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人民政府-集贤县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流程图.doc
集贤县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流程图 日常稽查 专案稽查 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拟作警告、对公民 50 元以下或法人组织 1000 元以下罚款 群众举报 审查立案 出示执法证,告知 违法事实和处罚依 据,听取陈述申辩 复 核 调查取证 不予处罚 当场填写处罚决定 书并当场交付当事 人 领导交办 二名以上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开展调查、检 查,制作现场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取得相关证据。承 办人写出调查报告,并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和法律依据 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不需处罚 局领导批准不予处罚 构成犯罪,移送 拟处罚 司法机关处理 (其中拟作出责令停业、吊销 文化经营许可证、较大额罚款) 送达处罚事先告知书 送达听证告知书 告知当事人拟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告知当事人 3 日内提出听证 要求听证 局领导安排案外人员组织 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 局领导决定,情节复杂的重大案件集 体讨论决定 放弃听证或 超期未提出 举行听证会 听证主持人依据听证情况向 负责人提出意见 制作处罚决定书 复议或诉讼 执行行政复议 决定或行政判 决书 送达决定书 宣告后当场交付或七日内送达并交待诉权 执行 当事人 15 日内到稽查队缴纳 罚款,逾期不缴纳,申请法院 强制执行 结 案 集贤县文化 市场稽查队 监督电话: 4677102 46733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