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号关于印发《桃江县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doc
桃教发〔2017〕9 号 关于印发《桃江县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属普通高中学校、玉潭学校高中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 要求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根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 35 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 意见》(教基二〔2014〕11 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 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16〕 5 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 法》的通知(湘教发〔2016〕20 号)、益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益阳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益教发〔2016〕8 号)的要求,我局制订了《桃江县普通高中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 彻执行。 附件:桃江县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试行) 桃江县教育局 2017 年 2 月 6 日 - 2 - 桃江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7 年 2 月 6 日印发 - 3 - 附件: 桃江县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试行) 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 发〔2014〕35 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 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 号)的精神,以及《湖南 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湖南省普通高中 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6〕20 号)、益阳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益阳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 (试行)》的通知(益教发〔2016〕8 号)文件的要求,湖南省 将于 2018 年正式同步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即从 2018 年进入高中 一年级的学生开始实施,到 2021 年高考时按新的招生制度录取 新生,省教育厅批准同意益阳市承担“湖南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 评价实践研究”的“十三五”湖南省教育科学课题。为了做好本 项工作,保障我县学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先行推进,特制订本工 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新的高考制度最大的变化在于“两依据、一参考”,即招生 学校依据全国统一高考和湖南省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 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因此在 高考录取中将起到重要参考作用。评价方式和结果成为了各方关 - 4 - 注的焦点,学生、家长、教师、社区工作人员及教育行政主管部 门领导等都是这项改革工作中的重要角色。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不同参与角色有不同责任和义务,广大师生、 家长等都要进一步了解这项工作实施的重要意义、实施细则。根 据《湖南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和《益阳市普通高 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 紧紧围绕招生考试改革和未来人才要求开展此项工作,要在评价 内容、关键指标、方法程序、组织管理等方面进行认真探索,努 力形成能在全省、全市具有复制意义、可推介的相关成果。 通过课题研究,开发并使用《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 评价手册》,开发“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档 案管理平台,制定“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操作指 南”,细化具体工作运行机制及各岗位职责,客观、公正地记录 学生综合素质的写实材料,指导普通高中学校常态化实施综合素 质评价工作。 二、实施办法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良 好氛围 深化学习《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 价的意见》、《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湖南省 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湖 南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6〕 - 5 - 20 号)、益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益阳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 评价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益教发〔2016〕8 号)等一系 列文件,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面向社会、家长、学生、教师广 泛开展宣传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普通高中学生综合 素质评价的良好氛围。 2、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开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 作 桃江县教育局成立以黄志刚同志为组长,教育局全体班子成 员为成员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 指导、督促我县普通高中学校开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 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邱畅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武 才同志、周国梁同志任副主任,基教股、人事股、职成股、督导 室、教研室、儿少所、电教馆、信息中心为办公室成员单位。负 责协调、分工及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日常事务。 各学校要分别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 组,制定本学校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切实组 织实施好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各学校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 细则》,明确各部门、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工作职责,加强宣传引 导,帮助家长、学生正确认识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意义。要对学 生进行培训,让学生填写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册》和《学生综 - 6 - 合素质档案》。要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中,使综合 素质评价工作常态化实施,健康、有序地开展。 3、加强部门协作,形成抓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合力 要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抓好综合素质评价工 作的合力。要发挥党团、学生组织、关工委、工会等的作用,创 造条件、搭建平台、整合资源,引导学生开展有积极意义的活动, 并收集整理学生资料,为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的建立 提供佐证材 料。 4、科研引领,提高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理论水平 扎实开展“十三五”湖南省“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践研 究”重大委托课题的研究工作。 县教研室要把课题研究作为一个时期内的中心工作,研究综 合素质评价的运行机制,及时总结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经验,制定 适合我县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细则》。要研究出《普通高中学 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纸质平台,研发“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 评价电子平台”和《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南》 。 县教研室要指导各普通学校承担“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实 践研究”市级、县级课题研究任务,指导各课题组扎实开展综合 素质评价工作。校长要担任课题主持人。 县教研室每月要组织一次课题工作研讨会,及时研究解决问 题的办法,不断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提高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理 论水平。 - 7 - 5、加强学习与培训,提高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际操作水 平 要组织好县、校两级培训,充分领会文件精神,提高我县综 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际操作水平。要及时参加益阳市教育局组织 的三期培训班:“全市普通高中校长培训班”、 “全市普通初中校 长培训班”、“课题主持人培训班”。及时参加湖南省组织的相关 人员培训,组织部分校长到先行试点省份参观学习。明确具体要 求,掌握评价程序与办法。 各校要组织学校行政层面上的培训,增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 工作的执行力。各学校要开展面向教师、面向家长的培训,提高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操作水平。 6、加强平台管理,及时收集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级档案 各校要充分利用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纸质平台,指 导学生整理和记录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指导学生填写好每学期 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表”,以便省电子平台研发出来 后,上传到电子平台中。有条件的学校要在省电子平台的基础上 研究与之对接的电子管理平台作为补充。形成学生保管《综合素 质评价手册》,学校保管“学生综合素质档案表”,省建立电子管 理平台的三级档案管理体系。 三、保障措施 县局将把各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情况纳入 各校教育教学工作年度考核之中,作为评价各校年度教育教学工 - 8 - 作的重要指标。要把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纳入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作为督导评估的重要指标。要制定“桃江县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 质评价监督制度”,引导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范开 展,确保学生档案材料客观真实。要畅通举报渠道,对有争议的 结果要进行重新审核,确保结果公平公正。对工作不落实造成严 重后果的要实行责任追究,对弄虚作假者要按照《普通高中学校 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各学校要安排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经费和相应课题研究经费, 扎实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推进工作和研究工作,保障综合素质评价 工作顺利进行。 各学校制定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于 2017 年元月 12 日前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 9 -

9号关于印发《桃江县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