员............................................................................................................................4 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流程............................................................................................................4 组织生活....................................................................................................................................5 交纳党费....................................................................................................................................5 组织关系转接…………………………………………………………………………………5 组织关系保留与组织生活恢复................................................................................................6 入党相关材料填写要点………………………………………………………………………6 第二章 团学组织..................................................................................................................9 活动场地借用............................................................................................................................9 桌椅借用..................................................................................................................................10 横幅位申请、海报敲章、传单发放等事宜..........................................................................10 团学联报销制度......................................................................................................................10 第三章 资助管理................................................................................................................12 申请加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12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15 各类助学金申请......................................................................................................................17 奖学金申请..............................................................................................................................20 申请院系应急基金..................................................................................................................24 保险理赔..................................................................................................................................27 第四章 园区生活................................................................................................................37 物业维修申请..........................................................................................................................37 入住、退宿、宿舍调整流程..................................................................................................37 本校读研暑期暂住申请……………………………………………………………………..39 本校读研行李寄存申请..........................................................................................................39 门禁系统使用须知..................................................................................................................39 空调租赁与安装......................................................................................................................40 物业投诉和建议......................................................................................................................41 第五章 就业招聘..............................................................................................................42 办理协议书的违约..................................................................................................................42 填写就业协议书......................................................................................................................42 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43 领取报到证..............................................................................................................................45 转移毕业生档案......................................................................................................................46 1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迁移毕业生户口......................................................................................................................48 非上海生源申请居住证..........................................................................................................49 非上海籍生源申请蓝表..........................................................................................................49 鉴证就业协议书......................................................................................................................50 第六章 教学教务................................................................................................................51 研究生注册..............................................................................................................................51 研究生选课…………………………………………………………………………………..51 研究生开题与学位论文……………………………………………………………………..53 在读期间发表论文要求……………………………………………………………………..53 打印成绩单..............................................................................................................................54 办理学位/学历证明 ................................................................................................................55 缓考与补考..............................................................................................................................56 休学与复学..............................................................................................................................56 延长修业期..............................................................................................................................58 出国交流..................................................................................................................................58 人才工程..................................................................................................................................59 第七章 其他......................................................................................................................61 补办学生证或一卡通..............................................................................................................61 缴纳学费、住宿费………………………………………………………………………… 63 2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第一章 学生党建 发展党员的一般流程 发展党员具体流程如下: 1、本人递交入党申请书(手写、签名) 2、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递交入党申请书 6 个月以上且表现优秀的申请者,可由党支部讨论 后适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除特殊情况外,入党积极分子自确定之日起,必须经过一年以 上(含一年)的培养考察,方可发展入党。入党积极分子一般每三个月应向党支部书面汇报 一次本人的思想状况,需要手写、签名。) 3、指定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党支部) 4、每半年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党支部) 5、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培养、教育、党校学习(党支部) 6、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 7、列为拟发展对象(党支部、学生党总支上报组织部) 8、政治审查(学生党总支)——学生党总支预审会议(党支部出具发展党员预审报告,提 交学生党总支),确定拟发展对象(学生党总支) 9、发展公示(学生党总支,7 天包含 5 个工作日)——明确入党介绍人(党支部) 10、发放《入党志愿书》(分党委) 11、接受预收党员大会(党支部要保证出席人数。如果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不足 应到会人数的一半,支部大会不能举行;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的,一般也应该改 期召开。申请人及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如果申请人不能参加会议或两名入党介绍 人均不能参加会议,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表决时,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 党员的半数。因故不能出席支部大会,但事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按有效票数统计在内) 12、学生党总支审议(党支部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同本人入党申请书、 三月一次的思想小结(原创)、政审材料、党校结业证书、积极分子考察表、党内、党外 群众座谈会记录,报分党委(党总支)审批) 13、入党谈话(分党委)——入党审批(分党委)——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分党委) ——反馈审批结果(分党委、学生党总支、党支部)——新党员入党宣誓仪式(分党委或学 生党总支或党支部)——材料保管(分党委)。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与考察 递交入党申请书 6 个月以上且表现优秀的申请者,可由党支部讨论后适时确定为入党积 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一般每三个月应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本人的思想状况,需要手写、签名。 3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党支部指定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党校学习(每学期一次,一般为 5 月和 11 月前后,由党支书通知报名) 党支部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培养、教育、党校学习(必须积极参加支部的相关 活动) 党支部每半年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接受预备党员 入党积极分子自确定之日起,必须经过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培养考察,方可发展入党。 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可将积极分子列为拟发展对象,并经学生党总支上报组织 部。 由学生党总支经办政治审查——学生党总支预审会议(党支部出具发展党员预审报告, 提交学生党总支) ,确定拟发展对象(学生党总支)——发展公示(学生党总支,7 天包含 5 个工作日)——明确入党介绍人(党支部)——发放《入党志愿书》(分党委)——接受预 收党员大会(党支部要保证出席人数。如果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不足应到会人数 的一半,支部大会不能举行;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的,一般也应该改期召开。