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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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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县人民政府关于 2020 年度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怀集县人民政府 (2021 年 11 月 9 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共怀集县关于建立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 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通知》(怀发〔2019〕8 号)和县人大 党委会工作要求,受县政府委托,现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 我县 2020 年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县国有资产总体概况 截至 2020 年底,全县土地总面积 355406.99 公顷,已发现 矿产资源 34 种,矿产地 94 处,100 平方公里以上集雨面积河 流 13 条,天然河道 11.6 万亩,年均产水量 10 亿立方米,人均 拥有水量约 3760 立方米。域内海拔 1000 米以上山峰 60 余座, 东接阳山县、广宁县,南连德庆县,西界封开县和广西贺州, 北邻清远市连山与连南, 是我省西北通桂达湘的重要交通枢纽。 全县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类企业,下同)、行政事业性国 有资产总额 85.30 亿元,同比增长 9.88%;负债总额 47.88 亿元, 同比增长 13.38%;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总额 37.42 亿元,同 比增长 5.56%。 二、主要工作情况 1 过去一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 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有 资产管理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委和县人大 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部署要求,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 体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保护 改善及合理利用国有自然资源,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 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助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 ——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截至 2020 年底,县属国 有企业总数 25 户。其中: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直接监管(出 资)一级企业 10 户,纳入县威州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管 国有企业 15 户。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总额 38.08 亿元,同比 增长 18.29%;负债总额 21.16 亿元,同比增长 35.96%;所有者 权益总额 16.92 亿元,同比增长 1.44%;资产负债率 55.57%。 与上年相比,全县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以及所有者权益总额均有 所增长,主要是为解决威州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体量小、投 融资能力弱、信用评级低等问题,全力以赴推进资产资源整合 重组工作,以及推动该公司发债工作。 ——主要经营指标。县属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总收入 6956.04 万元,同比下降 15.47%;利润总额 1721.68 万元,同比下降 220.54%。从经营指标分析,县属国有企业营业收入同比下降 — 2 — 主要原因是在疫情冲击叠加经济下行压力的环境下,企业生产 经营受到影响;利润总额同比下降,主要是企业投资分红减少 及受疫情减免租金影响,导致企业收入减少。 2、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推动章程修订工作,为县属企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 的政治和组织保障。推动县属国有企业开展公司章程修订工作, 明确设立党组织及其地位、作用以及与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 明确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式,将党的工作 机构、工作任务和党务工作人员纳入企业管理体系,使党组织 成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实现党的领导与 公司治理有机统一。2020 年,县属国企全部完成落实党建工作 写入公司章程修订工作。 (2)落实惠企助企措施,认真落实“六稳”“六保”政策。 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 发展,我县制定颁发了《关于减免中小微企业租赁国有经营性 资产租金的通知》(怀财资〔2020〕1 号)和《印发<关于应对 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 房屋租金压力实施细则>的通知》(怀财国资〔2020〕12 号), 对承租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 体工商户免收 2 月份房租,3、4 月份房租减半收取,对承租县 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经营性土地房屋物业 产权人或产权人受委托管理单位拥有的经营性土地房屋物业 的再减免 6 月份租金,鼓励和支持中小微企业树立发展信心, — 3 — 有效应对疫情,共渡难关,全力保障全县经济稳定发展。2020 年对 76 多个承租户累计减免租金 172.36 万元。 (3)制订改革方案清单,推动县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 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县的工作部署,我县制定了《怀集县国 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 年)清单》,并将任务分解 到各国有企业及监管部门,推动国企改革有序进行。 (4)印发改革工作方案,加快推动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 按照上级有关部署要求,印发实施《怀集县国有企业公司制改 革工作方案》,2020 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公司制改革工作,因特 殊情况未完成的在 2021 年完成收尾工作,加快形成有效制衡 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5)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县属国企管理长效机制。 根据粤国资函〔2020〕191 号和市国资委工作部署,制定了县 属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并指导县属国有 企业根据本办法进一步细化责任追究的范围、程序、资产损失 程度划分标准等事项,推动国有企业管理上新水平。 (6)出台招聘管理办法,规范县属国有企业招人选人。 一年来,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切实规范国有企业干部人事管理工 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国企实际,制定出台了《怀集县县属国有 企业人员招聘管理办法》,对国企招聘条件、方式和程序进行 明确规范,建立健全市场化选人机制,积极探索企业选人用人 管理的新机制、新方法、新途径,努力提升国企人力资源开发 管理科学化水平。 — 4 — (7)启动债券发行工作,全力助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为切实解决我县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不足、筹集资金难、融资成 本高等难题,全力推动威州集团公司与证券公司合作,启动了 公司债和企业债券发行工作,盘活政府存量资金,为服务县域 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8)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如期完成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 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 社会化管理工作部署,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加强组织领导,落 实多项综合性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截至 2020 年 9 月底,全 县国有企业(含中央、省市属驻怀企业)共移交退休人员 1125 人,按时完成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工作。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 ——资产负债总量。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全县行 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 47.22 亿元,同比增长 3.93%;负债总 额 26.72 亿元,同比增长 0.20%;净资产总额 20.50 亿元,同 比增长 9.21%。按单位性质分,行政单位资产总额 23.89 亿元, 负债总额 17.16 亿元,净资产总额 6.73 亿元;事业单位资产总 额 23.33 亿元,负债总额 9.56 亿元,净资产总额 13.76 亿元。 ——资产规模与结构。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 47.23 亿元,其中流动资产 25.21 亿元,占比 53.39%;固定资产 13.08 亿元,占比 27.70%;无形资产 3.20 亿元,占比 6.77%;在建工 程 4.54 亿元,占比 9.62%;政府储备物资 0.66 亿元,占比 — 5 — 1.41%。 2、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覆盖面广、情况复杂、专业性 强、管理工作难度较大。近年来,不断克服困难、改进工作方 式,探索完善管理办法,努力做好管理工作,基础管理不断巩 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管理绩效初步显现。 (1)抓好制度建设,加强资产管理。结合上级有关规定, 近年来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 理的办法和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预算审批、政府采 购、资产管理等工作在财政局内部实行无缝对接,按程序规范 操作,有效地加强了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2)抓好处置关口,防止资产流失。在资产处置环节, 始终坚持严把“三关”,守住资产“出口”防线。一是严把“审核 关”。对单位申报的资产处置资料进行全面审核,派工作人员 到现场勘探、调查、核实。二是严把“评估关”。对需要出让、 转让的资产,重点对评估报告进行认真审查确认,发现问题及 时纠正。三是严把“处置”。在资产处置环节,对公开拍卖的资 产实行全程监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竞价拍卖,确保了资产的 保值增值。同时,督促资产处置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 (3)抓好日常工作,规范资产管理。认真开展改革单位 资产盘点核实工作,结合机构改革总体部署,督促各县直行政 事业单位对资产进行准确、真实、全面的清查,对涉改单位的 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确认,确保划转后资产账账相符、账实 — 6 — 相符,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4)抓好信息应用,提升管理水平。一是依托行政事业 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我县行政事业性资产购置、处置、出 租出借等日常管理进行监管并通过对系统数据的统计和分析, 组织编报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月度和年度报告等工作。 二是通过完善资产信息系统中的基础数据,如数量、价值、状 况等,结合资产配置的标准,加大对各单位国有存量资产的调 控力度,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的整体使用 效率,进一步推进预算资金的合理安排。 (5)落实减免政策,助力应对疫情。印发《关于减免中 小微企业租赁国有经营性资产租金的通知》(怀财资〔2020〕 1 号)和《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扶服务业小微 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屋租金压力实施细则>的通知》(怀 财国资〔2020〕12 号),明确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经营用房, 受到新冠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民营企业等承租户执行租 金减免政策,切实帮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压力。2020 年,全县 26 个行政事业单位对符合政策条件的承租户落实了 租金减免政策,共减免租金 133.47 万元,惠及户数 205 户。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1、总体情况 ——土地资源总量及分类。2020 年末,全县土地总面积 355406.99 公顷。其中,林地面积 272182.5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 面积的 76.58%;耕地面积 42634.55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 7 — 12%;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 15070.85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 积的 4.24%;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 9613.87 公顷,占全县土 地总面积的 2.71%;草地面积 7618.89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 的 2.14%;交通运输用地面积 2463.45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 的 0.69%;种植园地面积 1224.77 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0.35%;其他土地面积 4598.11 公顷, 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 1.29%。 ——矿产资源总量及分类。我县是肇庆市矿产资源品种最 多的县,也是全省矿产资源大县之一,目前已发现矿产资源 34 种,矿产地 94 处。其中:金属矿产 13 种,矿产地 53 处;非金 属矿产 17 种,矿产地 33 处;水气矿产 2 种,矿产地 3 处。经 探明储量的有 25 种,有矿产地 88 处。目前,我县正在积极开 发利用和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矿种主要是铁矿。铁矿主要分布 在中洲、洽水、凤岗、汶朗、连麦等镇,根据查证有关资料, 总资源量为 4799.66 万吨,总价值 50 多亿元。其中藤铁矿区、 将军头、四村矿区详查探明储量为 1800 万吨,价值 18 多亿元; 洽水东园、中洲灰塘、大平、应塘湾等矿区普查储量为 1200 万 吨,价值 12 多亿元。经过多年来的开采,已消耗和因地质情况 变化减少储量约 1500 万吨。按目前技术经济条件可供开发利用 的资源量约 3000 多万吨。同时,我县也是肇庆市较多出产地热 水的县,有矿产地 4 处,初步查明允许开采量 1433m³/日,分布 在中洲、凤岗、洽水和蓝钟镇。 ——水资源总量及基本情况。全县 100 平方公里以上集雨 面积河流共 13 条,天然河道 11.6 万亩,年均产水量 10 亿立方 — 8 — 米,人均拥有水量约 3760 立方米。已查明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 达 37.19 万千瓦,可开发量为 28.88 万千瓦。 ——全县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我县位于广东省西北部、肇 庆市北部,绥江上游,四围环山,域内海拔 1000 米以上山峰 60 余座,东接阳山县、广宁县,南连德庆县,西界封开县和广西 贺州,北邻清远市连山与连南,是我省西北通桂达湘的重要交 通枢纽。全县现辖 18 个镇街和 1 个民族乡,总面积 355406.99 公顷,其中县城区域面积 11196 公顷。规划至 2020 年,全县耕 地保有量不低于 35833.33 公顷,规划期内全县基本农田面积不 低于 31360 公顷,基本农田质量得到提高。全县建设用地总规 模控制在 13727.00 公顷以内。全县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 11253.00 公顷以内,其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 2331.00 公顷 以内。全县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 2345 公顷以内,新增建设 占用耕地不超过 754.13 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不低于 754.13 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 141.43㎡。 2、国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情况 (1)按照《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了相 关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行政监督管理体系。 (2)落实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土地复垦方案 编制制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制度。 (3)通过矿产资源整合和矿业权调整,优化了资源配置。 对规模结构和矿产品结构及开采总量进行了调整,矿山企业数 量大幅压缩,从 48 家压缩到 34 家。 — 9 — (4)开展矿山水土环境保护工作。自然资源部门会同环保 部门、水利部门监督,指导矿山企业开展 “三废”达标排放、综 合利用和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积极指导全县 14 家持证矿山企业 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至目前 3 家矿山已通过验收;3 家矿山投入 资金委托相关资质单位编制了绿色矿山建设报告资料并正开展 矿区建设;8 家矿山已开展矿山复绿和矿区建设前期工作。 (5)严格落实林地保护等级管控机制,严格控制占用征收 林地,建立林业生态红线地理空间数据库和林业生态红线一张 图,实现“以库管线”“以图管线”。 (6)建立完善了水资源保护的行政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取 水许可和水资源征收管理,严格按照各类水资源费征收标准, 进一步规范各类取水用水行为。 3、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情况 (1)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2020 年末,全县土地总面积 355406.99 公顷,已开发利用 341935.06 公顷,占 96.21%,其中 农用地 323210.91 公顷,建设用地 18724.15 公顷;未利用地 13471.93 公顷,占 3.79%。 (2)矿产资源保护与利用。全县持证矿山企业共 34 家(有 效采矿许可证 14 家,过期失效 20 家),其中铁矿 9 家;铅锌 矿 2 家;铋矿、硼镁矿、石英矿各 1 家;建筑用灰岩、花岗岩、 砂岩(石场)6 家;砖瓦用砂页岩矿点(砖厂)8 家;瓷土矿 4 家,地下热水矿泉 2 家,均是民营开采。全县已开发利用矿产 14 种(不含共伴生矿种),固体矿产年产矿石量 170 万吨,矿业 — 10 — 从业人数 350 多人,产值约 12 亿元。 (3)林地资源保护与利用。严格执行使用林地“定额管理、 用途管制、分类审批”制度,强化林地保护等级落实管控措施, 建立健全使用占用林地管理制度和重点工程项目用地档案,执 行项目清单预报制度和会审制度,依法依规管理使用林地。科 学划定森林、林地、湿地、物种四条林业生态红线,建立林业 生态红线地理空间数据库和林业生态红线一张图,实现“以库管 线”“以图管线”。加强临时占用林地管理,严格控制占用征收林 地,构筑区域生态安全屏障。 (4)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至 2020 年底,全县建成自 来水工程 51 个,工程设计日供水能力 8.3 万立方米,年供水量 达 2900 万立方米;投入农田水利工程资金 20894 万元,改善了 农田灌溉条件,提高农业用水有效利用率,实现农业用水总量 大幅下降;已建成投产水电站 252 座,装机容量合计 31.11 万多 千瓦,年发电量 9 亿多千瓦时,年发电收益约 4.5 亿元;全县许 可取水户共 434 家,其中水力发电 252 个,发证率达 100%。 三、主要存在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企业竞争力不强,综 合效益不高。我县国有企业规模较小,市场竞争力和自主发展 能力较弱,整体增长动力不足,对全县产业发展的带动力和牵 引力不强,且我县国企公益性资产占比较高,客观上拉低了国 资系统的整体资产经营效率。二是企业负债水平不断提高,抗 风险能力较弱。随着各企业实施多元化发展战略,资金需求日 — 11 — 渐扩大,企业负债水平也不断提高。截至 2020 年末,截至 2020 年末,全县国企负债总额达到 21.16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了 5.60 亿元,整体资产负债率为 55.57%,同比上升了 3.77%。三 是企业市场化改革不够彻底,创新能力不足。我县国有企业主 要集中在基础性、公共性领域,由于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未全 面铺开,多个企业背负着历史包袱,同时承担了大量政府性工 作任务,创新能力不足。国资国企在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强 化主业培育、推动创新发展等方面有待进一步突破。四是企业 制度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完善。多数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未 真正建立,市场化程度不高。领导班子建设方面仍有欠缺,存 在高管年龄老化、干部梯队断层、人才储备不足、职工竞争意 识薄弱等问题。 (二)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方面。一是资产管理体制机制 有待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主要依靠财政拨款,部分单 位在日常工作中仍存在重资金轻资产,资产基础管理工作薄弱, 部分资产管理人员是兼任模式,缺乏专业专职人员,业务素质 和管理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历史遗留问题有待处理。由于行政 事业单位早期资金管理和资产监管不规范,以及相关政策尚未 完善,部分单位财务会计账中存在资产损失、资金挂账等账账 不符、账实不符的情形。三是资产绩效管理水平有待提升。由 于基础管理工作薄弱,个别主管部门和资产使用单位没有切实 履行好主体责任,资产使用和管理缺乏绩效考核,存量资产与 预算管理脱节,资产利用率低下,资产闲置等问题时有发生, — 12 — 资产使用绩效有待提高。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一是我县正处于经济 快速转型时期,县域经济发展对自然资源的依赖程度仍较高, 对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仍未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未能正确处理 县域经济发展与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之间关系,从而在实施 乡村振兴战略、新农村建设、交通供电供水基础设施等建设项 目以及其他重点项目过程中仍时有出现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受土地利用指标新政策影响,我县重点项目的建设用地指 标越来越紧张,特别是受水田指标限制,一些重点项目无法进 行用地报批,如果通过有偿使用指标安排项目落地,必然会增 加了项目落地的成本。三是我县土地利用方式仍未实现从粗放 型向节约集约型转变,建设用地指标紧张与闲置、低效存量建 设用地偏多现象并存,批而未供土地“去库存”工作压力非常大。 四是受市场经济环境和开发利用政策影响,近年来我县矿产资 源开发利用处于低迷状态,大部分矿山企业处于停产或许可证 过期未申请延续,正常生产的持证矿山企业对矿产资源开发利 用水平较低,尚未达到加工增值。 四、今后工作思路 在今后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中,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 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国有 资产管理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依 法监督下,进一步做好全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提高管理 — 13 — 水平,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一是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 本。