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河区生态环境分局对巴彦淖尔瑞国农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农产品深加工项目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公告公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政府.docx
临环审发[2021]24 号 签发人:张宝玉 关于巴彦淖尔瑞国农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农产品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巴彦淖尔瑞国农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由内蒙古智汇恒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写 的《巴彦淖尔瑞国农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农产品深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我局对该 项目环评报告表组织了评审,依据项目环评内容及评审情况, 提出批复意见如下: 一、项目位于临河区白脑包镇水桐树村四组临白线西侧, 中 心 地 理 坐 标 为 : 北 纬 40 ° 52'45.69" , 东 经 107 ° 21'26.42"。 -1- 总占地面积 50 亩。新建年产 2000t/a 脱水蔬菜项目,原料 为青椒、红椒、番茄、南瓜、葱、胡萝卜、大蒜等各类蔬菜。 主要建设内容有前处理车间、烘干车间、后处理车间,原料 场、成品冷库,锅炉房、煤棚等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环保 工程。新建蔬菜烘干车间(设置 4 条 3 段式蔬菜烘干机、20 台敞口式烘箱)、锅炉房(内置 2 台 15t/h 燃煤蒸汽锅炉) 以及污水处理站等,办公生活区冬季采用空调供暖。总投资 3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56 万元,占比 1.87%。 二、我局依据项目环评内容及评审意见,认为项目严格 按《报告表》所提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实施,项目是可行的。 因此,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 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和生产运营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在施工期要加强施工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 措施。防止废水、粉尘、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的影响。 2、新建一座 350m3/d 污水处理站,采用“A/O 处理工 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全部收集进入污水 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排放要符合《再生水水质标准》 (SL368-2006)林业用水限值要求,全部用于附近林草地灌 溉。 3、安装 2 台 15t/h 燃煤蒸汽锅炉供应蒸汽,烟气采用 布袋除尘器+碱法脱硫除尘处理后,经 45m 高烟囱排放。烟 气排放要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2- 新建燃煤锅炉排放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均设置在封闭的站 房内,通过定期喷洒除臭剂进行除臭,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 要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4、选购低噪声设备,设置在厂房内,并采取减震隔音 等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限值》(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灰渣、粉煤灰、脱硫渣收集后暂存于储煤棚内,定 期外售建材公司;产生的蔬菜柄芯、不合格蔬菜,收集后外 售给养殖户饲养牲畜;污泥干化后和收集的生活垃圾,及时 清运到当地指定的地点填埋处理。 四、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 国家相关规定,建成投入生产运行后,企业要自主组织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运营。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环境保护局 2021 年 7 月 13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