申请 人及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如果申请人不能参加会议或两名入党介绍人均不能参加 会议,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表决时,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 因故不能出席支部大会,但事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按有效票数统计在内)——学生党总 支审议(党支部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同本人入党申请书、三月一次的思想 小结(原创)、政审材料、党校结业证书、积极分子考察表、党内、党外群众座谈会记录, 报分党委(党总支)审批)——入党谈话(分党委)——入党审批(分党委)——报校党 委组织部审核(分党委)——反馈审批结果(分党委、学生党总支、党支部)——新党员 入党宣誓仪式(分党委或学生党总支或党支部)——材料保管(分党委) 预备党员转正工作流程 1、本人递交转正申请(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内应主动向支部递交《转正申请》,手 写、签名) 2、审查并征求党内、党外群众意见(党支部) 3、学生党总支预审会议(党支部出具转正预审报告,提交学生党总支) 4、转正公示(学生党总支) 4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5、预备党员转正大会(预备党员转正不能提前,且不得迟于 1 个月,党支部要保证出席人 数。如果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不足应到会人数的一半,支部大会不能举行;虽超 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的,一般也应该改期召开。申请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如果申请 人不能参加会议,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表决时,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 员的半数。因故不能出席支部大会,但事先提出书面意见的,应按有效票数统计在内) ) 6、学生党总支审议(党支部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同转正申请书、半年一 次的思想小结、预备党员考察表,党内、党外群众座谈会记录,报分党委(党总支)审批) 7、转正审批(分党委)——报校党委组织部(分党委)——反馈审批结果(分党委、学生 总支、党支部)——材料归档(分党委) 组织生活 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 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的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 它主要依托党支部、党小组开展活动。 共产党员以及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才能及时做到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能得 到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在内的党员权利。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 6 个月以上将会 被作为自动退党处理。 交纳党费 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学生党员每月交纳党费 0.2 元 学生党支部一般按半年或一年为单位向党员收取党费。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 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组织关系转接 外单位转入我校的预备党员启动转正程序的前提条件:一是需要在“上海市党员党组 织管理系统”内查询,确认该同志的组织关系已经转入我校,二是预备党员转入复旦大学, 5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需提供进校前(即在外单位期间)预备党员的表现鉴定或者考察意见(需有相关党组织公 章)材料完整,预备期内经历过几个单位变更就需要几份证明材料,并注意时间衔接。 预备党员毕业拟接转组织关系时,离转正期不满 3 个月的,暂不转出组织关系,应由原 高校党组织负责转正后再转出。 暂未就业的毕业生预备党员,其组织关系一般应转入居住地社区乡镇党员服务中心党组 织,待转正后根据工作情况转到相应党组织。 组织关系保留与组织生活恢复 (1)党员公派出国出境留学,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出国前应办理组织关系保留 手续。 (2)党员本人填写《党员出国出境保留组织关系(党籍)审批表》(可从校党委组织部网 站 www.zzb.fudan.edu.cn 下载或到校党委组织部领取),并报所在分党委审批。 (3)党员持审批表、护照首页、签证及出国批件的复印件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保 留手续。 (4)党员在组织关系保留期间应主动与原党组织保持联系,并按期返回。如有特殊情况需 要延期的,应由本人向所在党组织提出延长保留组织关系期限的申请,并报校党委组织部批 准。党组织应通过网络等方式与保留党籍的出国(境)党员保持联系,一般一季度一次。 (5)党员回国后,应及时向所在党组织汇报有关情况,并向所在分党委提出恢复组织生活 的申请。分党委根据《复旦大学留学回国人员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办理恢复党员组织生活手续。其中,经考察符合党员条件的,恢复其组织生活。经考察不 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劝退出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分党委、同意党员恢复组织生活 后,党员填写《留学回国人员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党籍)审批表》(可从校党委组织部网站 www.zzb.fudan.edu.cn 下载或到校党委组织部领取),并报所在党组织和校党委组织部审 批。本人提出退党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并向校组织部咨询。 ·入党相关材料填写要点 1、《入党申请书》 (1)《入党申请书》内容需结合个人的成长经历,谈对入党问题的看法,表达明确的入党意 愿。 (2)文头写明《入党申请书》,本人用钢笔(或黑色水笔)撰写,文末署名并写日期,落款 日期距入党时间不得少于一年半; 6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常见问题: 入党申请书内容空泛,没有结合自身成长经历谈认识;申请书为电子打印形式或非黑色水笔 撰写;签名页为单独一页。 2、《入党志愿书》 申请人填写入党志愿书要严肃、认真、忠实。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时,党组织和入 党介绍人要对其进行指导。一般不允许重填,如确有需要,废弃原件一定要由分党委收回后 保密处理。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粘贴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字迹要清晰、工整,避免涂 改,如出现修改,则必须由修改人本人签字或盖手印确认。所有栏目都要按要求逐项填写, 如没有该项内容需填写“无”,不能出现空白栏。个别栏目填写不下时,可加附页,但附页 须粘贴并加盖骑缝章。填写封面左上角“学号/工号、手机”。具体填写说明如下:。 (1)“籍贯”、 “出生地”:填写省、市(县) ,如山东济南。 (2)“学历、学位或职称”:填写所受教育已取得的最高学历, (3)“入党志愿”:不能照抄“申请书”,要反映思想发展和认识提高的过程,着重写清对 党的认识,为什么要入党,对自己的优缺点作出分析,如何改进自身的不足,今后的努力方 向,表达志愿等。因篇幅不够需夹页时,应粘贴后加盖分党委骑缝章。末尾署名,但不必填 写时间。(特别要注意防止落款时间与当下填写志愿书时间不一致的情况) (4)“家庭主要成员情况”:填写父母(或抚养者)、配偶、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 活的人(如兄弟姐妹)的情况。政治面貌主要有“中共党员”、民主党派(用具体名称)成员、 “无党派人士(需经上级组织认定)”、“共青团员(超过 28 周岁不应填写为团员)”和“群 众”等。“单位、职务或职业”要注重信息完整,例如“务农”要填写具体地址,明确到村。 “亡故”、“离异”等情况也需填写入表,并注明亡故时间原因、离异时间、离异后是否共同 生活或从何时起何种联系状况。 (5)“主要社会关系情况”:填写同本人联系密切或影响较深的亲属,如岳父母、公婆、伯、 叔、姑、舅、姨等。 (6)“入党介绍人意见”:入党介绍人必须是正式党员。内容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 思想品质、入党动机、学习工作表现、主要缺点,努力方向,并明确对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 条件的意见,如“××同志基本具备共产党员条件,愿意介绍其加入中国共产党”等。“入 党介绍人单位、职务或职业”应包括现在工作学习单位及担任的党内和行政职务,无职务则 填写职业如学生、教师、工人等。 3、政审函调材料 7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1)政审范围包括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及与其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包括配偶、父母 (含继父母)、已年满 18 周岁且长期生活在一起的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父母)亡故或失 去联系的,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函调材料必须由调查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提供。 ◆常见问题: 已成年且长期生活在一起的兄弟姐妹等未做政审;函调材料加盖单位行政章。 4、《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及预审表》和《预备党员考察表》 (1)《积考表》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必须填写此表;各栏意见填写完整后由联系人和党支部 每半年写实记录一次;培养考察期不少于一年,超过一年的需新填一本或另附材料粘贴(加 盖骑缝章) 。 (2)“确定为积极分子日期”应为首次递交《入党申请书》后的至少 6 个月。 5、思想汇报 (1)入党积极分子一般每 3 个月应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本人思想状况,预备党员考察期 间需至少每半年递交 1 份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均须含 1 份距发展或转正日三 个月以内的思想汇报。 (2)思想汇报要手写、注重质量,要将思想汇报材料作为对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进行考察 的重要渠道,思想汇报要有签名落款和时间。 ◆常见问题: 思想汇报内容空泛,不联系实际,缺乏真情实感,或直接从网上下载。 6、党校结业证书 党校结业证书需由高校或区县级以上党校签发,有效期距发展日不超过 2 年。证书复印件应 放入档案材料袋中。如证书复印件遗失,需由分党委在《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及预审 表》中的“接受党的知识教育情况记录”栏加盖公章证明。 7、其他需注意事项 (1)外单位转入我校的预备党员启动转正程序的前提条件:一是需要在“上海市党员党组 织管理系统”内查询,确认该同志的组织关系已经转入我校,二是预备党员转入复旦大学, 需提供进校前(即在外单位期间)预备党员的表现鉴定或者考察意见(需有相关党组织公章) 材料完整,预备期内经历过几个单位变更就需要几份证明材料,并注意时间衔接。 (2)预备党员或考察期积极分子出国出境的处理办法:必须按照出国时间长短酌情顺延预 备党员考察期或积极分子考察期,实际在境内的考察期必须达到 12 个月。 8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第二章 团学组织 活动场地借用 一、 光华楼报告厅以及各教学楼教室的借用说明 (一)光华楼报告厅借用流程 借用步骤: 1、通过 OA 系统借用,登陆 oa.fudan.edu.cn(校内访问)。 2、会议管理中的会议室申请里面,创建会议室申请。 3、填写时间、地点、内容以及联系人电话,参会人数。 4、点击查询,选择需要的会议室和服务项目,递交申请。 5、如需提前调试音响设备、看场地等,可咨询光华西辅楼 0101 办公室,电话 55664248。 (二)教室借用流程 借用步骤: 1、登录复旦大学学生会主页(su.fudan.edu.cn)或公共邮箱(fdsujjs@126.com 密码: jiejiaoshi),下载《教室借用申请表》 ,并将表格填写完整。 2、《教室借用申请表》纸质版需活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院系公章,交至教务处考务注册中心。 (光华楼西辅楼对面的小红楼一楼,上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 3、可借用时间:第 3-15 周,但国定节假日不出借教室。 二教 周一至周日晚上 18:30-21:30 周六及周日下午 13:30-17:30 三教 周一至周五晚上 18:30-21:00 4、借用地点:二、三教学楼可借用的教室为:3101 3201 3204 3205 3208 3209 2215 2216 3104 3105 3106 3108 3109 2218 5、需将纸质版表格交到学生会秘书处办公室,值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中午 12:15-13:15,周 一至周四晚上 21:15-22:15 地点:南区 29 号楼 308 室。 6、详情可参考教务处网站,点击学在复旦左边借用教室一栏。 二、 中文系会议室及教室借用须知 1、中文系会议室共有 5 间,分别为 1001、1101、1201、1301、1501,其中 1201 为团学联 专用会议室。 9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2、会议室主要用于党政会议、学术会议及论文答辩等,如有空闲可用于本系师生举行其他 活动。如遇重要会议,其他活动须终止或推迟,以方便此类重要会议的召开。 3、光华楼的中文系教室一概不借。 4、详情可咨询平老师,办公地点为光华楼西主楼 1107 室,办公室电话为 021-65642301。 桌椅借用 中文系桌椅一律不外借。 横幅位申请、海报敲章、传单发放等事宜(北区) 1、向北苑管委会递交中文系研工组开出的介绍信(分管老师签字,院系敲章) ; 2、填写登记表,登记办理。海报需盖海报审批公章,并当场填写张贴海报截止日期。大型 海报限批 1 张;小型海报(A4 及以下)限批 100 张。横幅、传单和场地申请需要另填写承 诺书,并领取承诺书回执。横幅的承诺书回执交至北苑南门口保安处,登记后在指定位置悬 挂横幅。海报张贴和横幅悬挂的最长申请时间为一周。如需延长,请于截止日期前在递交申 请书办理续挂申请。申请宣传场地仅限食堂门前空地,其他场地不能办理。 3、办理地点:北苑管委会办公室(北苑体育馆三楼 301 室)。 4、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中午 12:00-13:00。 5、未经允许,严禁商业宣传活动进入北苑生活园区! 团学联报销制度 一、关于报销制度的相关规定: 1、活动经费报销必须有凭有据,每一笔经费报销都应有正规票据,严禁用白条冲帐。 2、报销时,经手人需在每一张票据后注明经费用途及相关情况。 3、票据须有两位办事人员的签字方可报销。 4、一次经费使用超过一百元的,报销时除相应票据外,还需附上经批准的预算报告。 5、非学生干部使用的经费和学生干部越权使用的经费原则上不予报销。 6、经费管理人员确定某日为报销时段,各部门统一时间报销,以便于报销管理。 二、关于发票的相关规定: 1、打印复印、办公用品单张发票不得超过 199 元;图书类单张发票不得超过 499 元,否则 10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无法报销; 2、上海市内出租车发票可用,食品类、地铁税票不可用。 3、发票的抬头为“复旦大学”。 三、报销途径: 1、填写 “中文系团学联开销明细样表” ,发给李红叶(电话:15021060942)。 2、李红叶收集整理好发票和“中文系团学联开销明细样表”,交给刘婷老师(电话: 15921673411) 。 3、刘婷老师交给光华楼西主楼 1312 室研工组。 4、详情可咨询光华楼 1312 办公室,咨询电话为 65642543。 11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第三章 资助管理 申请加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流程概述:学生网上申请——中文系审核——研工部审核——学生登陆国家助学贷款 申请页面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详细流程: 1、网上申请流程: 1)经济困难研究生登录 www.gs.fudan.edu.cn,点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用户名 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非数字字符用数字 0 代替),若在迎新系统或“研究生 选课系统”改过密码的,则使用学生自设的密码。 2)进入“学籍信息管理”模块中的“基本信息学生维护” ,维护相关信息,特别是“个 人联系信息”、 “家庭信息”和“家庭成员”信息。如果基本信息不全面或不真实,会影响学 生申请的成功率;如果未进行维护,无法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模块; 3)基本信息维护完毕后,点击“研工管理”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模块,按照字 段要求,将相关信息如实填写完整,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请。