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doc
潘府〔2020〕12 号 签发人:宋立敏 关于 2020 年实施 33 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田集街道办、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 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满足 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 2020 年实施 33 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 号)和 《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 2020 年实施 33 项民生工程的通知》 (淮府〔2020〕33 号)要求,区政府决定,2020 年继续实 施 33 项民生工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 3 项民生工程 (一)农村改厕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根据全面推进农 村人居环境整治要求,在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 资源化利用的同时,因地制宜,建管一体,采取适当模式推 - 1 - 进农村户用厕所改造,加强粪污废弃物收集、处理和资源化 利用全过程管理,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出生缺陷防治。围绕《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 考核方案》和“健康安徽 2030”规划纲要,在全市所有县区 开展产前筛查技术咨询、孕中期唐氏血清学三联筛查以及优 生优育健康知识宣教等,促进全市产前筛查率稳步提高,有 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三)智慧健康建设。围绕《健康中国行动 (2019-2030)》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形势,在继续推进 “智医助理”基础上,加快“智联网医院”建设,面向基层 打造人机协同的诊疗模式,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同时, 建设“安康码”综合服务平台,统筹推进电子健康卡、社会 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与“安康码”互联互通,推广更多场 景的长期广泛应用,为居民正常生活提供便利,为加强个人 健康管理提供支撑,推动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 平。 二、完善 5 项民生工程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完善信息化社会治安 防控体系,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将老旧小区智慧安防 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适 时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 (三)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进一步做好特殊困难地区义 - 2 - 务教育学校学生冬季取暖工作,将大别山革命老区中小学采 暖保暖工程纳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内容。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将 高职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覆盖面提高 10%,将普通 本科、高职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补助标准从每生每年 3000 元提高到 3300 元。 (五)文化惠民工程。考虑农家书屋已稳步推进,转为 部门日常工作。继续实施公共文化场馆开放、文化信息共享 工程,积极组织开展农村文化活动、农村体育活动。同时, 将农村应急广播建设纳入文化惠民工程内容,建设与全市各 级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有效对接的基层应急广播体系,进一步 提升预警信息发布和政策宣讲服务水平。 三、调整和退出 3 项民生工程 农村改厕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已单独立项,农村污水、 垃圾治理纳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中统筹实施,农村环境“三 大革命”不再单列。“智医助理”已纳入智慧健康建设统筹 实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已健全机制,转为部门日常工作, 智慧医疗不再单列。秸秆综合利用工程机制已健全,现已常 态化运行,退出民生工程。 四、继续实施 25 项民生工程 继续实施“四带一自”产业扶贫、党建引领扶贫、资产 收益扶贫、“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村饮水 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健康脱贫综合医 - 3 - 疗保障、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贫困残疾人康复、 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美丽乡村建设、就业创业促进、农 村电商提质增效、技能培训提升、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困 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妇幼健康水平提升和职业病防治、智慧学校 建设、学前教育促进、水环境生态补偿、水利薄弱环节治理、 棚户区改造等 25 项民生工程。 五、工作要求 (一)聚焦短板领域。以疫情防控为切入点,聚焦困难 人员救助、“四带一自”产业扶贫、美丽乡村建设、城镇老 旧小区改造、就业创业促进、智慧健康建设等项目,加快补 齐农村基础设施、重点群体就业和公共卫生服务等民生短板。 (二)精准高效实施。按照项目化实施、精细化管理的 思路,优化推进民生工程的务实举措,重点做好摸透情况、 设计方案、严格评估、列入计划、落实验收等环节工作,健 全民情反映、投入保障、督查考评等工作机制,狠抓项目建 设质量,持续加强过程管控。 (三)强化资金保障。真正过紧日子,坚决压缩一般性 支出。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发挥好财政资金精准补短 板和民生兜底作用。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重点保障改善民 生领域的投入,兜牢“三保”底线。 (四)巩固建后管养。统筹考虑政府事权、产权归属、 项目特点、经费来源、受益群体等因素,在强化政府责任的 - 4 - 同时,充分发挥市场作用, 合理确定管养主体,分类明确 管养模式,保障落实管养经费,全面提升管养水平和质量。 (五)完善绩效评价。按照中央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 管理的决策部署,对当前社会关注度高、事关群众切身利益 的民生工程项目逐步开展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反馈 和绩效问题整改责任落实,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六)压实各级责任。区财政局承担民生工程牵头抓总 职责,各项目区直主管单位履行主管职责,各乡镇(街道) 履行主体职责,对照目标责任书,强化责任落实、作风建设 和跟踪问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把民生工 程办成民心工程。 2020 年 4 月 26 日 - 5 - 潘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6 - 2020 年 4 月 26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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