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一带一路”科技合作行动专项申报指南.docx
附件 1 2017 年度“一带一路”科技合作行动专项 申报指南 一、定位 推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技合作与共赢发展,以科技合作为 先导,在战略咨询、项目合作、产能增效等方面全面服务我国“一带 一路”建设。 二、支持重点 充分发挥现有国际合作平台作用,重点支持: 1、通过“一带一路”科学组织联盟或“带路”地区机构间合作, 搭建合作网络,服务战略咨询和支撑重大决策。 2、发挥我院科研和技术优势,牵头组织“一带一路”国际合作 研究。在生物技术、生命科学、医药健康、环境与水资源、清洁能源、 灾害防控、气候变化、生态保护等重点领域组织区域性重大国际科学 研究计划。 3、围绕“一带一路”经济发展需求和内生科技成果转化需求, 推动先进适用技术在“带路”地区的示范与推广,带动院内先进产能、 适用技术和院属企业“走出去”。 三、资助力度 专项项目资助期 3-5 年,总金额不超过 500 万元。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请须紧密围绕年度支持重点,经研究所同意推荐后方 可申请。 2、项目依托单位须为我院院属单位,项目负责人须为我院在职 科研技术人员,且未承担在研的院国际合作项目; 3、项目申请应对本领域“一带一路”科技合作有全面且深入的 了解和分析,具有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 4、ARP 项目受理时间为 1 月 25 日-3 月 1 日,3 月 1 日 17 点后系 统不再接收新的申报。 5、各单位对本单位拟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可推荐最多 1 个项 目报院。 五、ARP 申报注意事项 1、可行性论证报告书需由项目申请人登陆 ARP 国际合作模块, 点击“对外合作项目-可行性报告-新建”模块后,按要求填写所有页 签页面内容,“项目类别”栏中选择“一带一路专项”。项目开始时间 2017 年 1 月 1 日,项目执行期为 3 年至 5 年。 2、“研究内容”页签请根据本申报指南附件 2 所列提纲在线下填 写完成,并整体复制替换掉 ARP 上的“研究内容”页签内容(包括标 题)。 3、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并上传附件后,申请人务必点击“打印预 览”页签对系统生成的可行性报告内容及格式进行确认,该报表将作 为基本材料提交专家评审(未点击“打印预览”的可行性报告内容将 不会被导出)。 4、附件材料须通过系统上传后,随项目申请一同提交,若有图 片材料附件,需存入 Word 文档并加注图片说明后上传。附件材料整 体内容不得超过 3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