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仪表系统SIL验证招标文件.doc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安全仪表系统 SIL 验证 招标文件 我公司现需采购 安全仪表系统 SIL 验证 一批,采用自主公开招 标的方式选定供应商,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概况: (一)项目名称: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仪表系统 SIL 验证 ; (二)交货地点: 江苏索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三)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4 月 28 日 15 时(北京时间); (四)开标时间 2023 年 4 月 28 日 15 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二、招标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服务项目:SIL 验证; 2、服务地点:江苏索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3、服务规模: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仪表系统包括:醋 酸二期安全仪表系统,一期甲醇(CO 分离,合成气压缩、合成、氢回 收,酸脱工段等)安全仪表系统,一期气化装置,醋酸三期安全仪表 系统,硫回收装置安全仪表系统,以下为各安全仪表系统厂家,具体 安全仪表系统逻辑见附件。 控制系统厂家一览表 序号 系统名称 回路 1 醋酸二期 24 条 2 醋酸三期 23 条 3 硫回收 27 条 4 一期气化装置 13 条 5 甲醇装置-合成气压缩、 合成、氢回收 备注 4条 6 甲醇装置-酸脱 15 条 7 甲醇装置-CO 分离 10 条 其他 本次验算需预留 15 条验算回路 4、服务期限: 要求完工时间:2023 年 5 月 5 日前提交 SIL 验证报告。 (二)技术要求: SIL 验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1。 三、投标人资质与要求: 投标方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法人,并在应 急管理局备案; 投标方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 投标方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评标当时网站查 询结果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违约历史(投 标人需提供声明或证明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方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参与本项目的工程师是从事过 SIL 评估及验证的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本项目中至少有 2 人以上具有 TUV (或 CFSP)功能安全工程师证书,且提供至少 2 份 SIL 评估签字报告 及专业技术能力。 四、投标: (一)报价方式:报价请报现汇价格,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 6%,报价为含增值税送到价。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 合同约定税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二)付款方式:货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到 一个月 内付款,付款 方式为 现汇 。如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提出的付款方式,可在线下报 价书中明确能够接受的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评标时作为参考。报价 为含税价,如有不同请注明。 (三)本项目投标可通过线线下方式进行: 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以标袋形式送达,标袋外包装必须用“封条” 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公章、法人章,填写密封日期; 在标袋封面上需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地址、联系人、 联系电话”等;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正副本各 1 份,并要求在投标 截止日之前邮寄至以下联系方式,逾期将作为作废标处理。 (四)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寄: 公 司:江苏索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 101 号 邮 编:212006 联 系 人:郭金辉 联系电话:13862445331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一)开标 本项目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人报价进 行评标,确定最终中标人。 (二)评标 1、在能够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及供货期要求的投标人中选择总价 最低的一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2、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 3、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三)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秩序的 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流标处理,并可将相关投标方 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投标工作。 (四)废标 凡投标人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报价 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其他不符合招标人有 关要求的问题,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废标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中标人中标以后应严格按照标书约定与招标方签定供需合 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物资供应和服务工作。对中标人所有违背标书 及合同约定的行为,招标人均可持续保留与中标方中止合作的一切权 利。 (二)对需检验的品种,经招标人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能收货, 否则做退、换货处理;长期合约的中标人如出现三次产品质量不合格 的情况,视为中标人无能力保障产品质量,招标人有权终止此次招标 合同的执行。 (三)对不合格货品招标人应及时通知中标人,如有异议双方可 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应按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按《产品质量仲裁 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执行。仲裁期间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 供应,不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运行。 (四)如因投标人不能正常履约,对招标人生产造成影响的,招 标人可向阿里巴巴公司投诉;如影响严重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 方法律责任。 (五)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将承 担违约责任,列入招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同时招标人将向阿里巴巴 进行投诉。 (六)投标人对所供产品所引起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由投标 人承担一切后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即视为对本招 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八)招标人对违反约定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将按《江苏索普(集 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管理考核(详 见附件 2)。 (九)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报价函 江苏索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 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有关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1、投标项目的总投标价(含税)为 元人民币;税率 (大写): %; 2、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规定; 3、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 义务;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如 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同时 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如果招标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 意按招标方的解释处理; 5、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 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盖章): 日 期: 附件 1: SIL 验证技术要求 1、概述 1.1、背景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 【2014】116 号要求,需开展安全仪表系统 SIF 回路验算工作,因验算需专用软件和有 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我公司不具备自评估条件,需将此项目进行外委。 1.2、项目概述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全仪表系统包括:醋酸二期安全仪表系统,一期甲醇 (CO 分离,合成气压缩、合成、氢回收,酸脱工段等)安全仪表系统,一期气化装置, 醋酸三期安全仪表系统,硫回收装置安全仪表系统,以下为各安全仪表系统厂家,具体 安全仪表系统逻辑见附件。 控制系统厂家一览表 序号 系统名称 回路 1 醋酸二期 24 条 2 醋酸三期 23 条 3 硫回收 27 条 4 一期气化装置 13 条 5 甲醇装置-合成气压缩、 合成、氢回收 4条 6 甲醇装置-酸脱 15 条 7 甲醇装置-CO 分离 10 条 其他 备注 本次验算需预留 15 条验算回路 1.3、验证依据 SIL 验证流程,工作方法,验证标准要符合国家、行业规范要求,至少满足以下国 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 76 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 88 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安全仪表系统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 〔2014〕116 号 《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2010 《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 分析)应用指南》GB/T 35320-2017 《保护层分析(LOPA)应用指南》GB/T 32857-2016 《电气电子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的功能》GB/T 20438-2017 《过程工业领域安全仪表系统的功能安全》GB/T 21109-2007 《石油化工安全仪表系统设计规范》GB/T 50770-2013 《保护层分析(LOPA)方法应用导则》AQT 3054-2015 1.4、目标: 明确设计的安全功能; 确定要求的安全仪表功能(SIF); 确定各 SIL 目前达到的 SIL 等级; 筛选未达到 SIL 等级要求的 SIF,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2、工作范围、内容 2.1、投标方负责对招标方所有安全仪表系统进行安全仪表系统功能安全验算。 2.2、对安全仪表回路的传感器、逻辑处理器、阀门及附件失效模式及失效数据进行统 计分析。 2.3、验证工作包括 SIF 回路的平均失效概率、结构约束和平均无误动故障时间 MTTFS。 2.4、SIL 验证应考虑平均误动作跳车概率对 SIF 回路可用性影响,并提出相应措施。 2.5、判断 SIF 回路配置的合理性,对于过保护的回路进行降级或摘除,对于欠保护的 回路提出整改措施,综合分析当前各 SIF 回路投用/摘除可能造成的各种风险,为 SIS 系统投用/摘除提供决策依据。 2.6、对 SIL 验证不符合项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或意见。 2.7、在 SIL 验证执行前,负责对投标方参与功能安全评估的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使其掌握安全仪表系统、风险分析与控制、风险降低等专业知识。 2.8、本 SIL 验证报告打印版交付后,一年内因现场回路调整(不超过 15 条),投标方 需根据修改后的回路做相应的调整,并出具新版的验证报告(5 份)并提供新版的电子 版报告。 