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庆考区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肇财会〔2023〕3号).docx
关于肇庆考区 2023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 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 肇财会〔2023〕3 号 各县(市、区)报名点和广大考生: 2023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 评价网公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3 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 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粤财会函〔2023〕13 号)规定,现将 我市初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全科成绩均在 60 分(含)以上的肇庆考区考生。 二、复核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粤财会〔2023〕1 号文规 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 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上述学历(学位)应于报名前取得。 三、复核时间、方式 1、全科成绩均在 60 分(含)以上的肇庆考区考生,提交复核材料 请于 6 月 26 日 9:00 至 7 月 7 日 17:30,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 台(https://kj.czt.gov.cn),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进行线 上办理,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复核申请。 2、肇庆市 2023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后复核受理咨 询电话一览表(详见附件 2)。 四、复核材料清单 (一)2023 年度全国会计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可 登录 http://58.56.20.38:81/ksbm/usercxbmb23c29.jsp 补打)。 (二)考生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 (三)学历证书,或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经济、统计、审计专 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四)考生承诺书(附件 1)。 上述材料类型为图片,格式应为.jpg 或.jpeg。 五、成绩复查 考生对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 6 月 26 日 9:00 至 7 月 7 日 17:30 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点击“会计专业技 术资格考试”进行线上办理。 六、有关要求 (一)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要及时将会计初级资格考试考 后资格复核有关安排向本地区考生公告,认真按照规定做好会计初级资 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工作。 (二)按照现行规定,全科通过的考生需参加考后资格复核并通 过复核方可核发资格证书;未参加考后资格复核或资格复核未通过人员, 将不予核发资格证书。 (三)具体领证时间和有关事项请留意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政府信息公开。 (四)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应于 7 月 10 日上午下班前完 成本地区会计初级资格考试考后复核工作,并向市会计考办报送审核情 况报告和《考生信息勘正表》。 附件:1.考生承诺书(模板) 2.肇庆市 2023 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 试考后复核受理咨询电话一览表 肇庆市财政局 2023 年 6 月 20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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