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 通知公告 - 马克思主义学院.docx
附件 1: 海南师范大学 2020 年硕士硕士研究生招生 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所有接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请将如下材料扫描成 PDF 文件,按学院指定时间要求通过学信网“研究生远程复试 系统”提交。 1.初试准考证(原件丢失者可在研招网下载)。 2.本人填写并签名的《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考生承诺书》(见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专区)。 3.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4.应届本科生提供就读高校相关管理部门颁发并注册完 整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截止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往届本科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 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提 供在学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截止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须出示由教育部 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获得学历、学位时 间以认证书上认定的时间为准。 5.既往学业表现材料,包含本科教务部门提供的成绩单、 在学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毕业论文终稿、社会实 1 践经历等,将所含材料制作成一个 PDF 文件提交。 6.《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思想品德考察表》(见 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专区)。 7.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交验相关证明文件。具 体加分资格如下: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 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 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 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 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 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 15 分; 具备以上资格的考生以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后台提供的 名单库为准,名单库外的考生不予享受加分政策。 2 备注:上述材料按清单顺序清晰扫描成 PDF 文件(既往学 业表现材料为一个 PDF 文件,其他材料为一个 PDF 文件)后, 以“报考专业(研究方向)+考生姓名+材料名称”命名。材料 提交后一律不予退还,材料中所有涉及的原件,入学报到时需 另行交验。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