填写完毕,确定无误后点击 “提交”,待院系审核和研工部审核。 2、经济困难生的审核:经济困难生资格审核分院系审核和研工部审核两级; 1)学生提交网上申请后,请将盖有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公章的《复旦大学研究生经济 状 况 调 查 表 》 的 复 印 件 交 至 院 系 ( 光 华 楼 西 主 楼 1109 室 , 工 作 时 间 : 8:30-11:30 ; 13:30-17:00),供院系资格审核使用。注意:原件学生本人妥善保管,待申请国家助学贷 款时使用。 2)院系完成本单位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审核后,将学生的《经济状况调查表》复印件尽 快统一提交研工部,研工部据此完成对院系经济困难学生的终审工作。只有完成经济困难生 的审核工作后,学生才能登陆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页面进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关于经济困难生审核说明: 1、申请范围:非定向科学学位研究生和自筹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BA、MPA 除外) 及少数民族骨干定向非在职研究生。系统中已经设定了申请权限,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无法申 请。 12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2、关于经济困难类型的审核:贫困类型分“一般困难”和“特别困难”两类,参照 2012 年上海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结合我校情况,对大学生贫困类型的界定如下:学生 家庭人均月均收入在 855 元以下,570 元以上的学生(也即家庭人均年收入在 6840 元 —10260 元)为“一般困难生”;学生人均月收入在 570 元(含 570 元)以下的学生(也即 家庭人均年收入在 6840 元(含 6840 元)以下)为“特别困难生” 。 3、关于经济困难生程度的审核:除以上根据家庭人均年收入计算法认定困难生身份外,请 院系综合考虑学生的家庭类型、近期是否遭受自然灾害、是否有孤幼寡老需要照顾、与学生 有直接经济关系的家庭成员近期是否有病亡意外等特殊情况,对经济困难生进行困难程度的 排序。 4、关于老生的困难生电子档案:有需要进困难生档案的老生,办法同新生,但需要老生提 供目前的经济困难情况说明,并请导师签字确认。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审 查询 根据需要选择查询条件:年级、学生类别、培养方式、贫困类型可以进行组合查询;同样, 可以使用“学生”的学号或姓名进行两种模糊查,找到相关学生;同时,当“学生”处有任 何输入时,此查询优先 选择 审核 ,下载相关审核说明文档,院系需参照该文档对学生填报的家庭 经济困难申请信息进行审核;点击 按钮,弹出网页对话框: 13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维护该学生申请页面的“年纪困难排名”和“困难类型”后,点击 14 按钮: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在弹出网页对话框中输入“审核意见” ,点击 ,审核结束 退回 进行退回操作,是将学生的申请退回到草稿状态,学生修改后可再次提交申请 驳回 进行驳回操作,是将学生的申请退回到被驳回状态,学生不可以再次提交申请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一、申请范围和条件: 我校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含国家统招的非定向研究生、全 日制非在职专业硕士双证生,少数民族骨干培养计划定向非在职研究生);院系控制在以上 学生总数的 20%以内; 老生原则上不予以同意申请贷款,但如果学生有特别的需求可以适当放宽,但不超过院 系人数比例,正常学制在校最后一年的老生不予以申请贷款。 二、关于经济困难生审核说明 1、关于经济困难类型的审核:贫困类型分“一般困难”和“特别困难”两类,参照 2012 年上海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结合我校情况,对大学生贫困类型的界定如下:学生 家庭人均月均收入在 855 元以下,570 元以上的学生(也即家庭人均年收入在 6840 元 —10260 元)为“一般困难生”;学生人均月收入在 570 元(含 570 元)以下的学生(也即 家庭人均年收入在 6840 元(含 6840 元)以下)为“特别困难生” 。 2、关于经济困难生程度的审核:除以上根据家庭人均年收入计算法认定困难生身份外, 综合考虑学生的家庭类型、近期是否遭受自然灾害、是否有孤幼寡老需要照顾、与学生有直 接经济关系的家庭成员近期是否有病亡意外等特殊情况,对经济困难生进行困难程度的排序。 三、其他提醒 1、同一个学生同一个学号在校学习期间只签订一次贷款合同,故务必请学生本人根据 自己的生活条件和将来的偿还能力,认真考虑自己在校期间预备贷款的额度和年限。 2、在生源地成功申请助学贷款的,不允许重复申请;凡成功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的,如果生源地银行要求有学校盖章才能顺利发放贷款,请在注册完成后至党委研究生工作 15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部 307 室盖章。 3、 “学生类别”为“专业硕士学位双证生”的,且“培养方式”为“自筹” ,学制为 2.5 年的,其贷款年限只能为两年。 4、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的规定,需要支付学费且贷款前没有支付学费的学生,贷款的款 项只能为学费 6000 元。 四、申请流程 申请流程概述:网上申请并提交《复旦大学研究生经济状况调查表》→等待院系及研工 部审核→进行国家助学贷款网上申请 详细流程如下: (一)网上申请: 1.登录 www.gs.fudan.edu.cn,点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 身份证后六位(非数字字符用数字 0 代替),若在迎新系统或“研究生选课系统”改过密码 的,则使用学生自设的密码。 2. 进入“学籍信息管理”模块中的“基本信息学生维护”,维护相关信息,特别是“个人联 系信息”、“家庭信息”和“家庭成员”信息。如果基本信息不全面或不真实,会影响学生申 请的成功率;如果未进行维护,无法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模块。 3. 基本信息维护完毕后,点击“研工管理”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模块,按照字段要 求,将相关信息如实填写完整,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请。填写完毕,确定无误后点击“提 交” ,待院系审核和研工部审核。 (二)将盖有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公章的《复旦大学研究生经济状况调查表》的复印件交至 院系研工组长处(原件学生本人妥善保管,待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时使用) ,供院系资格审核 使用。(中文系研工组长:李琳琳老师,手机号:15000595869;办公室地点:西主楼 1312 室;办公室电话 65642543;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 8:30-11:30,13:00-17:00) (三)院系完成本单位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审核后,将学生的《经济状况调查表》复印件尽快 统一提交研工部,研工部据此完成对院系经济困难学生的终审工作。只有完成经济困难生的 审核工作后,学生才能登陆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页面进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四)经济困难生终审通过的学生可以网上进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网上申请正式提交后, 将相关贷款材料交至院系,院系审核学生网上填写内容,验证相关贷款材料。院系审核完毕 后,告知研工部进行终审。 (五)终审通过后,学生打印(可在线打印,也可下载打印) 《贷款合同》 (要求一式三份); 16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一份);手工填写《借款凭证》(每份五联,份数即贷款学年,每 学年填写一份,如学生贷了三年,就填写三份;贷了两年,就填写两份)。上述纸质材料需 经学生亲笔签名后提交院系(签名打印无效) 。 (六)院系将相关材料:含《经济状况调查表》(原件,有当地民政部门盖章)、《个人信用 授权书》、《贷款合同》(一式三份) 、《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 《借款凭证》、学生本人身份证 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 A4 纸、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提交研工部。 各类助学金申请 流程概述: 填写递交申请表——获得有关部门同意——接受培训——通过试用——正式就职——期末 填写《助管岗位考核表》——通过考核——下一学期继续申请。 一、助管申请、就职、考核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及就职流程 研究生填写《助管岗位申请—审批表》,通过竞聘获得助管岗位——接受培训——通过 试用——正式就职。 (二)考核流程 使用部门每学期结束前对助管进行考核:助管填写《助管岗位考核表》;使用部门根据 其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等情况给出考核意见和等级。 考核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下一学期不得申请助管和助教 岗位。 研工部每学期组织一次优秀助管的评审,评出若干校级优秀助管,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注意事项 1、申请者应具备的条件: ①申请助管岗位的研究生应道德品行良好,责任心强,有一定工作能力,学有余力,并 征得导师同意。 ②研究生有课程考试不及格或因违反校纪受到处分的情况时,一个学期内不得申请助管 岗位。 ③研究生在毕业当学期原则上不得申请助管岗位。 ④研究生不得申请本人导师担任岗位指导教师和岗位所属部门负责人的行政助管岗位 17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第八条第三款第一种情况除外) 。 ⑤研究生可同时申请不超过两个岗位(包括助管和助教),但只能从事一个岗位。 2、助管主要工作内容有: ①学工助管协助参与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思想教育、奖助管理、园区管理与心理教育或职 业发展等工作。院系可设置留学生工作助管,协助参与留学生的教学管理,组织日常活动。 ②教辅助管协助参与教务办公室、资料室和实验室工作,参与教学和培养过程管理。院 系可为晚间开放的实验室、面向全校开放的资料室设置助管。 ③行政助管协助参与党务与行政办公室等各项工作。 院系可为无专任秘书的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设置助管岗位,协助处理日常事务。 院系可为挂靠管理的重点研究中心(基地、平台)设置助管,协助处理行政事务。 3、助管应有明确的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工作时间,配备指导教师。每周工作时间为 1—3 个半天;每学期工作 5 个月;每周工作满三个半天者月津贴为 400 元。 4、管理考核制度: ①助管应在指导教师的带领下,遵照岗位要求,认真完成工作,并接受相关培训、管理 和考核。 ②实行助管培训制度。助管上岗前,指导教师应对岗位职责与要求、工作时间与津贴、 管理与考核等有关事项作明确说明。 ③实行助管试用制度。助管工作的前两周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由指导教师决定是否继续 聘用。对不再聘用的助管,根据其工作情况发给适当酬金。 ④遇有以下情况,使用部门可对助管予以解聘,另行选聘:助管个人提出中止工作者; 助管达不到岗位要求,或因个人原因造成工作失误者;助管经查实有违反学校学生违纪处分 条例规定之行为者及其它不良行为者。使用部门重新聘任助管时,应首先在原申请者中进行 选聘,并及时将人员调整情况报研工部。 ⑤助管如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从事工作,应提前两周向使用部门提出,或征得其同意。 ⑥助管使用部门不得有超过其岗位职责和工作时间之外的无偿使用,双方另有约定者除 外。 ⑦实行助管考核制度。使用部门应加强对助管的日常管理和考核,使其在完成岗位职责 的同时,提高工作能力。 使用部门每学期结束前对助管进行考核。助管填写《助管岗位考核表》,使用部门根据 其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等情况给出考核意见和等级。考核等级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18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考核不合格者,下一学期不得申请助管和助教岗位。 研工部每学期组织一次优秀助管的评审,评出若干校级优秀助管,给予表彰和奖励。 ⑧助管津贴由党委研工部发放,每学期前四个月按月发放,第五个月津贴经考核合格后 发放。 二、助教申请、就职、考核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及就职流程(研究生助教岗位按学期聘任) 应聘助教岗位的研究生填写《复旦大学助教岗位申请—审批表》——经导师同意、所在 院系审查——向相关设岗单位提交应聘申请——经主讲教师、分管教学副院长(副系主任) 签字后——以院系为单位统一提交研究生工作部备案——所有第一次担任助教工作的研究 生均须通过集中培训方可上岗——通过两周试用期——试用期满由课程主讲教师根据助教 人员的综合表现,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二)考核流程 学期中院系组织不定期抽查,学期末组织考核——学期结束前两周助教填写《复旦大学 助教岗位考核表》——院系根据助教个人小结、学生评估意见、主讲老师意见等给出学期最 终评定意见,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优秀者可参与学校优秀助教 的评选,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下学期助管助教申请资格。 研究生如因个人原因不能承担助教工作,应提前两周向设岗院系提出书面解聘申请。学 期中院系须不定期在助教课程班级学生中进行抽样测评,并组织相关老师随堂听课。助教如 果出现:1)无故缺课 2 次以上;2)所任课程中超过 1/3 的学生表示不满意;3)其他经教 务处认定的不适于担任助教的行为之一,经主讲教师上报分管教学副院长(副系主任)批准 后予以解聘。设岗院系应及时将助教人员调整或解聘情况书面通知研究生工作部备案。教务 处负责组织学生对各院系的助教工作质量进行评价,据此对院系进行考核和监督,并根据院 系开展本项工作的质量,在下一工作周期进行助教资源分配的宏观调控。学期中院系组织不 定期抽查,学期末组织考核。学期结束前两周助教填写《复旦大学助教岗位考核表》。院系 根据助教个人小结、学生评估意见、主讲老师意见等给出学期最终评定意见,分优秀、良好、 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优秀者可参与学校优秀助教的评选,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下学期 助管助教申请资格。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会同教务处每学期组织一次优秀助教的评审,评审出 若干校级优秀助教,给予表彰和奖励。助教津贴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报财务处,每学期前四 个月按月发放,第五个月津贴经考核合格后发放。 4、其它注意事项 19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①主讲教师、实验课教师、实验员工作量和研究生助教的教学工作量不能重复计算,即 主讲教师、实验课教师、实验员理应承担的教学工作量不得依赖于研究生助教。 ②研究生在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实习任务时,计学分但不享受研究生助教待遇。 ③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研究生工作部制定并负责解释,2008 年 9 月试行。 奖学金申请 各类奖学金情况简介: 一、参评对象: 1、学业奖学金适用于中文系大陆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将根据学 校有关要求与评选名额,结合中文系实际,另行组织。) 从事军工项目的研究生单独评审。少数民族骨干定向培养非在职博士生可参评博士优秀 学业奖学金,纳入评审基数;少数民族定向培养非在职硕士生单列,一般给予三等奖,如有 特别优秀的,经中文系推荐、学校复审通过,方可提高获奖等级。 2、自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实行二级管理,学校下拨经费,中文系根据 具体情况自行设定,方案须向学校报备。 3、国家奖学金、冠名奖学金的参评范围:除了参评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外,正常学制 内全日制优秀的定向、委培、自筹经费研究生(MBA、MPA 除外)也可以参评,但本校定向、 港澳台、留学生不参评。 4、港澳台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另行通知。 