3、技术要求 3.1、依据 SIF 一览表、SIL 分级报告、仪表设备信息、设备失效数据、生产装置检修周 期或正在执行的检验测试周期,进行 SIL 验证的可靠性建模,依据失效数据和可靠性模 型,计算要求时失效概率(PFD)、符合 SIL 要求的检验测试周期,计算关键过程的误 停车率(STR)。 3.2、SIL 验证报告的编制,应包括计算结果、符合性评价、符合 SIL 要求的检验测试周 期及建议措施等内容。 3.3、SIL 评估咨询单位(投标方)对提供的最终版 SIL 评估及 SIL 验算报告负责,报告 中确定场景需要满足的 SIL 等级及现场 SIF 回路满足的 SIL 等级需要满足相关部门法规 要求。 3.4、投标方不得擅自将承接的项目外包,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 3.5、以上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3.6、SIL 验证方法 根据选择的安全仪表功能(SIF)回路的组成和仪表选型,对其进行安全完整性等 级(SIL)验证。搜集各 SIF 回路的结构配置、操作模式、检验测试间隔等信息,根据 国际上的实效数据库并参照国内同类工厂调研情况分析确定出各器件失效率数据,画出 相应回路的可靠性框图,分析算出 PFD 值、安全失效分数、硬件故障裕度,最终确定该 安全功能目前达到的实际水平。 SIL 验证典型流程如下: a) 选择 SIF 回路,并识别组件、回路结构; b) 硬件故障数据收集,主要以下几个来源:供应商 SIL 等级证书、行业通用数据等; c) 确定共因失效因子值; d) 确定 SIF 验证测试间隔与测试覆盖率; e) 计算 PFD 值,以确定这个 SIF 回路的 SIL 值; f) 如果验证的 SIL 不满足 SIL 目标值,则需要进一步提出技术建议。 3.7、SIL 验证的内容 对所有在 SIL 定级分析中确定的安全功能等级进行性验证,确定设计过程中的每个 安全功能回路是否达到 SIL 等级的要求。 3.8、SIL 验证人员要求 SIL 验 证 的 工 程 师 应 具 有 TÜV 功 能 安 全 工 程 师 证 书 或 同 等 资 格 证 书 , 掌 握 IEC61508 及 IEC61511 及功能安全相关标准,并具有 3 年以上 SIL 验算项目经验,并满 足国家相关标准对 SIL 验证工程师的要求。 3.9、SIL 验证报告基本要求 SIL 验证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a) 项目概况 b) 装置简介 c) SIL 验证工作: ●SIL 验证方法简介 ●SIL 验证技术资料 ●SIL 验证小组组成 ●SIL 验证范围 d) SIL 验证结果: ●SIL 验证结果说明 ●SIL 建议汇总 ●SIL 验证工作表 e) 其他相关说明 4、主要交付物/审查报告 4.1、交付物内容 a) SIL 验证报告打印版 5 份; b) 电子版报告,PFD 及可编辑版本 U 盘 1 份; SIL 验证单位(投标方)应在 SIL 验证资料收集完毕后,20 天提交初版的 SIL 验证 报告,我方在收到初版报告后,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提交审查意见。SIL 验证咨询 单位根据修改意见修改 SIL 验证报告后提交修订版报告。经我方批准后,出版打印报告。 4.2、报告/交付物要求 a) SIL 验证单位(投标方)提交的所有成品报告必须是通过其内部校核和审核的完 整文件,有封面、签署页、目录页等; b) 所有成品报告中所使用的汉字和英语必须规范,所有使用的物理量、数字的书写 方式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c) 成果图表须统一编号,应尽量与报告书统一装订成册; d) 交付物/报告应由版次标识,如审查版、报批版等。 附件 2: 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 负面清单管理规定(试行) 为扩大供应商的比较和选择范围,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同时客 观评价供应商履约能力,以客观、公正、科学的评判系统对供应商进 行量化考察和审定,保证公司的原材料、备品备件、劳防用品等物资 供应质量以及运输服务质量,确保签约供应商为公司提供合格的产品 与优质的服务,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供应商的选择 凡按国家标准及相关准则或规定组织生产销售的原辅材料、备品 备件、劳保用品等物资供应商以及运输服务商,只要资质证照齐全且 满足我司招标要求,均视为我司合格供应商,都可以参与我司组织的 招投标、比价采购等商务活动。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一)责任部门职责分工 使用部门:提供技术参数或提出服务要求,负责对采购物资或服 务的质量进行验收。 管理部门:监管使用过程,负责对标的物样品或试供原料的质量 进行检验,判定其是否符合公司所需的技术要求。 采购部门: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不断开发有能力满足公司所需物 资或服务的供应商。对目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完整性、交货期、价 格等维度作为筛选的依据进行资格初审。负责供应商的资料收集与档 案的建立。 监管部门:负责对采购流程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供 供 供 供 供 供 供 供 供 供 供 工作流程 工作内容简述 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商务合作部初审 责任部门 根据招标、询价结果挑选出 目标供应商,要求其提供相 商务合作部 关资质。 满足要求 根据目标供应商所提供资 料,对其提供的材料完整性 商务合作部 进行初审 根据需要,现场审核 商务合作部、使用部门、 满足要求 商务合作部、使用部 如有需要,采购部门可组织 门、计划运行部、环 相关部门对目标供应商审核 保安全部、审计事务 部 列 对于需要送样的标的物,联 系供应商送样,质检化验合 商务合作部 格后,方可参与报价。 入 负 面 无需 送样 需送 样品 清 单 提供样品 使用部门、管理部门 满足要求 试用三次 对所送样品进行检验给出检 计划运行部、环保安 验结论 全部 对于需要试供的,进行三次 试供,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 使用部门、计划运行 、供货周期、产品质量与使 部、环保安全部 用情况等情况跟踪考察 使用部门、管理部门 满足要求 把考察不合格的供应商列入 合格供应商负面清单,建立 商务合作部 供应商负面清单档案。 三、供应商的积分管理规定 (一)供应商积分考核 合作供应商初始积分为 40 分,从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交货周期、 售后服务、资质信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每项 10 分。使用部门、管理 部门、采购部门均可书面提出考核建议。商务合作部组织相关参与评 标部门根据本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建立供应商考核情况登记表, 根据扣分情况分为继续合作、限制合作及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考核 记分周期为一年,自被考核当日起计满一年后,考核分自动清零。 1.继续合作供应商 考核扣分介于 0-7 分之间的,为可继续合作的供应商。 2.