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编报2017年第二批政府采购调整预算的通知》.docx
中 国 科 学 院 科发条财函字〔2017〕号 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关于编报 2017 年第二批政府采购调整预算的通知 院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有关事项 的通知》 (财库〔2012〕49 号)及《财政部关于完善中央单位政 府采购预算管理和中央高校 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 关事项的通知》 (财库〔2016〕194 号) ,为做好我院 2017 年第二 批政府采购调整预算的编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本批各单位申请调整政府采购预算,资金范围为 2017 年院 下达的调整预算(财政拨款,下同)及年初未能纳入部门预算的 资金(其他资金,下同) ,采购范围为各单位采购国务院公布的 2017-2018 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单项或批 量采购金额 100 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120 万元以上的工程) 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以及会议服务。使用 2017 年年初部 门预算的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调整预算, 不得纳入本次编报范围。 二、编报要求 1.使用 2017 年院下达的调整预算的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调 整预算,各单位应尽快通过本单位财务部门查询本单位 2017 年 调整预算明细情况,依据院下达的 2017 年调整预算资金来源, 将相应的政府采购预算纳入本批政府采购调整预算。 2.使用未能纳入 2017 年年初部门预算的资金安排的政府采 购调整预算,各单位应依据 2017 年年初部门预算之外的资金来 源,将相应的政府采购预算纳入本批政府采购调整预算。 3.各单位应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按本批政府采购调整预算 ARP 系统操作说明(见附件) ,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分别按不 同项目)编报本批政府采购调整预算。此项工作以政府采购归口 管理部门、财务部门为主,科技管理部门、基建管理部门等相关 部门协助。 三、上报时间及上报方式 各单位务必于 7 月 18 日前通过 ARP 系统上报本批政府采购调 整预算,无需上报纸质报表。筹建单位的政府采购调整预算由代 管单位代报。 本批政府采购调整预算编报工作结束后,院不再受理临时的 政府采购调整预算上报工作,请各单位及时、准确、完整上报。 附件:2017 年第二批政府采购调整预算 ARP 系统操作说明 中国科学院条件保障与财务局 2016 年 7 月 10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