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院行政值班的意见.doc
关于加强学院行政值班的意见 为切实做好学院的行政值班工作,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 学院行政值班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院本部保持 24 小时中层干部值班,院领导带班,值班人员 名单由保卫科每月安排并通知; 二、寒(暑)假除 1 名教师值班外,再增加 1 名中层干部值班, 具体名单由保卫科安排并通知; 三、遇紧急突发性事件,除以上人员值班外,办公室、学生处、 总务处、保卫科均应安排人员加强值班,带班领导到岗带班,同时启 动防范突发性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应急预案; 四、值班人员需要调班应报带班领导同意,并向保卫科报备; 五、值班人员不得离开学院,应保证值班电话畅通。值班人员不 遵守行政值班纪律,擅离职守,扣除 1 个月的津贴;因缺岗造成责任 事故,扣半年津贴,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院党政办公室、保卫科 2006 年 8 月 10 日

关于加强学院行政值班的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