二、评审实施细则 1、思想品德与社会工作(25%) (1)遵纪守法,无违规行为;能和同学和睦相处;参加一半以上的班会; (2)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学术、文体等活动; (3)在各项竞赛中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的;参与学生工作、党建楼建、研究生会、院 系团学联、园委会、社会实践等工作表现突出,为学校、系所和班级做出较大贡献的; (4)自愿参加无偿献血者。 (5)其他体现个人道德素质与社会责任的项目。 此项以班级为单位组织评比,建议起评分 15 分,可以 0.1 分为单位递进。 2、专业表现(75%) (1)课程成绩(25%) 成绩为 A 计 25 分,A-计 23 分,B+计 20 分, B 计 17 分,B-计 15 分,C 计 10 分,D 20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计 0 分。最后取各科平均成绩计分。 (2)科研成果(50%) A、著作 ①学术专著:10 万字以上,独立完成,每部 40 分; ②学术合著:作者共 2 人的,第一作者上述分值×60%,第二作者上述分值×40%;作者 共 3 人的,第一作者上述分值×60%,第二作者上述分值×40%,第三作者上述分值×20%; 作者超过三人的依贡献酌情类推。 ③编撰学术著作:主编 20 分;副主编 15 分;参编 3 万字以上 10 分,以下 8 分。 ④其他与语言文学相关的著作:10 万字以上每部 10 分,以下每部 8 分。 ⑤校点古籍、出版译著的,视校点工作与翻译著作难度,由学位委员会认定分数。 B、论文(一般不少于 3000 字) ①学术刊物:按照复旦大学规定的期刊目录分类。A 类期刊每篇 20 分;B 类期刊每篇 12 分;C 类期刊每篇 6 分; ②在国外及港台地区期刊发表论文的,一般按 6-12 分计算,发表在《史语所集刊》上 的计 40 分。 ③发表在正式出版的其它期刊或论文集中的学术论文,一般按 6 分计。 ④加分项目: a.《新华文摘》转载加 5 分, 《人大复印资料》转载加 2 分。 b.为鼓励同学们发表高级别刊物、多出精品,在《文学评论》、《文艺研究》、《中国语 文》、 《中国社会科学》四种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的,按 40 分计算; c.在除以上四种刊物以外的核心、权威期刊发表语言学、文献学专业论文的,在原分值 基础上加 10%,发表古典文学专业论文加 5%; ⑤注: a.合著论文:作者共 2 人的,第一作者上述分值×60%,第二作者上述分值×40%;作者 共 3 人的,第一作者上述分值×60%,第二作者上述分值×40%,第三作者上述分值×20%; 作者超过三人的依贡献类推。 b.发表在刊物的正刊上方可计分,其他如增刊、特刊等不计分。 C、其他成果 发表在文学类刊物、报纸上的与语言文学相关的杂文、散文、诗歌:每篇 2 分;小说、 译文每篇 4 分(此项分值总计不能超过 10 分,超过 10 分则以 10 分计)。 D、科研成果发表日期 以科研成果的正式发表时间为准,日期可至最高学历入学起未曾利用此成果参与过上述 各类奖学金评审的成果可纳入本次奖学金评定。 三、详细流程 21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申请流程概述:网上申请并提交申请表→打印申请表并准备相关材料→提交申报材料→ 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并公示评审结果 首先,参评者网上申请奖学金。中文系一般在每年九月中旬公布院系奖学金评定细则公 示,公示结束之日起即可登录复旦大学研究生院官网(www.gs.fudan.edu.cn)进行申请。 其次,各项奖学金申请步骤如下: (一)学业奖学金或专项奖学金申请步骤: 第一,登录复旦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www.gs.fudan.edu.cn,点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 统” ;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与“研究生选课系统”的密码相同。 第二,维护个人信息,特别是手机或电话、email 等联系方式以及姓名的汉语拼音(务 必正确填写,填写格式如:Xu Lihong,否则影响优秀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双语证书的打 印) 。 第三,进入“研工管理”中的“奖学金”模块申请。其中,非定向硕士生申请“某某学年硕士学业奖学金” 、非定向博士生申请“某-某博士学业奖学金”(博士新生选择“某某博士新生奖学金”) ,均无须申请“专项奖学金” ;定向、委培或自筹等其他学生只申请“专 项奖学金” 。如实填写导师、联系电话、德育表现(不低于 100 字,否则无法提交)、科研成 果、奖惩等相关内容,其中课程成绩直接来自系统,无须填写。填写完毕,确定无误后先点 击“保存” ,退回上级界面,点击“打印”,按提示转到“我的首页”安装打印插件后在线正 反两面打印在 1 张 A4 纸上,经研究生导师在《奖学金申请表》上签字确认申报成果的真实 性后提交院系。 请确认填写内容没有问题以及打印出来的申请表样式内容无误再点击“提交”。提交后 就不能修改,如确要修改,须与中文系研工组长李琳琳老师联系(李琳琳老师手机号: 15000595869;办公室地点:西主楼 1312 室;办公室电话 65642543;值班时间:周一至周 五每日 8:30-11:30,13:00-17:00) ,由学院退回后方可修改。 “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研工管理”的“奖学金”模块申请示意图: 22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一年级新生是否需要网上申请由中文系系自定) (二)国家奖学金申请步骤: 经中文系组织评审获得国家奖学金者,需再次登录系统,在学业奖学金申请内容基础 上修改后提交“院系审核”。 在提交前请先保存申请记录,退回上级界面,点击“打印” ,按提示转到“我的首页” 安装打印插件后在线正反两面打印在 1 张 A4 纸上,一式两份,签字后提交中文系审核。 请确认申请记录内容正确和申请表内容样式准确无误再点击提交,提交后不能自行修改, 需要联系中文系研工组长李琳琳老师退回。 第三,经过网上申请后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根据网上填写的内容打印出来的奖学金申请表,并已有导师签名。 (2)思想政治和社会活动表现附页。将上学年在班级、院系、学校以及各类公益类社 会活动中所做的工作按条列出即可。 (3)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a.每篇文章附杂志封面、目录及文章首页,专著附封面、版权页。待发文章交用稿原件 及录用函原件。 23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b.著作的封面、著(编)者名称显示页、有出版社及出版时间信息页的复印件。 c.如果发表时用的是笔名,请附上证明材料。 d.将所有申报材料列一份清单。论文级别按照复旦大学规定的期刊目录分类,即 A 类、 B 类、C 类。如果发表在文学类刊物、报纸上的与语言文学相关的杂文、散文、诗歌请注明 D,小说、译文注明 E。 论文 论文题目 刊物名称 (著作) (著作名称) 及发表期号 署名 论文级别 4、申请须本着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弄虚作假,对申报材料中造假的获奖学生,一经发 现,取消获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5、申报材料请于规定日期前交给各班辅导员,过期一律不候,请务必遵守时间节点。 建议用信封装好,以免材料丢失,耽误评奖。 最后,由班委及辅导员推选出奖学金评定代表并组成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奖学金评审委 员会审核申报材料、评定奖学金等级并公示结果。 申请院系应急基金 一、研究生新生困难补助 (一)资助对象 1.必须是我校计划内非定向或自筹研究生; 2.为鼓励我校学生自立自强,申请困难补助者原则上必须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考虑给予困难补助: A.未结婚者 (1)孤儿或者单亲,家庭经济来源不固定的; (2)与父母一起生活,生活负担较重或者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 (3)共同生活人口较多,在读学生两位及以上的; (4)来自农村,父母务农收入较低;或来自城镇,父母下岗无固定收入来源的; B.已结婚者 (1)爱人在读或者下岗,收入较低的; (2)赡养父母或抚养孩子负担较重的; 24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C.家庭遭遇重大变故者 入学前后,家庭遭遇自然灾害严重,或与学生本人有密切经济关系的家庭成员重病或病故的; D.各院、系(所)、医院认定的符合本方案宗旨的其他情况。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给予困难补助或应追回困补金额: (1)有证据表明肆意挥霍; (2)为获取补助编造材料或者夸大事实; (3)学校提供住宿,而本人在校外租房的(未婚者); (4)院系研工组认定的其他行为。 (二)资助等级 类别 硕士生 博士生 一类 1600 元 2000 元 二类 800 元 1000 元 三类 500 元 600 元 (三)认定程序 1.查阅档案,了解基本情况。 2.填写困难补助申请表格,进一步了解情况,建立本院、系(所) 、医院研究生新生困难补 助电子档案。 (四)资助方式 1.二、三类补助由院系确认直接核发,并于学期末汇总上报研工部备案。 2.一类补助须由院系审批上报,由研工部核发。 ★补充说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1)学校应全面、认真部署每个学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校在向新生寄送 录取通知书时,应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在每学年结束之前,应向 在校学生发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及在 校学生要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 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已被所在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 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 请表》,不再提交《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25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2)每学年开学时,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布置启动全校认定工作。认定评议小组组织 学生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负责收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 况调查表》。 (3)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 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对照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财政部门 确定的认定标准,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 行评议,确定本年级(或专业)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报院(系)认定工作组进 行审核。 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 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 (4)院(系)认定工作组要认真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 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5)院(系)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 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 5 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院(系)认定工作 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 3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院(系)认定工 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请复议。学校学生资助管 理机构应在接到复议提请的 3 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 (6)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汇总各院(系)审核通过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 批,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二、研究生意外/突发事件困难补助 (一)流程 1.该项补助由发生意外事故的研究生自主申请,可从研工部主页上下载并填写《复旦大学 研究生意外/事故困难补助申请表》 (请至 http://www.gs.fudan.edu.cn/下载专区 中下载) 。 2.由所属院、系(所) 、医院研究生研究生工作组组长审核、确认,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研工部(地址:上海市邯郸路 220 号 8 号楼 3 楼 ) 。 注:中文系研工组长李琳琳老师;手机号码:15000595869;办公室地点:西主楼 1312 室; 办公室电话 65642543;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每日 8:30-11:30,13:00-17:00。 3.研工部根据申请人的情况审核发放意外补助金。 26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二)实施细则 研究生意外/突发事件困难补助是专门针对研究生本人或与研究生本人有密切经济关系 的家属或本人家庭发生重大意外/突发事件,或因家庭遭受自然灾害,影响研究生本人在校 的正常经济生活而设立的专项困难补助经费。为进一步规范此项补助,制订该细则。 1.本项资助为一次性资助,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研究生意外突发事件困难申请表》,并 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由院系研工组长或学生工作首要负责人初审,研工部终审,根据实际 情况予以资助。 2.本人因疾病或意外接受治疗,须先申请上海市基本医保报销及商业保险理赔,余下医疗 费用依然过大影响在校正常经济生活的,凭相关医疗单据:病历、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如 果是住院的话)及医疗费用发票复印件,申请复旦大学医疗帮困,填写《复旦大学医疗帮困 申请表》。 3.本人因失窃等损失过大造成生活困难的,可以申请研究生意外/突发事件困难补助,视损 失具体情况与是否经济困难生,给予 300-1000 元的资助。 4.与本人有密切经济关系的家属如父母、配偶及儿女疾病或意外治疗费用过大影响其在校 生活,可以申请研究生意外/突发事件困难补助,视情况与是否经济困难生,给予 800-1500 元的资助。 5.与本人有密切经济关系的家属如父母、配偶及儿女因疾病或意外身亡,可以申请研究生 意外/突发事件困难补助,视情况与是否经济困难生,给予 800-3000 元的资助。 6.因自然灾祸导致家庭经济出现困难, 影响学生在校经济生活,可以申请研究生意外突发 事件困难补助,视情况与是否经济困难生,给予 500-1500 元的资助。 ★补充说明: 研究生意外/突发事件困难补助属于研究生困难补助中的一类,更多信息可参见复旦大 学研究生困难补助实施方案。 保险理赔 保险理赔情况简介 复旦大学大学生享受两种医疗保障:一、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二、大学生医疗商业保 险。 一、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 27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一)保障对象 复旦大学医疗保险适用的保障对象为:学校在册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 专科(高职)学生;在册接受研究生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以及在当地不能按规 定报销医疗费的港、澳、台学生。留学生、继续教育学院、网络学院、定向和委培研究生 及非学历研究生,不适用本办理流程。 我校建立的学生医疗帮困基金,专门用于资助贫困生尤其是特困生的医疗,凡是经学校 认定的贫困生并在学校贫困生库的大学生,校外门诊中自己负担的部分和住院自负的医疗费 用部分经校医院审核、学工部或研工部确认后,予以资助。 (二)医疗保障起止时间 学生在办理入学手续后,并取得我校的有效证件之日起开始享受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待 遇。自办理离校手续,并按学籍管理规定注销学籍之日起停止享受大学生医疗保障待遇。按 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因病等休学手续的,休学期间继续享受本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待遇。 (三)医疗保障支付范围 医疗保障的用药、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的支付范围参照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有关规定执行(药品和诊疗项目的分类自负办法除外) 。 (四)医疗保障方式 住院(包括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和门诊大病(包括门诊重症尿毒症透析、恶性肿瘤、精神 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实行集中统筹管理;普通门急诊实行“财政定额拨款、学校 管理、专款专用、超支分担”的管理方式。 (五)保障待遇 1.住院费用:包括住院和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每次住院发生的符合本市大学生医疗 保障有关规定的医疗费用设立起付标准:三级医院 300 元;二级医院 100 元;一级医院 50 元。起付标准及以下部分医疗费用由个人负担,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用由统筹资金支付。 2.门诊大病费用:包括重症尿毒症门诊透析(含肾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恶性肿瘤化 学治疗(含内分泌特异抗肿瘤治疗)、放射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中 医药抗肿瘤治疗以及必要的相关检查,精神病(限于精神分裂症、中度和重度抑郁症、躁狂 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以及血友病、 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的门诊治疗。大学生因门诊大病发生的符合本市大学生医疗保障有关规定 的医疗费用,全部由统筹资金支付。 3.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符合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在校医疗机构就诊所 28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学校负担 90%,个人自负 10%;在校外医保医点医疗机构就诊所 发生的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由学校负担 80%,个人自负 20%。 (六)学生就医的有关管理规定 1.普通门诊:学生的普通门诊应先到本校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学校支付 90%,其余费用由学生本人当场支付。 2.转诊:因病情需要转到我校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由本校医疗机构接诊医生在病史上 注明转诊建议,到学生医疗保障管理办公室开具转诊凭证后,在转诊凭证有效期内到转诊的 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因病情需要也可转到非选定的其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本校医疗机 构接诊医生在病史上说明原因。转诊一般限转一科,最多不超过两个科,同一种病不得同时 兼看中西两科(医生提出会诊除外)。如转诊的医保定点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开具单项检查费 超过 200 元(含 200 元)的项目后,学生需持检查单回校经接诊医生、校医疗机构负责人审核 同意方可进行检查。经转诊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学生垫付后,回校可按规定由学校 报销,未经转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学生个人负担。 邯郸校区定点医院:长海医院(地址:杨浦区长海路 168 号,近中原路); 枫林校区定点医院:中山医院(地址:徐汇区枫林路 180 号,近医学院路); 张江校区定点医院:曙光医院(地址: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张衡路 528 号); 3.急诊:学生在本市和外省市发生急诊范围内的疾病,可直接到就近的当地医保定点医 疗机构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学生垫付后,回校可按规定由学校报销。如急诊后需 要复诊、继续检查治疗者,应向校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办理相关转诊手续,可在急诊医院继 续诊治。 4.住院和门诊大病:学生在本市住院和门诊大病实行定点医疗。学生在本校选定的定点 医院住院,应凭定点医院出具的入院通知书到校医疗机构开具住院结算凭证,结算凭证自签 发之日起 7 日内有效,学生住院登记时将结算凭证第一联交至定点医院,并出示学生证、身 份证;学生在本校选定的定点医院进行门诊大病医疗的,应凭定点医院出具的门诊大病登记 申请表,到校医疗机构开具门诊大病结算凭证,以后学生每次就医挂号和付费记账时向定点 医院出示门诊大病结算凭证和本人学生证、身份证,门诊大病凭证自开具之日起 6 个月内有 效。对因病情需要至非选定的其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门诊大病医疗的,应由校医疗机 构在开具的住院结算凭证或门诊大病结算凭证上予以注明。 5.大学生因病等休学及在学校规定的教育实习、课题研究、社会调查等期间居住在外省 市的,如需住院或进行门诊大病医疗时,应向学校大学生医疗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并应至当 29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学生垫付后,回校可按规定由校医疗机 构集中到区医保部门申请报销。 6.大学生因病等休学及在学校规定的教育实习、课题研究、社会调查等期间居住在外省 市的,如需在普通门诊医疗时,应征得校学生医疗保障管理部门同意后,可至当地医保定点 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学生垫付后,回校可按规定由学校报销。 (七)寒暑假及国定假日期间的门急诊就医管理 1.居住地为本市的学生普通门诊应回校医疗机构就诊;根据病情需要可转诊,经校医疗 机构转诊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学生垫付后回校按规定审核报销。 2.居住在外省市的学生,可在居住地就近的医保定点医院就医,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回 校按规定审核报销。 二、大学生商业保险 大学生商业保险为自愿购买。每年 9 月份开学时学生自愿购买大学生综合保险,凡是因 意外、患重大疾病、因病住院的大学生,发生费用后,可通过学工部或研工部申请保险理赔。 复旦大学根据 2007 年大学生医疗保障制度,调整了团体商业保险的险种,以 2007 年 9 月为分界线研究生存在三种保险方案。1.39 元/年(07.9 前购买保险的非定向研究生) ,险种 为学生平安保险+附加住院补贴险;2.90 元/年(07.9 前购买保险的定向生、委培生和自费 生),险种为学生平安险+附加住院医疗险+附加住院补贴险+附加意外医疗险;3.50 元/年 (07.9 开始购买保险的研究生) ,险种为学生平安险+附加住院补贴险+重大疾病险。 三、详细流程 学生医疗保险报销办理流程: 1.急诊医疗费用报销:必须凭病史、医疗费原始收据及明细帐单及“校园一卡通”,经 报销人员审核符合学生医疗报销范围的方能报销。 2.转诊医疗费用报销:转诊凭证有效期结束后即可前来报销,报销前由接诊医生复核病 史后,凭转诊凭证、病史、医疗费原始收据及明细帐单、 “校园一卡通”,经报销人员审核符 合学生医疗报销范围的方能报销。 3.外省市住院及大病医疗费用报销:在出院或治疗后 6 个月内,将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 件、出院小结或门诊大病病史、医疗费原始收据及明细账单交至校医疗机构,由校医疗机构 集中到区医保部门申请报销。 四、上海市大学生医保学生就医及费用报销的相关规定简介 30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就诊类 就诊医院 个人自付比例 其他说明 型 普通门 首诊校医院 个人负担的 10%医疗费 寒暑假及国定假日期间,居住地为 本市的学生的普通门诊应回校医院 诊 就诊;居住地为本市郊区或外省市 的学生,征得学校医保办同意后, 可在就近的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医 疗费先垫付,后回校报销。 由校医院转诊到其他 个人负担的 20%医疗费 个人先垫付,后回校报销。诊断为 医院 学生医保规定的大病时,凭转诊医 院开具的门诊大病登记申请表、身 份证复印件、校园卡到校医院开具 门诊大病结算凭证,门诊大病发生 的医疗费全部由统筹资金支付。 急诊 直接到就近的医保定 个人负担的 20%医疗费 个人先垫付,后回校报销。 点医院 住院 转诊医院门诊住院 在起付标准及以下部分的 凭住院通知书、校园卡、身份证复 住院医疗费由大学生个人 印件到校医院开具住院结算凭证。 急诊住院(医保定点医 负担。住院医疗费用的起 凭住院通知书、校园卡、身份证复 院) 付标准为:三级医院 300 印件到校医院开具住院结算凭证。 外地急诊住院(医保定 元;二级医院 100 元;一 个人先垫付,回校后办理医保报销 点医院) 级医院 50 元。 申请。 五、不予报销的医疗费用范围 1.凡未经校医院或枫林校区门诊部同意自行去医保定点医院或其他医院就诊和住院, 其医疗费用全额自理; 2.经转诊后发生的检查费、药品费用及住院费用等超出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 定报销范围的均需自理; 3.不符合急诊病情的急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额自理; 4.超过转诊有效期的就诊医疗费用,不得报销; 31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5.寒暑假、国定节假日期间的学生在外就医的中医、中药费、慢性病检查费均不能报 销; 6.救护车费、中药代煎费及自行购买药品的费用自理; 7.属于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的不予报销:如挂号费、出 诊费、会诊费、特需服务费用;各种整容、矫形、健美的手术治疗、药品、器具等费用;各 种预防保健诊疗项目、各种健康体检、各种医疗咨询、健康预测诊疗项目等;自杀自残、酗 酒、交通肇事或事故、打架斗殴及医疗事故等所造成的伤害或伤残,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 理。 校医院受理报销时间: 每周一、周四全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30—4:00 每学期在刚开学和放假前几周,校医院将在原有报销时间基础上增加报销天数。 校医院联系方式: 挂号室:65642451;值班室:65642452;报销咨询电话:65643848 注意事项: 医疗费原始收据有效期的截止时间:1.符合就医管理规定发生的外地住院或大病医疗的 医疗费用,原始收据有效期为治疗结束后的 6 个月内。2.校外转诊、本市及外省市的急诊医 疗费原始收据有效期为次年三月底。在学期结束前请及时报销,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报销 的学生,请在放寒暑假前,关注校医院及枫林校区门诊部增加报销时间的通知,以确保能在 规定的截止时间内报销。 六、相关凭证开具流程 (一)校医院开具《住院结算凭证、门诊大病结算凭证》流程: 凭转诊医院(或外院急诊)开具的住院单(或门诊大病登记申请表)、 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校园卡 ↓ 告知一楼挂号室需开具结算凭证,凭校园卡查验信息 ↓ 一楼医保电脑房 1128 室开具结算凭证 ↓ 校医院受理 外地急诊住院和外地门诊大病费用 报销申请流程 治疗结束 6 个月内,凭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出院小结原件、 32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校园卡、病史、明细帐单、医疗费用收据原件 ↓ 一楼医保电脑房 1128 室 登记上报医保中心的零星报销信息 ↓ 根据医保中心审核清单 电话告知学生审核金额 ↓ 财务处根据医保中心审核金额通过银行卡支付学生 (二)学生急诊医疗费用校医院报销流程: 凭病史、医疗费用明细帐单及校园卡在报销受理时间内 ↓ 校医院一楼报销处经报销人员审核报销金额 ↓ 报销金额由财务处通过银行卡支付学生 (三)学生 转诊 医疗费用校医院报销流程 转诊医生复核病史并在转诊单上签字 ↓ 凭病史、医疗费用明细帐单、校园卡在报销受理时间内 ↓ 校医院一楼报销处经报销人员审核报销金额 ↓ 报销金额由财务处通过银行卡支付学生 七、商业保险理赔办理流程 (一)说明: 凡入学时购买保险的研究生(名单可往院系研工组查找)因意外或疾病而发生了医疗费 用的请先前往研究生院 8 号楼 307 室办理保险理赔手续,然后再前往校医院办理医药费报销 33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手续。 (二)申请理赔所需材料: 各保险方案的研究生,申请保险理赔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学生平安险 一般意外 提供初始病史和复诊病史(主要受理范围:骨折、缝针、动物咬 伤、烫伤、烧伤等) 伤残 1.意外伤残首次病史,到 180 天后病史; 2.提供二级医院以上开具的伤残程度鉴定书(不包括:民办医院、街道医院等不认可 医院) 死亡 1.居民医学死亡证明书和户籍注销证明; 2.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加住院医疗险 1.提供二级医院以上的住院费收据原件、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不包括:民办医院、街 道医院等不认可医院) 2.住院出院小结 3.大病住院后门诊费用提供每次门诊收据及药费明细清单和病史(全部原件),(不包 括:民办医院、街道医院等不认可医院)大病包括: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恶 性肿瘤出院后的专科资料费用、肾移植手术前透析费用和手术后的抗排异物费用 附加住院补贴险 1. 住院出院小结; 2. 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不包括:民办医院、街道医院等不认可医院) 附加意外医疗险 1.提供二级医院以上的医药费用收据(原件) 2.费用明细清单以及对应收据日期病史。(不包括:民办医院、街道医院等不认可医院) 重大疾病险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提供二级医院以上的诊断书 3.申请保险理赔的流程: (三)邯郸校区研究生申请保险理赔流程: 34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1.周一和周四到研究生院 8 号楼 307 室填写《保险理赔申请单》 2.凭《保险理赔申请单》和理赔所需材料到淞沪路 98 号 8006 室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办 理理赔手续; 3.凭研工部通知到研究生院 8 号楼 307 室领取《保险理赔金通知书》 ; 4.凭《保险理赔金通知书》和学生证或一卡通到行政综合楼财务处 108 室领取现金。 5.理赔应备的文件 (1)被保险人护照复印件; (2)被保险人保险卡复印件; (3)区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本、门诊收据。若住院,要有住院明细文件 及出院小结。(必须原件); (4)若为事故,需要公安局出具的事故证明(责任认定书); (5)被保险人签字的银行账号; (6)若是被保险人是中国政府奖学金学生,需要提供 CSC 编号。 有关该保险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平安人寿来华员综合障计划》简介。 保险理赔办理地点:留学生公寓 124 室;保险理赔时间:周一至周五,13:30—16:30; 咨询电话:86-21-65643413;传真:86-21-55076831;Email:xs_zhou@fudan.edu.cn 6.咨询电话 财务处:65643682 曹老师 校医院:65643848 或 65642451 商业保险理赔及帮困咨询 研工部:65643994 学工部:55663369 附:留学生保险理赔办理流程 为加强留学生习期间的安全保障,根据中国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加强留学生习期间的安全 保障,在华外国留学生必须购买“来华留学生综合保险”。长期生保险费为每 6 个月 300 元 人民币。一学期(每年的 9 月至 2 月或 2 月至 7 月)的保险费为 300 元人民币;一学年(12 个月)为 600 元人民币。短期生可以选择购买,但前提是已买了类似的保险。短期生保险费 按下表收取: 1 个月 2 个月 3 个月 4 个月 5 个月 120 元 180 元 240 元 300 元 300 元 35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学生在保险有效期内离校,保险责任不会提前终止。如果在中国大陆境内发生了保险事 故,被保险人可以凭保险卡前往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36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第四章 园区生活 物业维修申请 北苑学生生活园区现由上海东方大学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物业服务和管理,其主要 职责为日常维修、保洁等。 物业办公地点:73 号楼 101、102 室。 物业保修流程: 1.拨打保修电话 65643299 或到 73 号楼 102 室登记; 2.物业填写报修单; 3.