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淮南市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政策兑现须知.doc
附件 2: 2021 年淮南市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政策 兑现申报须知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 2021 年财政支持产业发 展若干政策的意见》(淮府〔2021〕54 号),为规范支持科 技创新发展政策资金的申报管理,本着分类指导、简化程序、 提高效能和公正透明的原则,制定本申请须知。 一、申报主体 在本市境内注册且主体税种在本市缴纳,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的企业,在淮的高校、科研院所。申报的项目须在本市 范围内组织实施,在申报通知规定的时段内当年发生并符合 政策措施的规定的条款内容,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均在本政 策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之内。本政策兑现均为一次性奖励,不 重复享受。 二、申报时间 各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须在规定的申报起止日期内完 成网上申请,逾期没有申请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 理。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登录淮南市科学技术局网站 (http://kjj.huai nan.gov.cn/),进入“创新型城市建设服务平台”,进行网 上申报。申报期内系统全天 24 小时开放。申报时按系统提 示填写申报表,并上传所需附件材料。 四、申报和审核程序 项目申报和审核按“网上申报、部门审核、部门联审、 媒体公示、会议审定”的程序执行。申报通知在“淮南市科 学技术局” 网站公开发布。申报材料网上提交后,由县区 (园区)科技部门网上初审,市科技局业务主管科室负责网 上审核,并将业务范围内审核明细表,统一汇总至市科技局 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科。兑现方案与市财政局联合会商后, 经市产业发展资金联审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 为申报单位名称、项目、申报金额、核定金额等,公示期为 5 天。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经市科技局会议研究通 过,报经市政府批准后,按程序拨付兑现资金。 五、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网上申报资料上传附件包括:1、《信用承诺书》;2、 下列各条款要求的申报材料(均应为原件扫描件)。 第 55 条: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1)申请事项:购置研发仪器设备补助。 申报资料:①需提供企业上年度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相关 税务证明材料; 审核部门:市科技局高新科 电话:6644826 (2)申请事项:研发投入经费首次达线及增长奖励。 申报资料:①企业近两年申报享受研发经费加计扣除的 相关资料(包括:企业在线打印研发统计表;研发准备金制 度;研发经费辅助账明细证明材料等) 审核部门:市科技局规划科 电话:6664173 第 56 条:开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3)申报事项: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配套资助。 申报资料:①省财政厅重大科技专项资金下达批文;② 资金到账证明。 审核部门:市科技局高新科 电话:6644826 市科技局农社科 电话:6662424 第63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 (4)申报事项 :申报事项:1、购买先进技术成果转化补助; ① 申报资料: 与技术输出方签订的技术合同复印件(提供 的技术合同与单项成果信息表必须一致,且清晰真实有 效); ②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 ③ 所购买技术水平先进性评价材料,包括第三方评价报告、 验收证书、发明专利等;所购买技术转化产业化报告等技 术成果产业化报告; ④ 技术合同交易发票复印件(发票、转账凭证复印件上需注 明所购买先进技术成果的合同名称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 发票金额与转账凭证金额数据不一致的须作说明,并盖单 位公章); ⑤ 技术输入方与技术输出方无关联关系的承诺证明。 2、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绩效奖励; ① 绩效考核结果文件 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技术合同登记奖励。 ①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② 技术合同交易发票,转账、入账凭证 技术输入方与技术输出方无关联关系的承诺证明 当年科技成果登记有效数达到 20 件及以上且年增长率超 过 20%的,给予 3 万元奖励。 ① 2021、2020 年科技成果登记目录(登记系统内直接打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审核部门:市科技局创新科 电话:6657657 第 58 条: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 (5)申报事项:1、新认定、重新认定及首次进入评审的高 新技术企业奖励及资助; 申报资料:①高企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 向省认定办联合推荐函(仅限首次进入评审的高企)。 (6)申报事项:2、 “科技小巨人”培育目标奖励; 申报资料:①“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文件;②“科技 小巨人”企业验收通过文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审核部门:市科技局高新科 电话:6644826 第 59 条 支持科技企业孵化服务 (7)申报事项:1、对新认定的星创天地奖励;2、对 新认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奖励;3、对参加绩效考核优秀的 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奖励。 申报资料: ① 认定文件; 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审核部门:市科技局创新科 电话:6657657 第 60 条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8)申报事项:1、对绩效考核优秀的科技特派员创新 创业示范基地奖励;①基地承担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 市级绩效考核结果(仅限市级基地绩效考核) 考核优秀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资料:审核部门:市科技局农社科 第 61 条 电话:6662424 支持创新平台建设 (9)申报事项:1、新组建的安徽省实验室、新组建的 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安徽省重点实验室、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新认定的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市级 (重点)实验室;2、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市级(重点)实 验室绩效评估奖励; 3、申报资料:①新认定批文;②绩效评价结果(仅限 绩效评估奖励)。 审核部门:市科技局规划科 电话:6664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