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度进出口一次性奖励事项的办事指南及一次性告知.docx
附件 2 年度进出口一次性奖励事项的 办事指南及一次性告知材料 附件 2-1 国际贸易企业年度进出口一次性奖励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 1 -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 试验区南宁片区支持政策的通知》(南府规〔2019〕27 号) 。 二、申请条件 (一)国际贸易企业注册地址、税务、统计关系在中国(广 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独立 核算。 (二)2019 年 1 月 1 日前设立或迁入的国际贸易企业,需连 续 2 年以上(含)有纳入统计的进出口数据,年度进出口额 8 亿 美元以上或出口额 4 亿美元以上,且同比增长 5%以上。 (三)2019 年 1 月 1 日后(含)新设立或迁入的国际贸易企 业,设立或迁入当年纳入统计的进出口额 8 亿美元以上或出口额 达 4 亿美元以上;设立或迁入第二年起,进出口额条件同第(二) 项之要求。 三、申请时间 达到奖励条件的,次年 6 月 30 日前可以申请奖励,至 2024 年 8 月 25 日止。 四、奖励标准 一次性奖励 200 万元。 五、申请材料 总体要求:申请材料一式贰份;材料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如涉及多页,还需加盖骑缝章。 符合南府规〔2019〕27 号文第六条款要求,申请进出口一次 性奖励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 2 - (一)申请表(附件 2-1-1); (二)承诺书(附件 2-1-2);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 (四)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五)上一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 (六)进出口业绩的合法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 1.年度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如报关单数量较多的企业,请提 供金额最大的前 10 份报关单。 2.企业年度收、付汇记录(可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 台截图打印)或其他有效收、付汇凭证。 3. 服务贸易进出口需提供经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审查 通过的服务贸易执行数据(截图打印) 。 (七)单位名称、对公账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的,需提供 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八)法人代表、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 (九)其他必要相关证明材料。 六、受理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 8 号五象总部大厦 B 座 2515 室 咨询电话:0771-4919311 七、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5:00—17:30(法定节假日除 外)。 八、办理时限 - 3 - 55 个工作日(形式审查 5 个工作日;实质审查 10 个工作日; 资金拨付 40 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 特殊情况。 九、办理流程 (一)告知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由南宁片区管委会主动告 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二)形式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南宁片区管委会负责形式 审查,符合条件且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符合条件 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限期补正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不 予受理。 (三)复核和资金拨付。经复核符合条件的,由南宁片区管 委会按有关程序将资金拨付至申请人对公账户。 附件:2-1-1.申请表(模板) 2-1-2.承诺书(模板) - 4 - 附件 2-1-1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支持 政策奖励兑现申请表 企业(机构)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 5 - 主营业务 投资总额(万元) 基本户银行 基本户账号 实缴资本(万元) 注册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 迁入片区 时间 法定代表人 电话及 手机号码 身份证 号码 电话及 手机号码、 邮箱 身份证 号码 授权 经办人 申报年度 实际纳税 额(万元) 政策依据 《加快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支持政策》 (南府规〔2019〕27 号) 企业类别 □新设立企业 □市内新迁入企业 所属类别 □国际贸易企业 □其他 申请兑现 事项 拟申请()年度一次性奖励 申请人 承诺 □片区内企业 奖励金额: 万元。 申请人承诺: 1.本次申请所填报内容和所提交材料均真实、合法;授权经办人就南宁片 区各项奖励的相关申请文件签署,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单位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支持政策奖励兑现申请表中所填 报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基本户银行、基本户 账号均真实、准确、有效,本单位对此承担一切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授权经办人签字: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申请单位请下载本表格的电子文档,用 A4 纸双面打印,据实填报资料后由 法人代表和授权经办人签名加盖公章。 - 6 - 附件 2-1-2 承诺书(模板)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 我公司(机构) 码: 申请( (统一社会信用代 ),于 年 月 日 )年度年度进出口一次性奖励,并做出以下承诺: 已知悉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建设中国(广西) 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支持政策》的通知(南府规 〔2019〕27 号)等奖励政策及约定;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负责,以及履行与南宁片区管委会约定和其他承诺。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事项,我公司(机构)愿自行承担因 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后果,且不提出与承诺无关的 异议。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7 附件 2-2 国际贸易企业年度进出口奖励一次性告知材料 事项名称 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国际贸易企业年度进出口一次 性奖励 实施主体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管理委员会 设定依据 《加快建设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 支持政策》(南府规〔2019〕27 号) 办理时限 55 个工作日(形式审查 5 个工作日;实质审查 10 个工作日;资金拨付 40 个工作日) 。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其他 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实施对象 和范围 申报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的国际贸易企业 总体要求:申请材料一式贰份;材料需加盖申请 机构(企业)公章,如涉及多页,还需加盖骑缝章。 符合南府规〔2019〕27 号文第六条款要求,申 请年度进出口一次性奖励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表(附件 2-1-1) ; (二)承诺书(附件 2-1-2) ;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 ; (四)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 (五)上一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 (六)进出口业绩的合法证明材料(复印件) ,包 括: 1.年度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如报关单数量较多的 企业,请提供金额最大的前 10 份报关单。 2.企业年度收、付汇记录(可在国家外汇管理局 网上服务平台截图打印)或其他有效收、付汇凭证。 3. 服务贸易进出口需提供经商务部业务系统统 一平台审查通过的服务贸易执行数据(截图打印) 。 (七)单位名称、对公账户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 8 办理流程 收费依据 及标准 的,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八)法人代表、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 件) 。 (九)其他必要相关证明材料。 (一)企业申报 申请人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向南宁片区管委会提 交申请材料。南宁片区管委会负责形式审查,符合 条件且提交的申请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符合条 件但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限期补正材料;不 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二)部门审查 南宁片区管委会组织各相关部门审核并专题研 究后报南宁片区管委会按决策机制进行审议。 (三)拨付补贴资金 审议通过的,按照有关规定,向市财政局申请 按程序办理补贴资金审核拨付手续。 不收费 受理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 8 号五象总部大厦 B 座 2515 室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5:0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771-4919311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