维修人员上门修理; 4.修复后同学验工及签名认可;维修人员签名并将报修单反馈销单。 注意事项: 对维修工作不满意的,可先拨打物业管理中心电话:65642947 或者 65643299 投诉,若 依然不能解决,可拨打管委会后勤保障办电话 65642550 投诉。 入住、退宿、宿舍调整流程 一、入住北苑流程 (一)新生凭录取通知书上的学号或准考证号在规定时间内通 www.freshman.fudan.edu.cn 提交入住申请,北苑管委会根据学生申请安排宿舍。符合入住条件的学生若中途申请入住, 则凭学生证、一卡通等有效证件到北苑管委会学生事务办(北区 73 号楼 201)领取入住申 请,由院系辅导员填写意见,并盖院系总支(分党委)公章,交北苑管委会审核; (二)被批准入住的学生,签署《复旦大学北苑学生生活园区居住协议》 ,一式两份,一份 交于北苑管委会,一份自己保存;然后凭入住协议书领取《北区学生公寓入住通知单》 ; (三)凭借入住通知单到物业(北苑 73 号楼 102 室)领取门卡、房门钥匙、家具钥匙(二 楼还有防盗门钥匙); (四)按照入住通知单上所写的楼号和单元入住北苑。 二、办理中途退宿流程 (一)到北苑 73 号楼 202 室领取《复旦大学北苑学生生活园区研究生(本科生)退宿申请 表》 ; 37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二)仔细阅读申请表内容,认真填写退宿的原因并签名; (三)研究生退宿,找辅导员填写意见并签名;本科生退宿,需家长和辅导员一起签名并填 写意见; (四)核实水电费交费情况; (五)将房间清理后,请北苑物业(73 号楼 102 室)上门验收房间,并交还门卡和钥匙; (六)将《复旦大学北苑学生生活园区研究生(本科生)退宿申请表》交至北苑 73 号楼 202 室(切记!),并领取《退宿证明》 ,将其交至财务处 111 房间。 (七)北区非毕业生退宿:登陆复旦大学校园生活服务平 http://www.xyfw.fudan.edu.cn, 主页中的目录“资料下载”中下载“北区非毕业生退宿申请表”。 三、调换宿舍流程 38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本校读研暑期暂住申请 申请学生填写暑期暂住申请表,由项目负责单位及所在院系签字盖章后,表格背面粘贴 身份证的复印件(无复印件不予办理入住手续) ,并将表格交至园区管委会(北区 73 号楼 202 室)。 交表时间:6 月 13 日 17 时前,超过办理时间的,将不再接受申请。 审核结果将于 6 月 17 日 22 时前在学工部主页公布。6 月 19 日 22 时前,学生登陆复旦 大学收费服务平台缴费。 被批准暂住的学生须于 6 月 20 日 8:30-16:00,前往相应校区园区管委会办理入住手续: 签署《临时入住协议》;学生须于指定日(具体日期手续办理时通知)当天完成搬迁;未完 成网上缴费的将不予办理。 退宿时间为 8 月 31 日,园区有可能临时调整并提前通知。其它注意事项详见附一。 本校读研行李寄存申请 由于学校场地有限,每人寄存的行李数最多不超过 5 件;每件行李必须有明显标识:要 注明姓名、学号、院系、联系电话、申请表编号等重要信息;易碎、易腐蚀物品以及笔记本 电脑等贵重物品不予寄存。 申请人填写行李寄存申请表,辅导员签字经院系盖章后,在 6 月 24 日之前将表格交至 园区管委会((北区 73 号楼 202 室)),申请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逾期不再办理;寄存办 理时间:6 月 29 日 13:00-17:00;寄存办理地点:北区体育馆;行李领取时间:8 月 31 日 8:30-17:00;地点:同寄存地点。逾期不来领取责任自负; 表格下载地址:http://www.stuaff.fudan.edu.cn/shyq_6.aspx 门禁系统使用须知 1.一卡通门禁管理系统开通后,师生必须使用一卡通刷卡才能进入本楼栋; 2.进门时将一卡通放在感应器正面(35mm 内),当控制器指示灯 m 红色变为绿色时,表示验 卡有效,稍后门禁锁会发出“滴滴”的 提示音,此时可移走一卡通,开门: 3.每次验卡成功后,门禁锁自动开启,3 秒钟后会自动上锁. 若验卡成功 3 秒内未进门,必 须重新验卡方可再吹开门; 4.出门时须手动操作,转动左侧门锁上一圆形把柄,推门而出即可; 39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5.为确保安全,进楼时请注意身后有无陌生人跟随,确保门锁己自动关闭; 6.除管理部门专用卡外,门禁系统只识别居住本楼人员的一卡通信息; 7.如遇停电或系统故障,门锁将保持自动开启状态,管理部门另备有钥匙; 8.在使用过程中,请大家爱护门禁系统,正确使用。不得转借一卡通,不得用异物卡门或其 他方法使电控门保持非正常开启状态。 人为损坏者一经发现,须按价赔偿,并按学校管理 条例严肃处理; 9.一卡通若遗失,先通过一卡通网站 www.potral.fudan.edu.cn 进行挂失, 之后到本部 10 号楼 111 室校园卡管理中心补办新卡。管理系统将自动关闭已挂失卡的门禁权限,并开通新 补办卡的门禁权限,如新办临时卡不能开通门禁系统,请到北园管委会学生事务办(73 号 楼 201)进行查询和办理。 空调租赁与安装 同学如需安装空调,可以选择向承担学生生活园区空调租赁服务的公司租用空调,或者 自行购买空调,向园区内的其他同学购买, 空调园区提供有偿拆装空调的服务。 1.先至 70#地下物业办公室领取《空调安装申请表》或者《空调拆机许可单》,或至校 园生活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下载,网址 http://www. xyfw. fudan. edu. cn/。 2.《空调安装申请表》或者 《空调拆机许可单》 上内容填写完整,得到全部室友签字 以及辅导员签字同意后 ,交至园区管委会北区 73#201/202 室审批。 3.审批通过后,同学需把表格交至物业中心 70 楼地下办公室,预约装机时间,由物业 填写下联《学生生活园区空调安装回执单》。 拆装空调的申请人需持个人身份有效证件,将 证件复印件和填写好的《拆机许可单》一并交至物业中心。 4.受理时间: 周一-周五 8:30-16: 30。 5) 安装时,申请入、安装入员和空调管理员 三方必须同时在场,空调管理员对安装全程进行监督指导。 5.安装完成,申请人在《安装回执单》或者《拆机许可单》上签字,交由管理督导员留 存,北区交物业空调管理员留存。 6.注意: (1)安装空调应得到寝室室友的一致同意,必须安装空调独立电表。 (2)空调安装入员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任务单 (租赁)、制冷操作证、安全防护措施、 辅助人员,安装过程接受物业空调管理似的监督和指导。 40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3)应选取正规的安装公司,安装时房屋设施不可损坏。 (4)校园推广活动租赁的格力空调,享受校园内终身保修(含每年两次免费保养), 提供售后 24 小时上门服务。 物业投诉和建议 41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第五章 就业招聘 办理协议书的违约 《就业协议书》由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学生如因特殊原因提出 违约,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同意解约的书面证明; 2. 《复旦大学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申请表》 (复旦就业网下载),此表由学生填写,院系 审核后签字盖章; 3.原签订完成的《就业协议书》 (单位联和学生联); 4.如已领取《报到证》,须交还《报到证》原件(含有色联《报到证》和白联《通知 书》) 。 5.新签约单位的接收函 违约相关材料在交至学生职业发展教育服务中心(叶耀珍楼二楼)后,原则上 10 个工 作日后给予批复。审批同意后,现场凭新的录用函到校就业中心领取新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每名学生只能申请违约一次,同时违约方须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学生违约:学生签约时需慎重考虑,违约会有风险,提交违约申请时需要阐述充分的理 由;如递交违约材料的时间在当年 8 月 31 日后,学校将按“改派”处理,户口退回生源地 区;违约毕业生不得申请将户口档案托管在校;如要求出国(境)留学或考研,须将其户口 档案转回生源地办理有关手续。 用人单位违约:毕业生本人有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学校保护毕业生的权益,将视具 体情况对违约的用人单位进行交涉处理。 填写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经双向选择,在正式 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双方达成的就业要约和承诺;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 靠的主要依据;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 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42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一)协议书填写 网址:复旦大学就业网 http://www.career.fudan.edu.cn, 具体流程:[ 复旦大学师生登陆 ]→[ 毕业去向登记 ]→[ 选择实际毕业去向(派遣) ]→ [ 查询“签约单位名称” ]→[ 调查问卷 ]→[ 填写就业内容(主要填写档案接收单位名称、 地址、邮编;户口迁移地址、警署等)]→[ 提交学校审核 ]。 (二)《就业协议书》的领取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充分洽谈,达成签约意向后,持用人单位开具的“接收函” (参考复 旦就业网上的格式)及个人有效证件到学校学生职业发展教育服务中心(简称:就业指导中 心, )领取《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由上海市教委统一印制。领取时中心将根据接收函上的信息在 URP 系 统上进行登记,并在就业协议书上填写用人单位名称,登记备案。毕业生领取《就业协议书》 后要妥善保管。 领取《就业协议书》的对象仅限签约就业的全日制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港澳台学 生、华侨生和留学生。 (注:就业指导中心地址:邯郸路 220 号叶耀珍楼二楼(邮编:200433),电话: 65642288 转 各 分 机 ( 前 台 8001 ); 传 真 : 65643401 。 市 场 信 息 部 : 55664435 ; 55664254 ; 55665066 ; 传 真 : 65640986 。 生 涯 服 务 部 : 65643828 ; 55665479 ; 55665478 。 工 作 时 间 : 工 作 日 8 : 30—11 : 30 , 13 : 30—17 : 00 。 电 子 信 箱 : career@fudan.edu.cn。) (三) 《就业协议书》的签订 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学生和用人单位填写相关信息并签字、盖章后,再由学生本人登 录复旦就业网,填写个人毕业去向登记后,将《就业协议书》全部四联返还学生职业发展教 43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育服务中心(叶耀珍楼二楼)审核盖章。 就业协议书三方签字盖章后,用人单位、学生和学校依次各执一、二、三联,第四联办 理相关手续时使用,具有同等效力。另外,学生和用人单位双方各自的其他要求、承诺及约 定等等,可在协议的“补充条款”栏中注明,并视为《就业协议书》的一部分。毕业生到用 人单位报到入职后,《就业协议书》自动失效。 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离校手续:学生在毕业前必须办理离校手续,一般学校会组织相关部门集中、统一办理。 等学生办好所有相关手续后,才能领取报到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毕业手续具体事项包括: (一)填写毕业生推荐表 凡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生、直研本校学生、港澳台学生、华侨生和留学生),均 须在复旦大学 URP 系统(www.urp.fudan.edu.cn)进行登记并填写毕业生推荐表:学生本人 登录复旦大学 URP 系统之学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学校审核后生成《复旦大学毕业生 推荐表》文本,由院(系)班级统一预约校职业发展教育服务中心(叶耀珍楼二楼)打印发 放到本人;导师和院系签署推荐意见,由分党委(总支)加盖公章(中文系分党委办公室 1110)后,再由学生职业发展教育服务中心统一盖章下发。 (二)确定生源所在地 毕业生在 URP 系统中填写推荐表和就业去向时,需认真核对包括生源在内的相关信息, 确保真实无误,错误信息引起后果需由本人承担。 生源地信息按如下原则确定: 2.1 本科生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其生源所在地。 2.2 毕业研究生入学前未间断学业连续攻读的,其生源地为本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入学前 有过工作经历并已在工作地落户的,原则上以其落户工作地为生源所在地。 2.3 在学期间,若父母户籍地址变更,毕业生希望落户至父母现户籍地,须根据当地相关政 策,办理好学生本人的接收手续后,方可在父母现户籍地落户。 (三)确定毕业去向 44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毕业生的毕业去向主要分为八类: 3.1 签约就业:毕业生通过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申领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就业; 3.2 国内升学:包括专升本、直升读研、考取研究生或攻读博士后; 3.3 出国(境):包括去国(境)外读研究生、攻读博士后或工作; 3.4 定向、委培毕业生回原定向、委培地区或单位就业; 3.5 隐性就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接收函,不需办理就 业报到证。 3.6 灵活就业:毕业生以灵活方式就业,主要指自由职业、自主创业等; 3.7 国家地方项目:毕业生参加国家地方项目就业,含三支一扶、村官、西部计划等。 3.8 未就业 学校上报就业方案并办理首批《报到证》的截止时间为:春季毕业研究生 3 月左右, 暑期毕业生 6 月中下旬左右(按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的通知执行)。毕业生应根据个人情况 在上报就业方案前,选择并确定一种毕业去向,办理好相关手续,具体流程详见以下各章。 若需变更已登记的毕业去向,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学生职业发展教育服务中心(叶耀珍 楼二楼)提交相关材料,办妥相关手续。 3.4 关于就业手续办理截止时间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当年 12 月 31 日之后,学校不再办理本届毕业生在上海就业的毕业生的 改派手续。 领取报到证 报到证是学生向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一般由省、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打印。 学校以毕业生的《就业协议书》为依据,统一打印《报到证》并发放给各院系。毕业生可在 院系领取《报到证》。报到证也是迁移户口和转移档案的依据,毕业生离校时凭《报到证》 办理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等迁移手续。《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签约单位就业的重要凭证, 须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一)上海籍学生在上海就业,外地生源去外地就业(签好协议书的),在毕业前可按 时打印、领取报到证; (二)申请蓝表的学生,需等审批通过后方能打印报到证(沪籍审批同意后,应将《关 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黄联送就业中心)。 45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三)办理居住证的学生,需提交进沪就业登记表后,才能打印报到证。 (四)非户籍生源的毕业生因出国、出境读书和工作的,因涉及到户口迁移和档案转移, 也需要打印报到证。这批学生应在 URP 上填写完整的毕业去向后,到就业中心审核。 以上学生在毕业前,就业中心会集体打印报到证并下发到学生所在院系,等学生办理完 离校手续后,可到辅导员处(光华楼西主楼 1312)领取。 (五)学生毕业时因各种原因没有打印过报到证的,可在两年内向校就业中心申请,就 业中心会根据实际情况,开具报到证打印证明,学生自己前往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 冠生园路 401 号)打印。 转移毕业生档案 关于如何转移毕业生档案,具体转移可分为以下八大类: (一)上海生源的毕业生档案转移: 1.已落实就业单位的上海生源毕业生,其档案应转移到家庭所在地的区职业介绍所或就业 促进中心。 2.如用人单位有档案管理资质的或委托人才服务机构的,可将档案转移到指定的档案接收 单位,但必须正确填写档案接收单位的名称、地址和邮编。 3.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上海生源毕业生,为方便毕业生办理劳动手册等手续其档案也应转移 到家庭所在地的区职业介绍所或就业促进中心。 4.出国、出境工作或读书的上海生源毕业生,档案也应转移到家庭所在地的区职业介绍所 或就业促进中心。 (二)获得《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 高校毕业生的档案转移: 1.