推进授权经营体制改革,加快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市场化、 实体化转型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市场化运营机制, 不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二是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坚持党 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产生、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 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规范企业领导人员管理, 开展职业经理人改革试点。三是完善业绩考核体系,探索分类 核算考核,细化完善企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考核体系, 重新修订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相关办法细则, 完善出台市场化改革企业的考核办法。 (二)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方面。一是不断健全完善行政事 业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大力推进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 业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各级政府财政部门—主管 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监管链条,为资产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提供有力保障。切实强化财政部门的综合管理职责,主要负责 资产价值管理。落实主管部门的组织管理职责和主体责任,县 财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及相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 实物管理。压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具体管理职责。二是夯实 基础工作,提升资产管理水平。积极搭建学习交流平台,提高 行政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对资产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及管 理能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格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年度报告制度。按照中央、省、市和县相关规定,组织各级行 — 14 — 政事业单位进一步完善财务会计核算和开展资产盘点、资产清 查、产权登记等工作,加快协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三是发挥 资产管理效应,推动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深度融合。完善资产 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将资产配置管理嵌入到预算管 理流程中,为预算编制提供准确、细化、动态的资产信息,在 部门预算编审过程中严把资产“入口关”,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国 有资产的调配、处置和清理盘活工作,提高资产管理综合效益。 四是逐步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考核指标体系。从行政事 业单位性质和特点出发,结合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逐 步建立科学的资产管理、资产投入与效果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如 资产增长率、完好率,资产使用率、闲置率,资产保值增值率, 人均资产占有率等内容。通过推行目标考核管理,逐步建立行 政事业单位资产绩效管理的长远目标模式和长效机制。五是以 数字财政为契机,加强信息化建设。探索资产系统与预算系统、 采购系统等财政信息系统的有机衔接,构建不同财政业务之间 相互印证、相互支撑的管理机制,提升资产管理对财政核心业 务的辅助作用。增加基础业务数据及报表数据分析功能,对资 产大数据平台中的数据进行深度挖掘,提升资产监管力度,为 财政管理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一是强化土地规划管 控和用途管制的刚性作用。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从严控制建设 占用耕地;拓宽补充耕地途径,加大土地整治力度,运用好城 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不断加大占补平衡指标储备力度; — 15 — 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以更少的土地投入支撑我县经济 社会可持续发展。二是大力推进生态修复。积极引导和支持社 会投资从事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旨在构建政府主导,企业 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保护治理体系,动员 全社会力量,加入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同时,加强全县非 煤矿山日常巡查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矿占用耕地、林地等行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行为,提升矿产资源开 发利用水平,实现全县自然资源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三是加 强林木采伐管理。严格执行采伐限额和凭证采伐制度,加大对 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检查监督力度。抓好森林防火,建立健全预 警应急机制。四是加强水资源和取水许可管理工作,合理配置 水资源,加快开展重要江河生态流量保障方案及水库水量调度 方案编制工作,规范水资源调度,加快县域节水型社会创建进 度,加强生态环境监测监管能力建设,促进环境管理水平全面 提升。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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