限制合作供应商 考核扣分介于 8-16 分之间的,为限制合作供应商。原辅材料采购 三个月内不向该供应商发标书或询价书,备品备件采购六个月内不接 受该供应商投标或报价。 3.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 考核扣分高于 16 分或单项扣10 分的,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停 止继续合作。 (二)供应商考核方法 1.原辅材料供应商考核方法 1.1 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未影响生产的,单次扣 1-3 分;影响生产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 5-10 分。 (2)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未能及时更换,视严重程度单次扣 5-10 分。 (3)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产品质量缺陷,视严重程度单次扣 5-10 分。 1.2 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扣 2 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 1 分。 (3)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除了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外, 未造成影响的,单次扣 2 分;造成影响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 3-10 分。 (4)交货过程中串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 5-10 分。 1.3 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 2 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 3 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提供免费售后服务,单次扣 5 分。 1.4 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生产程度严 重的单次扣 3-10 分。 (2)交货后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 1 分。 (3)未按合同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 5-10 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 3-10 分。 (5)违反廉政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 5-10 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除按合同规定执行外,视严重程度单 次扣 3-10 分。 2.备品备件供应商考核方法 2.1 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及时调换,未影响生产的,单次扣 1-3 分;影响生产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 5-10 分。 (2)所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未能及时更换,单次扣 10 分。 (3)所供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设备故障,视严重程度单次扣 5-10 分。 2.2 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单次扣 2 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单次扣 1 分。 (3)不能按照合同约定交货,除了按合同条款进行相应处罚外, 未造成影响的,单次扣 2 分;造成影响的,视严重程度单次扣 5-10 分。 (4)交货过程中串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 5-10 分。 2.3 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单次扣 2 分。 (2)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单次扣 3 分。 (3)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单次扣 5 分。 2.4 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生产程度严 重的单次扣 5-10 分。 (2)交货后不能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 1 分。 (3)未按合同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 5-10 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 3-10 分。 (5)违反廉政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 5-10 分。 (6)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除按合同规定执行外,视严重程度单 次扣 3-10 分。 3.物流承运商考核方法 3.1 车船要求方面 (1)必须做到证照齐全,即:车船有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罐检 报告;人员有驾驶证、资格证、押运证等,不全单次扣 2-5 分。 (2)车船状况保持完好、设施齐全,发现缺项损扣 1-2 分。 3.2 计划完成方面 (1)运输单位须按发货计划安排车船完成运输任务,否则单次扣 2 分。 3.3 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视影响运输程度严 重的单次扣 3-10 分。 (2)不及时开具发票并送交至业务员,单次扣 1 分。 (3)未按实际运输任务明细开票,弄虚作假,视严重程度单次扣 5-10 分。 (4)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视严重程度单次扣 3-10 分。 (5)违反廉政协议,视严重程度单次扣 5-10 分。 四、从负面清单中消除的流程 列入负面清单中的供应商只要通过整改,其产品或服务质量满足 我司要求,原则上满一年以后可以申请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一)供应商提出申请 1.供应商提出负面清单中消除的书面申请。 2.供应商提供针对考核项的整改措施及效果等相关文件材料。 (二)确认与消除 1.商务合作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提供的文件材料进行 确认,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考察。 2.根据确认情况提出建议,报公司批准后从负面清单中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