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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科院第二批复试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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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 2019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第二批复试通知 一、复试工作日程 时间 4月 8日 4 月 9日 早上 8:00~9:00 4月 9日 9:30—11:30 4月 9 日 15:30— 工作内容 地点电话 1、考生报到复试资格审查 生物三楼办公室 2、校附属医院办理体检手续,填写 电 话 : 0898-65883521 体检表须本人近期 1 寸照片 1 张 体检需空腹(早上 8:00~9:00)抽血 校附属医院 笔试 面试 生 物 二 楼 209 教 室 生 物 二 楼 209 教 室 复试时未按时报到者,做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请勿自误。 二、复试比例及复试资格 (一)复试比例 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为了提高复试的有效性,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差额比例按照 150%。 (二)复试资格 1、我院以教育部划订的《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 绩基本要求》为确定复试资格的依据。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生均具有复试资格,具体名单参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研招 办页面公告。 3、符合教育部和我校、院调剂复试的有关规定,申请调剂我院,经审核同意接受调剂申 请,且完成调剂系统程序者,获得我院调剂复试资格。调剂复试名单也将由学校研究生学院 网页进行公告。 调剂要求见《生命科学学院 2019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调剂其他要求见《海南师范大学 2019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 (在 学校研究生学院网页发布) 。 4、复试报到时须提交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四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的进修学习证明和成 绩单者(教务部门盖章)。 5、复试报到时须提供初试准考证。 6、复试报到时,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 所获得的文凭为准) 、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 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 的认证证明。通过弄虚作假获取报名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复试资格审查及复试须知 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接受报考及复试资格审查。 请考生认真阅读《海南师范大学 2019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考生须知》,准备各项 审核材料。 三、复试方式及环节 复试包括考生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含外语应用能力考核)、体检和思想品德考核几 个环节。此外,同等学力考生须进行 2 科加试。 (一)笔试 1、专业课考试(考试科目参看招生简章),以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 2、对同等学力考生还要加试 2 门科目(参看招生简章)。加试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科 目不合格者(60 分以下) ,不予以录取。 (二)综合面试 1、综合面试进行量化评分,满分共 100 分(含外语应用能力测试)。 2、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可添加具体面试)。 3、面试时,由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后取平均分。 (三)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听、说、译方面的能力。 (四)体检 体检根据我院日程安排进行。 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 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 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执行。 (五)思想品德鉴定 通过审查考生所在单位填写的《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政治审查表》内容,再次,在复试 阶段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和心理健康状况。思想政治素质、品 德、学术道德及心理健康等有严重问题、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学校认为需要进一步考查时,可以对考生再次复试(含笔试)。 四、复试成绩的合成 (一)复试总成绩 1、复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及实践 (试验)考核成绩等部分按比例合成。 2、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总分 100)×50%+面试成绩(总分 100)×50%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作为录取参考,成绩不合格者不予 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和体检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入学总成绩 入学总成绩由复试总成绩和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按权重相加得出。具体计算公式 如下: 入学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50% 五、录取 (一)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拟录取名单,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合格生源中,按入学 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再从调剂复试合格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 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不予录取情况 以下情形的考生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 60 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者; 3、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复试过程作弊,包括体检作弊、考试作弊; 6、多次参加复试,已被其他院校列入拟录取名单者。 (三)录取类别 1、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和非定向,拟录取为单位定向的硕士生须与用人单位和 签订有《定向培养协议书》。 2、所有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3、考生与考生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 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其他 其他事项参照教育部有关文件以及《海南师范大学 2019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 录取办法》等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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