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届全国海洋知识竞赛规程.doc
附件 第 12 届全国海洋知识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海洋局、共青团中央、海军政治工作部 承办单位:自然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海洋出版社有限 公司、国家海洋局极地考察办公室、中国大洋事务管理局、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 二、竞赛主题 保护海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三、参赛对象 全国范围内的本专科学生及社会公众。 四、竞赛形式 (一)大学生参赛形式 通过个人网上答题、学校选拔、地区选拔和海军院校选 拔四种途径参赛,选拔不少于 40 名优胜者参加总决赛。 (二)社会公众参赛形式 通过网上答题参赛,比赛期间每月开展 1 期答题抽奖活 动。 五、大学生组竞赛细则 (一)初赛选拔 时间:2020 年 6 月 8 日—2020 年 8 月 31 日 1.个人网络参赛 登陆自然资源部网站“第 12 届全国海洋知识竞赛”专 题页面、自然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网站“第 12 届全国海洋 1 知识竞赛”专题页面以及“资源中国”“海洋中国”微信公 众号竞赛答题页面链接, 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注册并答题, 前 20 名选手参加总决赛,名单在竞赛专题网页公布。 根据区域均衡性原则,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总 决赛的名额不超过 3 名。 2.学校组织参赛 全国各高校可组织本校学生开展线上海洋知识竞赛,选 拔优秀选手参加总决赛。赛后向主办方提交《第 12 届全国 海洋知识竞赛大学生组总决赛名额申请表(高校) 》,申报时 间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申请表在竞赛专题网页下载。 根据组织情况及报送顺序,综合确定前 30 名高校各推 选 1 名选手进入总决赛。同一所高校只能在学校推荐参赛和 地区推荐参赛中选择一种方式获得名额。 3.地区组织参赛 鼓励各地以省为单位组织本地高校学生开展线上海洋 知识竞赛。赛后向主办方提交《第 12 届全国海洋知识竞赛 大学生组总决赛名额申请表(地区)》,申报时间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申请表在竞赛专题网页下载。根据地区组织 参赛情况给予名额参加全国总决赛。 4.海军院校参赛 全国海军院校由海军政治工作部统一组织参赛,选拔 3 名选手进入总决赛,2020 年 9 月 30 日前提供参赛名单。 (二)全国总决赛 第 12 届全国海洋知识竞赛大学生组总决赛将于 2020 年 12 月底前在海南举行(具体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确定)。 通过个人网络参赛、学校选拔参赛、地区选拔参赛、海军院 2 校选拔参赛四种途径,共选拔不少于 40 名选手参加在海南 举行的总决赛。总决赛将对选手的海洋知识综合运用能力以 及个人素质进行综合考察,决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 及“南极奖”“北极奖”“大洋奖”3 个大奖。获奖选手代表 将参加 2021 年 6 月 8 日“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 相关活动。竞赛获奖选手名单在竞赛专题网页公布。 六、社会公众组竞赛细则 答题时间为 2020 年 6 月—11 月,每月开展 1 期答题抽 奖活动。登陆自然资源部网站“第 12 届全国海洋知识竞赛” 专题页面、自然资源部宣传教育中心网站“第 12 届全国海 洋知识竞赛”专题页面以及“资源中国”“海洋中国”微信 公众号竞赛答题页面链接,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注册并答题。 每月获奖名单在竞赛专题网页公布。 七、奖项设置 (一)奖项设置 1.个人奖 大奖 3 名:“南极奖”“北极奖”“大洋奖”各 1 名,从 大学生组竞赛一等奖选手中决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及鼓励奖若干名。 2.组织奖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单位组织参赛选手的 规模、竞赛情况及获奖名次等确定并颁发获奖证书。 3.优秀指导教师 根据组织参赛选手的数量及获奖名次等情况确定并颁 发获奖证书。 (二)奖励政策 3 1.“南极奖”“北极奖”“大洋奖”3 位大奖获奖者,颁 发获奖证书和奖杯,可参加南极、北极、大洋科考活动。 2.一、二、三等奖及其他奖项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 八、附则 1.海洋知识竞赛相关材料可通过自然资源部网站、自然 资源部宣教中心网站“第 12 届全国海洋知识竞赛”专题页 面下载。 2.所有竞赛选手须以真实身份参赛,弄虚作假者将取消 参赛资格。 3.所有选手须保证所留联系方式有效,无法取得联系、 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参赛的选手视为放弃参赛和奖励资格。 4.为确保竞赛的公开、公平、公正,所有竞赛事项及获 奖名单均在竞赛网页向社会公布,主办方有根据疫情防控要 求及参赛实际情况对竞赛时间和竞赛规则进行调整的权利, 调整结果在竞赛网页公布。 九、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qgdzxshyzsjs@163.com 联系人: 自然资源部宣教中心 蔡紫南 010-63881303 共青团中央青年发展部 兰 彦 010-85212814 海军政治工作部宣传局 莫小亮 010-66960176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