对于获得《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进沪就业的毕业生, 其单位有集体户口并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可将档案转移到接收单位。 2.用人单位有集体户口但没有档案管理资质的,毕业生的档案可以转移到上海市学生事务 中心或单位委托的人才服务机构; 3.用人单位没有集体户口,须将档案转移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 档案到达后,用人单位才可以办理毕业生落户手续。 (三)办理《上海市居住证》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档案转移: 46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办理《上海市居住证》进沪就业的毕业生档案应转移至生源所在地的人事局或人才中心 等;如果本市用人单位确实因为工作需要委托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管理该类毕业生档案的, 用人单位在与市中心确认委托手续后,可以通知学校将毕业生档案转移至市中心。 (四)去外地就业的毕业生档案转移: 已落实外地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其单位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可以将档案直接转移到就业 单位;单位没有档案管理资格的,档案可以转移至当地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或人才服 务机构等。 (五)升学毕业生的档案迁移: 应届毕业生录取博士后、直升、考取研究生等,其档案直接转移到录取学校、科研院所, 具体投档名称请毕业生联系相关单位或学校。 (六)出国、出境工作、读书的毕业生的档案转移: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户口档案应当回生源地,请毕业生参照相关文 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当年出国(境)留学成行者,按有关规定,申请打印报到证,将本人 户口和档案转至生源所在地或可自行寻找选择迁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具有档案保管资 质的单位。 (七)回家二分的毕业生档案转移: 毕业时暂没有找到工作,想回生源地择业的同学,档案退回原籍,即原档案所在地。 八、除明年继续考本校研究生的同学,档案可暂时保留在学校的档案馆内(需办理委托保管 协议,档案托管一般在毕业离校前集中办理)外,其余毕业生离校时,档案都应迁出学校。 (注:学生档案室地点:校档案馆一楼,咨询电话:65642654、65642288。 ) 在转移毕业生档案时要注意:学生落户地址和档案接收单位一定要填写正确并对应一致, 基本原则是档案一定要跟着户籍走。其具体要求如下: (一)上海籍学生在上海就业(含出国、未定) 因上海学生户籍没有迁到学校,如录用单位有档案接受资质(高校、政府机关、大型国 企等),应填写该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的名称、地址。否则,档案迁到户籍所在地的区职介所 (就业促进中心)或人才服务中心。填写前先通过网络搜索接收单位,再与该接收单位确认 可予接受、地址无误后方可填入。 (二)外地学生回原籍就业 凡回原籍就业(含出国、回家二分)的学生,因户籍要迁回原籍,所以档案也必须相应 地转到当地的省、市、区人才服务中心。学生需写明具体的档案接收单位名称、地址、邮编。 47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填写前先通过网络搜索接收单位,再与该接收单位确认可予接受、地址无误后方可填入。 (三)外地学生去第三方城市就业 首先要申请所在就业省市的户籍,这样,档案也就同样转到当地的省、市、区人才服务 中心。学生也需写明具体的档案接收单位名称、地址、邮编。填写前先通过网络搜索接收单 位,再与该接收单位确认可予接受、地址无误后方可填入。 (四)外地学生在上海工作 凡申请获得上海户籍的学生(研究生、博士生落户问题不大),单位有集体户口或档案 接受资质的,可按就业单位指定要求填写;单位没有集体户口和档案接收资质的请按下列填 写: 落户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 900 号,邮编 200052,新华路派出所; 档案接收单位: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地址:上海冠生园路 401 号,邮编 200235。 未获得或不能申请上海户籍的学生在上海工作的,需要申请上海市居住证。户口、档案迁回 原籍,参照“第 2,外地学生回原籍就业”执行。 迁移毕业生户口 应届毕业生离校前都要迁移户口,不得以各种借口将户籍保留在学校内。具体迁移可 分为以下两大类: (一)上海籍学生在上海就业(含出国、未就业): 上海籍学生进校前,户口没有迁入学校,所以,上海籍学生毕业时,不涉及户口的迁移 问题。 (二)非沪籍学生在上海就业: 1.非沪籍学生在上海就业并申请上海沪籍被批复的,如用人单位有集体户口的,可迁 入单位集体户口所在地;没有集体户口的,迁入上海市延安西路 900 号(邮编及单位: 200052;新华路警署)。 2.非沪籍学生在上海工作但不能申请上海沪籍的,户口应迁回原籍。 3.外地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就业,户口应迁回原籍。 4.外地学生去第三方城市工作,如果户籍能迁入该市的,则迁入该市(具体入户地址 需问用人单位),否则应迁回原籍。 5.出国、隐形就业、回家二分的毕业生,其户口迁回原籍。 48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非上海生源申请居住证 非上海生源在上海就业但不能办理户籍申请的学生,需办理居住证。 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是指入学前户口是非上海市常住户口,包括在上海参加高考的非上海 市户口生,读书期间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迁回上海的学生。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上海就业可 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申请办理户口审批手续。通过审批后,方可在上海落实常住户口。 具体流程: (一)学生先在校就业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网站(www.firstjob.com.cn)上下载《非 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贴好身份证复印件,在用 人单位资料栏内填写单位信息并盖好公章。 (二)在登记表上方的空白处写明:学生原籍的档案接收单位、档案接收地址、邮编。 (三)将登记表送校就业中心。 居住证的办理时间一般在 6 月初至毕业前。 户口申请没有通过和未申请的毕业生,可以通过申领人才类居住证来实现在沪就业,申 请居住证前需将档案和户口转往生源地。 非上海籍生源申请蓝表 凡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符合“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本市户籍受理办法” 条件的学生都可以申请上海市户籍(俗称蓝表) 。 学生在就业协议书签证好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须提交《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 业办理户籍申请表》(校就业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下载)、就业协议书(黄联)、在校 期间的学习成绩单、成绩评定表(分别由教务处、研究生院盖章)、毕业生推荐表、在校期 间的获奖证书、外语(四、六级)或计算机等级证书(就业中心盖章)以及另外可以列入加 分的材料送校就业中心审核。 经学校审核的进沪就业申请审批资料交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统一向上海市学生事务中 心申报(也可由学生本人申报) ; 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地址:上海市冠生园路 401 号,邮编:200235 蓝表受理时间一般为当年的 2 月(春季毕业学生)至 5 月。 49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鉴证就业协议书 学生领取就业协议书后,先与用人单位签署协议书上相关内容,并分别签字、盖章;然 后登陆 URP 学工系统,填写毕业生就业去向;再到校就业中心鉴证、盖章。 就业中心主要核对:协议书上的实际用人单位(协议书上用人单位的公章)和领取协议 书时录用函上的单位是否一致;组织机构码、信息登记号(此两项内容限上海单位)等是否 正确。档案接受单位、地址以及入户地址、警署等是否完整。 填写组织机构代码时应注意,组织机构代码为 10 位,第九位为“-”,如:12345678-9;单 位信息号为 7 位,如:1123456(前两位是当年的毕业年份)。组织机构代码和单位信息号 由用人单位填写。 50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第六章 教学教务 研究生注册 1、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注册时间内,持学生证到光华楼西主楼 1106 室办理注册手续(办 公室电话:65643246),先电子注册后加盖注册章,学生证遗失者可先电子注册,缓期补办 加盖注册章手续; 2、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注册(或报到)者,须及时向学校或院系提交推迟注册(或报到) 的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并经导师和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审核同意和研究生 院审批。推迟注册(或报到)期以两周为限,三天内由院系审批,三天以上至两周由院系审 核并转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经批准后,申请者方可推迟注册。未提出申请、申请未获批 准或获准后逾期未注册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退学。 注意事项: 1、学生应在学期开学注册前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及相关费用,否则学校可不予注册。 目前除委托培养、自筹研究生等按规定收费外,其余研究生均不收费。 2、自报到之日起的三个月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期。经全面复查合格后,新生方可注册, 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情节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凡因弄 虚作假、徇私舞弊而被录取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的, 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3、新生在体检复查中被发现患有某种疾病,经学校指定的医院(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诊断,认为不宜在学校学习、但经短期治疗后可达到健康标准者,经研究生院培养办批准, 暂不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离校治疗。保留入学资格者,应在下一学年开学前,提交书 面入学申请,并同时提交县级以上医院的康复证明。申请者经学校指定医院复查确认病愈, 即可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逾期不提交书面入学申请者,视作放弃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者, 取消入学资格。 4、延长学年的学生在延长修业期内,每学期也须按时到校办理注册手续。 研究生选课 访问研究生网站(www.gs.fudan.edu.cn),登陆“学生网上选课系统”。每位学生都可 51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以在系统中查到本专业的培养方案,课程选修安排请以该方案为准。 1、公选课: (1)政治(硕士 2 门,公 4 学分;博士 1 门,共 2 学分) 必须按照研究生院的要求选择指定班级。留学生和台港澳学生不需选修政治课,但必须 多选专业选修课以补足此部分学分。 (2)第一外语,共 4 学分。留学生选“高级汉语” 。 (3)专业外语 1 门,共 2 学分。留学生选“高级汉语” 。 2、硕士: (1)学位基础课 2 门,公 6 学分。 (2)学位专业课 4 门,公 8 学分(“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须修 6 门,共 12 学 分) 。 (3)专业选修课 4 门,共 8 学分,其中必须包含本系跨专业课 1 门(“比较文学与世 界文学”专业须修 5 门,共计 10 学分,其中必须包含本系跨专业课程 2 门) 。 (4)跨一级学科(即选修其他院系的课程)1 门,共 2 学分。不能选修中文系老师开 设的跨一级学科课程。 (5)学术讲座(听 5 次,讲 2 次)2 学分(“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另有具体安 排) 、实习(单位、工种不限)2 学分。 3、博士: (1)学位专业课 3 门,共 6 学分,不要求必须选修自己导师开设的专业课。 (2)专业选修课 1 门,共 2 学分,必须选修本系其他专业的课程。 (3)跨一级学科(即跨院系)1 门,共 2 学分。 (4)学术讲座(听 10 次,讲 4 次)2 学分(“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另有具体安 排) 、实习(单位、工种不限)2 学分。 4、“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的学生必须选修一门第二外语,共 2 学分。其它注意事项见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培养方案。 5、讲座每次都要做好记录(包括讲座时间、地点、题目、主讲人、主要内容等) ,毕业前交 给导师打分。 6、所有课程均须网上选课,否则无法录入成绩。 7、学分要求:硕士不低于 38 学分(“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为 46 学分) ;博士不低于 22 学分(“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为 24 学分)。建议硕士在第一学年修完所有学分, 52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第 6 学期不能再选课。 8、跨学科考入我系的硕士生需补修本专业本科生专业必修课 2 门(不需要在网上选课,直 接查看本科生课表,旁听该门课程并参加考试);跨学科考入我系的博士需补修本专业硕士 学位基础课 2 门。 9、专业学位的修读要求详见“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的培养方案。 10、关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如与本须知相冲突,请向班长提出, 问题汇总后向中文系研究生教学办公室询问。 研究生开题与学位论文 1、硕士 开题报告安排在第三学期的 11 月,同一专业在同一时间统一开题(由各教研室安排),不合 格者重新开题。 学位论文初稿必须在第五学期上交导师,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 fudanchinese@gmail.com, 由学位委员会抽查。不能按时交稿的学生在第六学期 3 月份由导师直接办理延期毕业手续。 (学校双盲送审在每年 4 月和 10 月前后进行。) 2、博士 开题报告及递交学位论文初稿时间由导师统一安排。(学校双盲送审在每年 4 月和 10 月进 行。 ) 在读期间发表论文要求 硕士生:取消发论文要求,改为一次学术报告会。 博士生:2 篇(核心期刊) ,另加两次学术报告会。 “核心期刊目录”见研究生院网站(学位工作——学位申请——研究生发表论文期刊指导 目录) 。论文必须在该目录中的期刊发表方予认可。 附:中文系研究生学术报告会实施方案 经中文系学位委员会讨论,研究生院批准,自 2012 级硕士、博士生起,实行考核方式 的改革,取消硕士生发表核心期刊论文制度,博士生也减少发表量(原 3 篇减为 2 篇),改 53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为专业学术报告和毕业论文盲审方案。为此,本系拟以学科为单位,每年定期组织研究生学 术报告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1,每一位硕士生须在学习期间提出一次学术报告,每一位博士生须提出两次,时间由 本人掌握。 2,各学科每年组织两次研究生学术报告会,由教研室负责实施。一次在 5 月下旬,一 次在 11 月下旬,研究生可自己选择参加哪一次。 3,报告的学生提前申请,获导师同意,打印论文文稿,交给所在学科的负责人。报告 时宜使用 PPT 演示,时间不得少于 20 分钟。 4,每场报告须有 3 位以上教师(含导师)参加。对每一份报告的点评、质疑不得少于 10 分钟。 5,报告会后,学生根据会上意见修改论文,由导师提供正式评语,一周内上交,按学 科合订成册。 6,报告成绩分“优秀”、“通过”、“不通过”三等,由出席报告会的教师裁决。“不通 过”的可继续申请在下一次报告会提出报告。“优秀”等级须严格控制,由各学科推荐 2—3 篇,由中文系组织一个评审小组给予认定。有条件时, “优秀”论文将编集出版。 7,本方案自 2013 年 5 月开始实施。 