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水西镇社会救助政策解读.docx
2021 年水西镇社会救助政策解读 一、基本社会救助业务 1.分散特困供养对象申请服务 ①保障政策和办理流程咨询服务; 城市特困供养金 1023 元,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达到 每人每月 670 元;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供养标准每人每月 995 元。 城乡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每人每月 1200 元, 半失能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每人每月 300 元,全自理 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每人每月 70 元; ②代为提出申请服务; ③办理结果反馈服务; ④为分散特困供养对象提供探视巡访服务。 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申请服务 ①保障政策和办理流程咨询服务;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最高 785 元(常补),月人均补差 达到 490 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 515 元(常补),月人均 补差达到 355 元; ②代为提出申请服务; ③办理结果反馈服务。 3.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申请服务 ①保障政策和办理流程咨询服务; ②代为提出申请服务; ③办理结果反馈服务。 4.临时救助对象申请服务 ①保障政策和办理流程咨询服务; ②代为提出申请服务; ③办理结果反馈服务。 二、认定条件 1.特困人员认定 (1)无劳动能力 ①年满 60 周岁以上的老人 ②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 ③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 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 ④事实上确因重病、其他重残(一、二级智力、精 神残疾人,一级肢体残疾人以外的) 等造成完全丧失劳动 能力的人员 ⑤因重病、重残经鉴定或评定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 能力和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人员 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2)无生活来源 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总和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 (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 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2.低保人员认定 (1)持有本地户籍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最 低生活保障标准 (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户籍所在地规定的家庭 3.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 (1)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扣减因病、病 残、因学等造成家庭重大刚性支出和必要的就业成本后,家 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5 倍 (2)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最低生活保障财产认定标准 4.临时救助认定 持有本地户籍或取得本地居住证,因发生急难事件或支 出突然增加,造成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可申请临 时救助。 5.法定义务人员无履行义务能力 (1)具备特困条件的 (2)60 周岁以上或者重度残疾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 (3)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 的人员,且财产符合当地特困人员财产状况规定的 (4)全日制本科以下(含)在校学生 (5)因重病、重残经鉴定或评定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 能力和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人员 (6)县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申请特困、低保、支出型、临时救助的基本材料 (1)特困:主要包括特困人员审批表,江西省社会救 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 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 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因学、病、残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式三份。 (2)低保: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居民 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前款所述对象因在外地无法在《江西 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上签字、按捺指纹的,应当 提供《个人委托授权及法律责任声明书》,家庭成员收入、 家庭住房状况、婚姻状况等证明材料,因学、病、残的相关 证明材料。 (3)支出型家庭:支出型(低收入)家庭身份认定书, 江西省社会救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有效身份证明、户口, 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 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因学、 病、残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 (4)临时救助:临时(特别)救助审批表,江西省社会救 助申请及核对授权书,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劳动 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 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因学、病、残 的相关证明材料,农商银行账号。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