中文系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13 年 3 月 14 日 打印成绩单 1、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fudan.edu.cn/)“下载专区”下载“各类证明缴 费通知单” ; 2、携带填写好的缴费通知单,到综合楼一楼财务处缴费(10 元每份),并开具缴费发 票; 3、于办公时间,拿着发票到光华楼西主楼 1106 室找刘存玲老师打印成绩单,刘存玲老 师办公室电话:65643246; 4、拿着打印好的成绩单到 8 号楼研究生院一楼盖章。 54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办理学位/学历证明 1、在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www.gs.fudan.edu.cn)下载区下载缴费通知单,填 好后到财务处(综合楼一楼) 2、付费成功后,凭缴费通知联、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至研究生院104室审核、 制作公证及翻译件,加盖学校学业证明专用章及相关认定章。 注意事项: 1、研究生院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公证及翻译受理时间:每学期从第二周开始至放假 前二周内。每周一、四下午1:30-4:00办理。 2、以集中办理为原则,一般当天办理,领取公证、证明及翻译件,如遇办理高峰,则 延后至下一个办理日领取公证、证明及翻译件。 3、需要加封信封的学生请自备规范的航空信封。 缓考与补考 1、免修 (1)除政治理论课外,研究生对某些课程若有较好的基础,可以申请免修该课程。经 任课教师同意,并报主管系主任陈引驰老师批准后,方可准予免修。 (2)公共课程中,基础英语免修的具体条件及注意事项,严格按照研究生院下发的《关 于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英语)申请免修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进行申请与审核。 (3)同意免修的课程,不能免考。在该课程结束时,必须与学习该课程的研究生一起 参加考核。 2、缓考 (1)研究生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缓考事务。 这些特殊情况包括: ① 个人身染重病,的确无法应考的; ② 家庭内,直系亲属病重、病逝或其他重大变故的; ③ 可以办理缓考手续的其他情况(需我办与研究生院共同认定)。 (2)研究生办理课程缓考的具体程序: ① 研究生确需缓考者,必须事先书面请假,并提供证明材料(身染重病者,需要提供 学校认可的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请假单、病情说明等材料,并加盖公章)。 55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② 登录学校网站,下载并填写《复旦大学研究生缓考、补考、重修申请表》,并由任 课老师等签字认可。 ③ 将《复旦大学研究生缓考、补考、重修申请表》提交至中文系研究生教务处(刘存 玲老师:光华西主楼 1106 办公电话:65643246)后,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予以审核。 ④ 经中文系研究生教务处审核后,将处理意见告知学生。 3、补考 (1)如有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不及格,可在下一次该门课程考试时,补考一次。 (2)研究生办理课程补考的具体程序: ① 研究生确需要补考者,需要登录研究生院网站(网址 http://www.gs.fudan.edu.cn),下载并填写《复旦大学研究生缓考、补考、重修申请 表》,并由任课老师等签字认可。 ② 将填写完毕的《复旦大学研究生缓考、补考、重修申请表》提交至中文系研究生教 务处(光华西主 1106),正式办理补考手续。 (3)如补考合格,成绩按 D-记载,并注明“系补考成绩”;补考不及格者,不予毕业。 (4)硕士研究生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时,补考及格的课程不超过 2 门,其中,学位 课程不超过 1 门。 博士研究生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时,补考及格的课程不超过 1 门。 4、重修 (1)硕士生或博士生在校学习期间,允许且只能重修一门课程一次,该课成绩按重 修后的实际分数登记。 (2)研究生办理重修的程序与补考程序相同。 (3)补考不及格的课程不能重修。 休学与复学 1、休学条件 研究生在学期间因病等原因休假超过三分之一以上,或患有在短时间内较难康复的疾病, 经校医疗保健医疗中心认为应当休学者,可以提交休学申请。 休学研究生应在休学前一周内办理休学手续离校,可保留学籍一年。 2、 申请流程: 56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1)网上申请(《复旦大学研究生学籍变动申请表》) ① 登陆“复旦大学研究生网站(www.gs.fudan.edu.cn)” ② 点击“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 (http://www.urp.fudan.edu.cn:86/epstar/login/index.jsp)” ③ 登陆(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 6 位) ④ 进入后点击“学籍变动管理”栏目进入学籍变动申请,在变动大类中选择所需要的 相应项目。 ⑤ 点击“学籍变动” ,认真填写学籍变动申请信息,填好后同时打印当前申请,再点击 “提交”申请。 ⑥ 若提交后需要查看审核状态、修改和删除,请在该页面侧面的:“变动历史信息查 看”中查看和删除。 (2)纸质版申请:信息的纸质版到导师和分管院系研究生工作的系主任处(现为朱刚老 师,光华西主楼 1106 室)签字、盖章,再交到中文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光华西主楼 1106 室)签字、盖章,并提交给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复旦大学 8 号楼 127 室,电话 65642678) 审核通过方可办理休学。 3、休学期间 (1)研究生休学一般以一学期为休学单位,期满后仍不能复学者,可继续申请休学。 (2)休学研究生应在休学前一周内办理休学手续离校,可保留学籍一年。休学期间无须 注册,但不享受在校学习研究生待遇。 (3)连续因病休学第二年或第二次休学期间不享受公费医疗,费用自理。具体实行办法 依据《复旦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办法》。有“住院医疗保险”者,按保险规定办理。除因病外, 其他原因休学期间一律不享受公费医疗,休学学生需自行购买医疗保险。 (4)研究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学校可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服役时间不计 入修业年限。 (5)研究生休学期间违反校纪者,按《复旦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4、复学规定 休学的研究生,应当在休学期满开学前一周提出复学申请,复学申请与休学申请手续一 致,需填写《复旦大学研究生学籍变动申请表》 ,完成相关流程。 57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延长修业期 1、延长修业期(含休学)以一学期为单位,最长为 2 年,在延长修业期内应办理注册。 2、延长修业期的办理手续与休学、复学手续一致,需填写《复旦大学研究生学籍变动申请 表》 ,完成相关流程。 3、延长修业期的研究生,延长修业期内学校不发培养费及奖学金。 4、学生结业后,学校不再受理其修读事宜。 出国交流 1、入境手续 (1)网上申请:根据复旦大学中文系主页-合作交流-交流动态相关信息自行进行网上申 报,登录 www.portal.fudan.edu.cn 进入综合服务下的学生出国出境服务,选择拟申请的交 流项目,先进行网上申请,并准备相关入学申请材料(具体申请材料根据对方学校规定操作) 并邮寄至对方学校; (2)综合考虑本系内推荐人选淘汰简历,视实际需要进行笔试、面试(一般为外事处网 站上通知或学号邮件通知)。最后在网站上公示入选者名单。获得邀请函、办理出境签证所 需相关材料; (3)赴前往国领事馆办理签证或者赴上海台办办理批件(赴台) ,浦东出入境管理局办理 港澳台通行证。 2、离校手续 (1)持出国报批表格、邀请函及签证申请材料至中文系对外交流办公室(光华西主楼 1114 室) 、总支副书记办公室(光华西主楼 1007 室)进行审核报批。 (2)办理学籍变动手续。持经审核的出国报批表格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复旦大学 8 号楼 127 室)办理联合培养手续。 (3)递交出国报批表格,审核相关出境材料。到外事处(校史馆东侧“马锦明”楼)领 取因公出国出入境表格,按表格填写完整院系意见,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复旦大学 8 号楼 127 室,电话 65642678)备案登记。 3、出发前手续 (1)至中文系对外交流办公室(光华西主楼 1114 室)签《复旦大学中文系与计划派遣留 学生交流协议书》 。 58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2)出国出境学籍变动: ① 离校时间超过 3 个月:联合培养(凡有国家级和校级层面上联合培养协议,或学校认定 的院系间交流项目,返校后不需办理延期毕业);保留学籍(凡无上述协议,只是通过 导师间的合作研究与交流者或其他个人原因出国出境者,视作为保留学籍,但返校后, 不计算在学生所规定的学习年限内,需做相应延期毕业。) 两种类型均需要填写所去的 学校和课题简要内容或原因; ② 未超过 3 个月:到外事处领取因公出国出入境表格,填写完整院系意见,到研究生院培 养办公室(复旦大学 8 号楼 127 室,电话 65642678)备案登记。 人才工程 复旦大学“人才工程” (二期)的目标是,适应 21 世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通 过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等实践锻炼和博士生阶段的专业学习,为本校、社会培养和输送高学 历、高素质、全面发展的后备干部。 人才工程的选拔方案每期出台不同的政策,请及时关注网上信息发布。 1、选拔方式 (1) “人才工程”预备队(二期)的选拔和培养纳入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系列。入选成员 数量为每年 15 人左右(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 “人才工程”预备队(二期)候选人的条件为:计划内非定向生,中共党员,原则上 曾经担任过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理论修养和政治素质,热爱学生工作并具有较强的工作能 力,学业过硬(成绩优良),通过硕博连读资格审核。 (3)符合上述条件的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可在二年级下学期初(每年 4 月前后)采取 自愿报名的方式向中文系研究生学生工作组提出申请。各院系分党委(党总支)和行政成立 综合考评小组,对申请人硕博连读资格进行审核,征求该生导师意见,初步提出该生转入博 士生培养阶段后的导师人选;同时,对申请人思想政治素质与工作能力等进行考评;在综合 考评审核后,向学校提出推荐名单。 (4)学校组成评定委员会,对院系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正式入选名单。评定委 员会由党委组织部、研究生院、人事处、研究生工作部等部门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和经验 丰富的党政管理干部以及专家学者组成。评定委员会主任由党委分管副书记担任,副主任由 组织部部长、研究生院院长担任。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具体实施。 59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5) “人才工程”预备队(一期)成员在所在系列获得直升博士生资格或考取博士研究生 后,如根据工作需要从事研究生学生工作,在院系推荐基础上,经学校评定委员会考评后, 参照本方案享受相应的待遇。 具体请见《复旦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复旦大学“人才 工程”预备队(二期)培养方案(试 行) 》 复旦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地址:上海市邯郸路 220 号 8 号楼 3 楼 网站 www.ygb.fudan.edu.cn 60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第七章 其他 补办学生证或一卡通 (1)补办研究生学生证办理流程 注: ① 研究生院补办学生证受理时间:每学期从第一周开始至放假前一周内。每周一下午1: 30-4:30办理。 ② 补办学生证费用:11元/张。 补发的学生证,学校规定停止享受二次假期火车票的半价优惠。如需办理半价优惠,请 于补证后第二学期的学生证补办时间至研究生院 127 室办理火车票学生优惠卡。 (2)补办校园一卡通 在一卡通网站上您可以浏览一卡通的最新动态和相关知识(FAQ、规章制度和设备分布 等)。网站登录可以使用学号和一卡通密码或统一身份认证两种认证方式,登录后还可以进 行挂失、查询消费流水和申请延长卡使用期限等操作。 登录网址:https://www.ecard.fudan.edu.cn 61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① 一卡通设备 一卡通设备包括圈存机和多媒体查询机。圈存机可以进行圈存、转账、修改密码等操作。 多媒体查询机可以查询余额及消费流水、修改密码等。 一卡通相关密码 校园卡密码为六位纯数字。可在圈存机,多媒体查询机以及一卡通网站。 a、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 6 位,数据来源于 URP 系统; b、如果身份证后 6 位中有字母,则视为数字 0; c、如果没有在 URP 系统中填写身份证号码,默认初始密码为“666666” ; d、领卡后必须马上修改密码。改密码可通过多媒体查询机、圈存机等多种渠道进行; e、校园卡的挂失解挂失都需要使用密码。另外为了保护你的权益,如果在消费终端消 费超过一定金额(每次 20 元,每天 50 元),需要输入个人密码认证。 ②一卡通挂失及补办 挂失方式: 一卡通丢失后可以通过校园一卡通网站 https://www.ecard.fudan.edu.cn 进行网上挂失; 或前往本部 10 号楼一卡通中心挂失补办; 附近食堂的自助设备(多媒体查询机、圈存转账机)输入学号,卡密码申请挂失; 拨打声讯服务电话 55664064 挂失; 访问校园一卡通网站 https://www.ecard.fudan.edu.cn 进行网上挂失; 其他情况: 挂失以后可以到一卡通管理结算中心办理过渡性临时卡,使用时限为一周; 在规定时限内如果找到原来的校园卡,可以到一卡通管理结算中心退掉过渡临时卡,将 原来的校园卡解除挂失。解除挂失需要持卡在自助设备上进行或者到管理结算中心请工作人 员处理,不可以通过电话和网络方式。如果超过时限仍未找到原来的校园卡,则需到管理结 算中心申请延长使用过渡临时卡或重新办理正式卡。 ③一卡通结算中心 各校区均设置有一卡通管理结算中心,负责各校区的相关卡务工作。 开放时间: 邯郸校区:周一~~周五 09:00——16:00 枫林校区:周一~~周五 11:00——12:30 张江校区:周一 10:00——12:30 62 15:30——17:30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江湾校区:周二、周四 11:00——12:30 拍照时间: 邯郸校区:周三 9:30——11:30 枫林校区:周四 11:00——17:00 13:30——15:30 张江校区:暂无 江湾校区:暂无 联系方式: 邯郸校区:本部 10 号楼 111 室 电话:55664868 枫林校区:18 号楼 104 室 电话:54237344 张江校区:食堂一楼 电话:51355700,51355701 江湾校区:食堂一楼 电话:51630040 联系 E-mail:ecard@fudan.edu.cn ·缴纳学费住宿费 一、缴费办法 (一)、 学生可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完成学、宿费的缴费。 1、学费网上支付的时间:一般是每年 8 月至 9 月,根据暑假放假时间,每年会有细微变 化。 2、 复旦大学网上支付系统接受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全国 30 多家银行的银行卡支付。凡 已办理过银行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不限于学生本人),可安全、便捷地完成支付。 3、 支付时请登陆复旦大学收费服务平台,(http://payment.fudan.edu.cn/)按有关操作 提示完成学、宿费支付。 (二)、银行划款 一般于每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前, 将新学年的学费足额存入农行借记卡内,校财 务通过银行划款方式收缴学费。 63 中国语言文学系研究生事务流程 二、缴费内容:学费和住宿费。住宿费标准按新学年实际住宿情况而定;即住宿地 点同上年的,则住宿费缴费标准不变;若住宿地点有变化(如集体搬迁),则按新 地点住宿标准缴费,具体标准如下: 邯郸校区:硕士 1600 元/人年,博士 2000 元/人年,按协议收取;张江校区:硕士 1500 元/人年,博士 2000 元/人年,按协议收取;江湾校区:硕士生博士生统一为 1600 元/人 年(双人间),按协议收取;枫林校区:800-1200 元/年人 不等,枫林校区学生先按住宿 最高标准存款,财务处根据开学后学生实际住宿情况扣款。 三、学生遇银行卡遗失或损坏等情况,可持有效证件到农行营业网点办理挂失、换卡等 手续。拿到新卡后,务必到财务处登记新卡号,以免影响学校今后的奖学金发放和扣款工作。 登记新卡号地点:邯郸校区综合楼北 111 室,枫林校区东 1 号楼 103 室,张江校区行政楼 205 室。 64

中文系研究生学生事务流程汇编(2014年3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